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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竹自然不敢诟病林夫人的处置,然而也还是觉着不妥,便一路上牢牢盯着元徵的举止。
幸好元徵也只是牵着雁卿的手讲笑话罢了,那喜爱和欢快都是纯粹的,并无出格的心思。然而牵着外姓小姑娘的手,本身就是极不端正的事。
墨竹瞧见雁卿也是一样的姿态,浑不在意旁人怎么看、怎么想。便不由嘟囔出声,“太没规矩了……”
——元徵从容没什么,反正伤不到男人的名声。雁卿竟也安之若素……墨竹深感自己保护不周。
翠竹自然是听见了,便悄悄拐了她一下,略作提醒。
墨竹入府晚,许多事都不曾经历过,便不能明白。翠竹这些府上的老人却都觉得,元徵和雁卿之间也许真是有红线牵着的。
——当年鸿哥儿和雁卿抓周,鸿哥儿倒是很快就抓了一柄小剑,雁卿却根本就不为所动。观礼的亲戚们纷纷上前添东西诱她来拿,她也只眨着黑漆漆的眼睛看着罢了。彼时庆乐王妃尚还在世,也带着元徵在府上做客,见太夫人焦急,便笑道,“我看雁丫头是等着抓大的呢。”便解了自己随身的小金印给元徵,道,“去给她添上。”
结果元徵一上前,就让雁卿给抓住了手指。兄妹两个就那么对视着。雁卿纯真无邪,元徵无辜无语。片刻后元徵摊开手心,给雁卿看手中金印,想把自己赎出来。雁卿却理也不理,就抓着元徵不放了……
抓周礼上抓了个大活人,还是远道而来的贵客,这怎么使得!大人们纷纷哄着她松手,生怕她的粗鲁吓坏了小王孙。谁知元徵伸手轻轻摩了摩雁卿的头顶,就回头对王妃道,“阿婆,我们把妹妹领回家吧。”
第二回见面,雁卿已快三岁了。她学话艰难,偶尔发出些声音来,连林夫人都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元徵却回回都能听得明白。便雁卿不说话,元徵也总能知道他心里想什么,两个人旁若无人的一起玩耍,只元徵一个人说着话,雁卿就为他跑来跑去,也十分温馨。
你看……尚不解事便已相识。都无需说话,就能互相明白。这不就是人常说的“心有灵犀”?
难得的是这两个人自幼如此,本以为两三年不见该生疏了,可再见面也还是如此。时光在他们之间仿佛就不曾流淌过。
这样的默契,这样的两小无猜。你凶狠的阻拦、妨碍又有什么意思?白做恶人罢了。何况两家又是门当户对的。
因此翠竹就很能体会林夫人的心境。
兄妹两个很快便到了兰雪堂。
这里本是内院儿里的小书房,只以翠竹红枫修饰,并无什么繁盛的花树。编篱为墙,筑木作屋,很是幽静淡泊。
这时节屋内反而比外间更阴凉,因此元徵命人将书搬出来,便在檐下木地板上摆了茶水和果盘,与雁卿并坐着看书。
那书就平摊在膝盖上,元徵却也并不真看,反而不时引诱着雁卿说话。
雁卿晓得七哥是个害怕寂寞的——且他答应了将书借给她看,便也不急在一时。翻看了两页就将书放到一旁去,从怀里掏了个荷包出来,“昨天夜里才做好的,送给你玩。”
元徵接过来,见荷包上绣的是喜鹊登枝,绣工却十分精美,只缝合处看得出针脚稚嫩参差来,便知道雁卿出了几分力——那缝合也确实有雁卿的特色,笨归笨,却十分的细密用心,想必是缝了好几个来回的。
便将自己身上带的解了,换上这一只。
雁卿见他身上的荷包精致远胜自己百倍,却有些不好意思了,“我手笨,缝的不好看。你要带,等我以后做好看的给你。”
元徵就笑道,“这只便十分好,结实耐用。且你又不喜欢做女红,何必勉强再做?我有这只带就心满意足了。”
雁卿便嘿嘿的笑着,“七哥知道我不喜欢做呀。”
——她总算还明白,这个世道女孩子不肯做女红是件不那么值得炫耀的事。
元徵就含笑望着她,“——我自然知道。”
雁卿便向他抱怨,“二哥哥却非让我给他做,做了他又说不好。”在元徵面前她难得的多话,“他又不缺荷包带,我跟他理论,他却说我做的和旁人不一样。我当然知道我做的比较丑啊!”
她义愤填庸的强调自己做的丑,元徵听了也忍不住笑。就道,“你做的确实和旁人不一样,却不是因为丑。”然而她本就天真烂漫,又是在这个年纪上,纵然和她说了她也听不懂。元徵便笑而不语,任她自己去想。
元徵却不喜欢鹤哥儿——鹤哥儿讨厌他三番四次的拐带自己妹妹,元徵又何尝不讨厌他三番四次的阻拦碍事?
便笑道,“你既晓得他别扭,日后他让你做什么你便不要做给他了。省得他嫌这嫌那的。”
雁卿笑道:“做还是要做的。”
元徵又切了秋梨给雁卿吃,切得薄且莹白,... -->>
墨竹自然不敢诟病林夫人的处置,然而也还是觉着不妥,便一路上牢牢盯着元徵的举止。
幸好元徵也只是牵着雁卿的手讲笑话罢了,那喜爱和欢快都是纯粹的,并无出格的心思。然而牵着外姓小姑娘的手,本身就是极不端正的事。
墨竹瞧见雁卿也是一样的姿态,浑不在意旁人怎么看、怎么想。便不由嘟囔出声,“太没规矩了……”
——元徵从容没什么,反正伤不到男人的名声。雁卿竟也安之若素……墨竹深感自己保护不周。
翠竹自然是听见了,便悄悄拐了她一下,略作提醒。
墨竹入府晚,许多事都不曾经历过,便不能明白。翠竹这些府上的老人却都觉得,元徵和雁卿之间也许真是有红线牵着的。
——当年鸿哥儿和雁卿抓周,鸿哥儿倒是很快就抓了一柄小剑,雁卿却根本就不为所动。观礼的亲戚们纷纷上前添东西诱她来拿,她也只眨着黑漆漆的眼睛看着罢了。彼时庆乐王妃尚还在世,也带着元徵在府上做客,见太夫人焦急,便笑道,“我看雁丫头是等着抓大的呢。”便解了自己随身的小金印给元徵,道,“去给她添上。”
结果元徵一上前,就让雁卿给抓住了手指。兄妹两个就那么对视着。雁卿纯真无邪,元徵无辜无语。片刻后元徵摊开手心,给雁卿看手中金印,想把自己赎出来。雁卿却理也不理,就抓着元徵不放了……
抓周礼上抓了个大活人,还是远道而来的贵客,这怎么使得!大人们纷纷哄着她松手,生怕她的粗鲁吓坏了小王孙。谁知元徵伸手轻轻摩了摩雁卿的头顶,就回头对王妃道,“阿婆,我们把妹妹领回家吧。”
第二回见面,雁卿已快三岁了。她学话艰难,偶尔发出些声音来,连林夫人都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元徵却回回都能听得明白。便雁卿不说话,元徵也总能知道他心里想什么,两个人旁若无人的一起玩耍,只元徵一个人说着话,雁卿就为他跑来跑去,也十分温馨。
你看……尚不解事便已相识。都无需说话,就能互相明白。这不就是人常说的“心有灵犀”?
难得的是这两个人自幼如此,本以为两三年不见该生疏了,可再见面也还是如此。时光在他们之间仿佛就不曾流淌过。
这样的默契,这样的两小无猜。你凶狠的阻拦、妨碍又有什么意思?白做恶人罢了。何况两家又是门当户对的。
因此翠竹就很能体会林夫人的心境。
兄妹两个很快便到了兰雪堂。
这里本是内院儿里的小书房,只以翠竹红枫修饰,并无什么繁盛的花树。编篱为墙,筑木作屋,很是幽静淡泊。
这时节屋内反而比外间更阴凉,因此元徵命人将书搬出来,便在檐下木地板上摆了茶水和果盘,与雁卿并坐着看书。
那书就平摊在膝盖上,元徵却也并不真看,反而不时引诱着雁卿说话。
雁卿晓得七哥是个害怕寂寞的——且他答应了将书借给她看,便也不急在一时。翻看了两页就将书放到一旁去,从怀里掏了个荷包出来,“昨天夜里才做好的,送给你玩。”
元徵接过来,见荷包上绣的是喜鹊登枝,绣工却十分精美,只缝合处看得出针脚稚嫩参差来,便知道雁卿出了几分力——那缝合也确实有雁卿的特色,笨归笨,却十分的细密用心,想必是缝了好几个来回的。
便将自己身上带的解了,换上这一只。
雁卿见他身上的荷包精致远胜自己百倍,却有些不好意思了,“我手笨,缝的不好看。你要带,等我以后做好看的给你。”
元徵就笑道,“这只便十分好,结实耐用。且你又不喜欢做女红,何必勉强再做?我有这只带就心满意足了。”
雁卿便嘿嘿的笑着,“七哥知道我不喜欢做呀。”
——她总算还明白,这个世道女孩子不肯做女红是件不那么值得炫耀的事。
元徵就含笑望着她,“——我自然知道。”
雁卿便向他抱怨,“二哥哥却非让我给他做,做了他又说不好。”在元徵面前她难得的多话,“他又不缺荷包带,我跟他理论,他却说我做的和旁人不一样。我当然知道我做的比较丑啊!”
她义愤填庸的强调自己做的丑,元徵听了也忍不住笑。就道,“你做的确实和旁人不一样,却不是因为丑。”然而她本就天真烂漫,又是在这个年纪上,纵然和她说了她也听不懂。元徵便笑而不语,任她自己去想。
元徵却不喜欢鹤哥儿——鹤哥儿讨厌他三番四次的拐带自己妹妹,元徵又何尝不讨厌他三番四次的阻拦碍事?
便笑道,“你既晓得他别扭,日后他让你做什么你便不要做给他了。省得他嫌这嫌那的。”
雁卿笑道:“做还是要做的。”
元徵又切了秋梨给雁卿吃,切得薄且莹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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