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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暄和当时还是太年轻了,在乌江河畔时,和漕帮一战,他受了极重的伤,虽也将不服他的人打服了,可是他当时才十二岁,半大的小子,会些诡道,哪里敌得过那些魁梧的练家子?他背上那条疤痕就是当时留下的,不过后来我见那伤太过狰狞,有些不雅观,就在他外敷的伤药里偷偷地混入了宫里的圣药雪参冰膏,果然他的伤好后,疤痕也淡了很多,不过那臭小子并不领情,发现这件事情后,还和我打了一架。”
说到这里,纪三老爷嘴角含笑,眼眸含春,一种粉红的气息扑面而来,让原本还听得饶有兴趣的曲潋顿时移开了眼睛。
男人长这模样,真是惨不忍睹,还不如留着大胡子呢。
终于有点明白为什么他在外面闯荡时,会留着一脸络腮胡子了。
随着纪三老爷将当年他和纪凛在江湖闯荡的事情娓娓道来,曲潋也听得心惊动魄,这才明白为何纪凛身上会留下那么多陈年旧伤,更明白为何她从五岁伊始,明明每年都被骆家接来京城,却从来没有遇到纪凛。
想来,两人就是这样错过了吧。
他在江湖中经历风霜,慢慢地成长,她在骆府里步步为营,小心谨慎,不敢行差踏错一步。
不过,这位纪三老爷果然是个促狭的,想必小时候没少调皮吧。如果不是父亲战死,母亲悲伤过度不管事,兄长一家又出了这种事情,想来他可以在京城里作一个走鸡斗狗的矜贵纨绔少爷,顺风顺水地一路成长,而不是少年离家,中年归来,风霜满面。
两人正说着,宫心走过来,小声地禀报道:“三爷、少夫人,世子醒了,听说三爷来了,想见三爷呢。”
两人怔了一下,都站了起来,往室内行去。
屋子里,纪凛半倚在迎枕上,脸色依然惨白惨白的,可能因为疼痛,精神并不怎么好,额头沁出了冷汗。
曲潋很自然地将被子掩到他胸膛之上,又拿帕子给他擦脸,柔声询问他渴不渴,听他说渴后,又吧嗒吧嗒地去倒了杯温开水喂他,忙忙碌碌的,像在花丛中穿梭的蜜蜂,几乎都要忘记一旁的纪三老爷了。
纪三老爷心里十分欣慰。
虽然这侄媳妇似乎有些表里不一,但是只要她关心爱护侄子就行了,反正是他们小夫妻俩的事情,他们彼此看对眼便可,外人不需要过问太多。
他含笑地站在那里,看着小夫妻俩的互动,直到曲潋记起他时,才听她道:“暄和,三叔来看你了,三叔,您先坐。”说着,她搬了一张锦杌过来。
纪三老爷见她落落大方,不见丝毫扭捏害臊之态,颇有江湖儿女的风范,顿时有些失笑。
他坐到锦杌上,先给侄子检查了下伤势,又询问了他的情况,点头道:“景王的医术比太医院那些只会吊书袋的好多了,既然他说没事就真的没事,好好养伤,别想太多,等你好了,你如果不想在府里住着,三叔带你走!”
听到这位三叔的话,曲潋的脸色僵硬了下,带他走是几个意思?她呢?阿尚呢?三叔你是不是忘你的大侄子已经娶老婆,连娃都有一个了。
纪凛显然和这位三叔也很亲近,神色都比平时柔和许多,在镇国公面前绝对没有这样柔和的神色。这大概是缘于当年的事情吧,在曲潋看来,当年就是一个大孩子带着一个小孩子,两人一路磕磕碰碰地在江湖中走来,情份自是不一般。
“三叔这次是从哪里回来?”纪凛的语气很随意,仿佛是关心出远门归家的长辈。
“也不远,就去了北边那里,给你们带了一些北疆那边的特产。哦,对了,还有一支千年份的老参,我给你祖母送了一半,留一半给你,看我对你好吧?”纪三老爷拍着侄子的肩膀,笑得十分豪爽。
纪凛皱了下眉,三叔拍得太用力了,牵到伤口了。
“没事,你这小子不是皮粗肉厚么?明天我给你送瓶雪参冰膏过来,敷药的时候,让你媳妇给你擦到伤口上,就不会留太大的疤,不然多难看啊?”纪三叔继续爽朗地笑道:“咱们男人虽然不在意这等皮肉之相,可也不能将自己弄得太丑……”
曲潋:“……”
怨不得她翻遍了纪凛的身体,也没见那些伤痕有多可怕,就是密集一些,没想到原因还在这里。不是说雪参冰膏很珍贵么?在他嘴里,怎么就像大白菜一样寻常?
“侄媳妇,你难道不知道这雪参冰膏是景王琢磨出来的,然后传回宫里的么?有景王在,我们没了就去找他要行了,反正自家人嘛。”纪三叔笑得更爽朗了,准确点地说,真是缺心眼儿。
曲潋又不可避免地开始脑补起来,这叔侄俩在江湖到处闹腾时,受了伤后,就跑去寻还在四处当和尚的景王,毕竟是舅舅(舅公),就是自家人,理直气壮地伸手,根本没有一点不好意思。
纪三叔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锁事,曲潋听得津津有味。
纪凛并未发表意见,安静地坐着倾听,一双眼睛清棱棱的,看起来竟然有些清冷之感,明明面上的神色还那般温润。
过了会儿,纪凛突然开口道:“阿潋,我和三叔有些话说,你先出去好么?”
曲潋怔了下,然后扫了一眼纪三老爷,朝他微微一笑,乖顺地出去了,顺手将门掩上。
曲潋出去后,室内有片刻的安静,直到纪凛开口打破这安静。
“三叔,你还没说你这次是从哪里回来,而且你是怎么知道当年的事情的?你是如何查的?几时查明的?我猜猜,应该是最近查到的吧... -->>
“……暄和当时还是太年轻了,在乌江河畔时,和漕帮一战,他受了极重的伤,虽也将不服他的人打服了,可是他当时才十二岁,半大的小子,会些诡道,哪里敌得过那些魁梧的练家子?他背上那条疤痕就是当时留下的,不过后来我见那伤太过狰狞,有些不雅观,就在他外敷的伤药里偷偷地混入了宫里的圣药雪参冰膏,果然他的伤好后,疤痕也淡了很多,不过那臭小子并不领情,发现这件事情后,还和我打了一架。”
说到这里,纪三老爷嘴角含笑,眼眸含春,一种粉红的气息扑面而来,让原本还听得饶有兴趣的曲潋顿时移开了眼睛。
男人长这模样,真是惨不忍睹,还不如留着大胡子呢。
终于有点明白为什么他在外面闯荡时,会留着一脸络腮胡子了。
随着纪三老爷将当年他和纪凛在江湖闯荡的事情娓娓道来,曲潋也听得心惊动魄,这才明白为何纪凛身上会留下那么多陈年旧伤,更明白为何她从五岁伊始,明明每年都被骆家接来京城,却从来没有遇到纪凛。
想来,两人就是这样错过了吧。
他在江湖中经历风霜,慢慢地成长,她在骆府里步步为营,小心谨慎,不敢行差踏错一步。
不过,这位纪三老爷果然是个促狭的,想必小时候没少调皮吧。如果不是父亲战死,母亲悲伤过度不管事,兄长一家又出了这种事情,想来他可以在京城里作一个走鸡斗狗的矜贵纨绔少爷,顺风顺水地一路成长,而不是少年离家,中年归来,风霜满面。
两人正说着,宫心走过来,小声地禀报道:“三爷、少夫人,世子醒了,听说三爷来了,想见三爷呢。”
两人怔了一下,都站了起来,往室内行去。
屋子里,纪凛半倚在迎枕上,脸色依然惨白惨白的,可能因为疼痛,精神并不怎么好,额头沁出了冷汗。
曲潋很自然地将被子掩到他胸膛之上,又拿帕子给他擦脸,柔声询问他渴不渴,听他说渴后,又吧嗒吧嗒地去倒了杯温开水喂他,忙忙碌碌的,像在花丛中穿梭的蜜蜂,几乎都要忘记一旁的纪三老爷了。
纪三老爷心里十分欣慰。
虽然这侄媳妇似乎有些表里不一,但是只要她关心爱护侄子就行了,反正是他们小夫妻俩的事情,他们彼此看对眼便可,外人不需要过问太多。
他含笑地站在那里,看着小夫妻俩的互动,直到曲潋记起他时,才听她道:“暄和,三叔来看你了,三叔,您先坐。”说着,她搬了一张锦杌过来。
纪三老爷见她落落大方,不见丝毫扭捏害臊之态,颇有江湖儿女的风范,顿时有些失笑。
他坐到锦杌上,先给侄子检查了下伤势,又询问了他的情况,点头道:“景王的医术比太医院那些只会吊书袋的好多了,既然他说没事就真的没事,好好养伤,别想太多,等你好了,你如果不想在府里住着,三叔带你走!”
听到这位三叔的话,曲潋的脸色僵硬了下,带他走是几个意思?她呢?阿尚呢?三叔你是不是忘你的大侄子已经娶老婆,连娃都有一个了。
纪凛显然和这位三叔也很亲近,神色都比平时柔和许多,在镇国公面前绝对没有这样柔和的神色。这大概是缘于当年的事情吧,在曲潋看来,当年就是一个大孩子带着一个小孩子,两人一路磕磕碰碰地在江湖中走来,情份自是不一般。
“三叔这次是从哪里回来?”纪凛的语气很随意,仿佛是关心出远门归家的长辈。
“也不远,就去了北边那里,给你们带了一些北疆那边的特产。哦,对了,还有一支千年份的老参,我给你祖母送了一半,留一半给你,看我对你好吧?”纪三老爷拍着侄子的肩膀,笑得十分豪爽。
纪凛皱了下眉,三叔拍得太用力了,牵到伤口了。
“没事,你这小子不是皮粗肉厚么?明天我给你送瓶雪参冰膏过来,敷药的时候,让你媳妇给你擦到伤口上,就不会留太大的疤,不然多难看啊?”纪三叔继续爽朗地笑道:“咱们男人虽然不在意这等皮肉之相,可也不能将自己弄得太丑……”
曲潋:“……”
怨不得她翻遍了纪凛的身体,也没见那些伤痕有多可怕,就是密集一些,没想到原因还在这里。不是说雪参冰膏很珍贵么?在他嘴里,怎么就像大白菜一样寻常?
“侄媳妇,你难道不知道这雪参冰膏是景王琢磨出来的,然后传回宫里的么?有景王在,我们没了就去找他要行了,反正自家人嘛。”纪三叔笑得更爽朗了,准确点地说,真是缺心眼儿。
曲潋又不可避免地开始脑补起来,这叔侄俩在江湖到处闹腾时,受了伤后,就跑去寻还在四处当和尚的景王,毕竟是舅舅(舅公),就是自家人,理直气壮地伸手,根本没有一点不好意思。
纪三叔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锁事,曲潋听得津津有味。
纪凛并未发表意见,安静地坐着倾听,一双眼睛清棱棱的,看起来竟然有些清冷之感,明明面上的神色还那般温润。
过了会儿,纪凛突然开口道:“阿潋,我和三叔有些话说,你先出去好么?”
曲潋怔了下,然后扫了一眼纪三老爷,朝他微微一笑,乖顺地出去了,顺手将门掩上。
曲潋出去后,室内有片刻的安静,直到纪凛开口打破这安静。
“三叔,你还没说你这次是从哪里回来,而且你是怎么知道当年的事情的?你是如何查的?几时查明的?我猜猜,应该是最近查到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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