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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一切都是从去年出师开始的,如今萧侠正在离师傅隐居的邵泽山还有百十里的茶摊上,朝邵泽山远眺。天色灰蒙蒙的,仍然能看见邵泽山宏伟而又略显单调的山脊。那里的一切都朦胧在一片灰色的水汽之中,如果天色好的话,这个季节的山峦应该显现出一种令人心安的墨绿色,而不是像眼前这样看来令人压抑。
萧侠慢慢低下头,端起手中的茶碗,缓缓的喝了一口清茶。只是很普通的大碗茶而已,茶香浅淡,入口也没有什么滋味,但对于过路的行人来说,能解渴就已经不错了。好在这茶摊还卖素饼跟简单的凉菜,虽然菜式单一,素饼也是没发酵过的粗粮面简单烙成,但对于这个比较偏远的地区来说,已经解决了大部分行人的饥渴之急。
这个简单却又周到的茶摊,除了萧侠之外还有三桌人。看样子除了跟萧侠一样的一个自斟自饮的是个商人外,其他都是修真人士。其中一桌是三个大汉,都是一脸的横肉,几乎包办了茶摊所有的猪头肉,也不喝茶,一人抱着自己的酒皮囊,大口喝酒大块吃肉,颇有点打家劫舍的绿林好汉做派。
另一桌则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者跟一个未及豆蔻的少女。老者满头银发,脸上的皱纹如同龟裂的土地,岁月的痕迹深深的烙印在这张饱经沧桑的脸上,但没有染指那双炯炯的双眼。少女一看就很机灵,生的白白净净,鹅蛋脸,柳叶眉,显然是个美人胚子。
两个孤单的人自顾自,静悄悄的在茶摊上吃喝休息。而另两桌则热闹的多,三个莽汉都把大刀背在背上,一边胡吃海喝一边大声嚷嚷着:“大哥,咱们的灵晶眼看着不够用了,这次邵泽山之行也不知能有多少收获!”
中间被称为大哥的那个大汉很不耐的瞪了他一眼,显然他对手下兄弟当众泄露他们的行踪有些恼火。
“三弟,出门在外,嘴上要有个把门的!前天咱们启程的时候,我就已经说过,这邵泽山有不少妖狐,这季节是这些畜生生崽子的时候,母的看窝,公的打食,只要能找到一窝,两之大狐狸加上一窝小的,咱们就不虚此行了!”
那个被大哥瞪了一眼的大汉显然有些生怯,没敢再问,但眉头还是皱着,不爽的干了一大口酒。
旁边一直没说话的大汉接过话茬:“大哥说的是,这大妖狐的皮革可是富家人最喜欢的皮料,两只狐皮就能做个狐皮坎肩,既高贵又大气还保暖,一张皮能值一百个灵晶呢!小妖狐最讨女娃子喜欢,那些殷实人家的小姐都喜欢像小狗似的豢养一只,这一只也能值五十灵晶呢!”
那三弟听了,这才展开紧皱的眉头,急火火的说:“那咱别在这干耗了,也都吃得差不多了,这就赶紧进山吧!”
“不着急,从这里到邵泽山还有一天的脚程,已经快天黑了,咱们今晚就在这茶摊对付一宿。这天眼看就要下雨,这里至少是个遮风挡雨地方!”
大汉们打定主意就没了言语,继续吃喝起来。
另一桌的老者跟少女,一开始并没有什么言语,听完了几个大汉说的,少女用手肘碰了碰爷爷,小声说:“爷爷,他们也在打妖狐的主意呢!”
“听见了,妖狐生性狡黠,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找得到的,我看着几个莽汉啊,是白搭!”
小女孩听了,笑了笑表示同意爷爷的说法,正要张口再说些什么,突然愣住了。
昏暗的茶摊突然升起一种如月华般柔和而清亮的白光,一时间茶摊陷入一片寂静,连大汉们咀嚼的声音都停住了。
然而寂静并不代表宁静祥和,它很可能是陷入疯狂之前的最后一瞥,如同埋伏了许久的恶狼悄悄蓄力,准备遽然扑上咬断猎物的喉咙。
“好漂亮的凌明珠啊!”少女忍不住赞叹了一句,这才打破了茶摊上令人不安的平静。此时,几个大汉的咀嚼声重新又响起,三人默默的吃着东西,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萧侠对少女微微一点头,没再表示什么。只是一边继续细细端详手中的凌明珠,一边回想着这一年在外的种种。去年萧侠的师傅告诉他,他修真有成,是时候出去闯荡一下了,就给他这么一颗成色上好的凌明珠,打发他出了山门,以一年为期,到时以回报这一年的所见所闻。
眼看邵泽山就在眼前,明天就是回复山门的日子了。但是,萧侠一直觉得这一年过的平平无奇,无非是当个赏金猎人,帮富商或者大家族捉捉仇家,打打妖兽,搜搜灵材而已。总之,泛善可陈,整个修真界平静如水,让这个胸怀高远、修为卓绝的年轻修士大感无聊。
“明天就回山门了,该对师傅说些什么呢?哎,总不能只是这些鸡毛蒜皮吧!”
他悻悻然收起凌明珠,正准备起身结账,却听见旁边桌的老者提前叫到:“小二,结账!”
看来有人跟他想法一样,不想在这里跟几个莽汉一同过夜。他只好等老人完事,才叫过小二结账。
山林有种略显沉郁的寂静,然而萧侠并没有太过在意,有剑傍身便是天塌下来,他也不怕,更何况是离他师门只有百十里的小镇边缘。若是平常这段路他早就御剑飞过去了,但因为明天才是跟师傅的约期。所以他决定慢慢走回去,好顺便利用这段空闲时间,回忆一下这一年的历练到底让自己成长了多少。
然而,这个修真世界的江湖一点都不平静,有时越是这种看似一潭死水的环境里,越是潜藏这巨大的危机。
一阵狂风不知从何处飚起,树影婆娑,已经入夜的天空此刻却晴了,弯弯的月亮像是要嘲笑世间的蠢人般,在天际不怀好意的笑着。树林在斑驳的月光下跳起野蛮而狂放的舞步——像是原始部落要祭祀活人前的那种疯舞,而这次被当做牺牲的会是萧侠吗?
萧侠的衣袂在狂风中鼓荡,他自然的停下了稳健的步子,站定后,心中竟有种隐隐的期待。
能用灵力御起这风,这人的境界恐怕不下于凝元境了。这狂风中充满乖戾之气,虽然来者极力的掩饰自己的杀气,但整个林子却笼罩在一片死气沉沉的阴冷之中。
“出来吧,朋友!”
萧侠将真气凝于胸前,整个树林都被他的这声震得更加疯狂了,树枝疯狂摇摆,像是古代角斗场疯狂的看客,就等着场中的角斗士们血溅当场,才能让他们疯狂的心得到满足。
应声而出现在萧侠面前的面孔并不陌生,正是刚刚茶摊上三个恶行恶相的大汉。
“原来是你们啊,不是说要在茶摊的棚子下过夜,明天去打妖狐吗?怎么有兴致跟本少侠来到这潮气湿重的林子里了?”
“混小子,别废话,识相的把凌明珠交给我们,可以留你个全尸!”
“啧啧!原来是见财起意,朋友,这凌明珠虽然不是什么重宝,但也是家师传给我的信物,随便给你们怕是不好向家师交代!”
林中的肃杀之气越来越浓,剑拔弩张的氛围下,原本死寂的林子突然传来几声令人略感意外的鸟鸣。这鸟鸣像百灵鸟般清灵悦耳,只是初时惊艳,却并不能让林子里凝重的杀意稀释下来。
对峙的双方现在当然没有心思去听鸟鸣,他们死死的顶着眼前的对手,已经开始用自己的魄力去压制对方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多说无益,亮兵刃吧!”
“呵呵,对付你们还不用!你们一起上吧!”
“好狂妄的小子!不知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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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一切都是从去年出师开始的,如今萧侠正在离师傅隐居的邵泽山还有百十里的茶摊上,朝邵泽山远眺。天色灰蒙蒙的,仍然能看见邵泽山宏伟而又略显单调的山脊。那里的一切都朦胧在一片灰色的水汽之中,如果天色好的话,这个季节的山峦应该显现出一种令人心安的墨绿色,而不是像眼前这样看来令人压抑。
萧侠慢慢低下头,端起手中的茶碗,缓缓的喝了一口清茶。只是很普通的大碗茶而已,茶香浅淡,入口也没有什么滋味,但对于过路的行人来说,能解渴就已经不错了。好在这茶摊还卖素饼跟简单的凉菜,虽然菜式单一,素饼也是没发酵过的粗粮面简单烙成,但对于这个比较偏远的地区来说,已经解决了大部分行人的饥渴之急。
这个简单却又周到的茶摊,除了萧侠之外还有三桌人。看样子除了跟萧侠一样的一个自斟自饮的是个商人外,其他都是修真人士。其中一桌是三个大汉,都是一脸的横肉,几乎包办了茶摊所有的猪头肉,也不喝茶,一人抱着自己的酒皮囊,大口喝酒大块吃肉,颇有点打家劫舍的绿林好汉做派。
另一桌则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者跟一个未及豆蔻的少女。老者满头银发,脸上的皱纹如同龟裂的土地,岁月的痕迹深深的烙印在这张饱经沧桑的脸上,但没有染指那双炯炯的双眼。少女一看就很机灵,生的白白净净,鹅蛋脸,柳叶眉,显然是个美人胚子。
两个孤单的人自顾自,静悄悄的在茶摊上吃喝休息。而另两桌则热闹的多,三个莽汉都把大刀背在背上,一边胡吃海喝一边大声嚷嚷着:“大哥,咱们的灵晶眼看着不够用了,这次邵泽山之行也不知能有多少收获!”
中间被称为大哥的那个大汉很不耐的瞪了他一眼,显然他对手下兄弟当众泄露他们的行踪有些恼火。
“三弟,出门在外,嘴上要有个把门的!前天咱们启程的时候,我就已经说过,这邵泽山有不少妖狐,这季节是这些畜生生崽子的时候,母的看窝,公的打食,只要能找到一窝,两之大狐狸加上一窝小的,咱们就不虚此行了!”
那个被大哥瞪了一眼的大汉显然有些生怯,没敢再问,但眉头还是皱着,不爽的干了一大口酒。
旁边一直没说话的大汉接过话茬:“大哥说的是,这大妖狐的皮革可是富家人最喜欢的皮料,两只狐皮就能做个狐皮坎肩,既高贵又大气还保暖,一张皮能值一百个灵晶呢!小妖狐最讨女娃子喜欢,那些殷实人家的小姐都喜欢像小狗似的豢养一只,这一只也能值五十灵晶呢!”
那三弟听了,这才展开紧皱的眉头,急火火的说:“那咱别在这干耗了,也都吃得差不多了,这就赶紧进山吧!”
“不着急,从这里到邵泽山还有一天的脚程,已经快天黑了,咱们今晚就在这茶摊对付一宿。这天眼看就要下雨,这里至少是个遮风挡雨地方!”
大汉们打定主意就没了言语,继续吃喝起来。
另一桌的老者跟少女,一开始并没有什么言语,听完了几个大汉说的,少女用手肘碰了碰爷爷,小声说:“爷爷,他们也在打妖狐的主意呢!”
“听见了,妖狐生性狡黠,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找得到的,我看着几个莽汉啊,是白搭!”
小女孩听了,笑了笑表示同意爷爷的说法,正要张口再说些什么,突然愣住了。
昏暗的茶摊突然升起一种如月华般柔和而清亮的白光,一时间茶摊陷入一片寂静,连大汉们咀嚼的声音都停住了。
然而寂静并不代表宁静祥和,它很可能是陷入疯狂之前的最后一瞥,如同埋伏了许久的恶狼悄悄蓄力,准备遽然扑上咬断猎物的喉咙。
“好漂亮的凌明珠啊!”少女忍不住赞叹了一句,这才打破了茶摊上令人不安的平静。此时,几个大汉的咀嚼声重新又响起,三人默默的吃着东西,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萧侠对少女微微一点头,没再表示什么。只是一边继续细细端详手中的凌明珠,一边回想着这一年在外的种种。去年萧侠的师傅告诉他,他修真有成,是时候出去闯荡一下了,就给他这么一颗成色上好的凌明珠,打发他出了山门,以一年为期,到时以回报这一年的所见所闻。
眼看邵泽山就在眼前,明天就是回复山门的日子了。但是,萧侠一直觉得这一年过的平平无奇,无非是当个赏金猎人,帮富商或者大家族捉捉仇家,打打妖兽,搜搜灵材而已。总之,泛善可陈,整个修真界平静如水,让这个胸怀高远、修为卓绝的年轻修士大感无聊。
“明天就回山门了,该对师傅说些什么呢?哎,总不能只是这些鸡毛蒜皮吧!”
他悻悻然收起凌明珠,正准备起身结账,却听见旁边桌的老者提前叫到:“小二,结账!”
看来有人跟他想法一样,不想在这里跟几个莽汉一同过夜。他只好等老人完事,才叫过小二结账。
山林有种略显沉郁的寂静,然而萧侠并没有太过在意,有剑傍身便是天塌下来,他也不怕,更何况是离他师门只有百十里的小镇边缘。若是平常这段路他早就御剑飞过去了,但因为明天才是跟师傅的约期。所以他决定慢慢走回去,好顺便利用这段空闲时间,回忆一下这一年的历练到底让自己成长了多少。
然而,这个修真世界的江湖一点都不平静,有时越是这种看似一潭死水的环境里,越是潜藏这巨大的危机。
一阵狂风不知从何处飚起,树影婆娑,已经入夜的天空此刻却晴了,弯弯的月亮像是要嘲笑世间的蠢人般,在天际不怀好意的笑着。树林在斑驳的月光下跳起野蛮而狂放的舞步——像是原始部落要祭祀活人前的那种疯舞,而这次被当做牺牲的会是萧侠吗?
萧侠的衣袂在狂风中鼓荡,他自然的停下了稳健的步子,站定后,心中竟有种隐隐的期待。
能用灵力御起这风,这人的境界恐怕不下于凝元境了。这狂风中充满乖戾之气,虽然来者极力的掩饰自己的杀气,但整个林子却笼罩在一片死气沉沉的阴冷之中。
“出来吧,朋友!”
萧侠将真气凝于胸前,整个树林都被他的这声震得更加疯狂了,树枝疯狂摇摆,像是古代角斗场疯狂的看客,就等着场中的角斗士们血溅当场,才能让他们疯狂的心得到满足。
应声而出现在萧侠面前的面孔并不陌生,正是刚刚茶摊上三个恶行恶相的大汉。
“原来是你们啊,不是说要在茶摊的棚子下过夜,明天去打妖狐吗?怎么有兴致跟本少侠来到这潮气湿重的林子里了?”
“混小子,别废话,识相的把凌明珠交给我们,可以留你个全尸!”
“啧啧!原来是见财起意,朋友,这凌明珠虽然不是什么重宝,但也是家师传给我的信物,随便给你们怕是不好向家师交代!”
林中的肃杀之气越来越浓,剑拔弩张的氛围下,原本死寂的林子突然传来几声令人略感意外的鸟鸣。这鸟鸣像百灵鸟般清灵悦耳,只是初时惊艳,却并不能让林子里凝重的杀意稀释下来。
对峙的双方现在当然没有心思去听鸟鸣,他们死死的顶着眼前的对手,已经开始用自己的魄力去压制对方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多说无益,亮兵刃吧!”
“呵呵,对付你们还不用!你们一起上吧!”
“好狂妄的小子!不知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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