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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于向晨番外。
以爱为名x别再爱我。
“都点清了,是不是你的东西?”穿着深色制服的狱警敲了敲桌面。
桌面上裁剪的大小合适的玻璃,下面压着是一张年代久远的报纸,看着约有十年了,最显眼处的加黑加粗标题写着【歌神寻乐尚赴港演出,万人空巷,轰动之极!】
玻璃上面则放着一串钥匙,一部手机,一块手表,以及一个橙色的皮质皮包。
皮包里面有六张卡,整钞六张,零钞若干,名片若干。
最显眼处的名片是土豪金的颜色,抬头印着:凯旋传媒娱乐有限公司。
名字:徐岳峰。
于向晨的瞳孔猛地缩了一下,眼底闪过挣扎,可是看了凶神恶煞的狱警一眼,他到底没有将名片抽出来,撕碎。
他将东西飞速的装戴在该放的位置处,然后对着狱警说了一声谢谢,从那处唯一的通道,唯一的大门,唯一的出口,走出了高墙深院。
头顶上的阳光正烈,照的他一个恍惚,大门便在身后关上了。
他转过身看了一眼。
只有漆黑的大铁门,以及抬头处的白漆大字【依法治监】。
左写【加快创建步伐】。
右写【提高改造质量】。
“不一样啊……”于向晨自言自语了一语。
和梦里的不一样。
梦里的他进了一间比这里还要高还要森严的监狱,一进去就没出来。
这里的他,进的只是劳改所,只进了三个月。
梦里的他自己吸毒,容留他人吸毒,甚至强迫他人吸毒,致死。
这里的他不吸毒,进劳改所的罪名只是偷窥他人*,影响公共安全。
梦里的他杀死了自己最爱的人。
这里的他,伤害了自己最爱的人。
是哪一步再次走错了呢?
是他和时光的缘分如此?
还是自己醒悟的太晚了?
如果完整的梦更早的回到自己的记忆里,会不会一切就不一样了?
梦里的……是真的吗?
……
于向晨总这么想,自己应该是有病的。
可是这病怎么治?
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这日子越过越是心惊胆战,越过越是没法面对时光。他一边觉得这样不对,一边变本加厉的把心里所有隐蔽的欲·望施加在时光的身上。
他觉得他自己可能都快疯了。
于向晨的家庭环境不太好。
父亲在他还不会走路的时候就跟个富婆跑了,留下他妈一个人面对那一大家子的老老小小。
记忆里,还不懂事的时候他爷爷就去世了,他姥爷和姥姥也一直在病榻上。听镇上的人说,都是他妈一边背着他,一边照顾家里的老人,既贤惠又能干,是镇上有名的好媳妇儿。后来他姥爷在他十三岁的时候先走了,紧接着姥姥也没熬过他十四岁那年的春节,都说是夫妻情深,到底下陪老伴吃年夜饭去了。
家里老的走了三个,还剩下一个坡脚的奶奶,艰难的日子总算是熬到头了。
于向晨长得像他抛弃妻子的老爸,一脸的俊样在镇上很受女孩子欢迎。小学六年级,于向晨就被初中的一个学姐勾搭到了床上。那之后初中三年,他也谈了几次恋爱,床上的事更是不缺,但是总觉得不得劲儿,像是缺了什么。等到了初三,青春骚动已经被完全满足的他,不知不觉的就淡了那些心思。
十五岁那年放学回家,镇上有名的婆子正从家里出来,不用想,肯定是为他母亲说亲的。毕竟他母亲名声在外,没什么家累,手上还有老人留下的房子和地。看上他母亲的人可是不少。于向晨不在意这个,反正他对那个亲爹完全没印象,多个后爹还多份零花钱,不是什么大事。
他考上市重点高中的那年,他妈再嫁了。
白天领证,中午亲戚些聚了三桌办了个席,晚上就搬到了一个屋子里。他那后爹看着老实敦厚有房有地有个女儿,一家四口最初过的也不错。
可是没过多久,于向晨就感觉不对劲了。
毕竟是孤儿寡母的相依为命了那么多年,母子俩的世界骤然挤进来那么多人,分薄了母亲对自己的关爱。
于向晨花了很久都适应不了。
或许他母亲时来运转有了旺夫命,嫁过去还没一年,他那后爹就做钢材生意发了小财,牵家带口的搬到了市里。可惜市里的繁华太晃眼,老实本分了一辈子的母亲,首先就忘记了坡着脚帮他带孩子,帮着种地卖菜的前任婆婆。自打进了城,拿了两千块钱回去后,就再也没去看过老人家。
其实想想这也不算什么,毕竟是前夫渣男的亲娘,母亲当着自家娘孝顺了十多年,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可问题那是于向晨的亲奶奶。
高三那年,母亲也不知道怎么认识了一群家庭主妇,迷上了打麻将,一天天的不着家。就算于向晨临近高考,也没怎么再吃过他母亲做的热乎饭。
家里的女主人不着家,男主人发财后心思也飘了,没有血缘的妹妹整个就一暴发户的女儿,家里无时无刻的都弥漫着香水的味道,时不时还带些男孩子回家,管两次被一句“你谁啊”给堵回去之后,于向晨也就没了多事的心思。
临近高考,于向晨努力忽视这个濒临崩溃的家,日日在这清冷的大屋子里挑灯夜战。
直到一天房门被踹响,后爸和母亲的争吵声穿透房门钻进耳廓,于向晨才知道母亲和后爸在外面都有了人,东窗事发,两个人都撕破了脸,打的家无宁日,倒是印证可“同患难不可同富贵”这句话。
满脑袋都是文字和符号的于向晨谁都不同情,只觉得他们都恶心死了。
考影视学院只是心血来潮,觉得当明星有意思,急着离开家的于向晨就去了,结果还真就考上了。
于向晨在影视学院就读的四年乏善可陈,学习知识,进组表演,不知不觉的就过了四年。他后爸和母亲也总算打到头,离婚了。
不过有一点,大学四年,于向晨过的守身如玉,多少青春靓丽的学姐学妹暗送秋波他都没理会过。理由很简单,于向晨发现了自己实际上是个弯的。可是视线一圈里又没有看的上眼的男人,所以就一直拖到了他遇见时光。
当然,出了社会,生理需求还是有的,于向晨也没说真就干净到那个地步。
其实要是按照于向晨那之后的回忆,他觉得自己认识时光其实有些太晚了。如果能早一点遇见那个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一笑起来就让人稀罕的想要按进怀里亲个够的时光,他想那之后的一切怕是也不会发生了。
于向晨遇见时光的时候已经在娱乐圈里漂了五年,该知道的,该看见的,该遇见的,他都经历过了。
他亲眼看见同期出道的艺人靠着□□得了个重要的角色,不久后甚至当上了主角,就此迈上了准一线的门槛。
而那个角色本来是他的。
他也筹谋算计谄媚拍马的得到过一部大制作的重要角色,可是临拍前的三天被通知角色换人。
角色被一个带资进组的富二代给抢走了。
不过他毕竟是天衡的签约艺人,也曾经在几部不错的作品在里面饰演过配角,所以要说饿到是饿不死,只是拼死拼活也发展不起来,只能靠着经纪人垂怜的那些个合同养活自己。
所以,于向晨遇见时光那年已经有些扭曲了。
他一直想演主角,再不济也要演个重要的配角,身边的人都说他有才华有能力就是没运气。
他也这么觉得,可是他的运气在哪里?
时光有双很好看的眼睛。
到不是又大又圆水灵灵的说话的那种眼睛。而是狭长的魅惑的,一旦专注地看着一个人就像是钩子一样往心里钻的那种眼睛。
只是第一眼,于向晨就知道自己爱上对方了,心动来的如此突然,又如此凶猛,辗转反思,夜不能寐,非对方不可。
在于向晨看来,时光是个娱乐圈的新鲜人,空有那么出色的条件,却找不到好的门路,而且看似健谈乐呵,可是骨子里总有着那种不合时宜的坚持,清纯的好似还在校的大学生,誓要做娱乐圈里的那股清流。
于向晨一边觉得好笑,一边觉得可爱。
简简单单的一个人,没事业没野心,活得就像个孩子,可是凭借着长相和那性格,硬是迷得他神魂颠倒,几乎都忘记了自己还有成为巨星的野心。
相恋的日子是快乐的,没有通告的时候,他们白天窝在沙发上打游戏看电视,晚上就做·爱,不得不说,就是在床上的相性也合的一塌糊涂。
简直让于向晨觉得自己就是为了遇见时光才去考的影视学院。
要是有了长假,他们就会出去旅游,足迹遍布三山五岳,笔记本电脑的f盘里满满的都是他们的照片和视频。
可惜人活着必须要吃穿住行。当存款花尽后,现实摆在了两个人的面前,他们需要工作,就算这个圈子再艹蛋,他们也要接戏养活自己。
于向晨恢复了工作,大大小小的角色都接。不能安心呆在家里等着被养的时光自然也开始频繁外出。
不过短短半年,却恍如隔世。
时光学会喝酒应酬,学会了通宵麻将,甚至他都不知道时光是怎么认识的森锐泽。
森锐泽,在圈子里的人不可能没听过他。
老牌的影帝,演技好,脾气好,交友广阔,上至京城的世家子弟,下至贩夫走卒,都能和他称兄道弟。当然,还有一点,外人不知道,但是圈子里却是公开的秘密。
森锐泽喜欢男人。
其实于向晨一直挺膈应时光认识森锐泽,毕竟森锐泽的身份太重了,是如今的他即便用了全力也无法撼动的存在。所以他能做的只有劝告时光离森锐泽远点,看着时光,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可是他还要拍戏,还有工作,他不可能一直在家里……
有一天,时光回家兴高采烈地说:“向晨,我快出头啦!森锐泽所要给我在他的新戏安排一个角色!哈哈哈哈哈!必须是重要配角啊!!”
于向晨不记得当时自己是怎么说的恭喜了,可是他却觉得很难受,心口像被利刃刺穿了一样,连呼吸都颤抖了。
如果不是他没本事,时光怎么会去找别人?
森锐泽是那么好心给别人安排角色的人吗?他什么心思还看不明白吗?占了便宜,帮了忙,日日相处,自己拿什么争?
时光去试镜那天,于向晨的腿断了。
计程车已经开到了半路上,直接来了个原地调头,时光坐着计程车一路从城南杀到了城北,付了两百块钱的车钱,赶到了于向晨的身边。
于向晨下楼的时候摔倒了,脚腕子骨折,打了夹板在家里休息,三个月,一百天。
时光的试镜毁了。
于向晨在拍的戏也没去成。
两个人省吃俭用的过了三个月。
但是挺温馨的。
因为没钱,就买泡面吃,时光见于向晨吃泡面吃的偷偷地吐,他就去买了袋大酱,一块瘦肉,再加上两个番茄,抄了一盆肉酱,拌在了泡面里。
于向晨不再吐了。
他们吃肉酱泡面吃了半个多月。
时光笑嘻嘻得意的说:“这是我发明的意面。”
于向晨抬手,擦去了时光嘴角处的黑色肉酱,笑道:“好吃。”
就在两个人连伪意面都吃恶心的时候,于向晨的脚可算是好了。
于向晨去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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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于向晨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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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点清了,是不是你的东西?”穿着深色制服的狱警敲了敲桌面。
桌面上裁剪的大小合适的玻璃,下面压着是一张年代久远的报纸,看着约有十年了,最显眼处的加黑加粗标题写着【歌神寻乐尚赴港演出,万人空巷,轰动之极!】
玻璃上面则放着一串钥匙,一部手机,一块手表,以及一个橙色的皮质皮包。
皮包里面有六张卡,整钞六张,零钞若干,名片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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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向晨的瞳孔猛地缩了一下,眼底闪过挣扎,可是看了凶神恶煞的狱警一眼,他到底没有将名片抽出来,撕碎。
他将东西飞速的装戴在该放的位置处,然后对着狱警说了一声谢谢,从那处唯一的通道,唯一的大门,唯一的出口,走出了高墙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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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啊……”于向晨自言自语了一语。
和梦里的不一样。
梦里的他进了一间比这里还要高还要森严的监狱,一进去就没出来。
这里的他,进的只是劳改所,只进了三个月。
梦里的他自己吸毒,容留他人吸毒,甚至强迫他人吸毒,致死。
这里的他不吸毒,进劳改所的罪名只是偷窥他人*,影响公共安全。
梦里的他杀死了自己最爱的人。
这里的他,伤害了自己最爱的人。
是哪一步再次走错了呢?
是他和时光的缘分如此?
还是自己醒悟的太晚了?
如果完整的梦更早的回到自己的记忆里,会不会一切就不一样了?
梦里的……是真的吗?
……
于向晨总这么想,自己应该是有病的。
可是这病怎么治?
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这日子越过越是心惊胆战,越过越是没法面对时光。他一边觉得这样不对,一边变本加厉的把心里所有隐蔽的欲·望施加在时光的身上。
他觉得他自己可能都快疯了。
于向晨的家庭环境不太好。
父亲在他还不会走路的时候就跟个富婆跑了,留下他妈一个人面对那一大家子的老老小小。
记忆里,还不懂事的时候他爷爷就去世了,他姥爷和姥姥也一直在病榻上。听镇上的人说,都是他妈一边背着他,一边照顾家里的老人,既贤惠又能干,是镇上有名的好媳妇儿。后来他姥爷在他十三岁的时候先走了,紧接着姥姥也没熬过他十四岁那年的春节,都说是夫妻情深,到底下陪老伴吃年夜饭去了。
家里老的走了三个,还剩下一个坡脚的奶奶,艰难的日子总算是熬到头了。
于向晨长得像他抛弃妻子的老爸,一脸的俊样在镇上很受女孩子欢迎。小学六年级,于向晨就被初中的一个学姐勾搭到了床上。那之后初中三年,他也谈了几次恋爱,床上的事更是不缺,但是总觉得不得劲儿,像是缺了什么。等到了初三,青春骚动已经被完全满足的他,不知不觉的就淡了那些心思。
十五岁那年放学回家,镇上有名的婆子正从家里出来,不用想,肯定是为他母亲说亲的。毕竟他母亲名声在外,没什么家累,手上还有老人留下的房子和地。看上他母亲的人可是不少。于向晨不在意这个,反正他对那个亲爹完全没印象,多个后爹还多份零花钱,不是什么大事。
他考上市重点高中的那年,他妈再嫁了。
白天领证,中午亲戚些聚了三桌办了个席,晚上就搬到了一个屋子里。他那后爹看着老实敦厚有房有地有个女儿,一家四口最初过的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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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想想这也不算什么,毕竟是前夫渣男的亲娘,母亲当着自家娘孝顺了十多年,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可问题那是于向晨的亲奶奶。
高三那年,母亲也不知道怎么认识了一群家庭主妇,迷上了打麻将,一天天的不着家。就算于向晨临近高考,也没怎么再吃过他母亲做的热乎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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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要是按照于向晨那之后的回忆,他觉得自己认识时光其实有些太晚了。如果能早一点遇见那个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一笑起来就让人稀罕的想要按进怀里亲个够的时光,他想那之后的一切怕是也不会发生了。
于向晨遇见时光的时候已经在娱乐圈里漂了五年,该知道的,该看见的,该遇见的,他都经历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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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向晨一边觉得好笑,一边觉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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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向晨恢复了工作,大大小小的角色都接。不能安心呆在家里等着被养的时光自然也开始频繁外出。
不过短短半年,却恍如隔世。
时光学会喝酒应酬,学会了通宵麻将,甚至他都不知道时光是怎么认识的森锐泽。
森锐泽,在圈子里的人不可能没听过他。
老牌的影帝,演技好,脾气好,交友广阔,上至京城的世家子弟,下至贩夫走卒,都能和他称兄道弟。当然,还有一点,外人不知道,但是圈子里却是公开的秘密。
森锐泽喜欢男人。
其实于向晨一直挺膈应时光认识森锐泽,毕竟森锐泽的身份太重了,是如今的他即便用了全力也无法撼动的存在。所以他能做的只有劝告时光离森锐泽远点,看着时光,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可是他还要拍戏,还有工作,他不可能一直在家里……
有一天,时光回家兴高采烈地说:“向晨,我快出头啦!森锐泽所要给我在他的新戏安排一个角色!哈哈哈哈哈!必须是重要配角啊!!”
于向晨不记得当时自己是怎么说的恭喜了,可是他却觉得很难受,心口像被利刃刺穿了一样,连呼吸都颤抖了。
如果不是他没本事,时光怎么会去找别人?
森锐泽是那么好心给别人安排角色的人吗?他什么心思还看不明白吗?占了便宜,帮了忙,日日相处,自己拿什么争?
时光去试镜那天,于向晨的腿断了。
计程车已经开到了半路上,直接来了个原地调头,时光坐着计程车一路从城南杀到了城北,付了两百块钱的车钱,赶到了于向晨的身边。
于向晨下楼的时候摔倒了,脚腕子骨折,打了夹板在家里休息,三个月,一百天。
时光的试镜毁了。
于向晨在拍的戏也没去成。
两个人省吃俭用的过了三个月。
但是挺温馨的。
因为没钱,就买泡面吃,时光见于向晨吃泡面吃的偷偷地吐,他就去买了袋大酱,一块瘦肉,再加上两个番茄,抄了一盆肉酱,拌在了泡面里。
于向晨不再吐了。
他们吃肉酱泡面吃了半个多月。
时光笑嘻嘻得意的说:“这是我发明的意面。”
于向晨抬手,擦去了时光嘴角处的黑色肉酱,笑道:“好吃。”
就在两个人连伪意面都吃恶心的时候,于向晨的脚可算是好了。
于向晨去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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