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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这不矛盾吗?”
阿幺回答:“我不记得我有过失忆症”
我抚着太阳穴,仔细想了想,做恍然大悟状:“哦我知道了,你连你有过失忆症这件事都忘记了,那不就是很严重的失忆症,连带以前你忘记的记忆,你都记不起来了,而那段记忆恰好无关紧要,所以你会觉得自己的记忆很完整”
阿幺眼神非常迷茫,看了我一眼道:“就算是这样,那么我都不知道我失忆,他们怎么会知道?”
我双手朝外一摆:“你都不知道,我就更不知道了这就要看你怎么跟地头蛇这一伙人混到一块的了。”
阿幺看了下手表,时间还早,他犹豫了一会儿,在我再三追问之下,他终于说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阿幺来自长沙,原来在一个酒吧做调酒师,他为人非常低调,朋友不多,业余爱好就是看电视,听轻音乐,以及研习各种武术竞技。
我可以猜得出阿幺的身手不错,但是他居然连开锁这种技巧都会,让人咋舌。我问他怎么学会的开锁,阿幺毫不忌讳地回答说,他辍学很早,少年的时候就在外面混日子,为了不受欺负就自己研习武术,为了混口饭,就偷起了自行车,时间长了就学会了用简单的工具开很多锁。因为偷自行车,阿幺还进过少管所,在里面他性格变得比较孤僻,渐渐长大后他就改邪归正,也有了份自己喜欢的职业——调酒师。
阿幺说,一个月前一天晚上,他正在酒吧上班,突然闯进一伙人,赶走了所有的顾客。起初阿幺还以为是抢劫,后来他发现这些人把他团团围住,其一个人对阿幺说,要么跟他们走,要么死。
阿幺心里正不爽,他每天都练两下子,十年不辍,自恃身手不错,不过已经好久没用过了,现在终于来了机会,阿幺当然不会那么简单地屈服,一句话不合就和来的七八个人打了起来。
这七八个人身手都不错,一看就是经常干“绑人”这行的,他们围住阿幺一番殴打,刚开始阿幺还能放倒两三个人,后来渐渐寡不敌众,最终还是被其一个人一拳给打晕了。
这场斗殴几乎掀翻了整家酒吧,满地的玻璃碎片,那一伙人非但不是打劫,出手也很阔绰,早在出手前,其一个人就交给酒吧老板一叠子钱,叫他不要声张,不要报警,不要惹火烧身。
酒吧老板很识时务,眼睁睁地看着阿幺被那七八个人带走,居然还点头哈腰地说慢走。
阿幺醒来时,发现自己身上的伤口被人简单包扎了下,地头蛇一脸邪笑地走到他身边……
地头蛇派人抓住阿幺后,对他做了和我一样的实验,而后威逼利诱,最终重金聘请了阿幺做他的马仔。阿幺曾经问过地头蛇那个实验是干什么用的,但是地头蛇老奸巨猾,一点信息都不透露,其他马仔要不也不知情,要不就是守口如瓶。
“原来你和我一样,也是被掳来的”我叫道,“同是天涯沦落人那,不过我怎么越看你越觉得熟悉呢?”
阿幺紧皱眉头,看着我,非常严肃地说道:“我也是正是因为我看你眼熟,并且总觉得自己以前欠你一个人情,所以才来救你出去”
我一拍大腿:“你说,是不是我也得了失忆症?说不定我们以前认识,只是因为彼此失忆,都不记得对方了,但还是觉得眼熟”
阿幺并不像我想象得那样认同我的观点,他道:“你说得很玄,我不认为世上有这么巧合的事情。一个人失忆还好说,但是两个人都失去了对对方的所有记忆,以至于都认不出对方,那事情就非常复杂了。”
我道:“我遇见的巧合多的是,比这巧合的都有再复杂的事情,也有其原因……”说到这里,我突然醒悟,“你说,地头蛇不惜血本做这些实验,是不是就是为了找到我们失忆的原因啊?”
阿幺不以为然道:“你确定你失过忆吗?”
我搔了搔头道:“这个……在我的印象,好像没有吧,家人朋友也没提起过。”接着我迅速回想了一遍自己这二十多年的“历史”,发现我的记忆是完整的,连续的,除了很小的时候一些事情被淡化,其余的记忆还算清晰。
整’,这不矛盾吗?”
阿幺回答:“我不记得我有过失忆症”
我抚着太阳穴,仔细想了想,做恍然大悟状:“哦我知道了,你连你有过失忆症这件事都忘记了,那不就是很严重的失忆症,连带以前你忘记的记忆,你都记不起来了,而那段记忆恰好无关紧要,所以你会觉得自己的记忆很完整”
阿幺眼神非常迷茫,看了我一眼道:“就算是这样,那么我都不知道我失忆,他们怎么会知道?”
我双手朝外一摆:“你都不知道,我就更不知道了这就要看你怎么跟地头蛇这一伙人混到一块的了。”
阿幺看了下手表,时间还早,他犹豫了一会儿,在我再三追问之下,他终于说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阿幺来自长沙,原来在一个酒吧做调酒师,他为人非常低调,朋友不多,业余爱好就是看电视,听轻音乐,以及研习各种武术竞技。
我可以猜得出阿幺的身手不错,但是他居然连开锁这种技巧都会,让人咋舌。我问他怎么学会的开锁,阿幺毫不忌讳地回答说,他辍学很早,少年的时候就在外面混日子,为了不受欺负就自己研习武术,为了混口饭,就偷起了自行车,时间长了就学会了用简单的工具开很多锁。因为偷自行车,阿幺还进过少管所,在里面他性格变得比较孤僻,渐渐长大后他就改邪归正,也有了份自己喜欢的职业——调酒师。
阿幺说,一个月前一天晚上,他正在酒吧上班,突然闯进一伙人,赶走了所有的顾客。起初阿幺还以为是抢劫,后来他发现这些人把他团团围住,其一个人对阿幺说,要么跟他们走,要么死。
阿幺心里正不爽,他每天都练两下子,十年不辍,自恃身手不错,不过已经好久没用过了,现在终于来了机会,阿幺当然不会那么简单地屈服,一句话不合就和来的七八个人打了起来。
这七八个人身手都不错,一看就是经常干“绑人”这行的,他们围住阿幺一番殴打,刚开始阿幺还能放倒两三个人,后来渐渐寡不敌众,最终还是被其一个人一拳给打晕了。
这场斗殴几乎掀翻了整家酒吧,满地的玻璃碎片,那一伙人非但不是打劫,出手也很阔绰,早在出手前,其一个人就交给酒吧老板一叠子钱,叫他不要声张,不要报警,不要惹火烧身。
酒吧老板很识时务,眼睁睁地看着阿幺被那七八个人带走,居然还点头哈腰地说慢走。
阿幺醒来时,发现自己身上的伤口被人简单包扎了下,地头蛇一脸邪笑地走到他身边……
地头蛇派人抓住阿幺后,对他做了和我一样的实验,而后威逼利诱,最终重金聘请了阿幺做他的马仔。阿幺曾经问过地头蛇那个实验是干什么用的,但是地头蛇老奸巨猾,一点信息都不透露,其他马仔要不也不知情,要不就是守口如瓶。
“原来你和我一样,也是被掳来的”我叫道,“同是天涯沦落人那,不过我怎么越看你越觉得熟悉呢?”
阿幺紧皱眉头,看着我,非常严肃地说道:“我也是正是因为我看你眼熟,并且总觉得自己以前欠你一个人情,所以才来救你出去”
我一拍大腿:“你说,是不是我也得了失忆症?说不定我们以前认识,只是因为彼此失忆,都不记得对方了,但还是觉得眼熟”
阿幺并不像我想象得那样认同我的观点,他道:“你说得很玄,我不认为世上有这么巧合的事情。一个人失忆还好说,但是两个人都失去了对对方的所有记忆,以至于都认不出对方,那事情就非常复杂了。”
我道:“我遇见的巧合多的是,比这巧合的都有再复杂的事情,也有其原因……”说到这里,我突然醒悟,“你说,地头蛇不惜血本做这些实验,是不是就是为了找到我们失忆的原因啊?”
阿幺不以为然道:“你确定你失过忆吗?”
我搔了搔头道:“这个……在我的印象,好像没有吧,家人朋友也没提起过。”接着我迅速回想了一遍自己这二十多年的“历史”,发现我的记忆是完整的,连续的,除了很小的时候一些事情被淡化,其余的记忆还算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