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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后,云南。
陶子一个人拖着行李来了这里。
苗苗来接她,见到她的瞬间冲上来把她抱进怀里,眼泪直崩,“你个蠢妞!你个蠢妞!世界上怎么有你这么没用的女人!”
她平静地笑,反安慰苗苗,“你看我现在不是很好吗?看看,看看,多健康的皮肤,你成天在高原晒着还没我黑呢!丰”
苗苗噗嗤而笑,眼泪却落下来,“你以为你现在好看吗?又黑又瘦,跟个难民似的!”
“有我这么健康的难民?看看!你仔细看看!这可是天然纯绿色的!不对,纯红色!比你的香奈儿美多了!”陶子指着自己脸颊上天然健康的红色,笑道。
这半年来,一直在行走,一直在写作。
曾穿梭于江南各个古镇之间,曾策马于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曾在敦煌壁画前聆听远古的声音,也曾一步一步,虔诚地拜至布达拉宫前,在马尔代夫最纯净的海天一色里流连忘返,在北欧最寒冷的冬天里滑雪尖喊,而此时的她,刚刚在繁华的伦敦度完最红火的圣诞和新年狂欢……
尝遍世界各地的美食,吸收最醇烈的紫外线,美食和旅行没有让她长胖,却让她变得结实,更给了她深色的皮肤,即便经过一个冬天,也没能恢复到最初的白皙,然,却让她看起来更加健康了,尤其,颊上那两抹自然的胭脂红,衬得她的眼睛更加晶亮。
旅行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知识、朋友、广阔的视野和胸怀,走出了自己的世界,完成了一本游记形短篇小说集《从布达拉到天堂》,记录了好些旅行见闻以及途中所听所闻爱情故事,或悲伤,或圆满,贯穿始终的,都是爱的解说,纯粹的,丰厚的爱。这是她对自己最满意的地方,时至今日,她心中盛放的,依然是满满的爱。
书,在伦敦圣诞夜完成最后一个故事,已经将全稿传给编辑,编辑十分欣赏,要她配上旅行图,准备给她做最精美的设计策划,还要将这本书打造成第二个《撒哈拉的故事》。
她笑,她不是三毛。
苗苗听了她的话以后,笑叹,“我早已经不用香奈儿!”
松开怀抱,得以细细打量久别的陶子,眼前的桃桃姑娘,一身典型的英伦打扮,苏格兰羊毛方格短裙,同苏格兰风白色羊绒毛衣,经典的驼色英式双排扣大衣,马丁靴,戴了一顶驼色贝雷帽,天然的红晕在她脸颊处渲染开来,极精神极健康的样子。
这妞儿,真的就是一株格桑花儿,搁哪哪都能生长!
苗苗放了心,捏她红坨坨的脸,“哟!这是打哪里来的村姑啊!”
“死丫头!”陶子掐她,“这叫英伦好吗?一边儿去!”
“英伦得看谁穿!穿不好就是村!你怎么不干脆穿上彩色条纹袜啊!”苗苗挽着她的胳膊,嘻嘻哈哈地笑着,仿若又回到彼此未嫁的闺蜜时代,相互嘲笑相互打趣。
跟着苗苗上汽车,返回她的学校,一路的叽叽喳喳声中,离那个镇越来越近了。
曾经的孤注一掷,曾经的义无反顾,在自己半年来刻意拉下的暗黑夜幕里,如星,一颗一颗地点亮。
临行那一幕,还是又一次地浮现在脑海里……
半年前,并没有一离婚马上就离开北京,停留了几天,把一些地方重新走过,自己也不知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重走的过程中,心绪竟然能够渐渐平静下来,仿佛又闻到去年此时的风香,仿佛又回到那些日子里,他从云南回来,为她的生日点一首军歌,在她的生日宴会上,用咖啡泼脏她的衣服,还有,在正大光明殿前,他让她骑在肩上……
她在乾清宫前站了许久,人来人往,她看不见里面的风景,可是,没有人比她看到的景色更美好,她曾,站在紫禁之巅……
那一刻,空了的心,瞬间又变得满满的,其实,她仍然不孤单,不是吗?那是她永远的糖糖哥,是她永远的首长,不会更改……
人生只如初见。其实并没有那么难,二十年后的今天,在经历了寻觅、重逢、等待、相爱、和伤害的今天,她是如此庆幸,她的心,竟然还和二十年前初遇时一样……
就好像一个告别仪式,重走一遍他们走过的地方,一点一点的,将那些在伤害、疏远、冷战、和痛苦中几乎遗忘的美好重新拾起,就像对待一串在风雨中散落的彩色风铃,一颗一颗珠子重新穿起来,有风的时候,依然可以叮咚作响,悦耳动听。
珍
藏。而后可以走得无怨尤。
清点行装的时候,她选了个宁震谦不在的时机,回了一趟部队的家。她的笔记本电脑,以及许多衣物都还在那里。
对于那个她亲手打造的家,私心的,有太多的东西想要带走,小鹌鹑墙贴、弹壳风铃,如果她的箱子装得下,甚至想搬走墙上的婚纱照,不知什么时候,如他所承诺,婚纱照已经重新冲洗换过,她和他抵额而笑……
只是,到了最后,又把所有的东西又放回了原处,这里,承载了她太多幸福的记忆,就让这幸福,锁在原地吧……
她只带走了自己的东西,还有,那件婚纱。
她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女子,对婚纱的热爱和向往和所有陷入深爱的女子一样。她会记得她穿婚纱的模样,会记得他牵着她的手在操场回眸的感觉,这件婚纱,可否成为她曾经嫁与他的见证和纪念?
如此想着,便下了决心,带走它!
然,在她折叠的时候,却发现礼服有一处崩了线……
她想起来了,是他,都是他,拍照回来那天,还穿着婚纱,他就开始猴急……
她唯恐他把婚纱给弄破了,结果还是坏了……
不过,她记得这家礼服店,结婚纪念日当天她太兴奋了,什么都没注意到,之后她才发现婚纱的品牌——依念,是京城很有名的一间服饰坊手工出品,曾经陪苗苗去仰望过,很小的店面,在繁华北京极僻静的一处,却有着极稳定的客源,据说只做会员生意,所有的设计限量出售,都出自于巴黎世界级大设计师岑杰西之手,店主叫童一念,当然,和宁家也颇有交情。
所以,她决定拿去修复。
然而,她没有想到的是,正打算进门的时候,却发现严庄和宁震谦也在里面,好像还有莫忘,她急速躲开了,同时好奇两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侧耳倾听,只听见店员在向他们推荐一款婚纱,而后,便听见严庄的声音,“就这件吧,芊琪穿起来应该好……”
那一刻,她听见自己脑袋里“嗡”的一响……
其实,这是她预料中的,不是吗?只不过,太快了一些……真的好快……
那日,她终究没有再缝那件婚纱,也没有带走,锁在了衣柜里,有的东西于她而言,原本就是残缺的,尽管美得不像话……
后来,她表示理解,芊琪应该就快要进手术室了吧,在手术之前圆一个梦也是理所当然……
她订了第二日的机票,开始了她的行走。
最初是为了走出一个世界,一个只有他的世界,而到了现在,他依然在她世界里最深的地方,只不过,她的世界却真正地宽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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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后,云南。
陶子一个人拖着行李来了这里。
苗苗来接她,见到她的瞬间冲上来把她抱进怀里,眼泪直崩,“你个蠢妞!你个蠢妞!世界上怎么有你这么没用的女人!”
她平静地笑,反安慰苗苗,“你看我现在不是很好吗?看看,看看,多健康的皮肤,你成天在高原晒着还没我黑呢!丰”
苗苗噗嗤而笑,眼泪却落下来,“你以为你现在好看吗?又黑又瘦,跟个难民似的!”
“有我这么健康的难民?看看!你仔细看看!这可是天然纯绿色的!不对,纯红色!比你的香奈儿美多了!”陶子指着自己脸颊上天然健康的红色,笑道。
这半年来,一直在行走,一直在写作。
曾穿梭于江南各个古镇之间,曾策马于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曾在敦煌壁画前聆听远古的声音,也曾一步一步,虔诚地拜至布达拉宫前,在马尔代夫最纯净的海天一色里流连忘返,在北欧最寒冷的冬天里滑雪尖喊,而此时的她,刚刚在繁华的伦敦度完最红火的圣诞和新年狂欢……
尝遍世界各地的美食,吸收最醇烈的紫外线,美食和旅行没有让她长胖,却让她变得结实,更给了她深色的皮肤,即便经过一个冬天,也没能恢复到最初的白皙,然,却让她看起来更加健康了,尤其,颊上那两抹自然的胭脂红,衬得她的眼睛更加晶亮。
旅行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知识、朋友、广阔的视野和胸怀,走出了自己的世界,完成了一本游记形短篇小说集《从布达拉到天堂》,记录了好些旅行见闻以及途中所听所闻爱情故事,或悲伤,或圆满,贯穿始终的,都是爱的解说,纯粹的,丰厚的爱。这是她对自己最满意的地方,时至今日,她心中盛放的,依然是满满的爱。
书,在伦敦圣诞夜完成最后一个故事,已经将全稿传给编辑,编辑十分欣赏,要她配上旅行图,准备给她做最精美的设计策划,还要将这本书打造成第二个《撒哈拉的故事》。
她笑,她不是三毛。
苗苗听了她的话以后,笑叹,“我早已经不用香奈儿!”
松开怀抱,得以细细打量久别的陶子,眼前的桃桃姑娘,一身典型的英伦打扮,苏格兰羊毛方格短裙,同苏格兰风白色羊绒毛衣,经典的驼色英式双排扣大衣,马丁靴,戴了一顶驼色贝雷帽,天然的红晕在她脸颊处渲染开来,极精神极健康的样子。
这妞儿,真的就是一株格桑花儿,搁哪哪都能生长!
苗苗放了心,捏她红坨坨的脸,“哟!这是打哪里来的村姑啊!”
“死丫头!”陶子掐她,“这叫英伦好吗?一边儿去!”
“英伦得看谁穿!穿不好就是村!你怎么不干脆穿上彩色条纹袜啊!”苗苗挽着她的胳膊,嘻嘻哈哈地笑着,仿若又回到彼此未嫁的闺蜜时代,相互嘲笑相互打趣。
跟着苗苗上汽车,返回她的学校,一路的叽叽喳喳声中,离那个镇越来越近了。
曾经的孤注一掷,曾经的义无反顾,在自己半年来刻意拉下的暗黑夜幕里,如星,一颗一颗地点亮。
临行那一幕,还是又一次地浮现在脑海里……
半年前,并没有一离婚马上就离开北京,停留了几天,把一些地方重新走过,自己也不知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重走的过程中,心绪竟然能够渐渐平静下来,仿佛又闻到去年此时的风香,仿佛又回到那些日子里,他从云南回来,为她的生日点一首军歌,在她的生日宴会上,用咖啡泼脏她的衣服,还有,在正大光明殿前,他让她骑在肩上……
她在乾清宫前站了许久,人来人往,她看不见里面的风景,可是,没有人比她看到的景色更美好,她曾,站在紫禁之巅……
那一刻,空了的心,瞬间又变得满满的,其实,她仍然不孤单,不是吗?那是她永远的糖糖哥,是她永远的首长,不会更改……
人生只如初见。其实并没有那么难,二十年后的今天,在经历了寻觅、重逢、等待、相爱、和伤害的今天,她是如此庆幸,她的心,竟然还和二十年前初遇时一样……
就好像一个告别仪式,重走一遍他们走过的地方,一点一点的,将那些在伤害、疏远、冷战、和痛苦中几乎遗忘的美好重新拾起,就像对待一串在风雨中散落的彩色风铃,一颗一颗珠子重新穿起来,有风的时候,依然可以叮咚作响,悦耳动听。
珍
藏。而后可以走得无怨尤。
清点行装的时候,她选了个宁震谦不在的时机,回了一趟部队的家。她的笔记本电脑,以及许多衣物都还在那里。
对于那个她亲手打造的家,私心的,有太多的东西想要带走,小鹌鹑墙贴、弹壳风铃,如果她的箱子装得下,甚至想搬走墙上的婚纱照,不知什么时候,如他所承诺,婚纱照已经重新冲洗换过,她和他抵额而笑……
只是,到了最后,又把所有的东西又放回了原处,这里,承载了她太多幸福的记忆,就让这幸福,锁在原地吧……
她只带走了自己的东西,还有,那件婚纱。
她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女子,对婚纱的热爱和向往和所有陷入深爱的女子一样。她会记得她穿婚纱的模样,会记得他牵着她的手在操场回眸的感觉,这件婚纱,可否成为她曾经嫁与他的见证和纪念?
如此想着,便下了决心,带走它!
然,在她折叠的时候,却发现礼服有一处崩了线……
她想起来了,是他,都是他,拍照回来那天,还穿着婚纱,他就开始猴急……
她唯恐他把婚纱给弄破了,结果还是坏了……
不过,她记得这家礼服店,结婚纪念日当天她太兴奋了,什么都没注意到,之后她才发现婚纱的品牌——依念,是京城很有名的一间服饰坊手工出品,曾经陪苗苗去仰望过,很小的店面,在繁华北京极僻静的一处,却有着极稳定的客源,据说只做会员生意,所有的设计限量出售,都出自于巴黎世界级大设计师岑杰西之手,店主叫童一念,当然,和宁家也颇有交情。
所以,她决定拿去修复。
然而,她没有想到的是,正打算进门的时候,却发现严庄和宁震谦也在里面,好像还有莫忘,她急速躲开了,同时好奇两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侧耳倾听,只听见店员在向他们推荐一款婚纱,而后,便听见严庄的声音,“就这件吧,芊琪穿起来应该好……”
那一刻,她听见自己脑袋里“嗡”的一响……
其实,这是她预料中的,不是吗?只不过,太快了一些……真的好快……
那日,她终究没有再缝那件婚纱,也没有带走,锁在了衣柜里,有的东西于她而言,原本就是残缺的,尽管美得不像话……
后来,她表示理解,芊琪应该就快要进手术室了吧,在手术之前圆一个梦也是理所当然……
她订了第二日的机票,开始了她的行走。
最初是为了走出一个世界,一个只有他的世界,而到了现在,他依然在她世界里最深的地方,只不过,她的世界却真正地宽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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