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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若璇吃力地架着刘敬平走进学校的西门,然后右拐,踏上了一条寂静的小路。月光倾泻而下,给路边的小桥镀了一层暗银。皎洁的月亮倒映在湖水里,被涟漪打碎成一池星星。
小径旁恰到好处地安置了一个长条石凳,方若璇实在支撑不住了,就扶着刘敬平坐下,趁机活动活动酸痛的手臂。眼看他要从凳子上栽下来了,她连忙托起他低垂的脑袋,让他躺到自己的腿上。
“刘敬平你这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混蛋!”她恨恨地骂道,“大半夜的让我一个女生待在外面,还要照顾醉成狗的你,还特么的沉得要死,把姐这个娇滴滴的妹子当汉子用……”
她一愣,脑海中“轰”地一声,记忆的闸门被粗暴地开启:多年以来,她何时不曾将自己的女子之身锻炼成了肩担重负的男人了呢?如果不能够扮演女生加男生的双重角色,她该怎么活到今日?难道指望自己家里那个宁可对别人家的男孩好也不对她好的严厉的父亲来呵护她吗?她除了妈妈谁也指望不上,而妈妈又总在关键时刻显示出她的软弱与妥协,还需要她像男子汉一样替妈妈充当主心骨呢!诚然,她没有凌江笙力气大,也没练过功夫,但她用自己独有的柔韧与坚强,活成了一名遇事冷静、靠自己搞定一切、兼具女子之柔和男子之刚的御姐。
“其实……我的人生中,还真有男生帮过我,”她望着月亮想道,“皓哥哥,你现在在哪里?我好像很久都没想起你了……”
在她读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她放学回家,肚子很饿,家里只有冰锅冷灶,什么吃的都没有。她跑去邻居家找到正在打牌的爸爸,得知妈妈在单位开会,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去去去,”她爸爸不耐烦地说,“找你妈去,没看我忙着吗?”
她一言不发,径直回家了。她知道妈妈对付单位的工作已经焦头烂额,自己不能再给她添负担了,就决定自己做饭——小小年纪的她已经会做一些简单的饭食了。她的妈妈经常给她留一点生活费以备不时之需,她慢慢地学会了记账,经管自己的支出。她取了钱,出去买回来面条、鸡蛋和蔬菜,踩着小凳子煮起了面条。那时候的她非常渴望长高,最好能长到一米八,但没能如愿,只长到了一米六五就不再长了。“也行吧,在女生里算是高的了。”她时常这样安慰自己。
吃完面条刷了碗,她查看了厨房,发现袋子里的面粉已经见底了,就数好了钱到楼下粮店买面。那时候最小的一袋面粉对她而言也是个庞然大物,她揪住袋子的两端,打算拖着它走回家。
“当时都怪我力气不够,现在给饮水机换水桶完全不在话下,”她怨愤地在昏睡不醒的刘敬平头上弹了个爆栗,“那个袋子死沉死沉的,比你还沉,哼!”
她拖着面粉一步一步地挪动,余晖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汗水流到眼睛里,勾出了她的眼泪,那一瞬间她几乎有些自哀地回忆起曾偷偷溜进市立图书馆里的少儿阅览室看过的那本青少年版的《悲惨世界》:可怜的小孤儿珂赛特深夜到树林中的井边打水,提着沉重的水桶挣扎在幽暗恐怖的林子里,这时有一名陌生男子帮她拎起了水桶。他就是冉阿让,是带她逃离地狱般的生活的救星。
“我能遇到冉阿让吗?他这么久都不来,再来就让他见鬼去!”她一边拽着面粉袋子一边想,“谁也不是谁的救星,自己才是自己的救星。”
“喂,站住——”身后有人喊道。
她觉得没有什么人会叫自己,便不去理睬,继续向前走。
一个白白净净的小男孩跑到她面前:
“我在喊你!袋子不能这么拖,会磨漏的。”
“不拖能怎么办?”她又累又气,白了他一眼,“我根本提不动。”
小男孩热心地抓住袋子的一个角,转身大喊:
“妈妈!”
一名打扮入时的女青年推着一辆崭新漂亮的儿童自行车,一路小跑地赶过来,方若璇闻到从她身上飘来的淡淡的香气,觉得特别舒服。那辆自行车吸引了她的目光,在她的印象中,这种后边带有两个小轮子的自行车在那个年代对小孩子来说,属于富家子弟才能享用的奢侈品。
女青年温柔地对小男孩说:
“皓皓,怎么了?”
“这个她提不动,”小男孩指着方若璇,“咱们帮她送回家吧。”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年轻的女人问道,语气还是那么温柔,“为什么一个人买面粉?”
方若璇并不怕生,爽快而坦然地回答:
“家里没面了,我自己出来买……”
“你家大人呢?”
“我爸什么都不管,我妈太忙了管不过来。”当时的她不懂得掩饰,也没有一丝尴尬的感觉。
女人轻轻地叹气,摸着小男孩的头说:
“皓皓,爸爸很快就到了,咱们等他来帮这个小妹妹好不好?”
“好!”小男孩高兴地拉住方若璇的手,“你在哪个学校?”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那名小男孩就是方若璇在后来的岁月里经常念起的“皓哥哥”。那天,皓哥哥的爸爸开着一辆轿车来到他们身边,提起那袋面粉放到后备箱里,不经意地说道:
“这东西对你来说太沉了,以后不要逞能,让家长去买,知道吗?”
方若璇使劲点头,点得泪水涟涟。她发誓,她不是因为感到自己受了委屈而落泪,只是因为她忽然想到,冉阿让提起水桶的时候也说了这么一句:“这东西对你来说太沉了。”
她悄悄地哭了起来,仰脸面对着夜空中的月亮。刘敬平在她腿上翻了个身,呼呼大睡,她也没去管他。
她的皓哥哥在私立小学读书,而她在一所公办学校里就读。她家住在一栋老旧破败的居民楼内,他却住在环境宜人的高档小区里。这样的天差地别并没有阻碍两个人交朋友,因为方若璇总是表现得落落大方,丝毫没有感到低人一等的“自觉性”,年幼的皓哥哥又格外喜欢和开朗有趣、想象力丰富的女孩一起玩。他们在小区里玩遥控小汽车时可以玩得合不拢嘴,在方若璇家的楼角玩沙子也能玩得津津有味。
方若璇特别喜欢编故事,就是给她几根火柴棍儿她也能编出一部剧情跌宕曲折的大戏来。皓哥哥则十分爱听故事,经常把家里的图画书借给她看,然后听她改编或者续写。方若璇对那些精美的绘本爱不释手,但从来不肯收下,总是尽快读完就还回去。她自己动手将妈妈从单位带回家的纸张订成册子,在课堂上觉得无聊了便偷偷画起漫画来。纸张的质量很差,用橡皮一擦就破,她渐渐地学会了一笔成型不再修改。画完后,她把那些册子赠给了皓哥哥。有一回她到他家玩耍,他的妈妈说她有绘画的天赋,建议她报一个特长班。聪慧的她像个小大人一样,仔细询问了学费和绘画工具的费用,之后就从来没有跟家里人提过学画画的事。
回忆起往昔,方若璇的眼里尽显柔情。
可是好景不长,她即将升入中学之际,皓哥哥却跑来告诉她,他要回上海了。她清楚地记得,他用的是“回”这个动词,好像上海是他的老家,他要“回去”了一般。
事实也的确如此。
方若璇感到巨大的失落,毕竟皓哥哥是她生命里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向孤独弱小的她伸去援助之手的男生,一直到上大学以后的整整二十年里,她从男性那里得到的温暖和照顾,有且仅有这一点。
她无法挽留,虽然极想挽留住他。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皓哥哥指着他爸爸的汽车,豪迈地宣布:
“小璇,我爸的车只是普通的车,将来我一定要比他更厉害。以后我要开着世界上最好的车,来接世界上最好的你。”
“接我去哪里?”
“接你去结婚。”
方若璇懵懵懂懂地听着他的表白——是的,那些话在今天看来就是地地道道的表白,她感动地抱住他,这是他们第一次拥抱,也是最后一次拥抱。
“我等着你。”她郑重地说,随后又问,“世界上最好的车是什么?长什么样子?你来接我,我总要认得出来呀。”
“我听说最好的车是劳斯莱斯,你记住,它的标志是这样的……”皓哥哥抓起她的手,在她手心里认真地画了起... -->>
方若璇吃力地架着刘敬平走进学校的西门,然后右拐,踏上了一条寂静的小路。月光倾泻而下,给路边的小桥镀了一层暗银。皎洁的月亮倒映在湖水里,被涟漪打碎成一池星星。
小径旁恰到好处地安置了一个长条石凳,方若璇实在支撑不住了,就扶着刘敬平坐下,趁机活动活动酸痛的手臂。眼看他要从凳子上栽下来了,她连忙托起他低垂的脑袋,让他躺到自己的腿上。
“刘敬平你这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混蛋!”她恨恨地骂道,“大半夜的让我一个女生待在外面,还要照顾醉成狗的你,还特么的沉得要死,把姐这个娇滴滴的妹子当汉子用……”
她一愣,脑海中“轰”地一声,记忆的闸门被粗暴地开启:多年以来,她何时不曾将自己的女子之身锻炼成了肩担重负的男人了呢?如果不能够扮演女生加男生的双重角色,她该怎么活到今日?难道指望自己家里那个宁可对别人家的男孩好也不对她好的严厉的父亲来呵护她吗?她除了妈妈谁也指望不上,而妈妈又总在关键时刻显示出她的软弱与妥协,还需要她像男子汉一样替妈妈充当主心骨呢!诚然,她没有凌江笙力气大,也没练过功夫,但她用自己独有的柔韧与坚强,活成了一名遇事冷静、靠自己搞定一切、兼具女子之柔和男子之刚的御姐。
“其实……我的人生中,还真有男生帮过我,”她望着月亮想道,“皓哥哥,你现在在哪里?我好像很久都没想起你了……”
在她读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她放学回家,肚子很饿,家里只有冰锅冷灶,什么吃的都没有。她跑去邻居家找到正在打牌的爸爸,得知妈妈在单位开会,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去去去,”她爸爸不耐烦地说,“找你妈去,没看我忙着吗?”
她一言不发,径直回家了。她知道妈妈对付单位的工作已经焦头烂额,自己不能再给她添负担了,就决定自己做饭——小小年纪的她已经会做一些简单的饭食了。她的妈妈经常给她留一点生活费以备不时之需,她慢慢地学会了记账,经管自己的支出。她取了钱,出去买回来面条、鸡蛋和蔬菜,踩着小凳子煮起了面条。那时候的她非常渴望长高,最好能长到一米八,但没能如愿,只长到了一米六五就不再长了。“也行吧,在女生里算是高的了。”她时常这样安慰自己。
吃完面条刷了碗,她查看了厨房,发现袋子里的面粉已经见底了,就数好了钱到楼下粮店买面。那时候最小的一袋面粉对她而言也是个庞然大物,她揪住袋子的两端,打算拖着它走回家。
“当时都怪我力气不够,现在给饮水机换水桶完全不在话下,”她怨愤地在昏睡不醒的刘敬平头上弹了个爆栗,“那个袋子死沉死沉的,比你还沉,哼!”
她拖着面粉一步一步地挪动,余晖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汗水流到眼睛里,勾出了她的眼泪,那一瞬间她几乎有些自哀地回忆起曾偷偷溜进市立图书馆里的少儿阅览室看过的那本青少年版的《悲惨世界》:可怜的小孤儿珂赛特深夜到树林中的井边打水,提着沉重的水桶挣扎在幽暗恐怖的林子里,这时有一名陌生男子帮她拎起了水桶。他就是冉阿让,是带她逃离地狱般的生活的救星。
“我能遇到冉阿让吗?他这么久都不来,再来就让他见鬼去!”她一边拽着面粉袋子一边想,“谁也不是谁的救星,自己才是自己的救星。”
“喂,站住——”身后有人喊道。
她觉得没有什么人会叫自己,便不去理睬,继续向前走。
一个白白净净的小男孩跑到她面前:
“我在喊你!袋子不能这么拖,会磨漏的。”
“不拖能怎么办?”她又累又气,白了他一眼,“我根本提不动。”
小男孩热心地抓住袋子的一个角,转身大喊:
“妈妈!”
一名打扮入时的女青年推着一辆崭新漂亮的儿童自行车,一路小跑地赶过来,方若璇闻到从她身上飘来的淡淡的香气,觉得特别舒服。那辆自行车吸引了她的目光,在她的印象中,这种后边带有两个小轮子的自行车在那个年代对小孩子来说,属于富家子弟才能享用的奢侈品。
女青年温柔地对小男孩说:
“皓皓,怎么了?”
“这个她提不动,”小男孩指着方若璇,“咱们帮她送回家吧。”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年轻的女人问道,语气还是那么温柔,“为什么一个人买面粉?”
方若璇并不怕生,爽快而坦然地回答:
“家里没面了,我自己出来买……”
“你家大人呢?”
“我爸什么都不管,我妈太忙了管不过来。”当时的她不懂得掩饰,也没有一丝尴尬的感觉。
女人轻轻地叹气,摸着小男孩的头说:
“皓皓,爸爸很快就到了,咱们等他来帮这个小妹妹好不好?”
“好!”小男孩高兴地拉住方若璇的手,“你在哪个学校?”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那名小男孩就是方若璇在后来的岁月里经常念起的“皓哥哥”。那天,皓哥哥的爸爸开着一辆轿车来到他们身边,提起那袋面粉放到后备箱里,不经意地说道:
“这东西对你来说太沉了,以后不要逞能,让家长去买,知道吗?”
方若璇使劲点头,点得泪水涟涟。她发誓,她不是因为感到自己受了委屈而落泪,只是因为她忽然想到,冉阿让提起水桶的时候也说了这么一句:“这东西对你来说太沉了。”
她悄悄地哭了起来,仰脸面对着夜空中的月亮。刘敬平在她腿上翻了个身,呼呼大睡,她也没去管他。
她的皓哥哥在私立小学读书,而她在一所公办学校里就读。她家住在一栋老旧破败的居民楼内,他却住在环境宜人的高档小区里。这样的天差地别并没有阻碍两个人交朋友,因为方若璇总是表现得落落大方,丝毫没有感到低人一等的“自觉性”,年幼的皓哥哥又格外喜欢和开朗有趣、想象力丰富的女孩一起玩。他们在小区里玩遥控小汽车时可以玩得合不拢嘴,在方若璇家的楼角玩沙子也能玩得津津有味。
方若璇特别喜欢编故事,就是给她几根火柴棍儿她也能编出一部剧情跌宕曲折的大戏来。皓哥哥则十分爱听故事,经常把家里的图画书借给她看,然后听她改编或者续写。方若璇对那些精美的绘本爱不释手,但从来不肯收下,总是尽快读完就还回去。她自己动手将妈妈从单位带回家的纸张订成册子,在课堂上觉得无聊了便偷偷画起漫画来。纸张的质量很差,用橡皮一擦就破,她渐渐地学会了一笔成型不再修改。画完后,她把那些册子赠给了皓哥哥。有一回她到他家玩耍,他的妈妈说她有绘画的天赋,建议她报一个特长班。聪慧的她像个小大人一样,仔细询问了学费和绘画工具的费用,之后就从来没有跟家里人提过学画画的事。
回忆起往昔,方若璇的眼里尽显柔情。
可是好景不长,她即将升入中学之际,皓哥哥却跑来告诉她,他要回上海了。她清楚地记得,他用的是“回”这个动词,好像上海是他的老家,他要“回去”了一般。
事实也的确如此。
方若璇感到巨大的失落,毕竟皓哥哥是她生命里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向孤独弱小的她伸去援助之手的男生,一直到上大学以后的整整二十年里,她从男性那里得到的温暖和照顾,有且仅有这一点。
她无法挽留,虽然极想挽留住他。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皓哥哥指着他爸爸的汽车,豪迈地宣布:
“小璇,我爸的车只是普通的车,将来我一定要比他更厉害。以后我要开着世界上最好的车,来接世界上最好的你。”
“接我去哪里?”
“接你去结婚。”
方若璇懵懵懂懂地听着他的表白——是的,那些话在今天看来就是地地道道的表白,她感动地抱住他,这是他们第一次拥抱,也是最后一次拥抱。
“我等着你。”她郑重地说,随后又问,“世界上最好的车是什么?长什么样子?你来接我,我总要认得出来呀。”
“我听说最好的车是劳斯莱斯,你记住,它的标志是这样的……”皓哥哥抓起她的手,在她手心里认真地画了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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