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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朵盛开在颈项之间,是多么的迷人。我与它,或许真的可以一直相守,会比与任何一个男人的爱情都要长久。
我和闺蜜果子拎着空箱子在某个周五飞到了曼谷,我们的第一次的泰国之旅,完全给了曼谷,而第一站便从此成为至爱的查笃昌周末市场,以致于后来听说朋友要去泰国,我几乎都要以恳求的语气,劝说她们一定要去那里逛逛。
那天,当那条美丽的925纯银手工项链突然绽放在我眼前的时候,我在查笃昌才晃荡了两个小时,却已经又兴奋又疲累地满手大包小包了。看到它,我就在心里说:它是我的!
心儿如花怒放,一蕊蕊地打开,一瓣瓣地舒展。面对这件朴拙雅致的银器,在曼谷燥热潮湿的空气中,我的心,立刻温润清爽起来。
三瓣花朵在颈项间盛开,就是这样的感觉吧。中间那朵,每一瓣都镂刻着小小的鱼,花蕊又是花朵的图案,一层一层的,而连接它们的银制小件,正面与背面,也都刻着小小的一看就是非机器制作的花朵……
就这样有了“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恍惚与欣喜,就这样满心满眼都是花朵的馨香。怎么可能不对它一见钟情呢?想起曾经拥有的第一件银器,便是一只小小的银戒。年少的时候,曾经为它写下过一首诗:“月光照亮的戒指/在我的指间泛出白银高贵的光芒/天空的白云/原野的花朵/以及清水里流动的音符/都不能把我唤出那些不思烟火的日子/那时我是多么自信、聪慧/被一双手清洗得纤尘不染……”只是现在,我已经完全走出了那些不思烟火的日子,开始为美丽的物质感受到真实而又沉甸甸的快乐,而这些泛着温软光芒的银制花朵,刹那间便将我拉回了久远的日子……
在笑吟吟的老板娘的注视中,我居然还如此要命地暗自文艺了一回。
讲价的过程,我们都笑容满面,最后成交价是1100BT。用烂英语跟人家软磨硬泡,对我来说,一直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而人家居然也一直笑吟吟地不肯让步太多,还说:“如果你回头再来,我就不卖这个价了。”
其实,我们都知道,我怎么可能回头再来呢?那年在南澳的阿德莱德,因为正好是新年假期,几乎所有的商店都关门了,真是想花钱都没地儿。倒是最后一天去博物馆逛,里头的商场在营业,书籍、画册、工艺品全都不感兴趣,唯有对一条极似苗族风情的项链一见钟情。不太记得到底是多少钱,当时也没想过是不是银的,我只记得,当时的心,真的狠狠地跳了一下。我对自己说:这是我的。然后,我就把它带了回来。那些繁复的金属的编花,中间那块蓝色的大水滴,是那么美,至今我还记得那个午后的为它而加快的心跳。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去。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的地方没有走呢。所以,对于那些宝贝,如果一见钟情了,就先到手再说。
唱歌有时,跳舞有时,花开有时,缘分有时。花朵盛开在颈项之间,是多么的迷人。我与它,或许真的可以一直相守,会比与任何一个男人的爱情都要长久。这个时候,自然会想起《红楼梦》里关于项圈的那句:不离不弃,芳龄永继。
花朵盛开在颈项之间,是多么的迷人。我与它,或许真的可以一直相守,会比与任何一个男人的爱情都要长久。
我和闺蜜果子拎着空箱子在某个周五飞到了曼谷,我们的第一次的泰国之旅,完全给了曼谷,而第一站便从此成为至爱的查笃昌周末市场,以致于后来听说朋友要去泰国,我几乎都要以恳求的语气,劝说她们一定要去那里逛逛。
那天,当那条美丽的925纯银手工项链突然绽放在我眼前的时候,我在查笃昌才晃荡了两个小时,却已经又兴奋又疲累地满手大包小包了。看到它,我就在心里说:它是我的!
心儿如花怒放,一蕊蕊地打开,一瓣瓣地舒展。面对这件朴拙雅致的银器,在曼谷燥热潮湿的空气中,我的心,立刻温润清爽起来。
三瓣花朵在颈项间盛开,就是这样的感觉吧。中间那朵,每一瓣都镂刻着小小的鱼,花蕊又是花朵的图案,一层一层的,而连接它们的银制小件,正面与背面,也都刻着小小的一看就是非机器制作的花朵……
就这样有了“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恍惚与欣喜,就这样满心满眼都是花朵的馨香。怎么可能不对它一见钟情呢?想起曾经拥有的第一件银器,便是一只小小的银戒。年少的时候,曾经为它写下过一首诗:“月光照亮的戒指/在我的指间泛出白银高贵的光芒/天空的白云/原野的花朵/以及清水里流动的音符/都不能把我唤出那些不思烟火的日子/那时我是多么自信、聪慧/被一双手清洗得纤尘不染……”只是现在,我已经完全走出了那些不思烟火的日子,开始为美丽的物质感受到真实而又沉甸甸的快乐,而这些泛着温软光芒的银制花朵,刹那间便将我拉回了久远的日子……
在笑吟吟的老板娘的注视中,我居然还如此要命地暗自文艺了一回。
讲价的过程,我们都笑容满面,最后成交价是1100BT。用烂英语跟人家软磨硬泡,对我来说,一直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而人家居然也一直笑吟吟地不肯让步太多,还说:“如果你回头再来,我就不卖这个价了。”
其实,我们都知道,我怎么可能回头再来呢?那年在南澳的阿德莱德,因为正好是新年假期,几乎所有的商店都关门了,真是想花钱都没地儿。倒是最后一天去博物馆逛,里头的商场在营业,书籍、画册、工艺品全都不感兴趣,唯有对一条极似苗族风情的项链一见钟情。不太记得到底是多少钱,当时也没想过是不是银的,我只记得,当时的心,真的狠狠地跳了一下。我对自己说:这是我的。然后,我就把它带了回来。那些繁复的金属的编花,中间那块蓝色的大水滴,是那么美,至今我还记得那个午后的为它而加快的心跳。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去。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的地方没有走呢。所以,对于那些宝贝,如果一见钟情了,就先到手再说。
唱歌有时,跳舞有时,花开有时,缘分有时。花朵盛开在颈项之间,是多么的迷人。我与它,或许真的可以一直相守,会比与任何一个男人的爱情都要长久。这个时候,自然会想起《红楼梦》里关于项圈的那句:不离不弃,芳龄永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