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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孤独感令朱允文病得不清,不是身体,而是心理。
他开始害怕同人接触,交谈,看对方眼睛,甚至包括他妻妾。他无法去碰触她们,即使是他再寂寞,再压抑时候。那些声音和身体接触会令他压心里那些日益孤独感变得加强烈,呼之欲出。有时候甚至会忍不住当着那些女人面痛哭出来,于是那些女人也渐渐地开始看不起他,疏离他,漠视他……直至后来,完全地忽略他存。
他就好像游走那座庞大城市里一缕虚无缥缈烟,因为朝廷需要他存,于是他不得不存,可是太过渺小,所以即使存着,却又令周遭对此毫无察觉。
唯一能让他暂时忘记这折磨,就是日复一日厨房里日子,他对烹饪所表现出异乎寻常热心令周围人嗤之以鼻。但他不乎,因为那是他这种非人孤独中所能抓牢唯一伴侣,唯一不会嫌弃他失势,嫌弃他软弱,嫌弃他消极唯一东西。那些温热而香甜感觉,是唯一可以让他那被北岭城风雪吹僵了心脏回过一丝温暖东西,因此他孜孜不倦,乐此不疲。
那时候他想,也许他这一生就是如此了。冰冷而苍白雪,冰冷而苍白风,冰冷而苍白周遭一切……
直到有一天一辆大车拉着队人从北岭城南面那扇大门里缓缓驶进来,他发现他看到了一些不太一样色彩。
和这整座被冰雪所覆盖城市所突兀反差色彩。
而那个时候,他还没意识到自己生命里将会要发生些什么。他站钟鼓楼顶端朝那方向痴痴呆呆地看着,不晓得自己究竟有多久没见到过那种色彩了……
燃烧着,火一样色彩……
它包裹着一个妩媚,如同火一般妖娆人,那辆缓缓前行着马车上,一路北行,朝着城池中心方向悠然而来。
后来才知道,那是一队流浪艺人。
北岭城百姓称他们狐仙,因为说是艺人,别人卖艺不卖身,他们卖身不卖艺。说白了,就是一些靠身体吃饭妓。
领头红衣人,他们叫他红老板,红老板长得相当好看,就像初见那天远远带给朱允文那一刹无法忘却震颤。他北岭城人群里,就好像雪地间一株开得艳红牡丹。很少有男人会长成那样美貌,也很少有男人会长得那样苍白,白得就好像这男人通体没有一点血液似,那种雪瓣似色彩,偏偏着装却喜欢那样红得浓烈颜色。
红得让人窒息颜色,罩他白得寂寞,瘦得单薄身体上,令他远远看去像死人般苍白。唯有两片唇,还带着稍许血颜色,像两片淡淡丹蔻,随着嘴角时不时牵扯出一道生动俏然弧度。
‘那笑叫人打心眼里看不起自己。’
不知为什么,很多人都这么说他,说他嘴上那道唯一充满了生机笑。可是每天揣着大把银票去狐仙阁里专为了看他这一抹让人不安笑,亦是这些人。
人真是种奇怪动物不是么。
那些不知从什么地方来到北岭城外乡艺人,为自己安顿地方起名叫狐仙阁。
阁子里几乎夜夜笙歌,日日欢闹。有时候,离得很远,朱允文都能从那高挂着无数华灯楼阁里听见他们丝竹与喧闹并缠声音,这声音令他想起那些京城里浮华如梦般岁月,虽然现它们离他已经很遥远了。一杯酒,一碟自己做点心。有时候能听见一曲琴,从那方向时断时续地传来,那是红老板给那些大把挥洒金银豪客以犒赏。
听说红老板琴棋书画无一不能,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行走风尘里这么一个人,笑容却能那样不屑于人。
出世,入世,才貌双绝。
只是如此美好一个人,却有着世上低贱身份,终不免让人为之可惜。
但后来朱允文想,他又有什么资格去怜悯和可惜别人。无论高贵或者低贱,至少,别人是自由,而他呢。
D*^_^*
; 这种孤独感令朱允文病得不清,不是身体,而是心理。
他开始害怕同人接触,交谈,看对方眼睛,甚至包括他妻妾。他无法去碰触她们,即使是他再寂寞,再压抑时候。那些声音和身体接触会令他压心里那些日益孤独感变得加强烈,呼之欲出。有时候甚至会忍不住当着那些女人面痛哭出来,于是那些女人也渐渐地开始看不起他,疏离他,漠视他……直至后来,完全地忽略他存。
他就好像游走那座庞大城市里一缕虚无缥缈烟,因为朝廷需要他存,于是他不得不存,可是太过渺小,所以即使存着,却又令周遭对此毫无察觉。
唯一能让他暂时忘记这折磨,就是日复一日厨房里日子,他对烹饪所表现出异乎寻常热心令周围人嗤之以鼻。但他不乎,因为那是他这种非人孤独中所能抓牢唯一伴侣,唯一不会嫌弃他失势,嫌弃他软弱,嫌弃他消极唯一东西。那些温热而香甜感觉,是唯一可以让他那被北岭城风雪吹僵了心脏回过一丝温暖东西,因此他孜孜不倦,乐此不疲。
那时候他想,也许他这一生就是如此了。冰冷而苍白雪,冰冷而苍白风,冰冷而苍白周遭一切……
直到有一天一辆大车拉着队人从北岭城南面那扇大门里缓缓驶进来,他发现他看到了一些不太一样色彩。
和这整座被冰雪所覆盖城市所突兀反差色彩。
而那个时候,他还没意识到自己生命里将会要发生些什么。他站钟鼓楼顶端朝那方向痴痴呆呆地看着,不晓得自己究竟有多久没见到过那种色彩了……
燃烧着,火一样色彩……
它包裹着一个妩媚,如同火一般妖娆人,那辆缓缓前行着马车上,一路北行,朝着城池中心方向悠然而来。
后来才知道,那是一队流浪艺人。
北岭城百姓称他们狐仙,因为说是艺人,别人卖艺不卖身,他们卖身不卖艺。说白了,就是一些靠身体吃饭妓。
领头红衣人,他们叫他红老板,红老板长得相当好看,就像初见那天远远带给朱允文那一刹无法忘却震颤。他北岭城人群里,就好像雪地间一株开得艳红牡丹。很少有男人会长成那样美貌,也很少有男人会长得那样苍白,白得就好像这男人通体没有一点血液似,那种雪瓣似色彩,偏偏着装却喜欢那样红得浓烈颜色。
红得让人窒息颜色,罩他白得寂寞,瘦得单薄身体上,令他远远看去像死人般苍白。唯有两片唇,还带着稍许血颜色,像两片淡淡丹蔻,随着嘴角时不时牵扯出一道生动俏然弧度。
‘那笑叫人打心眼里看不起自己。’
不知为什么,很多人都这么说他,说他嘴上那道唯一充满了生机笑。可是每天揣着大把银票去狐仙阁里专为了看他这一抹让人不安笑,亦是这些人。
人真是种奇怪动物不是么。
那些不知从什么地方来到北岭城外乡艺人,为自己安顿地方起名叫狐仙阁。
阁子里几乎夜夜笙歌,日日欢闹。有时候,离得很远,朱允文都能从那高挂着无数华灯楼阁里听见他们丝竹与喧闹并缠声音,这声音令他想起那些京城里浮华如梦般岁月,虽然现它们离他已经很遥远了。一杯酒,一碟自己做点心。有时候能听见一曲琴,从那方向时断时续地传来,那是红老板给那些大把挥洒金银豪客以犒赏。
听说红老板琴棋书画无一不能,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行走风尘里这么一个人,笑容却能那样不屑于人。
出世,入世,才貌双绝。
只是如此美好一个人,却有着世上低贱身份,终不免让人为之可惜。
但后来朱允文想,他又有什么资格去怜悯和可惜别人。无论高贵或者低贱,至少,别人是自由,而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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