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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但是收藏得太多,也照样是摆设。但这东西既然已经形成了文化,收集鉴赏起来,也就不能叫附庸风雅。”
这就是吴锋和父亲的不同所在了。吴锋的父亲是真心热爱并执着于名物文化,而吴锋却是有几分看穿的味道,在他眼里名物更大的功效是使用价值,而不是收藏价值。
比起来,来自西方的新奇物事,反而更能激起他的兴趣,比如玻璃、铁炮、自鸣钟,还有只是听说却没有亲眼见过的闹钟。
据说,西方人还已经结合魔法和科技的力量,造出了充入热空气的飞艇,能够将实力远不足以飞行的普通人送上高空,这也令吴锋为之神往。
但纵然如此,如果来自西方的事物将要汹涌而入,完全冲垮东方的传统文化,那么他将无法忍受。他的血脉与这片土地紧密相连,也深深地明白,哪怕是炒作和附庸风雅形成的文化,经过数千年的发展与磨合,也形成了与民族息息相关的文化系统,绝不能轻易毁弃。
何况,文化与经济关系实在太大,经济命脉操于异族之手的话,后果亦是难以想象的。
“修真者自有各类法宝,大约看不上琉璃造物,但天下武者数目十倍于修真者,如果能让琉璃器具在武者中流行起来,收入会非常可观,你也自然能重新振兴这一产业。只不过琉璃这东西太过脆弱,不可能打造任何一种武具……”宋山内分析道。
“不。有一种。”
“哪有?”宋山内疑惑:“别说大刀和长剑了,就是匕首都不行。哪怕做剑鞘上的装饰,也要小心拔剑的时候不要弄碎了……”
“如果用来做扳指呢?”吴锋微笑道:“说起来,你总是能提供一些绝妙的思路啊……”
扳指是射箭时用于保护指头及提高命中率的武具,一般以鹿角制成,坚固而富于弹性,如果斩杀妖鹿取角制成扳指,经过炼制之后,还能增幅弓箭的杀伤力。
然而名士文化盛行,武者们附庸风雅,用来收藏的一般是玉石制造的扳指,并不真正能用于射箭。
“琉璃扳指……”宋山内击掌赞道:“真不错,倘若只是像戒指一样偶尔戴给客人瞧瞧,又怎么会弄碎呢?”
“那么,我们虽然去了河东,一两个月也得回来一次,照顾这边的产业,两年之内,无论是农业还是手工业,都要做出成果,打出名气来。我的领地虽小,也有八千人口,那些名窑的坊主、工匠和他们的家属加起来不过几百人,但靠着积年的口碑,从陶瓷生产中获取的利益,简直称得上日进万金……”吴锋越说越兴奋。
宋山内也微笑道:“你也绝不用谢我,将来我早晚也会拥有领地,成为领主。和你讨论,总是你想出的妙策更多,将来这些思路,我都能用在领地创收之上,因此反而是我有所得于你了。”
吴锋嘿一声,道:“是我孟浪了,朋友之间,算那么清作甚?”
“是啊……”宋山内叹道:“算那么清作甚,我们现在都才十三岁啊,现在就算这么清楚,再过十年,二十年,又该如何呢?”
听到这话,吴锋陡然感觉到通体生寒。
早熟未必是好事。
现在就已经这样了,以后呢?现在自己还能秉持仁德之心,以后又将变得何等的冷酷?这冷酷,很可能不光对不相关的人,也可能对身边的人,对朋友!
吴锋似乎看到了这样的画面,自己双目血红,一袭血衣,迎风而立,脚下是汹涌的血海,和无尽的尸骨。杀戮的火焰,包围着他的身躯,随风剥啄舞动着,靠近他的敌人全部被灼烧成焦炭。
只有手中的长剑,在火中依然滴着鲜血,一片淋漓,那血腥气扑鼻,好似永远流不尽一般。
脚下的血海中,似乎有着许多熟悉的面孔,却又认不住究竟是谁,还是此时已经因杀戮而疯狂,并不想去认,只是狂笑着体味杀戮的快感?
人都是渐变的,十年,二十年后,自己到底还能维持初心么?
这个问题,吴锋不会对身边的宋山内说出,但他自己心中也没有答案。
夜云在天风吹拂之下,遮蔽了星月,让暗夜变得更加昏暗。
山岗上,风突然变得更冷了。(未完待续。。)
处,但是收藏得太多,也照样是摆设。但这东西既然已经形成了文化,收集鉴赏起来,也就不能叫附庸风雅。”
这就是吴锋和父亲的不同所在了。吴锋的父亲是真心热爱并执着于名物文化,而吴锋却是有几分看穿的味道,在他眼里名物更大的功效是使用价值,而不是收藏价值。
比起来,来自西方的新奇物事,反而更能激起他的兴趣,比如玻璃、铁炮、自鸣钟,还有只是听说却没有亲眼见过的闹钟。
据说,西方人还已经结合魔法和科技的力量,造出了充入热空气的飞艇,能够将实力远不足以飞行的普通人送上高空,这也令吴锋为之神往。
但纵然如此,如果来自西方的事物将要汹涌而入,完全冲垮东方的传统文化,那么他将无法忍受。他的血脉与这片土地紧密相连,也深深地明白,哪怕是炒作和附庸风雅形成的文化,经过数千年的发展与磨合,也形成了与民族息息相关的文化系统,绝不能轻易毁弃。
何况,文化与经济关系实在太大,经济命脉操于异族之手的话,后果亦是难以想象的。
“修真者自有各类法宝,大约看不上琉璃造物,但天下武者数目十倍于修真者,如果能让琉璃器具在武者中流行起来,收入会非常可观,你也自然能重新振兴这一产业。只不过琉璃这东西太过脆弱,不可能打造任何一种武具……”宋山内分析道。
“不。有一种。”
“哪有?”宋山内疑惑:“别说大刀和长剑了,就是匕首都不行。哪怕做剑鞘上的装饰,也要小心拔剑的时候不要弄碎了……”
“如果用来做扳指呢?”吴锋微笑道:“说起来,你总是能提供一些绝妙的思路啊……”
扳指是射箭时用于保护指头及提高命中率的武具,一般以鹿角制成,坚固而富于弹性,如果斩杀妖鹿取角制成扳指,经过炼制之后,还能增幅弓箭的杀伤力。
然而名士文化盛行,武者们附庸风雅,用来收藏的一般是玉石制造的扳指,并不真正能用于射箭。
“琉璃扳指……”宋山内击掌赞道:“真不错,倘若只是像戒指一样偶尔戴给客人瞧瞧,又怎么会弄碎呢?”
“那么,我们虽然去了河东,一两个月也得回来一次,照顾这边的产业,两年之内,无论是农业还是手工业,都要做出成果,打出名气来。我的领地虽小,也有八千人口,那些名窑的坊主、工匠和他们的家属加起来不过几百人,但靠着积年的口碑,从陶瓷生产中获取的利益,简直称得上日进万金……”吴锋越说越兴奋。
宋山内也微笑道:“你也绝不用谢我,将来我早晚也会拥有领地,成为领主。和你讨论,总是你想出的妙策更多,将来这些思路,我都能用在领地创收之上,因此反而是我有所得于你了。”
吴锋嘿一声,道:“是我孟浪了,朋友之间,算那么清作甚?”
“是啊……”宋山内叹道:“算那么清作甚,我们现在都才十三岁啊,现在就算这么清楚,再过十年,二十年,又该如何呢?”
听到这话,吴锋陡然感觉到通体生寒。
早熟未必是好事。
现在就已经这样了,以后呢?现在自己还能秉持仁德之心,以后又将变得何等的冷酷?这冷酷,很可能不光对不相关的人,也可能对身边的人,对朋友!
吴锋似乎看到了这样的画面,自己双目血红,一袭血衣,迎风而立,脚下是汹涌的血海,和无尽的尸骨。杀戮的火焰,包围着他的身躯,随风剥啄舞动着,靠近他的敌人全部被灼烧成焦炭。
只有手中的长剑,在火中依然滴着鲜血,一片淋漓,那血腥气扑鼻,好似永远流不尽一般。
脚下的血海中,似乎有着许多熟悉的面孔,却又认不住究竟是谁,还是此时已经因杀戮而疯狂,并不想去认,只是狂笑着体味杀戮的快感?
人都是渐变的,十年,二十年后,自己到底还能维持初心么?
这个问题,吴锋不会对身边的宋山内说出,但他自己心中也没有答案。
夜云在天风吹拂之下,遮蔽了星月,让暗夜变得更加昏暗。
山岗上,风突然变得更冷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