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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你乱说话,玷污了人家小哥嘛。他现在可是我家的恩人!今天要不是有他在,我家锄头恐怕就保不住了!”刘毅将今晚刘家发生的险情给那人说了一遍,连连夸赞小公子,“那反应,那手法。我头一回见了被食骨虫咬了还能活过来的!”刘毅话里话外都流露出对小公子的敬重,看来他这回是真的信服了。
“神医啊……”那人喃喃着这几个字,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又咬了一口鸡肉,忍不住赞叹道,“这鸡是和人参一块炖的吧?而且还得是三百年以上的老参才能出现这种浓厚的醇香。不用问,这参肯定是那位贵气的白衣小神医给你们的。不过,也得是弟妹的好手艺,才能把鸡炖得这般入味,就一个字‘香’!”
“别乱叫啊,什么弟妹?你被所在这里都得有四十来年了,谁知道你是几百岁的老妖精了!我们喊你声爷爷都不为过!”刘毅毫不留情地拆穿他,“你说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从我阿爸那时候就给你送吃的,你怎么一点也不见老呢?不会真是妖精吧?”
那人哈哈大笑,“我要是老死了,你们桂村不就得灭亡了吗?我多活一天,你们也就能多活一天,所以我才会在这里苟且啊!”
说到了这里,俩人皆是沉默不语,这个话题太过沉重了,沉重到几代人都没能从中走出来。
半晌后,刘毅才开了口,“其实,你把他想知道的告诉他不就好了?这样你也可以解脱了,我们血脉里的毒性也可以消除了。今天,我家婆娘又在说要离开村子的事了。她说得是在理,孩子们都大了,到了该娶妻生子成家立业的年纪了。可是,我哪里敢告诉她,我们根本就离不开村子。老李叔大儿子一家哪里是被人打死的?他分明是以身试法远离村子,才毒发身亡的!说我们是被诅咒的村庄其实一点儿不假!再这样下去桂村真的要灭绝了!”刘毅一个大男人,这时候却哭得稀里哗啦的,“兰爷,您行行好吧!就把那秘密说出来,救救我们吧!”
那人的声音也透露出无奈来,“老刘,你怎么还不明白?这不是件小事情,她要的也不是一个鸡腿一个馒头那么简单!如果那东西真的被她找到了,那么整个湛天大陆都会毁灭的。湛天大陆都没了,你这个小桂村还能存在吗?我不说,她就拿我没辙,我们就还可以苟且偷生,等待有一日,奇迹的降临。”
“可是,他也生活在这大陆上,若是大陆真的毁灭了,他自己不是也难逃一死吗?”刘毅还在试图说服那人。
“她就是个疯子,你难道还能和疯子讲道理?”那人冷笑一声,“她从小就是这样,得不到的东西,她就会全部毁掉,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疯子。她但凡有一丁点儿良知,也不会把我绑在这儿这么多年,我可是她的亲哥哥啊!那么多年的疼爱真是喂了狗了!”那人越说越气愤,动作也越来越大,拉扯得铁链哗啦哗啦响,也把刘毅吓到了。
刘毅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不敢太靠近他。那人大概也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太过激动了,慢慢地冷静下来,“你走吧,让我一个人静一静。”
刘毅赶忙收拾好东西快步离开,走出去几步,他又回过头来问,“兰爷,您明天想吃什么,我让孩子他妈给您做!”
那人听后先是一愣,然后哈哈笑出声来,“就爱吃弟妹做的棒子面饽饽、咸疙瘩头!”
“好嘞,明儿一早就给您送来!”
那人目送着刘毅走远,直到看不见灯笼的光点了,他才收回视线。黑暗中,那人朝慕容泠风藏身的方向看了眼,“来者是客,既然朋友都到了这里,不如出来聊两句。这黑灯瞎火的,用眼睛也看不出什么来。更何况我自己待在这儿也怪无聊的,有个人陪我说说还能解解闷气。”
从刚刚慕容泠风就发现来,这人就是个话痨。大概是一个人被关在这里的时间太久了,找到个机会就说个没完没了。几个字就能解决的事情,他非得嘟嘟这么一大长串儿。不过,既然已经被发现了,就没有再躲着的必要了。慕容泠风几个纵身,摸黑到了那人身前,从随身的小袋子里掏出一枚鸽子蛋大小的夜明珠,放在了刘毅平日里放东西的小木桌上。夜明珠的光可是要比灯笼强得太多太多了。久居地下的人视力早就退化了,乍一见强光只觉得双目刺痛,赶忙偏过头去闭上了眼睛,饶是如此他还不忘调笑,“一出手就是夜明珠,看来还真是如小毅子说的那般——贵气!”
他需要适应光线,慕容泠风可不用。小公子趁此机会,仔细地打量着他。此人身材适中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五官端正还隐隐带着三分帅气三分霸气,想必也不是等闲之人。可慕容泠风搜索着她脑海里的资料库,没能找到一个与之相当的任务。他看上去很年轻,也就比自己虚长几岁,和云漠差不多大的样子,而且无论是头发还是指甲都很干净,怎么也不像是个被所在这里四十多年的人。小公子下意识地看看左右,这样的认知让她有种落入陷阱的感觉,不过很快就打消了,因为那人背后的墙上刻印着的正是慕容泠风熟悉的团,“夺魂阵!”
“看来不只是贵气,还见多识广呢!”那人很快适应了强光,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他带笑的表情在看清楚慕容泠风的容貌时僵了一下,而后又摇摇头。这个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小家伙竟和他记忆中的那张脸重合了。不过,很快他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这个小家伙和他记忆中的人只有三分神似,乍一看是挺像,但仔细瞧瞧哪哪儿都不一样。应该说这个小家伙长得更漂亮更讨喜一些,还真是应了刘毅的那句话,跟她在一起会让人有种很舒服的感觉。“我还真是头一回见到比小悦还好看的人。”那人低声自语,又扬着嗓门笑着问慕容泠风,“小家伙,你是谁呀?怎么会到这里来?”
不怕你乱说话,玷污了人家小哥嘛。他现在可是我家的恩人!今天要不是有他在,我家锄头恐怕就保不住了!”刘毅将今晚刘家发生的险情给那人说了一遍,连连夸赞小公子,“那反应,那手法。我头一回见了被食骨虫咬了还能活过来的!”刘毅话里话外都流露出对小公子的敬重,看来他这回是真的信服了。
“神医啊……”那人喃喃着这几个字,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又咬了一口鸡肉,忍不住赞叹道,“这鸡是和人参一块炖的吧?而且还得是三百年以上的老参才能出现这种浓厚的醇香。不用问,这参肯定是那位贵气的白衣小神医给你们的。不过,也得是弟妹的好手艺,才能把鸡炖得这般入味,就一个字‘香’!”
“别乱叫啊,什么弟妹?你被所在这里都得有四十来年了,谁知道你是几百岁的老妖精了!我们喊你声爷爷都不为过!”刘毅毫不留情地拆穿他,“你说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从我阿爸那时候就给你送吃的,你怎么一点也不见老呢?不会真是妖精吧?”
那人哈哈大笑,“我要是老死了,你们桂村不就得灭亡了吗?我多活一天,你们也就能多活一天,所以我才会在这里苟且啊!”
说到了这里,俩人皆是沉默不语,这个话题太过沉重了,沉重到几代人都没能从中走出来。
半晌后,刘毅才开了口,“其实,你把他想知道的告诉他不就好了?这样你也可以解脱了,我们血脉里的毒性也可以消除了。今天,我家婆娘又在说要离开村子的事了。她说得是在理,孩子们都大了,到了该娶妻生子成家立业的年纪了。可是,我哪里敢告诉她,我们根本就离不开村子。老李叔大儿子一家哪里是被人打死的?他分明是以身试法远离村子,才毒发身亡的!说我们是被诅咒的村庄其实一点儿不假!再这样下去桂村真的要灭绝了!”刘毅一个大男人,这时候却哭得稀里哗啦的,“兰爷,您行行好吧!就把那秘密说出来,救救我们吧!”
那人的声音也透露出无奈来,“老刘,你怎么还不明白?这不是件小事情,她要的也不是一个鸡腿一个馒头那么简单!如果那东西真的被她找到了,那么整个湛天大陆都会毁灭的。湛天大陆都没了,你这个小桂村还能存在吗?我不说,她就拿我没辙,我们就还可以苟且偷生,等待有一日,奇迹的降临。”
“可是,他也生活在这大陆上,若是大陆真的毁灭了,他自己不是也难逃一死吗?”刘毅还在试图说服那人。
“她就是个疯子,你难道还能和疯子讲道理?”那人冷笑一声,“她从小就是这样,得不到的东西,她就会全部毁掉,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疯子。她但凡有一丁点儿良知,也不会把我绑在这儿这么多年,我可是她的亲哥哥啊!那么多年的疼爱真是喂了狗了!”那人越说越气愤,动作也越来越大,拉扯得铁链哗啦哗啦响,也把刘毅吓到了。
刘毅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不敢太靠近他。那人大概也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太过激动了,慢慢地冷静下来,“你走吧,让我一个人静一静。”
刘毅赶忙收拾好东西快步离开,走出去几步,他又回过头来问,“兰爷,您明天想吃什么,我让孩子他妈给您做!”
那人听后先是一愣,然后哈哈笑出声来,“就爱吃弟妹做的棒子面饽饽、咸疙瘩头!”
“好嘞,明儿一早就给您送来!”
那人目送着刘毅走远,直到看不见灯笼的光点了,他才收回视线。黑暗中,那人朝慕容泠风藏身的方向看了眼,“来者是客,既然朋友都到了这里,不如出来聊两句。这黑灯瞎火的,用眼睛也看不出什么来。更何况我自己待在这儿也怪无聊的,有个人陪我说说还能解解闷气。”
从刚刚慕容泠风就发现来,这人就是个话痨。大概是一个人被关在这里的时间太久了,找到个机会就说个没完没了。几个字就能解决的事情,他非得嘟嘟这么一大长串儿。不过,既然已经被发现了,就没有再躲着的必要了。慕容泠风几个纵身,摸黑到了那人身前,从随身的小袋子里掏出一枚鸽子蛋大小的夜明珠,放在了刘毅平日里放东西的小木桌上。夜明珠的光可是要比灯笼强得太多太多了。久居地下的人视力早就退化了,乍一见强光只觉得双目刺痛,赶忙偏过头去闭上了眼睛,饶是如此他还不忘调笑,“一出手就是夜明珠,看来还真是如小毅子说的那般——贵气!”
他需要适应光线,慕容泠风可不用。小公子趁此机会,仔细地打量着他。此人身材适中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五官端正还隐隐带着三分帅气三分霸气,想必也不是等闲之人。可慕容泠风搜索着她脑海里的资料库,没能找到一个与之相当的任务。他看上去很年轻,也就比自己虚长几岁,和云漠差不多大的样子,而且无论是头发还是指甲都很干净,怎么也不像是个被所在这里四十多年的人。小公子下意识地看看左右,这样的认知让她有种落入陷阱的感觉,不过很快就打消了,因为那人背后的墙上刻印着的正是慕容泠风熟悉的团,“夺魂阵!”
“看来不只是贵气,还见多识广呢!”那人很快适应了强光,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他带笑的表情在看清楚慕容泠风的容貌时僵了一下,而后又摇摇头。这个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小家伙竟和他记忆中的那张脸重合了。不过,很快他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这个小家伙和他记忆中的人只有三分神似,乍一看是挺像,但仔细瞧瞧哪哪儿都不一样。应该说这个小家伙长得更漂亮更讨喜一些,还真是应了刘毅的那句话,跟她在一起会让人有种很舒服的感觉。“我还真是头一回见到比小悦还好看的人。”那人低声自语,又扬着嗓门笑着问慕容泠风,“小家伙,你是谁呀?怎么会到这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