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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完仇之后,颜佑之面对着无边无际的黑夜,曾经一度的想要自杀,但方若尔希望他幸福快乐,希望他好好活着。
他知道,即使两人不在一起了,即使方若尔已经放下了,对于世界很小的她来说,自己在她的生命中依然占有一席之地,哪怕他曾经那样算计过她,那样伤害过她。
只是她永远都知道,什么对她最重要,她从来不会为一些她已经放下的人和事,去伤害她最亲近的人。
以前她最亲近的人是他,现在是叶慎之和她的孩子。
他放下了华国的一切,开始了他的旅行。
他赚的钱已经足够他挥霍两辈子。
他走过很多个城市,爬过很多座高山,看过了绚烂之极的大海,认识了很多人。
其中还有世界知名的心理医生。
他一直都知道,不放过他的人,正是他自己,他将自己困在暗无天日的黑夜里,不愿意出去,以此来惩罚自己。
有时候他都觉得,他已经疯了。
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看北极光的时候,他被陷在雪地里,那一刻死亡离他那样接近,只要他动一动就会像陷入沼泽一样陷进去。在浑身血液冻至快达零点时,那时候脑海里回放最多的,竟不是那些缠绕了他二十多年的噩梦,那漫天的鲜血,而是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
秋季枫叶落在柏油马路上,如同铺上了一层金黄色地毯,他骑着脚踏车,她坐在车后面安静地用胳膊圈着他的腰,有时候天有些凉,她就像个小动物一般,整个人都贴在他身上。
淡金色的阳光洒在两人身上,他看到她伸出手,仿佛捞出一手的碎金,满眼的好奇和求知欲。
死亡是一种什么感受呢,是眷念,是后悔,是遗憾,是解脱。
可他依然没有死成,被同行的朋友救了上来,浑身如撕裂般的疼痛,那一瞬间,他疯狂的想她,像抱着她,想说对不起,想说我爱你。
回去后,他安安静静地找心理医生治疗,一点一点的回忆,让自己从中走出来。
可那些回忆,那些和她在一起的时光,就像是支撑他活下去的勇气,和生命里唯一的阳光。
之后的世界再暖,他的世界一片冰凉。
他没有去打扰她,而是在她和叶慎之所在的同一个小区对面一栋楼买了一套房子,每日看她上班下班,手足无措地带着孩子在草地上玩耍,和朋友们一起逛街聚餐。
叶慎之果然是最适合她的人。
和他在一起时,她的世界除了他没有别人。和叶慎之在一起,她的世界色彩斑斓,落英缤纷。
虽然他不幸福,可是看着她这样幸福,他的心里也觉得暖暖的。
至少他还能看见她,还能感受到她的快乐和幸福。
有时候看到她的孩子独自在小区里玩耍时,他也会走过去抱抱他们。
哦,忘了说,她有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儿女双全,多好。
如果那时候他没有离开,现在他们的孩子,也会叫他爸爸了吧?他会和她一人一边,两个孩子走在中间,他会将她护在马路的里面,他走在外面,牵着孩子的手,走在落满梧桐叶的路上。
如果有风,他会脱下自己的外套给她穿上,他会带好孩子们的外套和食物,不会让他们冻着饿着。
等到孩子们长大,成家立业,世界又只有他们两人,他们会一起相扶到老吧?老到她都已经走不动了,他还是会骑着脚踏车,一起走过两人儿时走过的每一条相携走过的路。
他会努力的活着,一定不会走在她前面,不会让她伤心。
可他终究还是走在了她的前面。
常年失眠和饮食作息不规律,导致他的身体迅速的衰退了下去。
可他不想一个人病死在医院里,直到死前都是满目冰冷苍凉的白色,他想见她,哪怕只是看最后一眼。
所以他回到了他一直所在的房间里,透过窗户,看着脸上已经生出细细的皱纹不再年轻的她。
她的神情依旧平静,岁月似乎只是苍老了她的容颜,却忘记侵蚀她的心灵,她的眼神一如既往的清澈明净。
叶慎之牵着她的手走出那栋楼,送她去实验室,即使过了那么多年,他们的笑容已经平淡宁静,可他们的目光依然胶着在对方身上,不曾改变过。
他以为他会一个人悄无声息的死在这座空荡荡的房子里,直到尸体腐烂发臭,都不会有人发现。
可第一个发现他的,依然是她。
他漂浮在她的身边,看到她目光担忧地看着他的窗户。
他一直以为她不知道自己的存在,不知道自己默默守护在她身边,而此时她的眼神让他知道,她一直都知道。
不光她知道,叶慎之也知道。
这个洞察力和掌控力惊人的男人,怎么可能会不知道?他从未想过会瞒过他。
她听到她对叶慎之说:“慎之,今天没下雨。”
“嗯?”
“可是天已经凉了。”她目光里透露着担忧,“已经深秋了。”
他已经三天没有出现。
叶慎之牵起她不再手嫩的手,“担心的话,就去看看他。”
他站在她身边,伸出手想要抱着她,手穿过她的身体。即使这样,他也仿佛感受到她的温度,她的温暖。
他抱着她,在她耳边呼唤她的名字,“若尔,若尔,若尔。”
即便她听不见。
他看到叶慎之的手轻轻搭在她的肩上,两人一起走进对面楼的电梯,进入到他房间的楼层。
他和他们的家在同一楼层,甚至房间格局都一样。
两人在外面敲门,过了一会儿之后,他看到她在门上按下密码。
密码是她的生日。
他的身体已经冰凉。
他看到她站在他的身旁,安静的落泪。
这时候他才得知,他们一直都知道他就在他们身边,所以才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搬家。
这么多年,他不止一次的问自己。
如果有再来一次的机会,他会怎么选择,他还会离开吗?他不知道,但他想,他一定不会再那样自私,将她照顾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将她完全与世界隔绝,不会让她的世界小的只剩下他。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颜佑之重生的番外
为保证更新,负RP值的渣作者励志存稿十万再发文,下面是新文试读,若是大家觉得还能看,就先收藏吧,对了,大家有没有觉得我的作图水平有所提高?<(@ ̄︶ ̄@)>
文案:长大和成熟,真的是一件特无奈的事。
有时候真想有个时光机啊,可以回到青葱少年时候,无忧无虑,好像时间多到用不完,可以恣意挥霍。
又希望自己变得很强大,勇敢的像奥特曼一样,可以打到世间一切小怪兽。
第一章
黄蓁蓁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出生的时候,将所有的技能点都加在了运气上,才会让自己的青春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她望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房间,还有这只存在记忆中的大红色纹有吉祥如意垂着流苏的窗帘,有她大腿高的大床,一切的一切是如此熟悉又陌生。
这是她十八岁之前的家,后来这里被拆迁改建成繁华的商业街,眼前的情景就只在她梦里出现过了。
不知是不是青春年少的记忆太过深刻,每次梦到家,都不是她后来在城里住的三室两厅小区房,而是现在这个宽敞明亮的两层楼的农民房。
她掀开窗帘,看到外面的池塘里荷花摇曳,清风吹过带来阵阵沁人心脾的荷香。耳边不时的传来汽车从门外马路上穿过的声音,以及楼下嘈杂的来往旅人在楼下买卖的吆喝声。
自从建了跨江大桥之后,这里就成为三个市之间的交通要塞,必经之路,即使在跨江大桥没有建起之前,也因渡口就在这附近,此地依然十分繁荣。再过几年,这里直接被划到市里,成为经济开发区,此处也因它特殊的地理位置,成为商业中心。
故地重游,还是自己年少时候的家,黄蓁蓁别提有多惊喜,迫不及待地打量自己过去的房间。
房间大约只有二十几个平米,因怕靠在马路边太吵影响她学习,她的房间并不是靠在马路边上的,而是后面的一间房,东南向,采光很好,两面窗户,一面打开便是后面的院子,一面对着侧间的小路。
房间里的家具也不像她后来用的那么精致,只是一套高大的壁橱,纯实木的,上面花纹十分朴质,四周是祥云纹,中间分别是梅兰竹菊的雕刻,雕工相对来说也粗糙的很。黄蓁蓁却很喜欢,在十几年后各种复合木柜泛滥的年代,眼前这套纯实木家具简直可爱的不行。
她跑过来好奇的打开橱柜。
橱柜足足有两米多高,总共有六个门,第一个门打开,黄蓁蓁就忍不住黑线了一下,就见橱柜上面下面都塞满了被子,还整整齐齐地叠着好几套床单,床单即使没有打开,只通过外面能看到的花纹就知道,定然也是类似于百鸟朝凤花开富贵这样的图案。
她记得这是她妈妈最喜欢买的床单花纹。
她伸手捏了捏被褥。
放在上面的,都是崭新的棉花被,一床十斤重。下面都是一床床套着白色或淡粉色床罩的蚕丝被,六斤到十二斤不等。
她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她初二那年,舅舅家的女儿,也就是她的大表姐二表姐要结婚,这边风俗是要陪嫁被子的,老妈便和舅妈她们一起,去隔壁不远处的蚕丝被厂里批发了十床蚕丝被,她和哥哥一人三床,说是以后给她做嫁妆。
她一直都没结婚,被子有没有给她做嫁妆不知道,反正到后来她都大学毕业工作好几年了,这些被子她都还在用着呢。
打开第二个橱柜门,里面就全都是夏季常穿的衣服挂着,除了裙子薄外套针织开衫,还有两套春秋二季的校服。
黄蓁蓁看到两套校服,又惊又喜,连忙摘下放在身上对着镜子比划了一下。
夏天校服上面是一件类似于十年后雪纺料子的蓝边白衬衫,下面是及膝盖上面一点有点百褶的苍蓝色裙子。
即使以她之后十多年的眼光来看,这套校服的款式也让人惊喜不已,简单大方又不失小清新。
她在身上臭美地比对了一会儿之后,就有些郁闷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即使不想说,她也忍不住评价一句:好挫。
记忆中,她不仅发育晚,开窍也很晚,这个时候的她完全没有打扮自己的意识,厚厚的马桶盖头,头发全部盖在头上,厚的像带了一顶糟糕的假发,刘海更是又长又厚,一直及眉毛,将自己的额头全部遮挡了起来,露出下面尚算端正清秀却不惊艳的脸。
要不是肤色细腻白嫩,简直活脱脱就是一男娃子,现实版的樱桃小丸子。
这幅挫样让素来爱美的她简直捂脸泪奔。
她终于想起来这是什么时候,初二。
初三已经留了长头发,转学后更是扎起了马尾辫,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她留了长头发,整个人也像脱胎换骨一般转变。
她在镜子前伸手将额上头发全部撸了上去,再看镜中的自己,果然明丽了许多。
这世上很多人留刘海比不留刘海好看,但也有一些人是属于一留刘海就像是把整张脸的光彩都盖住了似的,变得普通不起眼。
黄蓁蓁就属于后者。
要是有点型的刘海还好,这种厚的如同西瓜皮马桶盖一样的刘海……简直不能忍!
她迫不及待的想找理发店赶紧把自己发型给换了,可想到自己现在这么短的头发,即使换也换不出花样来,想想还不如等头发留长,到时候直接一个马尾辫,刘海全部扎到后面去。
她郁闷地拨弄了几下自己的刘海,又对着镜子使劲儿看自己初二时的模样。
这个时候她还未长开,看着极度的平凡,一双眼睛倒是明亮,却是内双,不大也不小,鼻梁不算高,却秀挺玲珑,大学期间,她整整给自己的鼻梁按摩了四年,终于把自己的鼻梁捏的看上去高了不少。
说到这个她就郁闷,老爸老妈都属于鼻梁非常挺的帅哥靓女,哥哥也遗传了爸妈的优点,长的那叫一个光彩夺目,偏偏自己,隔代遗传了爷爷的鼻子。
黄蓁蓁一个北方闺蜜那时候说起南北方不同的时候,还拿她的鼻子举例说:“北方人的鼻梁都又高又挺,像我;南方人的鼻梁都都不高,像蓁蓁。”
她当时真是一口老血,愤愤道:“你这地图炮也太严重了,我凭什么代表南方?南方高鼻梁的妹子多了去了!”
就是因为北方闺蜜这一句话,她大学四年每天不间断的按摩鼻梁两侧,生生给自己按出了鼻梁来。
一把辛酸泪。
都说美女和绝色美女之间的区别就在于鼻子,黄蓁蓁长开了后也算出色的,唯独一个鼻子,简直是她心中的痛。
想到此,她又条件反射地抬起手,给鼻梁两侧按摩。
鼻梁是软骨,是可以通过长期按摩来改变鼻梁形状的。
她一边按摩,一边继续打开柜子看,这时候她已经没了刚开始的兴致,只是随意地看了下,知道中间橱柜里放的都是夏天衣服,最边上靠墙的橱柜门打开全都是冬天衣服,橱柜下面三个抽屉也都被打开,一个里面琳琅满目的放着一些小女孩喜欢的芭比娃娃、小衣服小鞋子、卡片等零零碎碎小物品,一个放着内衣内裤,第三个上面上了锁。
黄蓁蓁翻遍了床头柜、书包、书橱,终于在书橱中间的金桔盆景的盆子里找到一串钥匙,对着锁的大小,一把一把的试,终于把柜子打开,里面竟是这么多年,她存的全部压岁钱,简直惊喜的不能自已。
她怀念地抱出里面沉甸甸的小猪储蓄罐,又干脆将整个抽屉都拔出来,放到铺着竹席的床上,拔下小猪储蓄罐下面的塞子,叮叮当当倒出许多一角和一元的硬币来。
这时候还没有五毛钱的硬币,一毛钱硬币也是老式的铅质菊花图案,一元的也是。
她一个一个的数了数,加在一起足足有一百多元。
抽屉里还有两本方形带小锁的笔记本,外面套着壳,将笔记本往壳里一塞,小锁一锁,里面内容就看不着了,得用钥匙才能打开。
她这个年龄段的时候确实喜欢收集这些东西,其实那小锁用转笔刀轻轻一拧就能打开,根本用不着钥匙。
她从书橱上翻来一把削铅笔的转笔刀将锁打开,打开一番,顿时飘出来好几张崭新的纸币,2毛五毛到一百元不等,全部都是新的跟刚从银行取出来的一样,压在笔记本里压得整整齐齐。
黄蓁蓁看到惊喜不已,脸上满是怀旧之情。因为这个时候的人民币,还是第四套币种,绿色的2角和两元面额,紫色的五角面额,土黄色五元面额,还有古铜色的五十元。
太怀念了!
她翻了翻这些记忆中的钱币,要不是回来重新看到,她都快忘了这些币种长什么样了。
这时候的钱币还不像之后发行的五套钱币,不论是面额全都是毛爷爷头像,现在上面可都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像二毛五毛的那种,头像是少数名族美女帅哥。
她记得初中那会儿接到新钱都不舍得花,喜欢一张一张的夹在书本里,这房子拆迁的时候,她过来收拾东西,翻到初中时候的课本,还从里面找到不少崭新的二毛五毛一块钱的纸币呢。
第二章
翻完了这些,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看家里其它的地方了,那些只存在记忆中的旧时光。
她将抽屉放回橱柜里,随手翻了翻书架上的书。
这书架和衣橱是一套的,两边都是二十四寸长放书的小格子,里面一本一本竖着插满了书,中间上面一格放了些参考书和书卷,黄蓁蓁看着上面书的名字,《初中生奥林匹克竞赛题解》《应用题题解》等,全部都是数学书,看的她头皮发麻。
她爸和她哥都是立刻成绩好,便把她也当成他们来使,小学一年级就教她二三年级的内容,二三年级教四五年级的内容,教的她看到数学就头大,这个时候正是她对数学的厌恶达到顶峰的时候,学习成绩一塌糊涂,中考更是只达到镇上普通高中的分数... -->>
报完仇之后,颜佑之面对着无边无际的黑夜,曾经一度的想要自杀,但方若尔希望他幸福快乐,希望他好好活着。
他知道,即使两人不在一起了,即使方若尔已经放下了,对于世界很小的她来说,自己在她的生命中依然占有一席之地,哪怕他曾经那样算计过她,那样伤害过她。
只是她永远都知道,什么对她最重要,她从来不会为一些她已经放下的人和事,去伤害她最亲近的人。
以前她最亲近的人是他,现在是叶慎之和她的孩子。
他放下了华国的一切,开始了他的旅行。
他赚的钱已经足够他挥霍两辈子。
他走过很多个城市,爬过很多座高山,看过了绚烂之极的大海,认识了很多人。
其中还有世界知名的心理医生。
他一直都知道,不放过他的人,正是他自己,他将自己困在暗无天日的黑夜里,不愿意出去,以此来惩罚自己。
有时候他都觉得,他已经疯了。
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看北极光的时候,他被陷在雪地里,那一刻死亡离他那样接近,只要他动一动就会像陷入沼泽一样陷进去。在浑身血液冻至快达零点时,那时候脑海里回放最多的,竟不是那些缠绕了他二十多年的噩梦,那漫天的鲜血,而是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
秋季枫叶落在柏油马路上,如同铺上了一层金黄色地毯,他骑着脚踏车,她坐在车后面安静地用胳膊圈着他的腰,有时候天有些凉,她就像个小动物一般,整个人都贴在他身上。
淡金色的阳光洒在两人身上,他看到她伸出手,仿佛捞出一手的碎金,满眼的好奇和求知欲。
死亡是一种什么感受呢,是眷念,是后悔,是遗憾,是解脱。
可他依然没有死成,被同行的朋友救了上来,浑身如撕裂般的疼痛,那一瞬间,他疯狂的想她,像抱着她,想说对不起,想说我爱你。
回去后,他安安静静地找心理医生治疗,一点一点的回忆,让自己从中走出来。
可那些回忆,那些和她在一起的时光,就像是支撑他活下去的勇气,和生命里唯一的阳光。
之后的世界再暖,他的世界一片冰凉。
他没有去打扰她,而是在她和叶慎之所在的同一个小区对面一栋楼买了一套房子,每日看她上班下班,手足无措地带着孩子在草地上玩耍,和朋友们一起逛街聚餐。
叶慎之果然是最适合她的人。
和他在一起时,她的世界除了他没有别人。和叶慎之在一起,她的世界色彩斑斓,落英缤纷。
虽然他不幸福,可是看着她这样幸福,他的心里也觉得暖暖的。
至少他还能看见她,还能感受到她的快乐和幸福。
有时候看到她的孩子独自在小区里玩耍时,他也会走过去抱抱他们。
哦,忘了说,她有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儿女双全,多好。
如果那时候他没有离开,现在他们的孩子,也会叫他爸爸了吧?他会和她一人一边,两个孩子走在中间,他会将她护在马路的里面,他走在外面,牵着孩子的手,走在落满梧桐叶的路上。
如果有风,他会脱下自己的外套给她穿上,他会带好孩子们的外套和食物,不会让他们冻着饿着。
等到孩子们长大,成家立业,世界又只有他们两人,他们会一起相扶到老吧?老到她都已经走不动了,他还是会骑着脚踏车,一起走过两人儿时走过的每一条相携走过的路。
他会努力的活着,一定不会走在她前面,不会让她伤心。
可他终究还是走在了她的前面。
常年失眠和饮食作息不规律,导致他的身体迅速的衰退了下去。
可他不想一个人病死在医院里,直到死前都是满目冰冷苍凉的白色,他想见她,哪怕只是看最后一眼。
所以他回到了他一直所在的房间里,透过窗户,看着脸上已经生出细细的皱纹不再年轻的她。
她的神情依旧平静,岁月似乎只是苍老了她的容颜,却忘记侵蚀她的心灵,她的眼神一如既往的清澈明净。
叶慎之牵着她的手走出那栋楼,送她去实验室,即使过了那么多年,他们的笑容已经平淡宁静,可他们的目光依然胶着在对方身上,不曾改变过。
他以为他会一个人悄无声息的死在这座空荡荡的房子里,直到尸体腐烂发臭,都不会有人发现。
可第一个发现他的,依然是她。
他漂浮在她的身边,看到她目光担忧地看着他的窗户。
他一直以为她不知道自己的存在,不知道自己默默守护在她身边,而此时她的眼神让他知道,她一直都知道。
不光她知道,叶慎之也知道。
这个洞察力和掌控力惊人的男人,怎么可能会不知道?他从未想过会瞒过他。
她听到她对叶慎之说:“慎之,今天没下雨。”
“嗯?”
“可是天已经凉了。”她目光里透露着担忧,“已经深秋了。”
他已经三天没有出现。
叶慎之牵起她不再手嫩的手,“担心的话,就去看看他。”
他站在她身边,伸出手想要抱着她,手穿过她的身体。即使这样,他也仿佛感受到她的温度,她的温暖。
他抱着她,在她耳边呼唤她的名字,“若尔,若尔,若尔。”
即便她听不见。
他看到叶慎之的手轻轻搭在她的肩上,两人一起走进对面楼的电梯,进入到他房间的楼层。
他和他们的家在同一楼层,甚至房间格局都一样。
两人在外面敲门,过了一会儿之后,他看到她在门上按下密码。
密码是她的生日。
他的身体已经冰凉。
他看到她站在他的身旁,安静的落泪。
这时候他才得知,他们一直都知道他就在他们身边,所以才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搬家。
这么多年,他不止一次的问自己。
如果有再来一次的机会,他会怎么选择,他还会离开吗?他不知道,但他想,他一定不会再那样自私,将她照顾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将她完全与世界隔绝,不会让她的世界小的只剩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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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真想有个时光机啊,可以回到青葱少年时候,无忧无虑,好像时间多到用不完,可以恣意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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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黄蓁蓁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出生的时候,将所有的技能点都加在了运气上,才会让自己的青春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她望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房间,还有这只存在记忆中的大红色纹有吉祥如意垂着流苏的窗帘,有她大腿高的大床,一切的一切是如此熟悉又陌生。
这是她十八岁之前的家,后来这里被拆迁改建成繁华的商业街,眼前的情景就只在她梦里出现过了。
不知是不是青春年少的记忆太过深刻,每次梦到家,都不是她后来在城里住的三室两厅小区房,而是现在这个宽敞明亮的两层楼的农民房。
她掀开窗帘,看到外面的池塘里荷花摇曳,清风吹过带来阵阵沁人心脾的荷香。耳边不时的传来汽车从门外马路上穿过的声音,以及楼下嘈杂的来往旅人在楼下买卖的吆喝声。
自从建了跨江大桥之后,这里就成为三个市之间的交通要塞,必经之路,即使在跨江大桥没有建起之前,也因渡口就在这附近,此地依然十分繁荣。再过几年,这里直接被划到市里,成为经济开发区,此处也因它特殊的地理位置,成为商业中心。
故地重游,还是自己年少时候的家,黄蓁蓁别提有多惊喜,迫不及待地打量自己过去的房间。
房间大约只有二十几个平米,因怕靠在马路边太吵影响她学习,她的房间并不是靠在马路边上的,而是后面的一间房,东南向,采光很好,两面窗户,一面打开便是后面的院子,一面对着侧间的小路。
房间里的家具也不像她后来用的那么精致,只是一套高大的壁橱,纯实木的,上面花纹十分朴质,四周是祥云纹,中间分别是梅兰竹菊的雕刻,雕工相对来说也粗糙的很。黄蓁蓁却很喜欢,在十几年后各种复合木柜泛滥的年代,眼前这套纯实木家具简直可爱的不行。
她跑过来好奇的打开橱柜。
橱柜足足有两米多高,总共有六个门,第一个门打开,黄蓁蓁就忍不住黑线了一下,就见橱柜上面下面都塞满了被子,还整整齐齐地叠着好几套床单,床单即使没有打开,只通过外面能看到的花纹就知道,定然也是类似于百鸟朝凤花开富贵这样的图案。
她记得这是她妈妈最喜欢买的床单花纹。
她伸手捏了捏被褥。
放在上面的,都是崭新的棉花被,一床十斤重。下面都是一床床套着白色或淡粉色床罩的蚕丝被,六斤到十二斤不等。
她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她初二那年,舅舅家的女儿,也就是她的大表姐二表姐要结婚,这边风俗是要陪嫁被子的,老妈便和舅妈她们一起,去隔壁不远处的蚕丝被厂里批发了十床蚕丝被,她和哥哥一人三床,说是以后给她做嫁妆。
她一直都没结婚,被子有没有给她做嫁妆不知道,反正到后来她都大学毕业工作好几年了,这些被子她都还在用着呢。
打开第二个橱柜门,里面就全都是夏季常穿的衣服挂着,除了裙子薄外套针织开衫,还有两套春秋二季的校服。
黄蓁蓁看到两套校服,又惊又喜,连忙摘下放在身上对着镜子比划了一下。
夏天校服上面是一件类似于十年后雪纺料子的蓝边白衬衫,下面是及膝盖上面一点有点百褶的苍蓝色裙子。
即使以她之后十多年的眼光来看,这套校服的款式也让人惊喜不已,简单大方又不失小清新。
她在身上臭美地比对了一会儿之后,就有些郁闷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即使不想说,她也忍不住评价一句:好挫。
记忆中,她不仅发育晚,开窍也很晚,这个时候的她完全没有打扮自己的意识,厚厚的马桶盖头,头发全部盖在头上,厚的像带了一顶糟糕的假发,刘海更是又长又厚,一直及眉毛,将自己的额头全部遮挡了起来,露出下面尚算端正清秀却不惊艳的脸。
要不是肤色细腻白嫩,简直活脱脱就是一男娃子,现实版的樱桃小丸子。
这幅挫样让素来爱美的她简直捂脸泪奔。
她终于想起来这是什么时候,初二。
初三已经留了长头发,转学后更是扎起了马尾辫,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她留了长头发,整个人也像脱胎换骨一般转变。
她在镜子前伸手将额上头发全部撸了上去,再看镜中的自己,果然明丽了许多。
这世上很多人留刘海比不留刘海好看,但也有一些人是属于一留刘海就像是把整张脸的光彩都盖住了似的,变得普通不起眼。
黄蓁蓁就属于后者。
要是有点型的刘海还好,这种厚的如同西瓜皮马桶盖一样的刘海……简直不能忍!
她迫不及待的想找理发店赶紧把自己发型给换了,可想到自己现在这么短的头发,即使换也换不出花样来,想想还不如等头发留长,到时候直接一个马尾辫,刘海全部扎到后面去。
她郁闷地拨弄了几下自己的刘海,又对着镜子使劲儿看自己初二时的模样。
这个时候她还未长开,看着极度的平凡,一双眼睛倒是明亮,却是内双,不大也不小,鼻梁不算高,却秀挺玲珑,大学期间,她整整给自己的鼻梁按摩了四年,终于把自己的鼻梁捏的看上去高了不少。
说到这个她就郁闷,老爸老妈都属于鼻梁非常挺的帅哥靓女,哥哥也遗传了爸妈的优点,长的那叫一个光彩夺目,偏偏自己,隔代遗传了爷爷的鼻子。
黄蓁蓁一个北方闺蜜那时候说起南北方不同的时候,还拿她的鼻子举例说:“北方人的鼻梁都又高又挺,像我;南方人的鼻梁都都不高,像蓁蓁。”
她当时真是一口老血,愤愤道:“你这地图炮也太严重了,我凭什么代表南方?南方高鼻梁的妹子多了去了!”
就是因为北方闺蜜这一句话,她大学四年每天不间断的按摩鼻梁两侧,生生给自己按出了鼻梁来。
一把辛酸泪。
都说美女和绝色美女之间的区别就在于鼻子,黄蓁蓁长开了后也算出色的,唯独一个鼻子,简直是她心中的痛。
想到此,她又条件反射地抬起手,给鼻梁两侧按摩。
鼻梁是软骨,是可以通过长期按摩来改变鼻梁形状的。
她一边按摩,一边继续打开柜子看,这时候她已经没了刚开始的兴致,只是随意地看了下,知道中间橱柜里放的都是夏天衣服,最边上靠墙的橱柜门打开全都是冬天衣服,橱柜下面三个抽屉也都被打开,一个里面琳琅满目的放着一些小女孩喜欢的芭比娃娃、小衣服小鞋子、卡片等零零碎碎小物品,一个放着内衣内裤,第三个上面上了锁。
黄蓁蓁翻遍了床头柜、书包、书橱,终于在书橱中间的金桔盆景的盆子里找到一串钥匙,对着锁的大小,一把一把的试,终于把柜子打开,里面竟是这么多年,她存的全部压岁钱,简直惊喜的不能自已。
她怀念地抱出里面沉甸甸的小猪储蓄罐,又干脆将整个抽屉都拔出来,放到铺着竹席的床上,拔下小猪储蓄罐下面的塞子,叮叮当当倒出许多一角和一元的硬币来。
这时候还没有五毛钱的硬币,一毛钱硬币也是老式的铅质菊花图案,一元的也是。
她一个一个的数了数,加在一起足足有一百多元。
抽屉里还有两本方形带小锁的笔记本,外面套着壳,将笔记本往壳里一塞,小锁一锁,里面内容就看不着了,得用钥匙才能打开。
她这个年龄段的时候确实喜欢收集这些东西,其实那小锁用转笔刀轻轻一拧就能打开,根本用不着钥匙。
她从书橱上翻来一把削铅笔的转笔刀将锁打开,打开一番,顿时飘出来好几张崭新的纸币,2毛五毛到一百元不等,全部都是新的跟刚从银行取出来的一样,压在笔记本里压得整整齐齐。
黄蓁蓁看到惊喜不已,脸上满是怀旧之情。因为这个时候的人民币,还是第四套币种,绿色的2角和两元面额,紫色的五角面额,土黄色五元面额,还有古铜色的五十元。
太怀念了!
她翻了翻这些记忆中的钱币,要不是回来重新看到,她都快忘了这些币种长什么样了。
这时候的钱币还不像之后发行的五套钱币,不论是面额全都是毛爷爷头像,现在上面可都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像二毛五毛的那种,头像是少数名族美女帅哥。
她记得初中那会儿接到新钱都不舍得花,喜欢一张一张的夹在书本里,这房子拆迁的时候,她过来收拾东西,翻到初中时候的课本,还从里面找到不少崭新的二毛五毛一块钱的纸币呢。
第二章
翻完了这些,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看家里其它的地方了,那些只存在记忆中的旧时光。
她将抽屉放回橱柜里,随手翻了翻书架上的书。
这书架和衣橱是一套的,两边都是二十四寸长放书的小格子,里面一本一本竖着插满了书,中间上面一格放了些参考书和书卷,黄蓁蓁看着上面书的名字,《初中生奥林匹克竞赛题解》《应用题题解》等,全部都是数学书,看的她头皮发麻。
她爸和她哥都是立刻成绩好,便把她也当成他们来使,小学一年级就教她二三年级的内容,二三年级教四五年级的内容,教的她看到数学就头大,这个时候正是她对数学的厌恶达到顶峰的时候,学习成绩一塌糊涂,中考更是只达到镇上普通高中的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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