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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嬴霍有些疑惑的眼神中,老乞丐也是渐渐有些挂不住脸,“当然,陶泥这玩意儿不是我们能轻易找到的。”说完,一扔陶罐,“咣当”一声,陶罐四分五裂,“我只是要告诉你,任何事物总是有用处的,尤其是我们乞丐,更不能挑三拣四。”
嬴霍点点头,这里的一切对他而言都没有任何可以比较的东西,他一醒来,就是在此处,外界的一切,他毫无所知。
凡事都有用处,千万不能浪费。这是老乞丐告诉他的第一个道理。
一天之后,老乞丐将嬴霍带到了一处垃圾山跟前,“你先在这里找寻吧,若是有用的东西,你就先放在一边,等晚上一起带回去。”
“嗯。”嬴霍话不多,随即就照着昨天老乞丐的演示,在垃圾山里翻了起来。
从此,在这处罕有人烟的废弃地里,多了一个年轻的身影,终日在垃圾山间穿梭。
春去秋来,嬴霍来到这里已经有两个年头了。
这两年,嬴霍不仅将老乞丐一身本事学了个遍,更是有所突破,现在,只要哪里有什么稍微能用的东西,都能被嬴霍一下子找∨,到。用老乞丐的话,这其实跟看风水差不多,有宝贝的地方自然有宝气散发,只要养成一种听气闻气的功夫,自然能够有所收货。
这天,天气不错,阳光颇为灿烂,嬴霍一大早就进了废弃地的深处。前几天,他在一个地方发现了一小块金子,今天再去那看看,也许还会有所得。
老乞丐慵懒地靠在嬴霍带回来的一张破旧躺椅上,吸着旱烟,看着不断升起的烟气。享受地眯着眼,“当初把这小子救起来还是挺明智的……”他很自得地想着。一年前他就不干了,全凭嬴霍一个人找来的东西就足以养活他们俩,所以他这身老骨头也就歇下来了,现在没事哼哼小曲儿,吸吸旱烟。晒晒太阳,比起城里的老爷还要自在的多。
嬴霍大步走在垃圾山间,此处已然成为了他的地盘,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辨清楚来往的路。
他脸上有一丝笑意,“这老头,还整天吸个旱烟,就不怕死得快。”他与老乞丐相处了两年,早就如同家人一般,老人身子有些差。所以他在一年前就让老乞丐歇息了。但老乞丐就是戒不掉旱烟,让嬴霍也是颇为无奈。
嬴霍也就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但乱糟糟的蓬乱长发,再加上身上满是补丁的乞丐服,却是让人轻易认不出年岁。
“就是这里了。”嬴霍三弯两绕,很快就找到了上次发现黄金的地方,当即钻了进去。这是一处以前被挖过的地洞,嬴霍现在也就拓宽一下。却是能容得下一个成年人进去。
“希望能有所获。”嬴霍整个人都进了这个地洞,不断扒拉着身边的垃圾。地洞里有一股特殊的味道,所以嬴霍这才注意到这个地方。
“哗啦……”嬴霍一把将一块石头扔出地洞,不知砸到了什么,引起一阵响动。他有一股怪力,但却并不知从何而起,只知道寻常两三百斤的东西。他一手就能轻易提起来。
地洞外,好像砸到了一个瓷器,听声音有些清脆,嬴霍耳朵一动,心中便已了然。但此刻他没有时间去查看,又是一块石头被他抛出洞外。
突然,一道金光从石头下面直射而出,瞬间将嬴霍震在了当场。
“这是……!”嬴霍不禁揉了揉眼睛,慢慢靠了过去。待看清金光之物,眼中一丝惊骇之色迅速翻涌而上,瞬间便充斥了整双眼眸。
“这是……”嬴霍的眼中,震撼之色久久不能散去,他的双手微微颤抖,不敢向前伸。
“也许,这就是老头所说的宝贝……”他不敢确定。眼前的金光渐渐散去,露出了金光内的东西。
这是一个散发着金色光芒头骨,皮肉已经没有了,只剩下幽幽的头骨,但却有并非惨白,反而散发着金色的光晕,显得恢宏大气,毫无半点阴森之感。
头骨眼眶处,那是两个黝黑的深洞,仿佛隐藏了无尽的隐秘,深邃幽深,弥散着一股淡淡的道韵。
“为什么头骨会散发着金光?难道是金子做的?”嬴霍的面色沉静,但是心中却有千万个念头闪烁,“只是,这做的也太逼真了些。”
“算了,拿起来看看不就知道了?”嬴霍一咬牙,就将手伸了过去。这不是他第一次在垃圾山里看到死人的骸骨,但这一次却让他有一种极为不真实的感觉。金色的头骨,闻所未闻。
就在他指尖刚刚一触碰到头骨的当头,天空陡然暗了下来,本是艳阳高照的晴天,却凭空出现了万里乌云,将还未升至头顶的太阳遮挡住,乌云不断汹涌翻滚,迅速向远方席卷而去,眨眼间便已覆盖了整个天空。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有急雨?”小木屋外,老乞丐正悠闲地抽着旱烟,不料天空猛然暗了下来,而且光线也在迅速变少,很快天地间就变成了一片漆黑。
“这小子还不回来。八成还在哪个地方窝着呢。”老乞丐闷哼哼地把躺椅收好,一步一步拖回屋子里,这躺椅可不好找,要是淋湿了,非心疼死他不可。
而不远处的罗运城,数十万人也都纷纷看向天空,那里乌云翻滚,好似惊涛骇浪一般,在天空中肆虐,并开始有雷电穿梭,发出轰隆隆的巨响。
“这是怎么了?刚才天还好好的,怎么就突然暗下去了?”有人抬起头看了天上的乌云一眼,心里有些无奈,他是城外农庄的农民,刚刚挑了两筐青菜来城里卖,却不想还没卖出去几棵,就遇到了这样的天气,当真是倒霉。
“嘿,王老哥,走。喝两盅。”也有人乐得下雨,三两个闲人聚在一起,进了客栈,准备喝些小酒,打发时光。
罗运城外的遗弃之地,
嬴霍手指甫一碰到金色头骨。顿觉一股电流从头骨蔓延至全身,同时一颗金灿灿的珠子从头骨中缓缓升起。
金色珠子仅有小指关节大小,但却散发着无法想象的威压,嬴霍想要移开手指,却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金色珠子仿佛封闭了周围的空间,他动弹不得。
“这是什... -->>
在嬴霍有些疑惑的眼神中,老乞丐也是渐渐有些挂不住脸,“当然,陶泥这玩意儿不是我们能轻易找到的。”说完,一扔陶罐,“咣当”一声,陶罐四分五裂,“我只是要告诉你,任何事物总是有用处的,尤其是我们乞丐,更不能挑三拣四。”
嬴霍点点头,这里的一切对他而言都没有任何可以比较的东西,他一醒来,就是在此处,外界的一切,他毫无所知。
凡事都有用处,千万不能浪费。这是老乞丐告诉他的第一个道理。
一天之后,老乞丐将嬴霍带到了一处垃圾山跟前,“你先在这里找寻吧,若是有用的东西,你就先放在一边,等晚上一起带回去。”
“嗯。”嬴霍话不多,随即就照着昨天老乞丐的演示,在垃圾山里翻了起来。
从此,在这处罕有人烟的废弃地里,多了一个年轻的身影,终日在垃圾山间穿梭。
春去秋来,嬴霍来到这里已经有两个年头了。
这两年,嬴霍不仅将老乞丐一身本事学了个遍,更是有所突破,现在,只要哪里有什么稍微能用的东西,都能被嬴霍一下子找∨,到。用老乞丐的话,这其实跟看风水差不多,有宝贝的地方自然有宝气散发,只要养成一种听气闻气的功夫,自然能够有所收货。
这天,天气不错,阳光颇为灿烂,嬴霍一大早就进了废弃地的深处。前几天,他在一个地方发现了一小块金子,今天再去那看看,也许还会有所得。
老乞丐慵懒地靠在嬴霍带回来的一张破旧躺椅上,吸着旱烟,看着不断升起的烟气。享受地眯着眼,“当初把这小子救起来还是挺明智的……”他很自得地想着。一年前他就不干了,全凭嬴霍一个人找来的东西就足以养活他们俩,所以他这身老骨头也就歇下来了,现在没事哼哼小曲儿,吸吸旱烟。晒晒太阳,比起城里的老爷还要自在的多。
嬴霍大步走在垃圾山间,此处已然成为了他的地盘,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辨清楚来往的路。
他脸上有一丝笑意,“这老头,还整天吸个旱烟,就不怕死得快。”他与老乞丐相处了两年,早就如同家人一般,老人身子有些差。所以他在一年前就让老乞丐歇息了。但老乞丐就是戒不掉旱烟,让嬴霍也是颇为无奈。
嬴霍也就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但乱糟糟的蓬乱长发,再加上身上满是补丁的乞丐服,却是让人轻易认不出年岁。
“就是这里了。”嬴霍三弯两绕,很快就找到了上次发现黄金的地方,当即钻了进去。这是一处以前被挖过的地洞,嬴霍现在也就拓宽一下。却是能容得下一个成年人进去。
“希望能有所获。”嬴霍整个人都进了这个地洞,不断扒拉着身边的垃圾。地洞里有一股特殊的味道,所以嬴霍这才注意到这个地方。
“哗啦……”嬴霍一把将一块石头扔出地洞,不知砸到了什么,引起一阵响动。他有一股怪力,但却并不知从何而起,只知道寻常两三百斤的东西。他一手就能轻易提起来。
地洞外,好像砸到了一个瓷器,听声音有些清脆,嬴霍耳朵一动,心中便已了然。但此刻他没有时间去查看,又是一块石头被他抛出洞外。
突然,一道金光从石头下面直射而出,瞬间将嬴霍震在了当场。
“这是……!”嬴霍不禁揉了揉眼睛,慢慢靠了过去。待看清金光之物,眼中一丝惊骇之色迅速翻涌而上,瞬间便充斥了整双眼眸。
“这是……”嬴霍的眼中,震撼之色久久不能散去,他的双手微微颤抖,不敢向前伸。
“也许,这就是老头所说的宝贝……”他不敢确定。眼前的金光渐渐散去,露出了金光内的东西。
这是一个散发着金色光芒头骨,皮肉已经没有了,只剩下幽幽的头骨,但却有并非惨白,反而散发着金色的光晕,显得恢宏大气,毫无半点阴森之感。
头骨眼眶处,那是两个黝黑的深洞,仿佛隐藏了无尽的隐秘,深邃幽深,弥散着一股淡淡的道韵。
“为什么头骨会散发着金光?难道是金子做的?”嬴霍的面色沉静,但是心中却有千万个念头闪烁,“只是,这做的也太逼真了些。”
“算了,拿起来看看不就知道了?”嬴霍一咬牙,就将手伸了过去。这不是他第一次在垃圾山里看到死人的骸骨,但这一次却让他有一种极为不真实的感觉。金色的头骨,闻所未闻。
就在他指尖刚刚一触碰到头骨的当头,天空陡然暗了下来,本是艳阳高照的晴天,却凭空出现了万里乌云,将还未升至头顶的太阳遮挡住,乌云不断汹涌翻滚,迅速向远方席卷而去,眨眼间便已覆盖了整个天空。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有急雨?”小木屋外,老乞丐正悠闲地抽着旱烟,不料天空猛然暗了下来,而且光线也在迅速变少,很快天地间就变成了一片漆黑。
“这小子还不回来。八成还在哪个地方窝着呢。”老乞丐闷哼哼地把躺椅收好,一步一步拖回屋子里,这躺椅可不好找,要是淋湿了,非心疼死他不可。
而不远处的罗运城,数十万人也都纷纷看向天空,那里乌云翻滚,好似惊涛骇浪一般,在天空中肆虐,并开始有雷电穿梭,发出轰隆隆的巨响。
“这是怎么了?刚才天还好好的,怎么就突然暗下去了?”有人抬起头看了天上的乌云一眼,心里有些无奈,他是城外农庄的农民,刚刚挑了两筐青菜来城里卖,却不想还没卖出去几棵,就遇到了这样的天气,当真是倒霉。
“嘿,王老哥,走。喝两盅。”也有人乐得下雨,三两个闲人聚在一起,进了客栈,准备喝些小酒,打发时光。
罗运城外的遗弃之地,
嬴霍手指甫一碰到金色头骨。顿觉一股电流从头骨蔓延至全身,同时一颗金灿灿的珠子从头骨中缓缓升起。
金色珠子仅有小指关节大小,但却散发着无法想象的威压,嬴霍想要移开手指,却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金色珠子仿佛封闭了周围的空间,他动弹不得。
“这是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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