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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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能不能长点儿出息,咱把烟戒了?”
我苦笑:“我倒是想戒,但是烟离不开我。”
金铃噘着嘴巴道:“是你离不开烟吧?”
我不解释,不争辩。
不得不承认,金铃是个体贴善良的好女人。因为见我不开心,她充当了一颗开心果,不断地逗我,跟我讲趣闻趣事,挽着我的胳膊,宛如童话公主一般。
很多女人讲故事和编故事的本领,相当强。比如说,程心洁和金铃一样,在我不开心的时候,总是会编出很多非常可乐的故事,缓解我的情绪。
然而,毕竟是我的情感上受到了严重的波折,金铃这些安慰之举,虽然有效,但效果不甚明显。
我不想让金铃失望,但是,我又实在是装不出高兴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一直延伸到,下午五点多钟。
金铃提议她亲自下厨,做些好菜招待我。
我欣然同意,提出要畅饮几杯。
在一定程度上来讲,消遣烦恼的最佳方式,便是喝酒。
就这样,我和金铃互帮互助,张罗了一桌好菜。
菜不错,但我现在的心情,吃什么都不香。唯有酒,如同我的亲密兄弟,化作一副穿肠妙药,刺激着我的内心深处,并赐予我短暂的兴奋。
金铃喝红酒,我喝白酒。我们对酒当杯,她甜甜地笑着,宛如一个正沉浸在花季爱恋中的少女,将羞涩与懵懂写满脸庞。
酒至半旬,金铃的脸上微显红润,她与我对碰了一杯,说道:“你呀,有什么事总是藏在心里,怎么一上午的工夫,就这么,就这么愁啊,你愁什么?”
我掩饰道:“我不愁。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壶好酒往肚子里流!”说罢我将整杯酒倒进了嘴里。
金铃扑哧笑了:“瞎改诗词!要是李煜听到你把他的诗改成这样,非得从地底下复活,掐死你!”
金铃伸展双手,在我面前舞起了九阴白骨爪。
我抓住了她的手,止住她。
金铃安静了下来,一揽飘逸的长发,试探地问:“是不是,是不是工作不顺心?”
我摇头。
“老板批评你了?”
我继续摇头。
“那是,那是怎么了?难道是,难道是失恋了?”
条件反射一般,我抬头望她,没有肯定,但也没有否认地摇头。
金铃脸上诞生出几分特殊的神蕴,她望着我,眼神扑朔地夹了一口菜,塞进我嘴里,嘻嘻地道:“不是还有,还有我吗!”
我能读懂她这句话的潜台词。我意识到她太聪明,她已经在蛛丝马迹之中,意会到了我和由梦之间的事情。
金铃见我沉默,接着道:“你和由梦究竟怎么了?不是一直挺好吗,怎么会,怎么会-----吵架了,还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我皱眉不语,用酒精表达着自己的情绪。
金铃再问:“你不说,就是默认了!由梦是个漂亮可爱的女孩子,她很优秀。就算是我,见了她也觉得自叹不如,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是我不希望,不希望你们出现感情危机。哪怕,哪怕-----”
她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但是实际上,已经再明显不过了。
我见纸没能包住火,于是想了想,道:“没什么,就是吵了一架,觉得彼此之间,之间,有了代沟和距离。”我当然不能提到曼本瑞,提到她和曼本瑞之间的诸多纠葛,那是自己伸手打自己的脸!
金铃道:“那就是你的不对了!人家毕竟是女孩子嘛,你得哄。女朋友不是用来吵的,是用来哄的!”
我道:“没你想像的那么简单。”
金铃道:“不管多复杂多麻烦,那你作为一个堂堂男子汉,总不能跟一个女孩子计较吧?
我道:“你不懂。很多事,很多事。”
金铃问:“什么事?你们俩感情不是一直很好吗?”
我苦笑:“人,总是会变的!”
金铃一愣:“她变了?她又有了别的……”后面的话没说出来。
我不置回答,只是淡然一笑。
金铃沉默了片刻,突然抬起头来,说:“是不是因为我,因为我的缘故?”
我诧异:“关你什么事?”
金铃道:“你忘了,从昨天晚上开始,我正式成为你赵龙的人了,她知道了肯定生气,要我,我也生气!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那我宁愿,宁愿退出。由梦是个好女孩,虽然我也很喜欢你,但是我不想让她受到伤害。”
我摇晃了一下脑袋,让自己清醒了一些。我冲金铃道:“你呀,简直跟你说的那个丢手机的人的老婆差不多,这么有才。她的消息哪能这么灵通?”
金铃自嘲般地一噘嘴巴:“说的也是。那是,那是因为什么?”
我抬杯持在空中:“不提也罢,不提了好不好,咱们,喝酒。”
金铃没再追问,举杯与我共饮。
在酒精的麻醉之下,我越喝越英勇,越喝越想喝,不知不觉间,两瓶高度的白酒,被我喝尽。
在一定程度上来讲,我简直是为中国的酿酒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照这样喝下去,我肚子里装的酒,都能开家酒厂了。
但是酒这东西,的确是个好东西。关键时候,它能麻醉人,让人兴奋。
我让金铃再启开一瓶,金铃见我有些微醉了,将剩余的那瓶白酒捂住了口,连声劝道:“不能喝了,你不能再喝了!”
我说:“喝酒不管够啊?”
金铃焦急地道:“你喝多了,已经。”
我一拍小腹:“还是空的呢!放心,我是天上下凡的酒圣,喝不醉。”
在我的一再坚持下,金铃无奈地做出了让步。
第三瓶白酒倒进杯里的时候,我已经开始神浊目眩。毕竟,都是高度酒,我又喝的急,酒精的作用,已经越来越明显。
但我已经沉浸在一种特殊的氛围之中,无法自拔。我摒弃了回忆,摒弃了一切伤感的事情。我甚至是故意装的大气凛然,神光飞舞。我与金铃一次次碰杯,金铃不断地劝我少喝,但我根本已经难以自控。
再几杯下肚后,我的神智已经开始凌乱,模糊中打碎了好几个杯子,我却浑然不觉。
直到,我的肚子里酒精几近饱和,再也装不下这种令人麻痹的液体。
我开始哇哇呕吐,肚子的五脏六腑被那种上漾的力量折腾的很不舒服,胃肠一阵抽搐。
这是我有史以来,喝的最多的一次。
金铃焦急地为我侍应着,为我擦嘴为我捶背,忙的不亦乐乎。
我在迷糊中,被金铃搀扶进了卧室。
不知是让金铃历经了多少艰难,我才躺到了床上。
金铃为我脱掉外衣,鞋子,又沏了一壶茶水过来,喂我喝水。
我感觉天眩地转,自己好像也在转。天花板上的吊灯,仿若摇摇欲坠,墙壁上挂的抱陶女,竟像是迈着步子,抱着陶罐朝我走来……
我醉的,着实不清。
以至于,当金铃第N次喂我茶水的时候,我突然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
水杯落地,茶水四溅。
而意识不清的我,竟然在酒精的麻痹之下,将金铃当成了由梦。
幻觉,也许我注定,会在幻觉中迷失。甚至是犯错。
我近乎痴呆地喊了一声‘由梦’,将金铃扯了过来,金铃那纤弱的小身板,刷地趴到了我的身上。
我无意识地勒紧了胳膊,紧紧地抱住她。
抱住了,那个幻象中的由梦。
,香烟!能不能长点儿出息,咱把烟戒了?”
我苦笑:“我倒是想戒,但是烟离不开我。”
金铃噘着嘴巴道:“是你离不开烟吧?”
我不解释,不争辩。
不得不承认,金铃是个体贴善良的好女人。因为见我不开心,她充当了一颗开心果,不断地逗我,跟我讲趣闻趣事,挽着我的胳膊,宛如童话公主一般。
很多女人讲故事和编故事的本领,相当强。比如说,程心洁和金铃一样,在我不开心的时候,总是会编出很多非常可乐的故事,缓解我的情绪。
然而,毕竟是我的情感上受到了严重的波折,金铃这些安慰之举,虽然有效,但效果不甚明显。
我不想让金铃失望,但是,我又实在是装不出高兴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一直延伸到,下午五点多钟。
金铃提议她亲自下厨,做些好菜招待我。
我欣然同意,提出要畅饮几杯。
在一定程度上来讲,消遣烦恼的最佳方式,便是喝酒。
就这样,我和金铃互帮互助,张罗了一桌好菜。
菜不错,但我现在的心情,吃什么都不香。唯有酒,如同我的亲密兄弟,化作一副穿肠妙药,刺激着我的内心深处,并赐予我短暂的兴奋。
金铃喝红酒,我喝白酒。我们对酒当杯,她甜甜地笑着,宛如一个正沉浸在花季爱恋中的少女,将羞涩与懵懂写满脸庞。
酒至半旬,金铃的脸上微显红润,她与我对碰了一杯,说道:“你呀,有什么事总是藏在心里,怎么一上午的工夫,就这么,就这么愁啊,你愁什么?”
我掩饰道:“我不愁。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壶好酒往肚子里流!”说罢我将整杯酒倒进了嘴里。
金铃扑哧笑了:“瞎改诗词!要是李煜听到你把他的诗改成这样,非得从地底下复活,掐死你!”
金铃伸展双手,在我面前舞起了九阴白骨爪。
我抓住了她的手,止住她。
金铃安静了下来,一揽飘逸的长发,试探地问:“是不是,是不是工作不顺心?”
我摇头。
“老板批评你了?”
我继续摇头。
“那是,那是怎么了?难道是,难道是失恋了?”
条件反射一般,我抬头望她,没有肯定,但也没有否认地摇头。
金铃脸上诞生出几分特殊的神蕴,她望着我,眼神扑朔地夹了一口菜,塞进我嘴里,嘻嘻地道:“不是还有,还有我吗!”
我能读懂她这句话的潜台词。我意识到她太聪明,她已经在蛛丝马迹之中,意会到了我和由梦之间的事情。
金铃见我沉默,接着道:“你和由梦究竟怎么了?不是一直挺好吗,怎么会,怎么会-----吵架了,还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我皱眉不语,用酒精表达着自己的情绪。
金铃再问:“你不说,就是默认了!由梦是个漂亮可爱的女孩子,她很优秀。就算是我,见了她也觉得自叹不如,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是我不希望,不希望你们出现感情危机。哪怕,哪怕-----”
她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但是实际上,已经再明显不过了。
我见纸没能包住火,于是想了想,道:“没什么,就是吵了一架,觉得彼此之间,之间,有了代沟和距离。”我当然不能提到曼本瑞,提到她和曼本瑞之间的诸多纠葛,那是自己伸手打自己的脸!
金铃道:“那就是你的不对了!人家毕竟是女孩子嘛,你得哄。女朋友不是用来吵的,是用来哄的!”
我道:“没你想像的那么简单。”
金铃道:“不管多复杂多麻烦,那你作为一个堂堂男子汉,总不能跟一个女孩子计较吧?
我道:“你不懂。很多事,很多事。”
金铃问:“什么事?你们俩感情不是一直很好吗?”
我苦笑:“人,总是会变的!”
金铃一愣:“她变了?她又有了别的……”后面的话没说出来。
我不置回答,只是淡然一笑。
金铃沉默了片刻,突然抬起头来,说:“是不是因为我,因为我的缘故?”
我诧异:“关你什么事?”
金铃道:“你忘了,从昨天晚上开始,我正式成为你赵龙的人了,她知道了肯定生气,要我,我也生气!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那我宁愿,宁愿退出。由梦是个好女孩,虽然我也很喜欢你,但是我不想让她受到伤害。”
我摇晃了一下脑袋,让自己清醒了一些。我冲金铃道:“你呀,简直跟你说的那个丢手机的人的老婆差不多,这么有才。她的消息哪能这么灵通?”
金铃自嘲般地一噘嘴巴:“说的也是。那是,那是因为什么?”
我抬杯持在空中:“不提也罢,不提了好不好,咱们,喝酒。”
金铃没再追问,举杯与我共饮。
在酒精的麻醉之下,我越喝越英勇,越喝越想喝,不知不觉间,两瓶高度的白酒,被我喝尽。
在一定程度上来讲,我简直是为中国的酿酒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照这样喝下去,我肚子里装的酒,都能开家酒厂了。
但是酒这东西,的确是个好东西。关键时候,它能麻醉人,让人兴奋。
我让金铃再启开一瓶,金铃见我有些微醉了,将剩余的那瓶白酒捂住了口,连声劝道:“不能喝了,你不能再喝了!”
我说:“喝酒不管够啊?”
金铃焦急地道:“你喝多了,已经。”
我一拍小腹:“还是空的呢!放心,我是天上下凡的酒圣,喝不醉。”
在我的一再坚持下,金铃无奈地做出了让步。
第三瓶白酒倒进杯里的时候,我已经开始神浊目眩。毕竟,都是高度酒,我又喝的急,酒精的作用,已经越来越明显。
但我已经沉浸在一种特殊的氛围之中,无法自拔。我摒弃了回忆,摒弃了一切伤感的事情。我甚至是故意装的大气凛然,神光飞舞。我与金铃一次次碰杯,金铃不断地劝我少喝,但我根本已经难以自控。
再几杯下肚后,我的神智已经开始凌乱,模糊中打碎了好几个杯子,我却浑然不觉。
直到,我的肚子里酒精几近饱和,再也装不下这种令人麻痹的液体。
我开始哇哇呕吐,肚子的五脏六腑被那种上漾的力量折腾的很不舒服,胃肠一阵抽搐。
这是我有史以来,喝的最多的一次。
金铃焦急地为我侍应着,为我擦嘴为我捶背,忙的不亦乐乎。
我在迷糊中,被金铃搀扶进了卧室。
不知是让金铃历经了多少艰难,我才躺到了床上。
金铃为我脱掉外衣,鞋子,又沏了一壶茶水过来,喂我喝水。
我感觉天眩地转,自己好像也在转。天花板上的吊灯,仿若摇摇欲坠,墙壁上挂的抱陶女,竟像是迈着步子,抱着陶罐朝我走来……
我醉的,着实不清。
以至于,当金铃第N次喂我茶水的时候,我突然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
水杯落地,茶水四溅。
而意识不清的我,竟然在酒精的麻痹之下,将金铃当成了由梦。
幻觉,也许我注定,会在幻觉中迷失。甚至是犯错。
我近乎痴呆地喊了一声‘由梦’,将金铃扯了过来,金铃那纤弱的小身板,刷地趴到了我的身上。
我无意识地勒紧了胳膊,紧紧地抱住她。
抱住了,那个幻象中的由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