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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因为受到特工电影里那些特工买枪场面的影响,阚良总觉得枪械店是很神秘的地方,就是那种表面是正常的商店,特工进来,唰的一下打开密室,里头四面墙都摆上几十款造型各异的武器。
实际上阚良所进的这间枪械商店一点都不神秘,它在这里是合法的,就光明正大的座落在进入小镇的大街街口,完全不需要躲躲藏藏。而枪械店里面的枪也不像电影里面那样摆放精致,而是跟超市售卖厨具或者食品那样整整齐齐的码在一起。
比较精致的手枪或者摆在玻璃橱窗里,或者像鞋店那样平放在一面墙上突出的小木台上;普通的长枪一排排的挂货架上,不注意看的话还以为这里是卖雨伞的呢。
在几人的强光手电的照射下,入眼的长短枪实在太多了,或整齐摆放或零乱堆叠,场面很壮观,反而没了那种铁血肃杀之气。即使是这样,也让阚良大开眼界,感叹不虚此行。
金闪第一次来的时候跟阚良的表现也好不到哪里去,毕竟生活国内的人是没什么机会见到真枪的,更不要说这种像超市一样的枪械店。
只不过金闪的第一次表现什么样这几个人是不知道的,所以并不妨碍金闪嘲笑他几个同伴的土包子表现。
金闪嘻嘻一笑,得意道:“看傻了吧?没见过吧?我告诉你们,这里的长短枪加起来一两千条呐!足够武装一个团了。”
王超憨笑道:“你们说这些老外傻不傻,这么多好东西,就这样放在这里大半年都没人动。要不,咱们也别回绿城了,把这些弄回去也能换好多贡献点了吧?”
金闪毫不留情的嘲笑王超道:“说人家傻,其实你才傻呢!绿城这里的老外人人有枪,有的还不止一杆,重要的是人家收藏的都是精品,才看不上这里的大路货呐,这里的枪械再在这里摆半年也不会有人关心。再说了,在这样的僵尸世界里,僵尸是杀不完的,食物却是迟早有吃完的一天。所以,城里派莱利他们出城搜集食物而不是枪械。”
“另外,这些枪要是在主世界还能卖点钱,可是咱们弄不回去,就是能弄回去也不敢弄啊。在地狱交易所里,这些大路货更是一文不值,光带这东西回去还不够咱们的报名费呐!唉不说这个了,想好了要拿什么没有,赶紧拿过来,我给你们把锁打开。直接装上子弹,等会出去的时候搞不好就要用。”
阚良选了雷明顿霰弹枪,别的不为,就图这枪威力大止退力强。
他在进到这个世界之前,还专门回顾了几遍《活死人之地2005》这部电影。细心的阚良发现,这里的僵尸,除了会慢慢恢复智慧这一奇葩设定之外,最大的特点就是顽强。没了腿用手爬,脑袋跟脖子只剩下一根筋连接还能甩来甩去的照样咬人。更过分的是,不像其它僵尸电影那样,只要脑袋掉了就完事,这里的僵尸脑袋被揪掉还能继续看烟花。
还有一点,这里的僵尸被普通武器命中只会暂停一下,基本不会出现被子弹打得后退的场面。所以,阚良选择了比普通武器威力更大的雷明顿霰弹枪,这样的话即使他这个菜鸟枪手的枪法不准,霰弹发射的弹丸多,打不中脑袋总能打中身子吧。
其实在阚良内心中,最羡慕那些拿着霰弹枪威风凛凛的冲僵尸“嗵、嗵”的开枪的主角,这才是他选霰弹枪而不是更实用的M4A1的最主要原因,当然他是不会向任何人承认这一点的。
宋毅在金闪的指点下随便拿了几把M4A1背在身后,他更喜欢刀剑的潇洒飘逸,而不是枪械的烟火气十足,如果有可能的话,他更愿意用身上的长刀跟敌人决斗。但他也明白,在这里,如果遇险,还是M4A1这样... -->>
可能是因为受到特工电影里那些特工买枪场面的影响,阚良总觉得枪械店是很神秘的地方,就是那种表面是正常的商店,特工进来,唰的一下打开密室,里头四面墙都摆上几十款造型各异的武器。
实际上阚良所进的这间枪械商店一点都不神秘,它在这里是合法的,就光明正大的座落在进入小镇的大街街口,完全不需要躲躲藏藏。而枪械店里面的枪也不像电影里面那样摆放精致,而是跟超市售卖厨具或者食品那样整整齐齐的码在一起。
比较精致的手枪或者摆在玻璃橱窗里,或者像鞋店那样平放在一面墙上突出的小木台上;普通的长枪一排排的挂货架上,不注意看的话还以为这里是卖雨伞的呢。
在几人的强光手电的照射下,入眼的长短枪实在太多了,或整齐摆放或零乱堆叠,场面很壮观,反而没了那种铁血肃杀之气。即使是这样,也让阚良大开眼界,感叹不虚此行。
金闪第一次来的时候跟阚良的表现也好不到哪里去,毕竟生活国内的人是没什么机会见到真枪的,更不要说这种像超市一样的枪械店。
只不过金闪的第一次表现什么样这几个人是不知道的,所以并不妨碍金闪嘲笑他几个同伴的土包子表现。
金闪嘻嘻一笑,得意道:“看傻了吧?没见过吧?我告诉你们,这里的长短枪加起来一两千条呐!足够武装一个团了。”
王超憨笑道:“你们说这些老外傻不傻,这么多好东西,就这样放在这里大半年都没人动。要不,咱们也别回绿城了,把这些弄回去也能换好多贡献点了吧?”
金闪毫不留情的嘲笑王超道:“说人家傻,其实你才傻呢!绿城这里的老外人人有枪,有的还不止一杆,重要的是人家收藏的都是精品,才看不上这里的大路货呐,这里的枪械再在这里摆半年也不会有人关心。再说了,在这样的僵尸世界里,僵尸是杀不完的,食物却是迟早有吃完的一天。所以,城里派莱利他们出城搜集食物而不是枪械。”
“另外,这些枪要是在主世界还能卖点钱,可是咱们弄不回去,就是能弄回去也不敢弄啊。在地狱交易所里,这些大路货更是一文不值,光带这东西回去还不够咱们的报名费呐!唉不说这个了,想好了要拿什么没有,赶紧拿过来,我给你们把锁打开。直接装上子弹,等会出去的时候搞不好就要用。”
阚良选了雷明顿霰弹枪,别的不为,就图这枪威力大止退力强。
他在进到这个世界之前,还专门回顾了几遍《活死人之地2005》这部电影。细心的阚良发现,这里的僵尸,除了会慢慢恢复智慧这一奇葩设定之外,最大的特点就是顽强。没了腿用手爬,脑袋跟脖子只剩下一根筋连接还能甩来甩去的照样咬人。更过分的是,不像其它僵尸电影那样,只要脑袋掉了就完事,这里的僵尸脑袋被揪掉还能继续看烟花。
还有一点,这里的僵尸被普通武器命中只会暂停一下,基本不会出现被子弹打得后退的场面。所以,阚良选择了比普通武器威力更大的雷明顿霰弹枪,这样的话即使他这个菜鸟枪手的枪法不准,霰弹发射的弹丸多,打不中脑袋总能打中身子吧。
其实在阚良内心中,最羡慕那些拿着霰弹枪威风凛凛的冲僵尸“嗵、嗵”的开枪的主角,这才是他选霰弹枪而不是更实用的M4A1的最主要原因,当然他是不会向任何人承认这一点的。
宋毅在金闪的指点下随便拿了几把M4A1背在身后,他更喜欢刀剑的潇洒飘逸,而不是枪械的烟火气十足,如果有可能的话,他更愿意用身上的长刀跟敌人决斗。但他也明白,在这里,如果遇险,还是M4A1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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