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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他不行!”
顾老爷说完忽然捂着胸口,剧烈的咳嗽起来。
“笙歌,我宠了你护了你整整二十四年,你母亲去得早,我知道你欠缺母爱,我就将全部的父爱都给你想要弥补你,你不愿做的,我从不逼迫,你愿意做的,我从不阻拦,哪怕明知道不对,我也愿意在你惹出了祸端后替你去解决,他们多少人都说,顾司令家的千金,就是个混世女魔头,惹了谁都不要惹了她,不然顾司令就算拼了性命舍弃这官、位也要替她女儿报仇出气,笙歌,我以为你像我,脾气像,脑子也像,但我错了,我实在想不到,我自己呵护了一辈子的宝贝,就为了一个男人这样又哭又闹要死要活!顾笙歌,你能不能有点你爸爸的骨气!”
顾笙歌一直沉默着听他训诫,忽然在最后,她猛地推开顾老爷,越过我和张墨渠之间的空隙钻出去,将书桌后面抽屉里的一把短枪掏出来,张墨渠将我紧紧护在身后,我也以为她是朝着我来的,我甚至在心跳骤停的霎那环住了张墨渠的腰,我想在迎接死亡的时刻还可以死在他怀里,可顾笙歌却在所有人惊诧的目光中将枪眼顶在了自己的眉心处,顾老爷几乎要疯了一般,他大喊着“笙歌!”脚下却似乎被定格着凝住了,门外过道里听见声音的安保警为队都闯进来,齐刷刷的站了一排,顾笙歌瞪大了眼睛朝着他们吼着,“都不要过来!否则我立刻开枪打死我自己!”
顾笙歌贴着墙壁,手死死扣住扳机,枪眼就抵在眉骨处,仿佛稍微动一动手指,这条轻飘飘的生命就会无法挽留。
我们都看着她,张墨渠的身子都僵硬住了,顾笙歌忽然笑了笑,那眼底是一抹视死如归的坚定,她的目光始终停留在了张墨渠的脸上,甚至不曾看一眼为她几乎老泪纵横的父亲。
男人为了爱情,会反复思量利益,而女人为了爱情,却可以抛弃掉一切,包括生身父母,这就是在这场所谓的风花雪月中,男人和女人从最开始便建立在不平等的位置上、所以注定女人要付出更多的缘故。
“墨渠,你还没有回答我呢,忘了么,我再问一遍,我到底哪里不够好,为什么你就是无动于衷,她比我好在哪里,你告诉我。”
张墨渠望着她顶住自己的那把枪,他的手微微紧了紧,“你把枪放下,我可以毫无保留的告诉你。”
“不,墨渠,你先告诉我,我再放下,我曾经就是一直相信你,信到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特别愚蠢,你说你不喜欢女人,你不要结婚,不要被婚姻和爱情束缚住自己的自由,感情是一个人的软肋,如果不曾动心就不会有被别人要挟的软肋,所以我信了,我觉得你就是这样的男人,你让人着迷,让人疯狂,还让人放不下,你总是那么特别,和所有男人都不一样,但你还不是欺骗了我,墨渠,四年了,我为了你疯了四年,我中了你的毒,像一个情魔一样。”
她笑着哭,又哭着笑,比春风都美的梨涡,配上比梨雨都凄凉的眼泪,我看着都有些痴了,其实何尝是她不懂,连我都不懂,世间千千万的女子,她们皆是风情万种眉眼温柔,而我不过是天地之间最渺小的那一粒尘埃一枚蜉蝣,我到底因为什么迷住了张墨渠的眼,从此都摘不下去。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不知道因为什么,我只知道,我不能没有沈蓆婳。”
张墨渠沉默良久缓缓的开了口,“我并不清楚年轻人是如何谈论爱情的,我只知道,如果我喜欢一个女子,我势必要许诺她婚姻,而我不喜欢的,无论如何我也不会承诺她一辈子。我一生注重利益,看重地位,只因为我幼年经历过卑微的小人物连自己的母亲都保不住的苦痛,但我虽然追求男人最想要的,却也有我自己的原则,感情与婚姻,我永远不会拿来换取利益,纵容利益得到了,我却失去了我最想要的女人,又有什么意义,笙歌,你告诉我,和一个不爱的人过一生,是否能快乐。我从来看不上风花雪月,我觉得那是最没用的人才眷恋的东西,是虚华的,是不该存在于这个勾心斗角的世界中的附属品。我从不愿意将别人强加给我的东西收纳,因为我不想要,就是不想,无法改变我的初衷,我可以娶你,但我永远不会回到那个家,你只守着一个莫须有的名分,每天过着望眼欲穿的日子,盼不来我见你一面,我的心里只有沈蓆婳,我的眼里也看不到你的任何喜怒哀乐,这便是你想要的么。”
张墨渠说完偏头看了我一眼,眼底深处还是那一抹无法言说的似水柔情。
“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好像有什么扎进了心里,不痒,不疼,却像根和肉长在一起的刺一样怎么都拔不出去,心忽然就被撩拨起来了,我拼命想要按捺住,但我做不到,我发了疯的酗酒,我想是不是老天看我孤家寡人太寂寞了,就让我做了一场美梦,但我清醒过来发现这都是在现实里,我喜欢上了一个女人,我有了软肋。我最珍惜生命,因为人一旦死了便什么都没有了,可就算这样,在她面对危险时,我仍旧毫不犹豫的扑了过去挡在她前面,因为相比较我会死,我更害怕她还这样年轻美好,就不在了。你说,这算不算爱情,为了她可以不要自己的性命,我便是如此。”
顾笙歌静静的听完,就仿佛在听一个说书的人,用最伤病不堪的口吻,去讲述一段最虚华的故事,她的脸上笑容特别美,梨涡浅淡,泪光荡漾,她的身子紧挨着窗户,坐在狭窄的窗台上,吹进来的晚风将她额前细碎微卷的头发拂起,遮挡在泪眼迷蒙的双眸前,看上去有几分凌乱和颓废。
“你怎么知道,我就不能为你而死,我也可以,墨渠,如果你面对着危险,我可以不顾自己的生死,我一定会挡在你身前,我愿意自己死,也不想活在世上,却再也见不到你了。那和行尸走肉有区别么,没有。可你从来看不到我的好,如果你肯了解我,肯接纳我,你会发现我有多爱你。”
张墨渠抿着嘴唇,蹙眉才嗯了一声,“笙歌,很抱歉,从我看到沈蓆婳的那一眼起,我的心里我的脑海里就再也容不下任何女人了,你并非不够好,相反,你太好了,你比沈蓆婳要优秀,你有傲人的家世,有众星捧月的呵护,有美丽的容貌,但在我眼里,如果不是沈蓆婳,女人的好和坏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差别,我只爱她。”
顾笙歌的头倚在窗户的玻璃上,甚至探了出去,她拿着枪的手仍旧不肯松懈的抵在额头上,她微微闭着眼睛,妖娆透亮的红唇一开一阖,声音软得像没了力气一样。
“我二十岁那年,我们第一次在滨城见面,你还记得么。”
张墨渠淡淡的望着地面,“我似乎忘了。”
他大抵是真的不记得了,他眼中的诚恳不会骗人,他其实是一个很不擅长欺骗的男人,而且在这样的紧要关头,他万万不会故意这样说去刺激她。
顾笙歌嗤笑了一声,“其实我并不傻,我只是故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当我看到她在你身边时,我就知道,属于我和你的时候,早已过去了,再也不会复返,我知道你不会记得,唯有我才念念不忘的事,只是为了麻痹欺骗自己你还爱我而已,但我清楚,你哪里会记在心上。”
她微微叹息一声,眉头轻锁,像是林黛玉般温婉哀愁。
“墨渠,你是我的五光十色,是我的春暖花开,是我的璀璨霓虹,更是我少女心事最温柔的一笔,让我始终迈不出去,无法自拔。”
她笑了笑,一直在这里看着的警卫见我们始终没有动作,便不再举着枪朝着我和张墨渠紧张兮兮的盯着,他们看了一眼顾老爷,见他也没说什么,就一起轻步走了出去,门被轻轻关上的时候,顾笙歌啜泣着抹了一把眼泪。
“二十岁那年,距离我生日刚过去四天,我和表姐到百萨街逛到很晚,路过夜来香门口时,被那店面的灯光吸引住了,其实我从不喜欢那些张扬风流的场所,可那一晚,我似是鬼使神差的被控制住了,连思想都不是自己的,我想那大约就是命吧,命中约定了我终要在这一年和你相遇。你从里面跑出来,上衣破了,隐约露出几条血痕,你的脸色苍白,可却矫健极了,你朝我冲过来,大雨把你的身影吞没,我看不清,你已经拥抱住了,我却在那一刻也忘了挣脱,你的怀抱真温暖,身上的香烟味道特别让我迷恋。我看到从那扇门里追出来许多黑衣男人,他们不停的喊着苍哥,然后问去哪里追,然后他们喊了一声左边,就蜂拥着跑开了,直到他们都不见了,你才松开我,你喘息着,蹙着眉头望着我,那一刻,我忘了自己还淋着雨,也忘了头上都是电闪雷鸣,我就那么呆呆的望着你,你和我见到的所有男人都不一样,我从没见过你那样凶狠清冷的目光,冷漠得像一栋冰窖,脸的轮廓很深,头发黑亮,就算大雨浇下来,都还是那么直挺的立着,你对我说抱歉,说谢谢。你可能还会奇怪我是不是哑巴,怎么不回答你,但其实我当时连话都不会说了。”
起来,“他不行!”
顾老爷说完忽然捂着胸口,剧烈的咳嗽起来。
“笙歌,我宠了你护了你整整二十四年,你母亲去得早,我知道你欠缺母爱,我就将全部的父爱都给你想要弥补你,你不愿做的,我从不逼迫,你愿意做的,我从不阻拦,哪怕明知道不对,我也愿意在你惹出了祸端后替你去解决,他们多少人都说,顾司令家的千金,就是个混世女魔头,惹了谁都不要惹了她,不然顾司令就算拼了性命舍弃这官、位也要替她女儿报仇出气,笙歌,我以为你像我,脾气像,脑子也像,但我错了,我实在想不到,我自己呵护了一辈子的宝贝,就为了一个男人这样又哭又闹要死要活!顾笙歌,你能不能有点你爸爸的骨气!”
顾笙歌一直沉默着听他训诫,忽然在最后,她猛地推开顾老爷,越过我和张墨渠之间的空隙钻出去,将书桌后面抽屉里的一把短枪掏出来,张墨渠将我紧紧护在身后,我也以为她是朝着我来的,我甚至在心跳骤停的霎那环住了张墨渠的腰,我想在迎接死亡的时刻还可以死在他怀里,可顾笙歌却在所有人惊诧的目光中将枪眼顶在了自己的眉心处,顾老爷几乎要疯了一般,他大喊着“笙歌!”脚下却似乎被定格着凝住了,门外过道里听见声音的安保警为队都闯进来,齐刷刷的站了一排,顾笙歌瞪大了眼睛朝着他们吼着,“都不要过来!否则我立刻开枪打死我自己!”
顾笙歌贴着墙壁,手死死扣住扳机,枪眼就抵在眉骨处,仿佛稍微动一动手指,这条轻飘飘的生命就会无法挽留。
我们都看着她,张墨渠的身子都僵硬住了,顾笙歌忽然笑了笑,那眼底是一抹视死如归的坚定,她的目光始终停留在了张墨渠的脸上,甚至不曾看一眼为她几乎老泪纵横的父亲。
男人为了爱情,会反复思量利益,而女人为了爱情,却可以抛弃掉一切,包括生身父母,这就是在这场所谓的风花雪月中,男人和女人从最开始便建立在不平等的位置上、所以注定女人要付出更多的缘故。
“墨渠,你还没有回答我呢,忘了么,我再问一遍,我到底哪里不够好,为什么你就是无动于衷,她比我好在哪里,你告诉我。”
张墨渠望着她顶住自己的那把枪,他的手微微紧了紧,“你把枪放下,我可以毫无保留的告诉你。”
“不,墨渠,你先告诉我,我再放下,我曾经就是一直相信你,信到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特别愚蠢,你说你不喜欢女人,你不要结婚,不要被婚姻和爱情束缚住自己的自由,感情是一个人的软肋,如果不曾动心就不会有被别人要挟的软肋,所以我信了,我觉得你就是这样的男人,你让人着迷,让人疯狂,还让人放不下,你总是那么特别,和所有男人都不一样,但你还不是欺骗了我,墨渠,四年了,我为了你疯了四年,我中了你的毒,像一个情魔一样。”
她笑着哭,又哭着笑,比春风都美的梨涡,配上比梨雨都凄凉的眼泪,我看着都有些痴了,其实何尝是她不懂,连我都不懂,世间千千万的女子,她们皆是风情万种眉眼温柔,而我不过是天地之间最渺小的那一粒尘埃一枚蜉蝣,我到底因为什么迷住了张墨渠的眼,从此都摘不下去。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不知道因为什么,我只知道,我不能没有沈蓆婳。”
张墨渠沉默良久缓缓的开了口,“我并不清楚年轻人是如何谈论爱情的,我只知道,如果我喜欢一个女子,我势必要许诺她婚姻,而我不喜欢的,无论如何我也不会承诺她一辈子。我一生注重利益,看重地位,只因为我幼年经历过卑微的小人物连自己的母亲都保不住的苦痛,但我虽然追求男人最想要的,却也有我自己的原则,感情与婚姻,我永远不会拿来换取利益,纵容利益得到了,我却失去了我最想要的女人,又有什么意义,笙歌,你告诉我,和一个不爱的人过一生,是否能快乐。我从来看不上风花雪月,我觉得那是最没用的人才眷恋的东西,是虚华的,是不该存在于这个勾心斗角的世界中的附属品。我从不愿意将别人强加给我的东西收纳,因为我不想要,就是不想,无法改变我的初衷,我可以娶你,但我永远不会回到那个家,你只守着一个莫须有的名分,每天过着望眼欲穿的日子,盼不来我见你一面,我的心里只有沈蓆婳,我的眼里也看不到你的任何喜怒哀乐,这便是你想要的么。”
张墨渠说完偏头看了我一眼,眼底深处还是那一抹无法言说的似水柔情。
“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好像有什么扎进了心里,不痒,不疼,却像根和肉长在一起的刺一样怎么都拔不出去,心忽然就被撩拨起来了,我拼命想要按捺住,但我做不到,我发了疯的酗酒,我想是不是老天看我孤家寡人太寂寞了,就让我做了一场美梦,但我清醒过来发现这都是在现实里,我喜欢上了一个女人,我有了软肋。我最珍惜生命,因为人一旦死了便什么都没有了,可就算这样,在她面对危险时,我仍旧毫不犹豫的扑了过去挡在她前面,因为相比较我会死,我更害怕她还这样年轻美好,就不在了。你说,这算不算爱情,为了她可以不要自己的性命,我便是如此。”
顾笙歌静静的听完,就仿佛在听一个说书的人,用最伤病不堪的口吻,去讲述一段最虚华的故事,她的脸上笑容特别美,梨涡浅淡,泪光荡漾,她的身子紧挨着窗户,坐在狭窄的窗台上,吹进来的晚风将她额前细碎微卷的头发拂起,遮挡在泪眼迷蒙的双眸前,看上去有几分凌乱和颓废。
“你怎么知道,我就不能为你而死,我也可以,墨渠,如果你面对着危险,我可以不顾自己的生死,我一定会挡在你身前,我愿意自己死,也不想活在世上,却再也见不到你了。那和行尸走肉有区别么,没有。可你从来看不到我的好,如果你肯了解我,肯接纳我,你会发现我有多爱你。”
张墨渠抿着嘴唇,蹙眉才嗯了一声,“笙歌,很抱歉,从我看到沈蓆婳的那一眼起,我的心里我的脑海里就再也容不下任何女人了,你并非不够好,相反,你太好了,你比沈蓆婳要优秀,你有傲人的家世,有众星捧月的呵护,有美丽的容貌,但在我眼里,如果不是沈蓆婳,女人的好和坏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差别,我只爱她。”
顾笙歌的头倚在窗户的玻璃上,甚至探了出去,她拿着枪的手仍旧不肯松懈的抵在额头上,她微微闭着眼睛,妖娆透亮的红唇一开一阖,声音软得像没了力气一样。
“我二十岁那年,我们第一次在滨城见面,你还记得么。”
张墨渠淡淡的望着地面,“我似乎忘了。”
他大抵是真的不记得了,他眼中的诚恳不会骗人,他其实是一个很不擅长欺骗的男人,而且在这样的紧要关头,他万万不会故意这样说去刺激她。
顾笙歌嗤笑了一声,“其实我并不傻,我只是故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当我看到她在你身边时,我就知道,属于我和你的时候,早已过去了,再也不会复返,我知道你不会记得,唯有我才念念不忘的事,只是为了麻痹欺骗自己你还爱我而已,但我清楚,你哪里会记在心上。”
她微微叹息一声,眉头轻锁,像是林黛玉般温婉哀愁。
“墨渠,你是我的五光十色,是我的春暖花开,是我的璀璨霓虹,更是我少女心事最温柔的一笔,让我始终迈不出去,无法自拔。”
她笑了笑,一直在这里看着的警卫见我们始终没有动作,便不再举着枪朝着我和张墨渠紧张兮兮的盯着,他们看了一眼顾老爷,见他也没说什么,就一起轻步走了出去,门被轻轻关上的时候,顾笙歌啜泣着抹了一把眼泪。
“二十岁那年,距离我生日刚过去四天,我和表姐到百萨街逛到很晚,路过夜来香门口时,被那店面的灯光吸引住了,其实我从不喜欢那些张扬风流的场所,可那一晚,我似是鬼使神差的被控制住了,连思想都不是自己的,我想那大约就是命吧,命中约定了我终要在这一年和你相遇。你从里面跑出来,上衣破了,隐约露出几条血痕,你的脸色苍白,可却矫健极了,你朝我冲过来,大雨把你的身影吞没,我看不清,你已经拥抱住了,我却在那一刻也忘了挣脱,你的怀抱真温暖,身上的香烟味道特别让我迷恋。我看到从那扇门里追出来许多黑衣男人,他们不停的喊着苍哥,然后问去哪里追,然后他们喊了一声左边,就蜂拥着跑开了,直到他们都不见了,你才松开我,你喘息着,蹙着眉头望着我,那一刻,我忘了自己还淋着雨,也忘了头上都是电闪雷鸣,我就那么呆呆的望着你,你和我见到的所有男人都不一样,我从没见过你那样凶狠清冷的目光,冷漠得像一栋冰窖,脸的轮廓很深,头发黑亮,就算大雨浇下来,都还是那么直挺的立着,你对我说抱歉,说谢谢。你可能还会奇怪我是不是哑巴,怎么不回答你,但其实我当时连话都不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