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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可是,却见不到他,哪怕不停的叫,叫千千万万遍,当她睁开眼睛,世界里,还是没有他……
你能体会到这种感受吗。心如刀绞,也莫过于此。
门外,男人看着门内女人独自伤心欲绝,他握了握掌心,完美的面无表情隐隐有破裂的征兆……
欢笙,对不起,还有,我爱你。
欢笙木木的看向窗外,眼睛空洞,她不吃不喝,因为,听说饿到了一个境界,就会出现幻觉,幻觉里,会出现自己非常想念的人……
似乎,她已经好久没有见到他的面容了。
她……想见他。
她慢慢的闭上了眼睛,就让我这样下去,只要能见到他,哪怕是幻觉,她也愿意为这个幻觉,付出一切,甚至生命,在所不惜。
而听说她不吃不喝的消息,东方朗破门而入,他愠怒的看着她:“就因为一个已经变了心的男人,你想死?!”
欢笙没有任何反应。
东方朗却瞥见她怀里紧紧抱着一张白纸,神色一凝,一定和那个男人有关,不然她怎么会那么爱护?!
白纸上,有什么?!
嫉妒,疯狂的嫉妒!
他上前就抢了它,欢笙平静的脸色狠狠的变了,她瞪大眼睛伸手拼了命的去夺,“那是我的东西……你还给我!!!!”
东方朗退后两步,迅速的翻开来一看,他心里一震。
随即,猩红着眼睛,噼里啪啦的把……写着“一生一世”的纸给撕成了渣渣——
而欢笙看到他一系列的举动,痛的喘不过气,“啊啊啊啊啊!!!!”
她拿起床头柜上的水果刀就要去刺他,他根本就不懂,那对于她的意义,他怎么可以轻易就毁掉别人的珍宝,不仅这样,还私自把她带回了西雅图……他有什么资格?
仗着救了她的资格吗?
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如果是这样,那……
欢笙面如死灰,忽然手腕一转,将水果刀的刀尖……对向了自己,附带着她一句不含生机,死气沉沉的语气,“你救了我,就可以这样对我吗,好……我把命还给你,从此以后,你再没有资格毁我的任何东西。”
“欢笙,不要……”东方朗完全没想到她会突然改变动作,本来他都已经做好了防备的姿态,她伤不到他!
然而……眼看那把刀离她的身体,越来越近,他心跳一停,不容多想的就伸出了手,狠狠的握住了刀刃。
欢笙吓住了,望着他,慢慢的放开了手……
血,从他划破的手掌心,慢慢的滴落在白色的被褥上,他却像不知道痛一样,阴厉的吼了一句话:“一生一世一双人。抵不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欢笙,后者,才是现实!!!!”
欢笙从他血流不止的手上移开了目光,淡漠的下了床,弯腰将那些碎纸片一个一个的捡了起来……
她的耳朵里没有他点破的话,她的眼睛里。只有……那些破烂的碎纸片。碎纸片,是她思念姜南晨的铁证。
东方朗不可置信的看着这个女人,痛彻心扉。跟着声音都颤了:“你就……那,那么爱姜南晨?”
欢笙站起身,“我只能爱他,我控制不了。别人也取代不了他。”
她穿着单薄的病服,面对着窗户。以前,最怕冷,现在却觉得无所谓了,行尸走肉。冷不冷的,都感觉不到的。
望着窗外,她说:“东方先生。我很感谢你救了我,还有帮我去找南晨。我不知道怎么回报你,我现在一无所有,也没有能力回报你什么……”
官方的语气,让东方朗整颗心都凉了。
他脱口而出:“陪在我身边五年!”
欢笙扯了扯唇角,“只做佣人。”
再次回到西雅图,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听到他坐在床边说:“欢笙,以后让我照顾你吧,我想,再等等,等等再告诉你,我爱上了你,可是,我无法再等下去了,我知道,也许你会觉得我莫名其妙,所有人都这么觉得,但是,爱是没有根源的。有时候,爱上一个人,只需要她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者一个微笑,一个背影,爱上一个人很难,可又是那么容易……我那么恰逢其时的遇到了你,是上天的安排,欢笙,要不要试着和我在一起?”
她当时就拒绝了。
不说她心里已经有了人,就算没有,她也不会答应,因为这个人,给她的感觉,怪怪的,虽然是她的救命恩人,可是……她是不会爱上他的。
此刻。
他笑,“你怕什么,怕我会提出让你做我的情人吗?!”
欢笙没有说话。
他似乎被她这样波澜不惊的态度给再次激怒,寒声道:“就做佣人,我救了你一条命,你为我打工五年,其实……我亏了,所以,你没有必要摆出一副全世界你最可怜你被逼无奈的样子。”
无论他说什么,欢笙都没有任何的附和,亦没有任何的反驳。
不理不睬。
最终,东方朗留下一句话就走了。
“你现在是个孕妇,生孩子还需要十个月,等你生完孩子,再来报答我吧……我没恶毒到去让一个孕妇,伺候。”
砰!
直到听到门关上的声音,欢笙才缓缓的松了口气,她捂着肚子,眼里出现了心酸的柔意:“宝宝……”
原本认为东方朗是一个好人,但他喜怒无常的情绪告诉了她,他不是一个好人,他是一个很危险的人。
门口的保镖也告诉了她,他们的不平凡。
这里有债,所以,除非她还完,否则她回不了国。
“姜南晨,只有你一直如一。”欢笙笑,“这世界上最可悲的莫过于,不管你爱不爱我了,我都死心塌地的爱你,想你……姜南晨,带我回家,不要拒绝,好不好?姜南晨,离李李远一点,一面也不要再见她,好不好?姜南晨,你永远也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她不想承受这世间的变化,却不得不承受,现在已经习惯承受,人会变,事会变,花草树木都会变,时光城市也会变,唯独他,她无法承受他的变化,比如:从爱她,到不爱她;从宠她,到宠别人……
****************************************************************************************************************************
十月怀胎以后的生活,是这样的。
这个家里,所有人都可以命令她做事,擦地板,打扫房间,欢笙从没过过这样的生活。但她一句话也没有说的就接受了。
一天一天过去。
被姜南晨细心呵护的皮肤,在慢慢的粗糙,有时候,欢笙真的好怕,好怕,五年后回去以后,姜南晨会嫌弃她……
他已经不要她了。可是她仍然要出现在他的面前。她要告诉他,李李不是一个好人。她再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迫害她的人。
她要告诉他,她为他生了一个孩子。是个儿子,叫做子琛,姜子琛。
如果他不爱她了,那她就让他重新爱上她……
她追他也可以的。
以前。也许是他爱她的多,这一次。她会让他知道,她爱他,一点也不亚于曾经的他爱她。
“欢笙,东方少爷正在游泳池游泳。你把衣服拿给少爷。”
“是。”
欢笙回过神,接过蓝姨手里的衣服,要转身的那一刻。骤然听到她说:“欢笙,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的女孩儿。安安静静的,一天除了说是,什么都不说,别的佣人故意为难你,你也……总之,你平平静静的,毫无波澜,简直……与世无争。”
欢笙只是默默的摇了摇头,便离开了。
她眸色沉寂,微微空洞,像一个古井,无人询问,自生自灭,忽然想起了一句话:当别人说你看起来总是那么平静与淡然,只有你自己心里知道,而今的平静与淡然是用多少眼泪学回来的,此时此刻的波澜不惊,又是曾被多少波澜几乎淹没过。
而她,在生存的有些艰难的时候,也不是完全没有感觉的,只是懒得去计较什么,反击什么,挣扎什么,她只想好好的熬到五年后。
离开西雅图,离开这里所有所有的人,离开这个不属于她的世界。
游泳池边。
当所有女佣都对东方朗那具比模特还好的身材流着口水的时候,欢笙垂着眸,静静的站在一边,等他游完跃出水池,穿上衣服。
头顶上,陡然有声音砸落下来:“我的身材,和姜南晨的比起来的怎么样?”
欢笙皱眉,缓缓的抬起头,对上那一双黑潭深眸,面色平静的将衣服递了过去:“少爷,请穿好衣服。”
东方朗呵了一声,下一刻,一把攥住她的手腕,咄咄逼问:“说,是姜南晨的身材好,还是我的身材好?”
所有佣人都惊叹的看着这一幕,白猿叹了口气,东方少爷居然也可以如此幼稚。
“请你放开我。”欢笙低着头说。
东方朗:“不妨,除非你说出答案!”
欢笙:“对不起,我没有办法回答你的问题,因为我根本没有看你的身材。”
东方朗脸色一黑:“那你现在看!抬头,我让你看的清清楚楚!”
欢笙依然低着头,“我不看。”
东方朗嘴角一勾:“害羞了?”
“除了我丈夫,我不会看其他男人一眼。”欢笙觉得真的应该解释清楚。
所以……不是害羞,而是淡漠、不屑吗?
下一刻,欢笙手里的衣服被狠狠丢开,耳边传来一声滔天怒吼:“可是他变心了,那个男人变心了,你居然还这么痴情不悔,欢笙,你傻不傻!!!”
欢笙眼眶一红。
她却只是弯腰,捡起地上的衣服拍了拍,低头说:“少爷,您的衣服脏了,我去重拿一套给您。”
东方朗看着女人决绝的背影,仰天怒吼:“啊啊啊啊啊啊我想杀人——”
****************************************************************************************************************************
两年了,这个女人依然不给他正眼,东方朗嗜血的因子已经快要抓狂了。
射击场。
欢笙隐忍着惊吓,听着耳边那一声声枪响,身子有些……赫赫发抖,她却告诉自己,也许,姜南晨的世界,也是这个样子的。
姜南晨也会开枪。枪也是姜南晨世界里的一部分。
她不是要融入姜南晨的世界吗?也许。可以从这一刻开始。
从不害怕听到枪声开始。
“砰砰砰~”
东方朗目光锐利的看着稻草靶子,忽然含有趣味的看向白了脸的女人,说:“你来,你来开枪给本少爷看!”
欢笙猛然抬起头:“什么?”
可是她已经被白猿给拎到了东方朗的面前,东方朗将手里的枪扔到了她手里,她险险一接,原来真枪。那么重!!!
“开。”东方朗笑。此刻只管作弄她,以后才知道后悔,他所谓的作弄。却训练了她,让她在姜南晨的世界里渐渐地……游刃有余,原是为他人作嫁衣。
而这几年来的辛苦生活,在无形中也更锻炼了欢笙的毅性。
“我不敢开……”欢笙说完以后才发现自己丢人丢大发了。
东方朗笑的猖獗:“居然连枪都不敢开。那么没用,姜南晨是怎么看上你的?”
白猿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那你又是怎么看上她的?
欢笙咬唇,缓缓的举起了枪,让枪口对向不远处的靶子,她不能让他丢脸。在他知道的地方不知道的地方,她都不能让他丢脸,让他被嘲笑。看上了这样一个没用的女人……
下一刻,东方朗眼神一凝。
那是欢笙开了枪。砰的一声,子弹锋利的穿破空气,额……奇迹出现了,居然刺中了靶子。
“欢笙,你……”东方朗看着她,那一眼,含有太多的让欢笙无法理解的专注。
她退后两步,丢下了枪,手掌心被震的发麻,呆呆的看着不远处的靶子,她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姜南晨拿着枪的死神模样……
她说:“我打中了。”
东方朗:“不错!”
不远处,两岁的孩子瞪着一双小短腿跑了过来,在欢笙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捡起了地上的黑色枪支,欢笙看清的那一刻,几乎快被吓死……
“姜子琛!”
才两岁,怎么可以玩枪。
她跑过去什么都不管的将手枪从他手里夺了过来,然后抱紧他,总算,泪痕交错,“你吓死妈妈了,知不知道?”
姜子琛咿咿呀呀的不知道说些什么,盯着那把手枪笑的天真。
欢笙抱起他:这个孩子一定没人陪着玩才跑出了房间。
她说:“少爷,我能不能请一天假?”
东方朗眯眸:“以后你不再是佣人了,你是我请来的客人,所以,你不用请假也有时间照顾你的儿子了。”
这一次,他就做一回好人吧,也好缓解缓解他在她心里的印象。
言毕,他转身离开。
欢笙却看着他的背影,久久回不过神,忽然,她抱着孩子追了过去,仓促的拦在了他的面前,急促的喘着气……
东方朗笑:“是不是觉得我好了,想和我在一起了?”
欢笙摇着头,说:“首先,谢谢你,东方朗,不过对不起,我无法接受。”
东方朗的嗓音一下子冷了下来:“无法接受,这是什么意思?”
欢笙说:“我留下做佣人,是为了还欠你的债,留下做客人,那算什么呢?你如果真想帮我,你就放我回国吧。”
”欢笙,你得寸进尺!”
闻言,欢笙恍惚了一下,笑,”他也曾经说过我得寸进尺。“
东方朗脸色铁青,眸底闪过一丝杀意:“欢笙,既然你想做佣人,那就做吧,要我放你回国,你死了这条心!”
欢笙眼神也慢慢的平静了下来:“只要你记得五年之约,五年后你没有权利再阻拦我回国。”
东方朗低吼了一声:“你为什么那么想回去?欢笙,他已经不要你了,你回去还有什么意义?”
东方朗怕再留在这儿就会掐死这个女人,因而,他大步流星的从她身边走过,离开,也没有听到欢笙喃喃的四个字:“有意义的……”
……
第二天,早上七点。
欢笙换上女佣服,走出房门,看见东方朗一直站在门口,她动作一僵,随即走过去淡然的喊了一声:“少爷,我去工作了。”
却在擦肩而过的时候,手腕被一只大掌给抓住,她要挣扎的前一秒,听到他冷冷的说:“跟我去一个地方。”
“少爷,我还要工作……”
“你是佣人,我是少爷,你最要紧的工作,就是服从我的命令。现在去房间里把身上的衣服给换了。”
欢笙无奈的叹了口气,目光落在手腕上,东方朗一见,慢慢的放开了她。
欢笙转身进了房间。
东方朗呼出了一口气,眸底荡漾了一圈又一圈自信的笑,他还有三年的时间,他绝对可以把她留下,让她……变心。(未完待续。)
名字,可是,却见不到他,哪怕不停的叫,叫千千万万遍,当她睁开眼睛,世界里,还是没有他……
你能体会到这种感受吗。心如刀绞,也莫过于此。
门外,男人看着门内女人独自伤心欲绝,他握了握掌心,完美的面无表情隐隐有破裂的征兆……
欢笙,对不起,还有,我爱你。
欢笙木木的看向窗外,眼睛空洞,她不吃不喝,因为,听说饿到了一个境界,就会出现幻觉,幻觉里,会出现自己非常想念的人……
似乎,她已经好久没有见到他的面容了。
她……想见他。
她慢慢的闭上了眼睛,就让我这样下去,只要能见到他,哪怕是幻觉,她也愿意为这个幻觉,付出一切,甚至生命,在所不惜。
而听说她不吃不喝的消息,东方朗破门而入,他愠怒的看着她:“就因为一个已经变了心的男人,你想死?!”
欢笙没有任何反应。
东方朗却瞥见她怀里紧紧抱着一张白纸,神色一凝,一定和那个男人有关,不然她怎么会那么爱护?!
白纸上,有什么?!
嫉妒,疯狂的嫉妒!
他上前就抢了它,欢笙平静的脸色狠狠的变了,她瞪大眼睛伸手拼了命的去夺,“那是我的东西……你还给我!!!!”
东方朗退后两步,迅速的翻开来一看,他心里一震。
随即,猩红着眼睛,噼里啪啦的把……写着“一生一世”的纸给撕成了渣渣——
而欢笙看到他一系列的举动,痛的喘不过气,“啊啊啊啊啊!!!!”
她拿起床头柜上的水果刀就要去刺他,他根本就不懂,那对于她的意义,他怎么可以轻易就毁掉别人的珍宝,不仅这样,还私自把她带回了西雅图……他有什么资格?
仗着救了她的资格吗?
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如果是这样,那……
欢笙面如死灰,忽然手腕一转,将水果刀的刀尖……对向了自己,附带着她一句不含生机,死气沉沉的语气,“你救了我,就可以这样对我吗,好……我把命还给你,从此以后,你再没有资格毁我的任何东西。”
“欢笙,不要……”东方朗完全没想到她会突然改变动作,本来他都已经做好了防备的姿态,她伤不到他!
然而……眼看那把刀离她的身体,越来越近,他心跳一停,不容多想的就伸出了手,狠狠的握住了刀刃。
欢笙吓住了,望着他,慢慢的放开了手……
血,从他划破的手掌心,慢慢的滴落在白色的被褥上,他却像不知道痛一样,阴厉的吼了一句话:“一生一世一双人。抵不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欢笙,后者,才是现实!!!!”
欢笙从他血流不止的手上移开了目光,淡漠的下了床,弯腰将那些碎纸片一个一个的捡了起来……
她的耳朵里没有他点破的话,她的眼睛里。只有……那些破烂的碎纸片。碎纸片,是她思念姜南晨的铁证。
东方朗不可置信的看着这个女人,痛彻心扉。跟着声音都颤了:“你就……那,那么爱姜南晨?”
欢笙站起身,“我只能爱他,我控制不了。别人也取代不了他。”
她穿着单薄的病服,面对着窗户。以前,最怕冷,现在却觉得无所谓了,行尸走肉。冷不冷的,都感觉不到的。
望着窗外,她说:“东方先生。我很感谢你救了我,还有帮我去找南晨。我不知道怎么回报你,我现在一无所有,也没有能力回报你什么……”
官方的语气,让东方朗整颗心都凉了。
他脱口而出:“陪在我身边五年!”
欢笙扯了扯唇角,“只做佣人。”
再次回到西雅图,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听到他坐在床边说:“欢笙,以后让我照顾你吧,我想,再等等,等等再告诉你,我爱上了你,可是,我无法再等下去了,我知道,也许你会觉得我莫名其妙,所有人都这么觉得,但是,爱是没有根源的。有时候,爱上一个人,只需要她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者一个微笑,一个背影,爱上一个人很难,可又是那么容易……我那么恰逢其时的遇到了你,是上天的安排,欢笙,要不要试着和我在一起?”
她当时就拒绝了。
不说她心里已经有了人,就算没有,她也不会答应,因为这个人,给她的感觉,怪怪的,虽然是她的救命恩人,可是……她是不会爱上他的。
此刻。
他笑,“你怕什么,怕我会提出让你做我的情人吗?!”
欢笙没有说话。
他似乎被她这样波澜不惊的态度给再次激怒,寒声道:“就做佣人,我救了你一条命,你为我打工五年,其实……我亏了,所以,你没有必要摆出一副全世界你最可怜你被逼无奈的样子。”
无论他说什么,欢笙都没有任何的附和,亦没有任何的反驳。
不理不睬。
最终,东方朗留下一句话就走了。
“你现在是个孕妇,生孩子还需要十个月,等你生完孩子,再来报答我吧……我没恶毒到去让一个孕妇,伺候。”
砰!
直到听到门关上的声音,欢笙才缓缓的松了口气,她捂着肚子,眼里出现了心酸的柔意:“宝宝……”
原本认为东方朗是一个好人,但他喜怒无常的情绪告诉了她,他不是一个好人,他是一个很危险的人。
门口的保镖也告诉了她,他们的不平凡。
这里有债,所以,除非她还完,否则她回不了国。
“姜南晨,只有你一直如一。”欢笙笑,“这世界上最可悲的莫过于,不管你爱不爱我了,我都死心塌地的爱你,想你……姜南晨,带我回家,不要拒绝,好不好?姜南晨,离李李远一点,一面也不要再见她,好不好?姜南晨,你永远也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她不想承受这世间的变化,却不得不承受,现在已经习惯承受,人会变,事会变,花草树木都会变,时光城市也会变,唯独他,她无法承受他的变化,比如:从爱她,到不爱她;从宠她,到宠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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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怀胎以后的生活,是这样的。
这个家里,所有人都可以命令她做事,擦地板,打扫房间,欢笙从没过过这样的生活。但她一句话也没有说的就接受了。
一天一天过去。
被姜南晨细心呵护的皮肤,在慢慢的粗糙,有时候,欢笙真的好怕,好怕,五年后回去以后,姜南晨会嫌弃她……
他已经不要她了。可是她仍然要出现在他的面前。她要告诉他,李李不是一个好人。她再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迫害她的人。
她要告诉他,她为他生了一个孩子。是个儿子,叫做子琛,姜子琛。
如果他不爱她了,那她就让他重新爱上她……
她追他也可以的。
以前。也许是他爱她的多,这一次。她会让他知道,她爱他,一点也不亚于曾经的他爱她。
“欢笙,东方少爷正在游泳池游泳。你把衣服拿给少爷。”
“是。”
欢笙回过神,接过蓝姨手里的衣服,要转身的那一刻。骤然听到她说:“欢笙,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的女孩儿。安安静静的,一天除了说是,什么都不说,别的佣人故意为难你,你也……总之,你平平静静的,毫无波澜,简直……与世无争。”
欢笙只是默默的摇了摇头,便离开了。
她眸色沉寂,微微空洞,像一个古井,无人询问,自生自灭,忽然想起了一句话:当别人说你看起来总是那么平静与淡然,只有你自己心里知道,而今的平静与淡然是用多少眼泪学回来的,此时此刻的波澜不惊,又是曾被多少波澜几乎淹没过。
而她,在生存的有些艰难的时候,也不是完全没有感觉的,只是懒得去计较什么,反击什么,挣扎什么,她只想好好的熬到五年后。
离开西雅图,离开这里所有所有的人,离开这个不属于她的世界。
游泳池边。
当所有女佣都对东方朗那具比模特还好的身材流着口水的时候,欢笙垂着眸,静静的站在一边,等他游完跃出水池,穿上衣服。
头顶上,陡然有声音砸落下来:“我的身材,和姜南晨的比起来的怎么样?”
欢笙皱眉,缓缓的抬起头,对上那一双黑潭深眸,面色平静的将衣服递了过去:“少爷,请穿好衣服。”
东方朗呵了一声,下一刻,一把攥住她的手腕,咄咄逼问:“说,是姜南晨的身材好,还是我的身材好?”
所有佣人都惊叹的看着这一幕,白猿叹了口气,东方少爷居然也可以如此幼稚。
“请你放开我。”欢笙低着头说。
东方朗:“不妨,除非你说出答案!”
欢笙:“对不起,我没有办法回答你的问题,因为我根本没有看你的身材。”
东方朗脸色一黑:“那你现在看!抬头,我让你看的清清楚楚!”
欢笙依然低着头,“我不看。”
东方朗嘴角一勾:“害羞了?”
“除了我丈夫,我不会看其他男人一眼。”欢笙觉得真的应该解释清楚。
所以……不是害羞,而是淡漠、不屑吗?
下一刻,欢笙手里的衣服被狠狠丢开,耳边传来一声滔天怒吼:“可是他变心了,那个男人变心了,你居然还这么痴情不悔,欢笙,你傻不傻!!!”
欢笙眼眶一红。
她却只是弯腰,捡起地上的衣服拍了拍,低头说:“少爷,您的衣服脏了,我去重拿一套给您。”
东方朗看着女人决绝的背影,仰天怒吼:“啊啊啊啊啊啊我想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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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笙隐忍着惊吓,听着耳边那一声声枪响,身子有些……赫赫发抖,她却告诉自己,也许,姜南晨的世界,也是这个样子的。
姜南晨也会开枪。枪也是姜南晨世界里的一部分。
她不是要融入姜南晨的世界吗?也许。可以从这一刻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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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砰~”
东方朗目光锐利的看着稻草靶子,忽然含有趣味的看向白了脸的女人,说:“你来,你来开枪给本少爷看!”
欢笙猛然抬起头:“什么?”
可是她已经被白猿给拎到了东方朗的面前,东方朗将手里的枪扔到了她手里,她险险一接,原来真枪。那么重!!!
“开。”东方朗笑。此刻只管作弄她,以后才知道后悔,他所谓的作弄。却训练了她,让她在姜南晨的世界里渐渐地……游刃有余,原是为他人作嫁衣。
而这几年来的辛苦生活,在无形中也更锻炼了欢笙的毅性。
“我不敢开……”欢笙说完以后才发现自己丢人丢大发了。
东方朗笑的猖獗:“居然连枪都不敢开。那么没用,姜南晨是怎么看上你的?”
白猿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那你又是怎么看上她的?
欢笙咬唇,缓缓的举起了枪,让枪口对向不远处的靶子,她不能让他丢脸。在他知道的地方不知道的地方,她都不能让他丢脸,让他被嘲笑。看上了这样一个没用的女人……
下一刻,东方朗眼神一凝。
那是欢笙开了枪。砰的一声,子弹锋利的穿破空气,额……奇迹出现了,居然刺中了靶子。
“欢笙,你……”东方朗看着她,那一眼,含有太多的让欢笙无法理解的专注。
她退后两步,丢下了枪,手掌心被震的发麻,呆呆的看着不远处的靶子,她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姜南晨拿着枪的死神模样……
她说:“我打中了。”
东方朗:“不错!”
不远处,两岁的孩子瞪着一双小短腿跑了过来,在欢笙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捡起了地上的黑色枪支,欢笙看清的那一刻,几乎快被吓死……
“姜子琛!”
才两岁,怎么可以玩枪。
她跑过去什么都不管的将手枪从他手里夺了过来,然后抱紧他,总算,泪痕交错,“你吓死妈妈了,知不知道?”
姜子琛咿咿呀呀的不知道说些什么,盯着那把手枪笑的天真。
欢笙抱起他:这个孩子一定没人陪着玩才跑出了房间。
她说:“少爷,我能不能请一天假?”
东方朗眯眸:“以后你不再是佣人了,你是我请来的客人,所以,你不用请假也有时间照顾你的儿子了。”
这一次,他就做一回好人吧,也好缓解缓解他在她心里的印象。
言毕,他转身离开。
欢笙却看着他的背影,久久回不过神,忽然,她抱着孩子追了过去,仓促的拦在了他的面前,急促的喘着气……
东方朗笑:“是不是觉得我好了,想和我在一起了?”
欢笙摇着头,说:“首先,谢谢你,东方朗,不过对不起,我无法接受。”
东方朗的嗓音一下子冷了下来:“无法接受,这是什么意思?”
欢笙说:“我留下做佣人,是为了还欠你的债,留下做客人,那算什么呢?你如果真想帮我,你就放我回国吧。”
”欢笙,你得寸进尺!”
闻言,欢笙恍惚了一下,笑,”他也曾经说过我得寸进尺。“
东方朗脸色铁青,眸底闪过一丝杀意:“欢笙,既然你想做佣人,那就做吧,要我放你回国,你死了这条心!”
欢笙眼神也慢慢的平静了下来:“只要你记得五年之约,五年后你没有权利再阻拦我回国。”
东方朗低吼了一声:“你为什么那么想回去?欢笙,他已经不要你了,你回去还有什么意义?”
东方朗怕再留在这儿就会掐死这个女人,因而,他大步流星的从她身边走过,离开,也没有听到欢笙喃喃的四个字:“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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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七点。
欢笙换上女佣服,走出房门,看见东方朗一直站在门口,她动作一僵,随即走过去淡然的喊了一声:“少爷,我去工作了。”
却在擦肩而过的时候,手腕被一只大掌给抓住,她要挣扎的前一秒,听到他冷冷的说:“跟我去一个地方。”
“少爷,我还要工作……”
“你是佣人,我是少爷,你最要紧的工作,就是服从我的命令。现在去房间里把身上的衣服给换了。”
欢笙无奈的叹了口气,目光落在手腕上,东方朗一见,慢慢的放开了她。
欢笙转身进了房间。
东方朗呼出了一口气,眸底荡漾了一圈又一圈自信的笑,他还有三年的时间,他绝对可以把她留下,让她……变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