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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源只觉得自己快被她逼疯了,可更让他心惊肉跳的是这个趴在栏杆上摇摇欲坠的女人!
几乎没有一刻犹豫的,他趁着叶小瑜走神,一把冲上去将她从栏杆上扯了下来。
两个人都跌在了松软的羊毛地毯上,钱源摸着她冰冷的身体,心里又急又疼,皱着眉便怒斥道:“他许扬可真是三生有幸,那种人渣都值得你这样?那你怎么就不多看我一眼呢?!”
她的脸上全是冰冷的眼泪,头发也凌乱不堪,身上还带着酒气,整个人都是钱源从未见过的狼狈窀。
钱源几时见过她这幅模样?以前见她的时候,两个人总是两句话不到就会吵起来,叶小瑜在他面前永远都像一个炸了毛似的猫儿一样,恨不得能扑上来咬断他的脖子,他爱的就是她这副尖锐勇敢地性子,最恨的就是她把自己的自尊放在许扬面前让他践踏。
他扶起她的身体,脱下外套紧紧地裹在她的身上,一把将她横抱起来走向里面。
叶小瑜确实是喝多了,白皙如玉的脸上染着一抹酒醉的绯红,软软的靠在钱源怀里,纤长的睫毛上都沾着泪迹,看得钱源心上一抽一抽的疼。
她头发被扯得乱七八糟,手腕上还有一圈红痕,一看就是被人欺负过的,钱源在美国的时候也是亲眼看到过许扬打小瑜的,耳光左右开弓的往她脸上扇,脚上还狠命的踹着,别说不把她当女人看,那种狠劲儿,根本就是没把叶小瑜当人看。
他碰一下都要小心翼翼的女人,却被许扬那个人渣这么糟践着,真的是杀人的心都有了。
他真的是想不通,骄傲如叶小瑜,学的又是心理学这样的学科,看得清别人的心事,能为无数的人排忧解难,为什么就偏偏看不清自己的心?
当局者迷,说的是不是这个意思?
钱源把她抱紧屋子里,又替她打开了空调的暖风,温热的风流在房间里流泻着,叶小瑜的脸色这才慢慢的缓过来,可是眼底却是一触即碎的脆弱。
“你先在这里坐一下,我去给你倒杯水。”
他替她裹好衣服,转身走向饮水机,叶小瑜却一把拉住了他,继而将脸埋在了他的怀里,小声啜泣道:“今天是我的生日,你不是说会给我庆生的吗?”
这是谁给她的许诺已经再明显不过,钱源深知她又把自己当成了许扬那个王八蛋,心里气郁难填,却还是轻轻地叹了口气搂住她,心疼道:“当然给你准备了,是你不来找我的。”
他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对那边的人道:“把烟火都移到公司这边来。”
钱源抬手看了看表,十一点四十分,应该还来得及。
怀里的女人已经渐渐沉睡过去,脸上还是被泪水肆虐过的痕迹,钱源轻声叹气,熟门熟路的从她的抽屉里翻出卸妆乳,半蹲在沙发边上为她轻柔的把浓艳的妆容擦去,又用湿毛巾给她洗了脸,看着她纤尘不染的素颜,这才绽出一个舒心满意的笑容。
这样不施粉黛的娇容才是属于她的,她不是许扬那些逢场作戏的红颜知己,用不着那些厚重的化妆来粉饰自己,她就只是叶小瑜而已。
桌上的手机忽然震动起来,钱源接起电话,那边的人道了一句,“钱少,都已经准备好了。”
“嗯。”
钱源应了一声,拿出一条毛毯将叶小瑜裹好,又将她轻轻地抱在露台上,这才柔声叫醒她,“水煮鱼,醒来了。”
他知道她最讨厌这个外号,果然叶小瑜闻声便缓缓地睁开眼,看到面前的钱源后闷闷的道:“你怎么在这儿……”
“嘘——”
钱源抬手压在她的唇上,薄唇边带着温润怜爱的流光,目光移向另一边,只听“砰”的一声,不远的小广场上忽然传来爆破声。
叶小瑜也是一惊,抬头却看到无数的璀璨烟火在头顶炸开,花炮打在天空上的时候是一朵巨大的玫瑰花,随着鲜艳夺目的花瓣凋零,夜空中竟然若隐若现的出现了她的脸,底下是一行小字——
“To`my`lover.”
“钱源,你……”
叶小瑜转头错愕的看向他,钱源却只是淡淡的笑了笑,轻轻地拥她入怀,在她耳边温声道:“第九十九次表白,小鱼儿,生日快乐,只要你愿意,我永远都在你身后等着你。”
男士沐浴乳的香味窜入叶小瑜的鼻息,她靠在钱源温热的胸膛上,忽然落了泪,许久才喃喃了一句,“你这又是何必。”
而钱源只是紧紧地搂着她,下颚抵在她的发顶,眼底有痛也有欣悦。
就像她又傻又执着的爱着许扬一样,他对她也是一样的。
*
黄昏的日暮染黄了整个天空,道路两边的杨树叶已经落得差不多了,有的有幸落到泥土里,还能容一场落叶归根的梦,而多数枯黄的叶子则是堆在马路牙子上,像极了被遗弃的孩子。榕城的冬天总是干冷干冷的,寒风吹在脸上就像是刀割一样尖锐的痛。
叶亦欢裹了裹衣服,迎着日暮走向地铁站,纤弱的身子走在萧瑟的寒风里忍不住有些发颤。
邢漠北之前就提过给她配车的问题,可是她对开车的阴影实在是太深重了,那场车祸之后,她对出租车都带有恐惧感,更不要说是自己开车了,所以她最后还是拒绝了他的好意。
更何况,每天工作之后多走一走,也有助于身体健康。
十字路口的红绿灯交替,叶亦欢站在路边静静的等着,然而一辆黑色的奥迪A8L却缓缓地停在了她面前,挡住了她的视线。
驾驶座的车门很快就被人推开了,一个约莫四十五六的中年男人下车走到她面前,温和的笑了笑,恭敬的叫了一声,“大小姐。”
“原来是陈叔叔。”
面前的男人是叶书华的老部下陈平,跟了叶书华很多年的心腹。
叶亦欢低低的笑了笑,视线透过透过黑色的车膜,隐隐能看到后座那个面色阴郁的男人,她挑眉道:“是我爸找我有事吧?”
“董事长有话想和大小姐谈一谈,大小姐请上车吧。”
有话谈?
叶亦欢不由得在心底冷笑,她和凌南霄离婚这么久了,叶书华都一直没有露面,眼下怕是来找她兴师问罪的吧?
她只扬了扬唇角,轻蔑与嘲弄霎时尽显,仰头深吸了一口气,随即走上去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坐了进去。
然而就在她坐到车里的前一刻,却没有看到后面那辆熟悉的迈巴.赫。
Andy透过挡风玻璃看着那个站在路边和叶亦欢说话的男人,有些奇怪的低声道:“老板,那好像是……叶小姐。”
现在已经没有人敢在凌南霄面前叫她一声“夫人”,全公司上下都统称她为“叶小姐”,也算是避讳吧。
彼时凌南霄正看着路边飘然而落的树叶,听到他的话后缓缓转过头,同样看到了陈平。
他没见过这个男人,可是看叶亦欢的脸色似乎不是很对劲,之前她遭遇危机的场景又在脑中盘旋起来,英挺的剑眉倏然高拢,他没有半刻犹豫的低冷道:“跟上去看看!”
*
叶书华带她去的是一座园林式茶楼,名字叫做半缘楼。
这座茶楼并不是很大,坐落于一个独门大院里,分为室内室外两个部分。茶桌多倚窗而置,没有设椅子,地上只方有花纹精致的垫子,茶客往往是盘坐在地上,闲适而悠然。透过明亮的落地窗,可以看到外面的小桥流水,曲径花丛,倒是很有一种“庭院深深深几许”的幽美。
他们来的是整个茶楼视野最好的一间,坐在这里,整座茶楼的亭台楼阁都可以一览无余,而包间里墙壁上挂的那副娟丽的行书字更是为整个小包间增添了一份雅致的气息。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这座茶楼是叶亦欢的母亲林晓君一个好姐妹开的,当年的林晓君是名震榕城的才女,这座茶楼开业的时候,她挽着心爱的丈夫来为朋友庆贺,提笔写下了这首诗,后来林晓君去世,茶楼的老板为了纪念她,特地把她的题字挂到了她最爱来的包间里。
唐朝诗人元稹的《离思五首》,世人都只传唱前两句,林晓君却独独偏爱最后一句“半缘修道半缘君”。
我面对美色也无动于衷,一半是为了修道,一半是为了你。
叶亦欢抬头看着对面墙上那块大大的行书题字,熟悉的字体和印章,让她的心就像浸泡在醋里的酸梅一样,从里到外都酸涩的想要落泪。
她不明白叶书华怎么还好意思把她带到母亲曾经最爱来的茶楼,并且还是在这个包间里。
上好的碧螺春散发出袅袅的茶香,叶书华姿态高雅的端起茶杯浅浅的品了一口,随即淡声道:“你和南霄离婚了?”
他前些日子出国公干,没想到一回来就听说了叶亦欢和凌南霄离婚的消息,气的血压险些都飙了上来,平复过后立刻来找到了她。
真是开门见山的够直接,居然连一句迂回的话都没有。
叶亦欢冷笑一声,挑眉道:“对,离婚了。”
“谁准许你离婚的?”
“我的婚姻,自然是由我做主,我想离就离了,难道还要向叶董事长报备吗?”
“放肆!”
叶书华扬手将茶杯拍到了桌上,脸上也没了方才的儒雅,一双饱经沧桑的双眼凌厉而怨毒的盯着她,仿佛面前的人不是他的女儿,而是一个结怨多年的仇人。
“不经我的允许,你居然敢随便离婚,叶亦欢,你现在胆子是越来越大了!”
叶亦欢把玩着手上精致的像是古董的茶杯,笑不达眼底道:“我的胆子一向都很大,虎父无犬女,叶董事长这样胆识过人,我又怎么能丢了您的脸。”
她现在已经是无所谓了,当年顾及着父女亲情,她一再的对叶书华忍让,可是她敬他为父亲,他却只当她是有利可图的棋子。
“你!”叶书华气结,枯干的大手紧紧地攥着茶杯,恨恨的道:“你丢脸丢的难道还不够吗?!现在全天下都知道了你是被凌家扫地出门的弃妇,我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叶董事长难道忘了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现在丢的是我自己的脸,跟您可没什么关系!”
他口口声声都是怨她丢了自己的脸,从始至终也没有给过她一句温情的安慰,叶亦欢看着面前眼神怨恨的父亲,只觉得一颗心就像是被扔进了冰湖里一样,从头凉到了脚。
叶书华也火了,不顾身份的厉喝道:“你现在是长本事了!当年你吃我的用我,怎么不说和我没关系?现在又是一副清高自傲的模样,没有我供你吃穿,你能长这么大?!”
他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起这些,叶亦欢就情不自禁的想起了母亲临终前满身是血的样子,澄亮的眼中顿时涌上了一抹怨恨,咬牙吼道:“麻烦叶董事长摸着良心好好问问自己,我吃的用的是你的还是我妈妈林晓君的!如果没有我妈妈,你能有现在的一切吗?!”
当年京都所有人都知道,叶家的三个儿子,叶书伟,叶书辉,叶书华是榕城名声大燥的名门贵公子,尤其是小儿子叶书华,留学瑞典,一表人才,风流倜傥,像极了钱钟书《围城》里的方鸿渐,可谓是让上流名媛倾尽了芳心。
叶家家大业大,老大懦弱,老二聪明,老三不争不抢,小心眼却比谁都多。老爷子叶江天最看好的是二儿子叶书辉,可偏生叶书辉又是个不理商事的主,这让叶老爷子伤透了脑筋。
后来叶书华远赴瑞典留学,在一场舞会上结识了书香世家的小姐林晓君,同在异国他乡,两人可以说是惺惺相惜,更重要的是,林晓君对这个温文尔雅的贵公子一见倾心。
叶书华想要家产,可是又深知自己比不上二哥,他没有叶书辉的沉稳和忠厚,却有着叶书辉没有的小聪明。
他知道林晓君的父亲是声震全国的大建筑师林琛,就连叶江天也很敬仰林琛,如果能娶到林晓君这样的大家闺秀,那么对他的前程可以说是锦上添花。
叶书华没用多少功夫就追到了林晓君,回国之后,他牵着林晓君的手站在叶江天和林琛面前,深情款款的许下了此生非林晓君不娶的誓言。
林琛到底是老.江湖了,锐利的目光一扫就知道面前的后生心思不纯,更何况以叶书华的资质,根本就配不上林晓君。可是捧在手上的掌上明珠一心要嫁,他也只能放手赌一把,希望叶书华是个值得女儿托付终生的人。
叶书华成功得到了叶家的产业,意气风发的抱得美人归。
长发及腰,十里红妆,林家小姐就在万众瞩目中下嫁给了叶家公子,从此甘为洗手作羹汤。
林晓君一辈子接受的都是从一而终的思想,既是嫁了叶书华,此生就没有想过再爱别的男人,可是好景不长,结婚第一年,叶书华就已经开始在外流连忘返,第二年更是家外有家的有了别的女人。
最开始,叶书华忌讳林琛,因此也不敢玩的太放肆,可是林琛一过世,叶书华就变得肆无忌惮,甚至敢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来... -->>
钱源只觉得自己快被她逼疯了,可更让他心惊肉跳的是这个趴在栏杆上摇摇欲坠的女人!
几乎没有一刻犹豫的,他趁着叶小瑜走神,一把冲上去将她从栏杆上扯了下来。
两个人都跌在了松软的羊毛地毯上,钱源摸着她冰冷的身体,心里又急又疼,皱着眉便怒斥道:“他许扬可真是三生有幸,那种人渣都值得你这样?那你怎么就不多看我一眼呢?!”
她的脸上全是冰冷的眼泪,头发也凌乱不堪,身上还带着酒气,整个人都是钱源从未见过的狼狈窀。
钱源几时见过她这幅模样?以前见她的时候,两个人总是两句话不到就会吵起来,叶小瑜在他面前永远都像一个炸了毛似的猫儿一样,恨不得能扑上来咬断他的脖子,他爱的就是她这副尖锐勇敢地性子,最恨的就是她把自己的自尊放在许扬面前让他践踏。
他扶起她的身体,脱下外套紧紧地裹在她的身上,一把将她横抱起来走向里面。
叶小瑜确实是喝多了,白皙如玉的脸上染着一抹酒醉的绯红,软软的靠在钱源怀里,纤长的睫毛上都沾着泪迹,看得钱源心上一抽一抽的疼。
她头发被扯得乱七八糟,手腕上还有一圈红痕,一看就是被人欺负过的,钱源在美国的时候也是亲眼看到过许扬打小瑜的,耳光左右开弓的往她脸上扇,脚上还狠命的踹着,别说不把她当女人看,那种狠劲儿,根本就是没把叶小瑜当人看。
他碰一下都要小心翼翼的女人,却被许扬那个人渣这么糟践着,真的是杀人的心都有了。
他真的是想不通,骄傲如叶小瑜,学的又是心理学这样的学科,看得清别人的心事,能为无数的人排忧解难,为什么就偏偏看不清自己的心?
当局者迷,说的是不是这个意思?
钱源把她抱紧屋子里,又替她打开了空调的暖风,温热的风流在房间里流泻着,叶小瑜的脸色这才慢慢的缓过来,可是眼底却是一触即碎的脆弱。
“你先在这里坐一下,我去给你倒杯水。”
他替她裹好衣服,转身走向饮水机,叶小瑜却一把拉住了他,继而将脸埋在了他的怀里,小声啜泣道:“今天是我的生日,你不是说会给我庆生的吗?”
这是谁给她的许诺已经再明显不过,钱源深知她又把自己当成了许扬那个王八蛋,心里气郁难填,却还是轻轻地叹了口气搂住她,心疼道:“当然给你准备了,是你不来找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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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源抬手看了看表,十一点四十分,应该还来得及。
怀里的女人已经渐渐沉睡过去,脸上还是被泪水肆虐过的痕迹,钱源轻声叹气,熟门熟路的从她的抽屉里翻出卸妆乳,半蹲在沙发边上为她轻柔的把浓艳的妆容擦去,又用湿毛巾给她洗了脸,看着她纤尘不染的素颜,这才绽出一个舒心满意的笑容。
这样不施粉黛的娇容才是属于她的,她不是许扬那些逢场作戏的红颜知己,用不着那些厚重的化妆来粉饰自己,她就只是叶小瑜而已。
桌上的手机忽然震动起来,钱源接起电话,那边的人道了一句,“钱少,都已经准备好了。”
“嗯。”
钱源应了一声,拿出一条毛毯将叶小瑜裹好,又将她轻轻地抱在露台上,这才柔声叫醒她,“水煮鱼,醒来了。”
他知道她最讨厌这个外号,果然叶小瑜闻声便缓缓地睁开眼,看到面前的钱源后闷闷的道:“你怎么在这儿……”
“嘘——”
钱源抬手压在她的唇上,薄唇边带着温润怜爱的流光,目光移向另一边,只听“砰”的一声,不远的小广场上忽然传来爆破声。
叶小瑜也是一惊,抬头却看到无数的璀璨烟火在头顶炸开,花炮打在天空上的时候是一朵巨大的玫瑰花,随着鲜艳夺目的花瓣凋零,夜空中竟然若隐若现的出现了她的脸,底下是一行小字——
“To`my`lover.”
“钱源,你……”
叶小瑜转头错愕的看向他,钱源却只是淡淡的笑了笑,轻轻地拥她入怀,在她耳边温声道:“第九十九次表白,小鱼儿,生日快乐,只要你愿意,我永远都在你身后等着你。”
男士沐浴乳的香味窜入叶小瑜的鼻息,她靠在钱源温热的胸膛上,忽然落了泪,许久才喃喃了一句,“你这又是何必。”
而钱源只是紧紧地搂着她,下颚抵在她的发顶,眼底有痛也有欣悦。
就像她又傻又执着的爱着许扬一样,他对她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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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的日暮染黄了整个天空,道路两边的杨树叶已经落得差不多了,有的有幸落到泥土里,还能容一场落叶归根的梦,而多数枯黄的叶子则是堆在马路牙子上,像极了被遗弃的孩子。榕城的冬天总是干冷干冷的,寒风吹在脸上就像是刀割一样尖锐的痛。
叶亦欢裹了裹衣服,迎着日暮走向地铁站,纤弱的身子走在萧瑟的寒风里忍不住有些发颤。
邢漠北之前就提过给她配车的问题,可是她对开车的阴影实在是太深重了,那场车祸之后,她对出租车都带有恐惧感,更不要说是自己开车了,所以她最后还是拒绝了他的好意。
更何况,每天工作之后多走一走,也有助于身体健康。
十字路口的红绿灯交替,叶亦欢站在路边静静的等着,然而一辆黑色的奥迪A8L却缓缓地停在了她面前,挡住了她的视线。
驾驶座的车门很快就被人推开了,一个约莫四十五六的中年男人下车走到她面前,温和的笑了笑,恭敬的叫了一声,“大小姐。”
“原来是陈叔叔。”
面前的男人是叶书华的老部下陈平,跟了叶书华很多年的心腹。
叶亦欢低低的笑了笑,视线透过透过黑色的车膜,隐隐能看到后座那个面色阴郁的男人,她挑眉道:“是我爸找我有事吧?”
“董事长有话想和大小姐谈一谈,大小姐请上车吧。”
有话谈?
叶亦欢不由得在心底冷笑,她和凌南霄离婚这么久了,叶书华都一直没有露面,眼下怕是来找她兴师问罪的吧?
她只扬了扬唇角,轻蔑与嘲弄霎时尽显,仰头深吸了一口气,随即走上去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坐了进去。
然而就在她坐到车里的前一刻,却没有看到后面那辆熟悉的迈巴.赫。
Andy透过挡风玻璃看着那个站在路边和叶亦欢说话的男人,有些奇怪的低声道:“老板,那好像是……叶小姐。”
现在已经没有人敢在凌南霄面前叫她一声“夫人”,全公司上下都统称她为“叶小姐”,也算是避讳吧。
彼时凌南霄正看着路边飘然而落的树叶,听到他的话后缓缓转过头,同样看到了陈平。
他没见过这个男人,可是看叶亦欢的脸色似乎不是很对劲,之前她遭遇危机的场景又在脑中盘旋起来,英挺的剑眉倏然高拢,他没有半刻犹豫的低冷道:“跟上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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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书华带她去的是一座园林式茶楼,名字叫做半缘楼。
这座茶楼并不是很大,坐落于一个独门大院里,分为室内室外两个部分。茶桌多倚窗而置,没有设椅子,地上只方有花纹精致的垫子,茶客往往是盘坐在地上,闲适而悠然。透过明亮的落地窗,可以看到外面的小桥流水,曲径花丛,倒是很有一种“庭院深深深几许”的幽美。
他们来的是整个茶楼视野最好的一间,坐在这里,整座茶楼的亭台楼阁都可以一览无余,而包间里墙壁上挂的那副娟丽的行书字更是为整个小包间增添了一份雅致的气息。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这座茶楼是叶亦欢的母亲林晓君一个好姐妹开的,当年的林晓君是名震榕城的才女,这座茶楼开业的时候,她挽着心爱的丈夫来为朋友庆贺,提笔写下了这首诗,后来林晓君去世,茶楼的老板为了纪念她,特地把她的题字挂到了她最爱来的包间里。
唐朝诗人元稹的《离思五首》,世人都只传唱前两句,林晓君却独独偏爱最后一句“半缘修道半缘君”。
我面对美色也无动于衷,一半是为了修道,一半是为了你。
叶亦欢抬头看着对面墙上那块大大的行书题字,熟悉的字体和印章,让她的心就像浸泡在醋里的酸梅一样,从里到外都酸涩的想要落泪。
她不明白叶书华怎么还好意思把她带到母亲曾经最爱来的茶楼,并且还是在这个包间里。
上好的碧螺春散发出袅袅的茶香,叶书华姿态高雅的端起茶杯浅浅的品了一口,随即淡声道:“你和南霄离婚了?”
他前些日子出国公干,没想到一回来就听说了叶亦欢和凌南霄离婚的消息,气的血压险些都飙了上来,平复过后立刻来找到了她。
真是开门见山的够直接,居然连一句迂回的话都没有。
叶亦欢冷笑一声,挑眉道:“对,离婚了。”
“谁准许你离婚的?”
“我的婚姻,自然是由我做主,我想离就离了,难道还要向叶董事长报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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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书华扬手将茶杯拍到了桌上,脸上也没了方才的儒雅,一双饱经沧桑的双眼凌厉而怨毒的盯着她,仿佛面前的人不是他的女儿,而是一个结怨多年的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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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亦欢把玩着手上精致的像是古董的茶杯,笑不达眼底道:“我的胆子一向都很大,虎父无犬女,叶董事长这样胆识过人,我又怎么能丢了您的脸。”
她现在已经是无所谓了,当年顾及着父女亲情,她一再的对叶书华忍让,可是她敬他为父亲,他却只当她是有利可图的棋子。
“你!”叶书华气结,枯干的大手紧紧地攥着茶杯,恨恨的道:“你丢脸丢的难道还不够吗?!现在全天下都知道了你是被凌家扫地出门的弃妇,我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叶董事长难道忘了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现在丢的是我自己的脸,跟您可没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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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书华也火了,不顾身份的厉喝道:“你现在是长本事了!当年你吃我的用我,怎么不说和我没关系?现在又是一副清高自傲的模样,没有我供你吃穿,你能长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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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书华想要家产,可是又深知自己比不上二哥,他没有叶书辉的沉稳和忠厚,却有着叶书辉没有的小聪明。
他知道林晓君的父亲是声震全国的大建筑师林琛,就连叶江天也很敬仰林琛,如果能娶到林晓君这样的大家闺秀,那么对他的前程可以说是锦上添花。
叶书华没用多少功夫就追到了林晓君,回国之后,他牵着林晓君的手站在叶江天和林琛面前,深情款款的许下了此生非林晓君不娶的誓言。
林琛到底是老.江湖了,锐利的目光一扫就知道面前的后生心思不纯,更何况以叶书华的资质,根本就配不上林晓君。可是捧在手上的掌上明珠一心要嫁,他也只能放手赌一把,希望叶书华是个值得女儿托付终生的人。
叶书华成功得到了叶家的产业,意气风发的抱得美人归。
长发及腰,十里红妆,林家小姐就在万众瞩目中下嫁给了叶家公子,从此甘为洗手作羹汤。
林晓君一辈子接受的都是从一而终的思想,既是嫁了叶书华,此生就没有想过再爱别的男人,可是好景不长,结婚第一年,叶书华就已经开始在外流连忘返,第二年更是家外有家的有了别的女人。
最开始,叶书华忌讳林琛,因此也不敢玩的太放肆,可是林琛一过世,叶书华就变得肆无忌惮,甚至敢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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