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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远收回讥笑目光,一本正经,望向始魔清秋,道:“清秋殿下,这恐怕不合规矩吧!”
“哈哈,秦供奉不必担心,挑战强者,是我夜叉族的荣耀!”始魔清秋大笑说道,指着那个站立的夜叉族大汉,斥道:“地魔空,稍后收着点手脚,别把咱们这位黄城的秦供奉打坏了。”
“嘿嘿!”
地魔空左右拳头相互捏动,鼓鸣爆响,咧嘴露出两根尖锐长牙,狰狞道:“大人放心,能收能放是咱们从小对练时练就的本事,不会有差池!”
“哈哈,那就好。”
始魔清秋对地魔空的这番威风十足的派头很满意,又转头看向秦远,道:“秦供奉可能不明白,我们夜叉族有个习俗,用你们的话说叫‘熬铁’,最锋利的铁器需要白翻熬炼与千翻捶打,最勇武的夜叉族勇士也要从千百遍战斗中磨砺而出,我们从小就与同龄人对战,一路成长一路血腥,直到选出最优秀的一百位各族最勇武之人,在我族战士中担任校尉职务,而我的这位扈从,便是那地魔族中的战绩优异之人,所向披靡,百战百胜,是前十的勇士!”
秦远眯了眯眼睛,他还是第一次听说夜叉族有这种风俗。
想想也对,夜叉族人口稀少,土壤贫瘠,只有少部分农作物可以种植,更多的食物来源便是那些在地下艰难生长的各类异兽猛兽,若非武力强大,难以生存。
如此想来,有这个残酷的风俗也就合情合理。
秦远甚至隐隐敬佩这些可以在困境中生存,并且不断砥砺前行的族群。
只是他佩服的族群来说目前与他是敌对关系,敌对可能太绝对,但对手却绝对不是夸大其词。
“哈哈,秦供奉,自从来到地表,俺就从未遇到对手,你们地表的族群满腹诗书,一肚子学问,但在战斗这方面,实在弱的不行,就跟小鸡仔似的,俺一只手随随便便都能捏死俩!”
地魔空放肆大笑,声如洪钟,直震得一些修为稍低的修者耳膜嗡嗡作响。
他们在震撼地魔空的实力之时,又异常愤怒,将地表族群比喻成小鸡仔,这是羞辱。
“哈哈,不过秦供奉不一样,刚才看了你们的战斗,绝对能称得上勇士,俺手痒痒的很啊!”地魔空浑然不顾周边之人那愤怒的目光,爽朗中带着极端的自负,“放心,俺从不欺负人,你的境界比我低一级,我可以把境界与你压在同一境界,这样就不算欺负你,免得赢了也没意思,你们地表族群之人的嘴巴太厉害,一定会找各种理由和借口。”
他外表粗犷,一副糙汉模样,但心思却是细腻,三言两语便让秦远退无可退。
世人的头脑中都存在着一个严重的偏见,尤其是一些华夏人,认为四肢健壮必然头脑简单,这的确是一种谬论。
无论哪个行业,无论哪个智慧族群,能够成为前十的存在,必然有着远超常人的头脑和极其坚韧的品质。
身体与智慧就像是一对翅膀,想要飞上高山之巅,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强大且坚韧。
而这糙汉地魔空显然就是属于这种人。
秦远看着他,听这两人说完,转头看向沐清雨,道:“城主大人以为如何?”
沐清雨面带微笑,轻轻颔首,“全凭秦供奉自行决断,方才苦战,气力损耗不少,也可休息片刻。”她拿起一支竹筷,在玉手中快速转动,青绿色的竹筷连成一片绿光,煞是好看。
“哈哈,那俺就给秦供奉留下一刻钟的休息,吃些丹药,免得俺胜了之后,你们还要说俺胜之不武。”地魔空大笑道。
“用不着休息,那场战斗只当是热身,此时状态正好。”
秦远说了一声,便要往亭外走去,众人也为其这番风度而暗暗喝彩,当得上“气定神闲,不动如山”几字,可这个念头刚刚升起,秦远迈出去的脚步又停了下来,他看着众人,说道:“诸位可不能厚此薄彼,彩头呢,没有彩头缺了兴致啊!”
那几个站在黄家叶家还有云婆婆一边的人,刚刚对其有所改观,马上又满脑门子黑线,这特娘的有多守财奴啊!
一众人无奈之下,又掏出了几样彩头,黄麟等人更是后悔莫及,早知如此,之前打死也不挤兑他出战,实实在在的赔本买卖。
那财大气粗的始魔清秋扔出去一块石头,通体如墨,流光闪动,仿似一块墨玉,呈山峦形状,上面还有朱红色符文,如同一道道枷锁般,绘成条条线纹,将其包裹。
秦远和沐清雨的眼睛同时亮了起来,好宝贝啊!
两人来到场中,之前战斗之处,地魔空站定之后,就要施展秘法,压制自己的修为,秦远阻止,道:“兄弟,不用那么麻烦,压制修为太没意思,有点挑战性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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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远收回讥笑目光,一本正经,望向始魔清秋,道:“清秋殿下,这恐怕不合规矩吧!”
“哈哈,秦供奉不必担心,挑战强者,是我夜叉族的荣耀!”始魔清秋大笑说道,指着那个站立的夜叉族大汉,斥道:“地魔空,稍后收着点手脚,别把咱们这位黄城的秦供奉打坏了。”
“嘿嘿!”
地魔空左右拳头相互捏动,鼓鸣爆响,咧嘴露出两根尖锐长牙,狰狞道:“大人放心,能收能放是咱们从小对练时练就的本事,不会有差池!”
“哈哈,那就好。”
始魔清秋对地魔空的这番威风十足的派头很满意,又转头看向秦远,道:“秦供奉可能不明白,我们夜叉族有个习俗,用你们的话说叫‘熬铁’,最锋利的铁器需要白翻熬炼与千翻捶打,最勇武的夜叉族勇士也要从千百遍战斗中磨砺而出,我们从小就与同龄人对战,一路成长一路血腥,直到选出最优秀的一百位各族最勇武之人,在我族战士中担任校尉职务,而我的这位扈从,便是那地魔族中的战绩优异之人,所向披靡,百战百胜,是前十的勇士!”
秦远眯了眯眼睛,他还是第一次听说夜叉族有这种风俗。
想想也对,夜叉族人口稀少,土壤贫瘠,只有少部分农作物可以种植,更多的食物来源便是那些在地下艰难生长的各类异兽猛兽,若非武力强大,难以生存。
如此想来,有这个残酷的风俗也就合情合理。
秦远甚至隐隐敬佩这些可以在困境中生存,并且不断砥砺前行的族群。
只是他佩服的族群来说目前与他是敌对关系,敌对可能太绝对,但对手却绝对不是夸大其词。
“哈哈,秦供奉,自从来到地表,俺就从未遇到对手,你们地表的族群满腹诗书,一肚子学问,但在战斗这方面,实在弱的不行,就跟小鸡仔似的,俺一只手随随便便都能捏死俩!”
地魔空放肆大笑,声如洪钟,直震得一些修为稍低的修者耳膜嗡嗡作响。
他们在震撼地魔空的实力之时,又异常愤怒,将地表族群比喻成小鸡仔,这是羞辱。
“哈哈,不过秦供奉不一样,刚才看了你们的战斗,绝对能称得上勇士,俺手痒痒的很啊!”地魔空浑然不顾周边之人那愤怒的目光,爽朗中带着极端的自负,“放心,俺从不欺负人,你的境界比我低一级,我可以把境界与你压在同一境界,这样就不算欺负你,免得赢了也没意思,你们地表族群之人的嘴巴太厉害,一定会找各种理由和借口。”
他外表粗犷,一副糙汉模样,但心思却是细腻,三言两语便让秦远退无可退。
世人的头脑中都存在着一个严重的偏见,尤其是一些华夏人,认为四肢健壮必然头脑简单,这的确是一种谬论。
无论哪个行业,无论哪个智慧族群,能够成为前十的存在,必然有着远超常人的头脑和极其坚韧的品质。
身体与智慧就像是一对翅膀,想要飞上高山之巅,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强大且坚韧。
而这糙汉地魔空显然就是属于这种人。
秦远看着他,听这两人说完,转头看向沐清雨,道:“城主大人以为如何?”
沐清雨面带微笑,轻轻颔首,“全凭秦供奉自行决断,方才苦战,气力损耗不少,也可休息片刻。”她拿起一支竹筷,在玉手中快速转动,青绿色的竹筷连成一片绿光,煞是好看。
“哈哈,那俺就给秦供奉留下一刻钟的休息,吃些丹药,免得俺胜了之后,你们还要说俺胜之不武。”地魔空大笑道。
“用不着休息,那场战斗只当是热身,此时状态正好。”
秦远说了一声,便要往亭外走去,众人也为其这番风度而暗暗喝彩,当得上“气定神闲,不动如山”几字,可这个念头刚刚升起,秦远迈出去的脚步又停了下来,他看着众人,说道:“诸位可不能厚此薄彼,彩头呢,没有彩头缺了兴致啊!”
那几个站在黄家叶家还有云婆婆一边的人,刚刚对其有所改观,马上又满脑门子黑线,这特娘的有多守财奴啊!
一众人无奈之下,又掏出了几样彩头,黄麟等人更是后悔莫及,早知如此,之前打死也不挤兑他出战,实实在在的赔本买卖。
那财大气粗的始魔清秋扔出去一块石头,通体如墨,流光闪动,仿似一块墨玉,呈山峦形状,上面还有朱红色符文,如同一道道枷锁般,绘成条条线纹,将其包裹。
秦远和沐清雨的眼睛同时亮了起来,好宝贝啊!
两人来到场中,之前战斗之处,地魔空站定之后,就要施展秘法,压制自己的修为,秦远阻止,道:“兄弟,不用那么麻烦,压制修为太没意思,有点挑战性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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