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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纪二(起昭阳大荒落,尽屠维大渊献,凡七年)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
泰始九年癸巳,公元二七三年春,正月,辛酉,密陵元侯郑袤卒。
二月,癸巳,乐陵武公石苞卒。
三月,立皇子祗为东海王。
吴以陆抗为大司马、荆州牧。
夏,四月,戊辰朔,日有食之。
初,邓艾之死,人皆冤之,而朝廷无为之辨者。及帝即位,议郎敦煌段灼上疏曰:“邓艾心怀至忠,而荷反逆之名,平定巴、蜀而受三族之诛。艾性刚急,矜功伐善,不能协同朋类,故莫肯理之。臣窃以为艾本屯田掌犊人,宠位已极,功名已成,七十老公,复何所求!正以刘禅初降,远郡未附,矫令承制,权安社稷。钟会有悖逆之心。畏艾威名,因其疑似,构成其事。艾被诏书,即遣强兵,束身就缚,不敢顾望,诚自知奉见先帝,必无当死之理也。会受诛之后,艾官属将吏,愚戆相聚,自共追艾,破坏槛车,解其囚执。艾在困地,狼狈失据,未尝与腹心之人有平素之谋,独受腹背之诛,岂不哀哉!陛下龙兴,阐弘大度,谓可听艾归葬旧墓,还其田宅,以平蜀之功继封其后,使艾阖棺定谥,死无所恨,则天下徇名之士,思立功之臣,必投汤火,乐为陛下死矣!”帝善其言而未能从。会帝问给事中樊建以诸葛亮之治蜀,曰:“吾独不得如亮者而臣之乎?”建稽首曰:“陛下知邓艾之冤而不能直,虽得亮,得无如冯唐之言乎!”帝笑曰:“卿言起我意。”乃以艾孙朗为郎中。
吴人多言祥瑞者,吴主以问侍中韦昭,昭曰:“此家人筐箧中物耳!”昭领左国史,吴主欲为其父作纪,昭曰:“文皇不登帝位,当为传,不当为纪。”吴主不悦,渐见责怒。昭忧惧,自陈衰老,求去侍、史二官,不听。时有疾病,医药监护,持之益急。吴主饮群臣酒,不问能否,率以七升为限。至昭,独以茶代之,后更见逼强。又酒后常使侍臣嘲弄公卿,发摘私短以为欢;时有愆失,辄见收缚,至于诛戮。昭以为外相毁伤,内长尤恨,使群臣不睦,不为佳事,故但难问经义而已。吴主以为不奉诏命,意不忠尽,积前后嫌忿,遂收昭付狱。昭因狱吏上辞,献所著书,冀以此求免。而吴主怪其书垢故,更被诘责,遂诛昭,徙其家于零陵。
五月,以何曾领司徒。
六月,乙未,东海王祗卒。
秋,七月,丁酉朔,日有食之。
诏选公卿以下女备六宫,有蔽匿者以不敬论。采择未毕,权禁天下嫁娶。帝使杨后择之,后惟取洁白长大而舍其美者。帝爱卞氏女,欲留之。后曰:“卞氏三世后族,不可屈以卑位。”帝怒,乃自择之,中选者以绛纱系臂,公卿之女为三夫人、九嫔、二千石、将、校女补良人以下。
九月,吴主悉封其子弟为十一王,王给三千兵。大赦。
是岁,郑冲以寿光公罢。
吴主爱姬遣人至市夺民物,司市中郎将陈声素有宠于吴主,绳之以法。姬诉于吴主,吴主怒,假他事烧锯断声头,投其身于四望之下。
泰始十年甲午,公元二七四年春,正月,乙未,日有食之。
闰月,癸酉,寿光成公郑冲卒。
丁亥,诏曰:“近世以来,多由内宠以登后妃,乱尊卑之序;自今不得以妾媵为正嫡。”分幽州置平州。
三月,癸亥,日有食之。
诏又取良家及小将吏女五千馀人入宫选之,母子号哭于宫中,声闻于外。
夏,四月,己未,临淮康公荀顗卒。
吴左夫人王氏卒。吴主哀念,数月不出,葬送甚盛。时何氏以太后故,宗族骄横。吴主舅子何都貌类吴主,民间讹言:“吴主已死,立者何都也。”会稽又讹言:“章安侯奋当为天子。”奋母仲姬墓在豫章,豫章太守张俊为之扫除。临海太守奚熙与会稽太守郭诞书,非议国政;诞但白熙书,不白妖言。吴主怒,收诞系狱,诞惧。功曹邵畴曰:“畴在,明府何忧?”遂诣吏自列曰:“畴厕身本郡,位极朝右,以噂之语,本非事实,疾其丑声,不忍闻见,欲含垢藏疾,不彰之翰墨,镇躁归静,使之自息。故诞屈其所是,默以见从。此之为愆,实由于畴。不敢逃死,归罪有司。”因自杀。吴主乃免诞死,送付建安作船。遣其舅三郡督何植收奚熙。熙发兵自守,其部曲杀熙,送首建业。又车裂张俊,皆夷三族。并诛章安侯奋及其五子。
秋,七月,丙寅,皇后杨氏殂。初,帝以太子不慧,恐不堪为嗣,常密以访后。后曰:“立子以长不以贤,岂可动也!”镇军大将军胡奋女为贵嫔,有宠于帝,后疾笃,恐帝立贵嫔为后,致太子不安,枕帝膝泣曰:“叔父骏女芷有德色,愿陛下以备六宫。”帝流涕许之。
以前太常山涛为吏部尚书。涛典选十馀年,每一官缺,辄择才资可为者启拟数人,得诏旨有所向,然后显奏之。帝之所用,或非举首,众情不察,以涛轻重任意,言之于帝,帝益亲爱之。涛甄拔人物,各为题目而奏之,时称“山公启事”。
涛荐嵇绍于帝,请以为秘书郎,帝发诏征之。绍以父康得罪,屏居私门,欲辞不就。涛谓之曰:“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时,犹有消息,况于人乎!”绍乃应命,帝以为秘书丞。
初,东关之败,文帝问僚属曰:“近日之事,谁任其咎?”安东司马王仪,修之子也,对曰:“责在元帅。”文帝怒曰:“司马欲委罪孤邪!”引出斩之。仪子裒痛父非命,隐居教授,三征七辟,皆不就。未尝西向而坐,庐于墓侧,旦夕攀柏悲号,涕泪著树,树为之枯。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为之废《蓼莪》。家贫,计口而田,度身而蚕;人或馈之,不受;助之,不听。诸生密为刈麦,裒辄弃之。遂不仕而终。
臣光曰:昔舜诛鲧而禹事舜,不敢废至公也。嵇康、王仪,死皆不以其罪,二子不仕晋室可也。嵇绍苟无荡阴之忠,殆不免于君子之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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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纪二(起昭阳大荒落,尽屠维大渊献,凡七年)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
泰始九年癸巳,公元二七三年春,正月,辛酉,密陵元侯郑袤卒。
二月,癸巳,乐陵武公石苞卒。
三月,立皇子祗为东海王。
吴以陆抗为大司马、荆州牧。
夏,四月,戊辰朔,日有食之。
初,邓艾之死,人皆冤之,而朝廷无为之辨者。及帝即位,议郎敦煌段灼上疏曰:“邓艾心怀至忠,而荷反逆之名,平定巴、蜀而受三族之诛。艾性刚急,矜功伐善,不能协同朋类,故莫肯理之。臣窃以为艾本屯田掌犊人,宠位已极,功名已成,七十老公,复何所求!正以刘禅初降,远郡未附,矫令承制,权安社稷。钟会有悖逆之心。畏艾威名,因其疑似,构成其事。艾被诏书,即遣强兵,束身就缚,不敢顾望,诚自知奉见先帝,必无当死之理也。会受诛之后,艾官属将吏,愚戆相聚,自共追艾,破坏槛车,解其囚执。艾在困地,狼狈失据,未尝与腹心之人有平素之谋,独受腹背之诛,岂不哀哉!陛下龙兴,阐弘大度,谓可听艾归葬旧墓,还其田宅,以平蜀之功继封其后,使艾阖棺定谥,死无所恨,则天下徇名之士,思立功之臣,必投汤火,乐为陛下死矣!”帝善其言而未能从。会帝问给事中樊建以诸葛亮之治蜀,曰:“吾独不得如亮者而臣之乎?”建稽首曰:“陛下知邓艾之冤而不能直,虽得亮,得无如冯唐之言乎!”帝笑曰:“卿言起我意。”乃以艾孙朗为郎中。
吴人多言祥瑞者,吴主以问侍中韦昭,昭曰:“此家人筐箧中物耳!”昭领左国史,吴主欲为其父作纪,昭曰:“文皇不登帝位,当为传,不当为纪。”吴主不悦,渐见责怒。昭忧惧,自陈衰老,求去侍、史二官,不听。时有疾病,医药监护,持之益急。吴主饮群臣酒,不问能否,率以七升为限。至昭,独以茶代之,后更见逼强。又酒后常使侍臣嘲弄公卿,发摘私短以为欢;时有愆失,辄见收缚,至于诛戮。昭以为外相毁伤,内长尤恨,使群臣不睦,不为佳事,故但难问经义而已。吴主以为不奉诏命,意不忠尽,积前后嫌忿,遂收昭付狱。昭因狱吏上辞,献所著书,冀以此求免。而吴主怪其书垢故,更被诘责,遂诛昭,徙其家于零陵。
五月,以何曾领司徒。
六月,乙未,东海王祗卒。
秋,七月,丁酉朔,日有食之。
诏选公卿以下女备六宫,有蔽匿者以不敬论。采择未毕,权禁天下嫁娶。帝使杨后择之,后惟取洁白长大而舍其美者。帝爱卞氏女,欲留之。后曰:“卞氏三世后族,不可屈以卑位。”帝怒,乃自择之,中选者以绛纱系臂,公卿之女为三夫人、九嫔、二千石、将、校女补良人以下。
九月,吴主悉封其子弟为十一王,王给三千兵。大赦。
是岁,郑冲以寿光公罢。
吴主爱姬遣人至市夺民物,司市中郎将陈声素有宠于吴主,绳之以法。姬诉于吴主,吴主怒,假他事烧锯断声头,投其身于四望之下。
泰始十年甲午,公元二七四年春,正月,乙未,日有食之。
闰月,癸酉,寿光成公郑冲卒。
丁亥,诏曰:“近世以来,多由内宠以登后妃,乱尊卑之序;自今不得以妾媵为正嫡。”分幽州置平州。
三月,癸亥,日有食之。
诏又取良家及小将吏女五千馀人入宫选之,母子号哭于宫中,声闻于外。
夏,四月,己未,临淮康公荀顗卒。
吴左夫人王氏卒。吴主哀念,数月不出,葬送甚盛。时何氏以太后故,宗族骄横。吴主舅子何都貌类吴主,民间讹言:“吴主已死,立者何都也。”会稽又讹言:“章安侯奋当为天子。”奋母仲姬墓在豫章,豫章太守张俊为之扫除。临海太守奚熙与会稽太守郭诞书,非议国政;诞但白熙书,不白妖言。吴主怒,收诞系狱,诞惧。功曹邵畴曰:“畴在,明府何忧?”遂诣吏自列曰:“畴厕身本郡,位极朝右,以噂之语,本非事实,疾其丑声,不忍闻见,欲含垢藏疾,不彰之翰墨,镇躁归静,使之自息。故诞屈其所是,默以见从。此之为愆,实由于畴。不敢逃死,归罪有司。”因自杀。吴主乃免诞死,送付建安作船。遣其舅三郡督何植收奚熙。熙发兵自守,其部曲杀熙,送首建业。又车裂张俊,皆夷三族。并诛章安侯奋及其五子。
秋,七月,丙寅,皇后杨氏殂。初,帝以太子不慧,恐不堪为嗣,常密以访后。后曰:“立子以长不以贤,岂可动也!”镇军大将军胡奋女为贵嫔,有宠于帝,后疾笃,恐帝立贵嫔为后,致太子不安,枕帝膝泣曰:“叔父骏女芷有德色,愿陛下以备六宫。”帝流涕许之。
以前太常山涛为吏部尚书。涛典选十馀年,每一官缺,辄择才资可为者启拟数人,得诏旨有所向,然后显奏之。帝之所用,或非举首,众情不察,以涛轻重任意,言之于帝,帝益亲爱之。涛甄拔人物,各为题目而奏之,时称“山公启事”。
涛荐嵇绍于帝,请以为秘书郎,帝发诏征之。绍以父康得罪,屏居私门,欲辞不就。涛谓之曰:“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时,犹有消息,况于人乎!”绍乃应命,帝以为秘书丞。
初,东关之败,文帝问僚属曰:“近日之事,谁任其咎?”安东司马王仪,修之子也,对曰:“责在元帅。”文帝怒曰:“司马欲委罪孤邪!”引出斩之。仪子裒痛父非命,隐居教授,三征七辟,皆不就。未尝西向而坐,庐于墓侧,旦夕攀柏悲号,涕泪著树,树为之枯。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为之废《蓼莪》。家贫,计口而田,度身而蚕;人或馈之,不受;助之,不听。诸生密为刈麦,裒辄弃之。遂不仕而终。
臣光曰:昔舜诛鲧而禹事舜,不敢废至公也。嵇康、王仪,死皆不以其罪,二子不仕晋室可也。嵇绍苟无荡阴之忠,殆不免于君子之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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