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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阳挂了电话,微微笑了起来,张静鸿已进入中央,他才刚给自己打电话,要介绍他与新任GD一号吃顿饭,他已答应了,今晚就赶过去。
“真是凌阳?”沈晓红目光盯盯盯着凌阳,目光在一瞬间放大,再放大……
凌阳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不由朝视线主人望去。
七八米远一处小山丘上,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子迎风而立,这个角度望去,女子面容姣好,身形修长纤细,米白色藤编小帽看起来颇有淑女范。
因为是逆风的作用,凌阳没有认出沈晓红来,转身就走了。反倒是沈晓红不确定地叫了声:“凌阳?”
凌阳驻足,停下来,看着沈晓红,“你认识我?”这时候他另外站了个角度,也看清了沈晓红的面容,只觉这女人有些面熟,但又一时想不起来。
沈晓红嘴巴张了张,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目光死死地盯在凌阳脸上,真的是凌阳,确实是他。那个让她愧疚了无数个夜晚的人,居然活生生出现在自己面前。沈晓红想对凌阳说什么,可目光死死盯在他满是泥浆的身上,深刻在脑海中的那张清冷而俊雅的脸庞也带着些许泥灰,那张修长仿佛若弹钢琴的白皙十指,也沾满了泥浆……一股叫痛彻心扉的感觉袭遍全身。
“……你,你居然在这儿?”沈晓红喃喃自语着,姣好的脸上尽是不可置信,一瞬间,泪水就糊了满面。
凌阳没有理会她,转身走了,从这女人身上,他忽然看到了一朵朵烂桃花朝自己飞来,还是离这女人远些吧。
……
“他没有认出我吗?”
“还是,他认出了我,却装作不认识我?”
“他应该是恨透我了吧。”
看着凌阳远去的背影,沈晓红想叫住他,可嘴巴张了又张,最终把滚到喉间的话隐了下去。她知道男人都是爱面子的,她要是在这样的场合去与他打招呼,以凌阳孤傲的性子,肯定会更加恨她的。
“也是,任谁被那样羞辱,也会记恨一辈子的。”
沈晓红喃喃地给凌阳找装作不认识自己的理由,她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凌阳,也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凌阳真的很优秀,就算在一群农民工中,也是鹤立鸡群,让人不注意都难。看着凌阳蹲下身来与一群工人搬着下水管道,沈晓红再一次捂了唇,不忍直视地别过头去,默默地流着泪水。
“没想到,他居然混成这样……堂堂北大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看到凌阳过得这样落魄,沈晓红多年来的歉疚,像被施了数倍的肥料,骤然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直至把她整颗身心都淹没……
“都要怪我,若不是我,若不是我,以他的才华,肯定坐在豪华的办公室里,穿着合体的名牌西服,做着体面的律师工作,人人敬仰,而不是当一个水泥工。”越想越愧疚的沈晓红,已让愧疚难受的泪水糊了眼。
“去年我还碰到了方剑阳,方剑阳已经在京城站稳了脚跟,还是小有名气的律师。我为什么要顾忌脸面而不向他问下凌阳的近况呢?早知他会这么落魄,我就该扶他一把。”越想越难受的沈晓红都不知是何时离开那个小山丘的。
她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自己父亲身边,沈晓红的父亲沈石山正与孙维方做最后的交涉,趁他们签字的空档,沈晓红问孙维方的秘书赵唯唯。
“那个,那个年轻人,瘦瘦高高的,穿白衬衣牛仔裤的那个,是你们工地上的建筑工吗?”沈晓红问。
赵唯唯望了过去,一眼就看到凌阳,笑着说:“我不大清楚耶,咦,我时常随孙总往工地上跑,以前怎么没瞧到工地上还有这么帅气的建筑工?”
“这么说来,他是新来的。”沈晓红又看了凌阳的背景,沙漠的白日气温相当高,毒辣的阳光火辣辣地射在人身上,躲在帐篷下的沈晓红都觉阵阵热浪朝自己袭来,更不用说站在太阳底下的一群工人。就光看着被晒得金亮亮的一群人,都替他们感到热,更不用说还一直站在太阳底下作业。
沈晓红的鼻子一酸,泪水再一次夺眶而出,但她拼命地眨着眼,把泪水生生逼了回去,又问赵唯唯:“现在的年轻人谁还愿干这种活呀,那个年轻人倒是吃得苦。”
赵唯唯点头说:“是呢,我也不过是每天往工地上跑一两趟,还打着伞,都觉得热死了,这些工人确实吃苦耐劳。也都是些上了年纪的人,才吃得这种苦,年轻人绝对干不长久,偶尔施工队也有年轻人进来,都是老工人带来的,可惜都干不了几天就走了。毕竟太热了,条件也确实艰辛。”
沈晓红又赶紧问:“条件确实挺艰苦的,这儿的工人大概多少工钱?我是说每个月。”
赵唯唯说:“九千一个月,三班倒,包吃住,每个月还能休息两天。”这样的薪水不高也不低,要说高的话,也不高,内地二三线城市都是三四百一天的。说低也不低,毕竟天天都有活干,总比拿得高却东一榔头西一棒的打些零散工儿强,在希望之域干,毕竟有保障,工程量浩大,又能按时结工资,又还包吃住,这样算下来,还是比日薪高却不稳定的零工强。因此,这三年来,除了吃不得苦的少部部分年轻人退出外,一些上了年纪的老泥匠却是越干越来... -->>
凌阳挂了电话,微微笑了起来,张静鸿已进入中央,他才刚给自己打电话,要介绍他与新任GD一号吃顿饭,他已答应了,今晚就赶过去。
“真是凌阳?”沈晓红目光盯盯盯着凌阳,目光在一瞬间放大,再放大……
凌阳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不由朝视线主人望去。
七八米远一处小山丘上,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子迎风而立,这个角度望去,女子面容姣好,身形修长纤细,米白色藤编小帽看起来颇有淑女范。
因为是逆风的作用,凌阳没有认出沈晓红来,转身就走了。反倒是沈晓红不确定地叫了声:“凌阳?”
凌阳驻足,停下来,看着沈晓红,“你认识我?”这时候他另外站了个角度,也看清了沈晓红的面容,只觉这女人有些面熟,但又一时想不起来。
沈晓红嘴巴张了张,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目光死死地盯在凌阳脸上,真的是凌阳,确实是他。那个让她愧疚了无数个夜晚的人,居然活生生出现在自己面前。沈晓红想对凌阳说什么,可目光死死盯在他满是泥浆的身上,深刻在脑海中的那张清冷而俊雅的脸庞也带着些许泥灰,那张修长仿佛若弹钢琴的白皙十指,也沾满了泥浆……一股叫痛彻心扉的感觉袭遍全身。
“……你,你居然在这儿?”沈晓红喃喃自语着,姣好的脸上尽是不可置信,一瞬间,泪水就糊了满面。
凌阳没有理会她,转身走了,从这女人身上,他忽然看到了一朵朵烂桃花朝自己飞来,还是离这女人远些吧。
……
“他没有认出我吗?”
“还是,他认出了我,却装作不认识我?”
“他应该是恨透我了吧。”
看着凌阳远去的背影,沈晓红想叫住他,可嘴巴张了又张,最终把滚到喉间的话隐了下去。她知道男人都是爱面子的,她要是在这样的场合去与他打招呼,以凌阳孤傲的性子,肯定会更加恨她的。
“也是,任谁被那样羞辱,也会记恨一辈子的。”
沈晓红喃喃地给凌阳找装作不认识自己的理由,她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凌阳,也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凌阳真的很优秀,就算在一群农民工中,也是鹤立鸡群,让人不注意都难。看着凌阳蹲下身来与一群工人搬着下水管道,沈晓红再一次捂了唇,不忍直视地别过头去,默默地流着泪水。
“没想到,他居然混成这样……堂堂北大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看到凌阳过得这样落魄,沈晓红多年来的歉疚,像被施了数倍的肥料,骤然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直至把她整颗身心都淹没……
“都要怪我,若不是我,若不是我,以他的才华,肯定坐在豪华的办公室里,穿着合体的名牌西服,做着体面的律师工作,人人敬仰,而不是当一个水泥工。”越想越愧疚的沈晓红,已让愧疚难受的泪水糊了眼。
“去年我还碰到了方剑阳,方剑阳已经在京城站稳了脚跟,还是小有名气的律师。我为什么要顾忌脸面而不向他问下凌阳的近况呢?早知他会这么落魄,我就该扶他一把。”越想越难受的沈晓红都不知是何时离开那个小山丘的。
她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自己父亲身边,沈晓红的父亲沈石山正与孙维方做最后的交涉,趁他们签字的空档,沈晓红问孙维方的秘书赵唯唯。
“那个,那个年轻人,瘦瘦高高的,穿白衬衣牛仔裤的那个,是你们工地上的建筑工吗?”沈晓红问。
赵唯唯望了过去,一眼就看到凌阳,笑着说:“我不大清楚耶,咦,我时常随孙总往工地上跑,以前怎么没瞧到工地上还有这么帅气的建筑工?”
“这么说来,他是新来的。”沈晓红又看了凌阳的背景,沙漠的白日气温相当高,毒辣的阳光火辣辣地射在人身上,躲在帐篷下的沈晓红都觉阵阵热浪朝自己袭来,更不用说站在太阳底下的一群工人。就光看着被晒得金亮亮的一群人,都替他们感到热,更不用说还一直站在太阳底下作业。
沈晓红的鼻子一酸,泪水再一次夺眶而出,但她拼命地眨着眼,把泪水生生逼了回去,又问赵唯唯:“现在的年轻人谁还愿干这种活呀,那个年轻人倒是吃得苦。”
赵唯唯点头说:“是呢,我也不过是每天往工地上跑一两趟,还打着伞,都觉得热死了,这些工人确实吃苦耐劳。也都是些上了年纪的人,才吃得这种苦,年轻人绝对干不长久,偶尔施工队也有年轻人进来,都是老工人带来的,可惜都干不了几天就走了。毕竟太热了,条件也确实艰辛。”
沈晓红又赶紧问:“条件确实挺艰苦的,这儿的工人大概多少工钱?我是说每个月。”
赵唯唯说:“九千一个月,三班倒,包吃住,每个月还能休息两天。”这样的薪水不高也不低,要说高的话,也不高,内地二三线城市都是三四百一天的。说低也不低,毕竟天天都有活干,总比拿得高却东一榔头西一棒的打些零散工儿强,在希望之域干,毕竟有保障,工程量浩大,又能按时结工资,又还包吃住,这样算下来,还是比日薪高却不稳定的零工强。因此,这三年来,除了吃不得苦的少部部分年轻人退出外,一些上了年纪的老泥匠却是越干越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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