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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还说没吵架”之类的眼神看他。
沈千枫哭笑不得,“又不是小孩子,他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总不能一直待在山庄。最近天气热有不少人都中暑,他大概是去仁义堂坐诊,晚些就会回来了。”
仁义堂是城里最大的善堂,平日里经常会有富户在这里放油放米,而在每月月初的时候,叶瑾也经常会去帮大家看看病开开药,因此百姓对他都极为尊敬。
等看完最后一个病人,天上日头也已经渐渐西沉,叶瑾站起来活动了一□子骨,刚想着收拾东西回去,暗卫却在门口道,“谷主,还有个……病人。”语调有些犹豫,像是不知道要如何描述。
“还有人?”叶瑾坐回去,“让他进来吧。”
“进去吧,不要乱吵。”暗卫打开门,却挤挤攘攘跑进来几个七八岁的小孩子。
叶瑾见状有些意外,不过他向来就喜欢小孩,最近又赶上沈晗跟着老庄主出去访友,原本就想得慌,所以笑眯眯道,“谁生病了呀?”
“它。”一个小男孩递过来一只小猴子。
叶瑾:……
“它真的生病了。”见叶瑾半天不接手,另一个小娃娃急道,“被鞭子打出来的伤口,都不能走了。”
叶瑾将小猴子放在桌上,就见它全身毛都乱糟糟的,背上有不少伤痕,腿也一瘸一拐,的确伤得不轻。
像是知道面前这人是大夫,小猴子异常乖巧蹲着,用圆溜溜的眼睛看他,尾巴一卷一卷,听话的不得了。
“谁把它打伤的?”叶瑾一边配药一边问。
“是路口的杂耍班子。”几个小男孩争先恐后道,“里头还有不少猴子,都被他们打得不轻,这只小猴子是太小,所以才能挤出来被我们捡到。”
“怎么这么坏。”叶瑾闻言皱眉。
“是啊。”小娃娃们也是一脸生气,“那班头可凶了,我们说让他们别打了,他还嫌我们烦,还说要我们滚远一些。”
叶瑾闻言摇头,继续帮小猴子处理伤口,绷带横七竖八,将它缠成了一个小布猴,看上去有些滑稽。
小娃娃看得笑出来,趴在桌子上用手摸摸。
打好最后一个结,刚好沈千枫也过来接他回家,进屋后被惊了一下,“怎么这么多小孩。”
“是来治小猴子的。”叶瑾将手洗干净,“包好了,谁带它回去?”
小娃娃们面面相觑,个个都想带,却个个都不敢——毕竟算是偷偷摸摸捡来的东西,而且那个杂耍班主看上去凶得要命,要是被他发现,说不定会找上门向爹爹告状。
“不然就先放在日月山庄?”叶瑾道,“你们可以随时来看它。”
“真的呀?”小娃娃们高兴起来,叽叽喳喳道过谢之后,便各自回家吃饭,蹦蹦跳跳很是欢快。
叶瑾笑着摇摇头,将小猴子交给暗卫,让他先着带回山庄找个窝。
“到底怎么回事?”沈千枫问。
“是从杂耍班子跑出来的。”叶瑾将事情跟他说了一遍,又道,“时间还早,去看看吧?”
沈千枫点头,带着一起去了街口。
刚好是吃饭的时间,所以大街上并没有多少人,杂耍班子的人也正蹲在背街吃面,树下丢着一个大铁笼子,上头随随便便摊着些果核与烂菜叶,地方不算大,却关了少说也有四五只大猴子。就像那些小娃娃说的,许多身上都有伤痕,最下面一只毛色灰白的老猴子更是早已奄奄一息,趴着动也不动。
“可不止是猴子。”沈千枫扬扬下巴,“那边。”
叶瑾顺着他的方向扭头看过去,就见一男一女两个娃娃正半蹲着,每人举着一片砖头,显然是在挨罚。
“什么玩意。”叶瑾顿时怒从心起,虽说已经是夕阳西下,但六月的日头何其毒辣。两个小孩看上去也就四五岁,犯了多大的错,至于这样一边暴晒一边受罚。
“忍一忍。”沈千枫道,“这杂耍班子不是城里人,应该是近几天才来的,看这样子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晚上再来看看,说不定能发现更多东西。”
“那现在呢?”叶瑾问。
沈千凌招手叫过一个暗卫,在他耳边低语几句。
暗卫点头离去,在街口一家酒楼门口大声道,“你们老板在不在?晚些时候我家大少爷要来吃饭,顺便有件事情想谈。”
“沈盟主要来啊,我这就去找老板。”小二赶忙将他让进去,自己撒丫子跑出门。
那伙杂耍班子在听到沈千枫要来后,果真便紧张起来,上前将那两个小娃娃抱了过来,又一人给了一碗面。
两个小娃娃大口大口坐着吃,连烫也顾不上,明显饿了许久。
叶瑾看得直摇头,如此欺负小孩,当真是没什么良心。
半夜的时候,几个暗卫悄悄潜入那杂耍班子租住的大院,偷听之下才发现,原来这伙人明着是杂耍卖艺,背地里却干着贩卖小孩的勾当,挑长得好看的高价卖掉,没人要的便留着杂耍挣钱,平日里非打即骂,生了病就遗弃,沿途不知害了多少人家,于是转头便去报了官。
第二天一早,官兵就拿着铁链包围了大院,将人贩子全部捉拿下狱。救出来的小孩暂时送到善堂,将来也好送还给父母。而那些猴子,则是在被治好伤后,喜气洋洋跟着镖车顺路回了西南,被悉数放回蜀中青城山。
那伙人贩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按照原先的律法,关个三五年也便能放出来。但叶瑾在看完那摞恶迹斑斑的罪状后,当即便给楚渊修书一封,派人快马加鞭送往王城。三月之后楚皇修改律令昭告天下,贩卖幼童罪行恶劣者,若证据确凿,可斩立决。
“早就该这样了,砍头都算轻的。”蜀中追影宫,沈千凌懒洋洋晃脚丫子,“偷别人小孩拿去卖,也不怕将来下油锅。”
秦少宇笑笑,将他从软榻上抱起来,“去换衣服,我们要早些下山,免得温大人等太久。”
“嗯。”沈千凌点头,使劲伸了个懒腰。
由于温柳年三天后就要调任别处,所以大家伙约好了,今日给他摆酒送行。
其实说调任也不准确,严格来讲应该是升官,从知县升成了知府,听着不错,但却并不算什么大好事——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大概都宁可选择在安宁繁华的云岚城做个小县令,而不是去一个暴徒横生的土匪窝做知府。
苍耳州,那是个什么鬼地方哟……穷就算了,还尽出强盗,前几任知府都是没到任多久就哭爹喊娘要走,还有一个甚至干脆挂印辞官,宁可回去种田也不愿意再继续做官,可见有多吓人。
不过温柳年对此倒是没有多大意见,因为一来他是个清官,对于清官而言,富庶之地与穷乡僻壤其实没多大区别,因为都是拿一样多的俸禄,甚至有时候朝廷出于安抚目的,还会多加一些额外的补助;二来他是个书呆子,向来是上头说去哪里,他便去哪里,所以除了有些不舍得追影宫与地方百姓外,倒也没有多抵触。
城中最大的酒楼里,一桌宴席正热热闹闹摆开,暗卫热情洋溢道,“温大人可要多吃点,听说那苍耳州连米都没有,大家都是顿顿吃糠。”
温柳年摇头,“其实也没这么差,大楚没有太穷的地方,诸位莫要偏听偏信。”
暗卫呲牙看他,那你还吃这么快,简直就是下箸如飞,腮帮子都鼓了。
一个读书人居然这么能吃,可怎么对得起孔夫子。
“温大人。”沈千凌也道,“你慢着点,后头还有菜。”
“咳咳。”温柳年被鸡汤呛到。”
“啾。”小凤凰同情用翅膀拍拍他。
“这个温大人收好。”秦少宇递过去一个信封。
“这不行。”温柳年赶紧放下筷子拒绝,“我虽说清苦,但也不能收秦宫主的银子,快些收起来。”
秦少宇冷静道,“温大人想多了,我从来就没打算要给你送银子。”
温柳年:……
沈千凌忍笑。
秦少宇继续道,“是一封书信罢了,苍耳州不是个消停地方,温大人一介文人,去了难免吃亏。那里有个江湖门派名叫腾云堡,掌门人算是与我有几分交情,见了这封书信,将来自然会照应一些。”
“原来是这样啊。”温柳年高高兴兴将信收起来,“多谢宫主。”
秦少宇笑笑,与他碰了一杯酒,“一路顺风。”
“啾!”毛球也吃了条牛肉干,象征性表示了一下祝福。
暗卫笑笑闹闹,将酒楼渲染出最温暖的气氛。
晚些时候,温柳年醉醺醺被送回府衙,第二天直到中午才起床,洗漱完后见桌上压着那封书信,于是便想收起来,却觉得厚度有些不对,犹豫着打开之后,就见里头除了书信,还有厚厚一摞银票,于是眼眶有些发热。
“大人也不必再还回去了,宫主不在,追影宫其余人也不敢收。”前来送马车的暗卫在门口提醒——由于温柳年实在是太穷了,沈千凌总觉得他那匹老马会在半路升天,于是特意准备了一架新马车。
“秦宫主去哪里了?”温柳年闻言意外。
“漠北七绝国。”暗卫笑道,“今早刚出发。”
官道之上,踏雪白正一路疾驰,朝着西北而去。
经过将近一年的水脉挖凿后,七绝国内的水源已经不再短缺,但想将千里黄沙变成绿洲沃土,也绝非一朝一夕所能达成的事。不过即便如此,在进入七绝国境内后,沈千凌还是明显能感觉到,这里的绿意要比先前多了不少。
慕寒夜与黄大仙接到通传,一早就在宫门口等,众人相见后自是高兴万分。看着旁边一个人挺眼熟,沈千凌忍不住就多看了两眼,认出来后吃惊道,“小王爷?!”
“沈公子,秦宫主。”慕烈焰态度恭敬,比起一年多前那个玩世不恭的纨绔子弟,可谓判若两人,不仅皮肤变黑了,身体也更加健壮,气场更是完全不一样。
“阿焰这一年一直率军在大漠开采水脉,昨天刚回来。”慕寒夜道。
“这样啊。”沈千凌笑眯眯,“小王爷辛苦了。”
“啾。”毛球蹲在它爹肩膀上,也严肃表示了赞赏。
在一顿烤羊全宴后,沈千凌又陪着太后聊了一阵天,才被放回住处休息。漠北的天气很晴朗,夜色也就更美,秦少宇从身后抱住他,“凌儿。”
“怎么了?”沈千凌趴在床上。
“想不想出去?”秦少宇在他耳边低语。
沈千凌拒绝,“不想。”
“我想去大漠。”秦少宇含住他的耳朵。
沈小受“刷拉”回头,恼羞成怒道,“做梦!”
“难道凌儿不想?”秦少宇道,“上次分明就……唔!”
沈千凌双手死死捂住他的嘴,面红耳赤道,“不许说了!”幕天席地什么的,很像变态啊!
“真的不行吗?”秦少宇很是遗憾。
行才见鬼了。沈小受抱着被子滚到靠墙,“快点睡觉!”
“又在床上啊?”秦少宇似乎很不甘心。
“根本就没有这个‘又’啊!”沈小受悲愤抗议,我说的是纯睡觉,闭眼睛打呼噜那种!
“那就只好勉为其难了。”秦少宇将他拉进怀里。
沈千凌悲愤无比,捂着小裤头死命抗议。
桌上小窝空空荡荡——由于毛球的机智选择,所以它今晚留在了太后寝宫,晚上不仅很安静,还有软绵绵可以蹭,鸟生十分圆满。
窗外暗卫啧啧摇头,淡定捂住耳朵。
我们什么都没听到。
而七绝王的寝宫内,今晚也出其意料的安静。
因为里头压根就没有人。
至于人去哪里了……
“阿黄。”一座九层宝塔之上,慕寒夜正与黄大仙并肩而立,衣袂飘飘,很有几分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气场。
当然,如果没有时不时迎面刮来的呼啸狂风,那就更浪漫了。
毕竟大漠上的风,可不是闹着玩的啊。
又一阵大风迎面吹来,黄大仙再次踉跄了一下。
慕寒夜感慨道,“阿黄真是娇弱。”
“我们能回去了吗?”黄大仙实在不想跟他再多说话。
慕寒夜道,“阿黄难道不觉得这样很有感觉?”
完全没有啊。黄大仙转身往下走,并且深刻认为自己一定是羊肉吃多了,才会答应他三更半夜不睡觉,跑来这里吹大风。
宝塔楼梯处有一道门,黄大仙推了一下,没开,又推了一下,还是没开。
于是他后知后觉想起来,先前的时候,好像是他直接抱自己飞上来的。
“我怕别人上来。”慕寒夜解释道,“所以平日里都是锁着的。”
黄大仙无语看他,你堂堂一个皇帝,修个宝塔还怕别人上来,能不能再小气一些。
“这里是我与阿黄两个人的地方。”慕寒夜拉住他的手。
大概是由于夜晚太冷,所以黄大仙觉得,如此被他拉着手也很温暖。
气氛终于浪漫起来,慕寒夜低头慢慢凑近他的双唇,黄大仙也微微闭上眼睛,眼看着双唇就要相接,却又呼啸来了一阵风,将宝塔四周的纱帘吹起来,糊了两人一头一脸。
“咳咳。”黄大仙被灰尘呛到。
慕寒夜开始由衷后悔,当初为何没有将纱帘换成琉璃,或者透玉,或者直接砌成砖——黑漆漆其实也别有情趣啊。
“我们还是下去吧。”黄大仙心力交瘁。
慕寒夜只好将他抱了下去。
一到地上,风也就小了不少,不过九十月份还是有些冷,于是慕寒夜自然而然解下披风,轻轻将他裹了起来,“我背你回去?”
黄大仙摇头,“自己走。”
“也好。”慕寒夜拉过他的手,走了两步后道,“不然亲一下再回去?”
黄大仙:……
慕寒夜委屈道,“刚才没亲到。”简直不能更吃亏。
黄大仙嘴唇动了动,这种语调,就好像十年八年才能亲一回一般。
但实际上从早上睁开眼睛,到晚上睡着之前,两人几乎时不时就要亲一下——当然,前提是在没人看到的状况下。不过其实就算是有人看到,七绝王也不会有任何顾虑,但也架不住黄大仙脸皮太薄,慕寒夜只好妥协。
慕寒夜还在殷切看他。
黄大仙无奈又好笑,伸手环住他的脖子,仰头亲了上去。
慕寒夜眼底满是得逞笑意,双手握住他的腰肢,缠绵加深了这个亲吻,然后……就手牵手回宫了,十分纯洁!
幕天席地什么的,在这个时节,似乎略微有些冷。
不过既然是大漠之王,那就总有机会能得逞一次的吧?
毕竟还有一辈子要过,日子可长着呐……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真的完结了,有点想哭。
一百多万字,谢谢大家一路陪我过来。
鞠躬。
明天开始更番外。=3=
居然还说没吵架”之类的眼神看他。
沈千枫哭笑不得,“又不是小孩子,他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总不能一直待在山庄。最近天气热有不少人都中暑,他大概是去仁义堂坐诊,晚些就会回来了。”
仁义堂是城里最大的善堂,平日里经常会有富户在这里放油放米,而在每月月初的时候,叶瑾也经常会去帮大家看看病开开药,因此百姓对他都极为尊敬。
等看完最后一个病人,天上日头也已经渐渐西沉,叶瑾站起来活动了一□子骨,刚想着收拾东西回去,暗卫却在门口道,“谷主,还有个……病人。”语调有些犹豫,像是不知道要如何描述。
“还有人?”叶瑾坐回去,“让他进来吧。”
“进去吧,不要乱吵。”暗卫打开门,却挤挤攘攘跑进来几个七八岁的小孩子。
叶瑾见状有些意外,不过他向来就喜欢小孩,最近又赶上沈晗跟着老庄主出去访友,原本就想得慌,所以笑眯眯道,“谁生病了呀?”
“它。”一个小男孩递过来一只小猴子。
叶瑾:……
“它真的生病了。”见叶瑾半天不接手,另一个小娃娃急道,“被鞭子打出来的伤口,都不能走了。”
叶瑾将小猴子放在桌上,就见它全身毛都乱糟糟的,背上有不少伤痕,腿也一瘸一拐,的确伤得不轻。
像是知道面前这人是大夫,小猴子异常乖巧蹲着,用圆溜溜的眼睛看他,尾巴一卷一卷,听话的不得了。
“谁把它打伤的?”叶瑾一边配药一边问。
“是路口的杂耍班子。”几个小男孩争先恐后道,“里头还有不少猴子,都被他们打得不轻,这只小猴子是太小,所以才能挤出来被我们捡到。”
“怎么这么坏。”叶瑾闻言皱眉。
“是啊。”小娃娃们也是一脸生气,“那班头可凶了,我们说让他们别打了,他还嫌我们烦,还说要我们滚远一些。”
叶瑾闻言摇头,继续帮小猴子处理伤口,绷带横七竖八,将它缠成了一个小布猴,看上去有些滑稽。
小娃娃看得笑出来,趴在桌子上用手摸摸。
打好最后一个结,刚好沈千枫也过来接他回家,进屋后被惊了一下,“怎么这么多小孩。”
“是来治小猴子的。”叶瑾将手洗干净,“包好了,谁带它回去?”
小娃娃们面面相觑,个个都想带,却个个都不敢——毕竟算是偷偷摸摸捡来的东西,而且那个杂耍班主看上去凶得要命,要是被他发现,说不定会找上门向爹爹告状。
“不然就先放在日月山庄?”叶瑾道,“你们可以随时来看它。”
“真的呀?”小娃娃们高兴起来,叽叽喳喳道过谢之后,便各自回家吃饭,蹦蹦跳跳很是欢快。
叶瑾笑着摇摇头,将小猴子交给暗卫,让他先着带回山庄找个窝。
“到底怎么回事?”沈千枫问。
“是从杂耍班子跑出来的。”叶瑾将事情跟他说了一遍,又道,“时间还早,去看看吧?”
沈千枫点头,带着一起去了街口。
刚好是吃饭的时间,所以大街上并没有多少人,杂耍班子的人也正蹲在背街吃面,树下丢着一个大铁笼子,上头随随便便摊着些果核与烂菜叶,地方不算大,却关了少说也有四五只大猴子。就像那些小娃娃说的,许多身上都有伤痕,最下面一只毛色灰白的老猴子更是早已奄奄一息,趴着动也不动。
“可不止是猴子。”沈千枫扬扬下巴,“那边。”
叶瑾顺着他的方向扭头看过去,就见一男一女两个娃娃正半蹲着,每人举着一片砖头,显然是在挨罚。
“什么玩意。”叶瑾顿时怒从心起,虽说已经是夕阳西下,但六月的日头何其毒辣。两个小孩看上去也就四五岁,犯了多大的错,至于这样一边暴晒一边受罚。
“忍一忍。”沈千枫道,“这杂耍班子不是城里人,应该是近几天才来的,看这样子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晚上再来看看,说不定能发现更多东西。”
“那现在呢?”叶瑾问。
沈千凌招手叫过一个暗卫,在他耳边低语几句。
暗卫点头离去,在街口一家酒楼门口大声道,“你们老板在不在?晚些时候我家大少爷要来吃饭,顺便有件事情想谈。”
“沈盟主要来啊,我这就去找老板。”小二赶忙将他让进去,自己撒丫子跑出门。
那伙杂耍班子在听到沈千枫要来后,果真便紧张起来,上前将那两个小娃娃抱了过来,又一人给了一碗面。
两个小娃娃大口大口坐着吃,连烫也顾不上,明显饿了许久。
叶瑾看得直摇头,如此欺负小孩,当真是没什么良心。
半夜的时候,几个暗卫悄悄潜入那杂耍班子租住的大院,偷听之下才发现,原来这伙人明着是杂耍卖艺,背地里却干着贩卖小孩的勾当,挑长得好看的高价卖掉,没人要的便留着杂耍挣钱,平日里非打即骂,生了病就遗弃,沿途不知害了多少人家,于是转头便去报了官。
第二天一早,官兵就拿着铁链包围了大院,将人贩子全部捉拿下狱。救出来的小孩暂时送到善堂,将来也好送还给父母。而那些猴子,则是在被治好伤后,喜气洋洋跟着镖车顺路回了西南,被悉数放回蜀中青城山。
那伙人贩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按照原先的律法,关个三五年也便能放出来。但叶瑾在看完那摞恶迹斑斑的罪状后,当即便给楚渊修书一封,派人快马加鞭送往王城。三月之后楚皇修改律令昭告天下,贩卖幼童罪行恶劣者,若证据确凿,可斩立决。
“早就该这样了,砍头都算轻的。”蜀中追影宫,沈千凌懒洋洋晃脚丫子,“偷别人小孩拿去卖,也不怕将来下油锅。”
秦少宇笑笑,将他从软榻上抱起来,“去换衣服,我们要早些下山,免得温大人等太久。”
“嗯。”沈千凌点头,使劲伸了个懒腰。
由于温柳年三天后就要调任别处,所以大家伙约好了,今日给他摆酒送行。
其实说调任也不准确,严格来讲应该是升官,从知县升成了知府,听着不错,但却并不算什么大好事——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大概都宁可选择在安宁繁华的云岚城做个小县令,而不是去一个暴徒横生的土匪窝做知府。
苍耳州,那是个什么鬼地方哟……穷就算了,还尽出强盗,前几任知府都是没到任多久就哭爹喊娘要走,还有一个甚至干脆挂印辞官,宁可回去种田也不愿意再继续做官,可见有多吓人。
不过温柳年对此倒是没有多大意见,因为一来他是个清官,对于清官而言,富庶之地与穷乡僻壤其实没多大区别,因为都是拿一样多的俸禄,甚至有时候朝廷出于安抚目的,还会多加一些额外的补助;二来他是个书呆子,向来是上头说去哪里,他便去哪里,所以除了有些不舍得追影宫与地方百姓外,倒也没有多抵触。
城中最大的酒楼里,一桌宴席正热热闹闹摆开,暗卫热情洋溢道,“温大人可要多吃点,听说那苍耳州连米都没有,大家都是顿顿吃糠。”
温柳年摇头,“其实也没这么差,大楚没有太穷的地方,诸位莫要偏听偏信。”
暗卫呲牙看他,那你还吃这么快,简直就是下箸如飞,腮帮子都鼓了。
一个读书人居然这么能吃,可怎么对得起孔夫子。
“温大人。”沈千凌也道,“你慢着点,后头还有菜。”
“咳咳。”温柳年被鸡汤呛到。”
“啾。”小凤凰同情用翅膀拍拍他。
“这个温大人收好。”秦少宇递过去一个信封。
“这不行。”温柳年赶紧放下筷子拒绝,“我虽说清苦,但也不能收秦宫主的银子,快些收起来。”
秦少宇冷静道,“温大人想多了,我从来就没打算要给你送银子。”
温柳年:……
沈千凌忍笑。
秦少宇继续道,“是一封书信罢了,苍耳州不是个消停地方,温大人一介文人,去了难免吃亏。那里有个江湖门派名叫腾云堡,掌门人算是与我有几分交情,见了这封书信,将来自然会照应一些。”
“原来是这样啊。”温柳年高高兴兴将信收起来,“多谢宫主。”
秦少宇笑笑,与他碰了一杯酒,“一路顺风。”
“啾!”毛球也吃了条牛肉干,象征性表示了一下祝福。
暗卫笑笑闹闹,将酒楼渲染出最温暖的气氛。
晚些时候,温柳年醉醺醺被送回府衙,第二天直到中午才起床,洗漱完后见桌上压着那封书信,于是便想收起来,却觉得厚度有些不对,犹豫着打开之后,就见里头除了书信,还有厚厚一摞银票,于是眼眶有些发热。
“大人也不必再还回去了,宫主不在,追影宫其余人也不敢收。”前来送马车的暗卫在门口提醒——由于温柳年实在是太穷了,沈千凌总觉得他那匹老马会在半路升天,于是特意准备了一架新马车。
“秦宫主去哪里了?”温柳年闻言意外。
“漠北七绝国。”暗卫笑道,“今早刚出发。”
官道之上,踏雪白正一路疾驰,朝着西北而去。
经过将近一年的水脉挖凿后,七绝国内的水源已经不再短缺,但想将千里黄沙变成绿洲沃土,也绝非一朝一夕所能达成的事。不过即便如此,在进入七绝国境内后,沈千凌还是明显能感觉到,这里的绿意要比先前多了不少。
慕寒夜与黄大仙接到通传,一早就在宫门口等,众人相见后自是高兴万分。看着旁边一个人挺眼熟,沈千凌忍不住就多看了两眼,认出来后吃惊道,“小王爷?!”
“沈公子,秦宫主。”慕烈焰态度恭敬,比起一年多前那个玩世不恭的纨绔子弟,可谓判若两人,不仅皮肤变黑了,身体也更加健壮,气场更是完全不一样。
“阿焰这一年一直率军在大漠开采水脉,昨天刚回来。”慕寒夜道。
“这样啊。”沈千凌笑眯眯,“小王爷辛苦了。”
“啾。”毛球蹲在它爹肩膀上,也严肃表示了赞赏。
在一顿烤羊全宴后,沈千凌又陪着太后聊了一阵天,才被放回住处休息。漠北的天气很晴朗,夜色也就更美,秦少宇从身后抱住他,“凌儿。”
“怎么了?”沈千凌趴在床上。
“想不想出去?”秦少宇在他耳边低语。
沈千凌拒绝,“不想。”
“我想去大漠。”秦少宇含住他的耳朵。
沈小受“刷拉”回头,恼羞成怒道,“做梦!”
“难道凌儿不想?”秦少宇道,“上次分明就……唔!”
沈千凌双手死死捂住他的嘴,面红耳赤道,“不许说了!”幕天席地什么的,很像变态啊!
“真的不行吗?”秦少宇很是遗憾。
行才见鬼了。沈小受抱着被子滚到靠墙,“快点睡觉!”
“又在床上啊?”秦少宇似乎很不甘心。
“根本就没有这个‘又’啊!”沈小受悲愤抗议,我说的是纯睡觉,闭眼睛打呼噜那种!
“那就只好勉为其难了。”秦少宇将他拉进怀里。
沈千凌悲愤无比,捂着小裤头死命抗议。
桌上小窝空空荡荡——由于毛球的机智选择,所以它今晚留在了太后寝宫,晚上不仅很安静,还有软绵绵可以蹭,鸟生十分圆满。
窗外暗卫啧啧摇头,淡定捂住耳朵。
我们什么都没听到。
而七绝王的寝宫内,今晚也出其意料的安静。
因为里头压根就没有人。
至于人去哪里了……
“阿黄。”一座九层宝塔之上,慕寒夜正与黄大仙并肩而立,衣袂飘飘,很有几分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气场。
当然,如果没有时不时迎面刮来的呼啸狂风,那就更浪漫了。
毕竟大漠上的风,可不是闹着玩的啊。
又一阵大风迎面吹来,黄大仙再次踉跄了一下。
慕寒夜感慨道,“阿黄真是娇弱。”
“我们能回去了吗?”黄大仙实在不想跟他再多说话。
慕寒夜道,“阿黄难道不觉得这样很有感觉?”
完全没有啊。黄大仙转身往下走,并且深刻认为自己一定是羊肉吃多了,才会答应他三更半夜不睡觉,跑来这里吹大风。
宝塔楼梯处有一道门,黄大仙推了一下,没开,又推了一下,还是没开。
于是他后知后觉想起来,先前的时候,好像是他直接抱自己飞上来的。
“我怕别人上来。”慕寒夜解释道,“所以平日里都是锁着的。”
黄大仙无语看他,你堂堂一个皇帝,修个宝塔还怕别人上来,能不能再小气一些。
“这里是我与阿黄两个人的地方。”慕寒夜拉住他的手。
大概是由于夜晚太冷,所以黄大仙觉得,如此被他拉着手也很温暖。
气氛终于浪漫起来,慕寒夜低头慢慢凑近他的双唇,黄大仙也微微闭上眼睛,眼看着双唇就要相接,却又呼啸来了一阵风,将宝塔四周的纱帘吹起来,糊了两人一头一脸。
“咳咳。”黄大仙被灰尘呛到。
慕寒夜开始由衷后悔,当初为何没有将纱帘换成琉璃,或者透玉,或者直接砌成砖——黑漆漆其实也别有情趣啊。
“我们还是下去吧。”黄大仙心力交瘁。
慕寒夜只好将他抱了下去。
一到地上,风也就小了不少,不过九十月份还是有些冷,于是慕寒夜自然而然解下披风,轻轻将他裹了起来,“我背你回去?”
黄大仙摇头,“自己走。”
“也好。”慕寒夜拉过他的手,走了两步后道,“不然亲一下再回去?”
黄大仙:……
慕寒夜委屈道,“刚才没亲到。”简直不能更吃亏。
黄大仙嘴唇动了动,这种语调,就好像十年八年才能亲一回一般。
但实际上从早上睁开眼睛,到晚上睡着之前,两人几乎时不时就要亲一下——当然,前提是在没人看到的状况下。不过其实就算是有人看到,七绝王也不会有任何顾虑,但也架不住黄大仙脸皮太薄,慕寒夜只好妥协。
慕寒夜还在殷切看他。
黄大仙无奈又好笑,伸手环住他的脖子,仰头亲了上去。
慕寒夜眼底满是得逞笑意,双手握住他的腰肢,缠绵加深了这个亲吻,然后……就手牵手回宫了,十分纯洁!
幕天席地什么的,在这个时节,似乎略微有些冷。
不过既然是大漠之王,那就总有机会能得逞一次的吧?
毕竟还有一辈子要过,日子可长着呐……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真的完结了,有点想哭。
一百多万字,谢谢大家一路陪我过来。
鞠躬。
明天开始更番外。=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