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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公有点冷,072,和好如初
“你就是胆小,你就是不敢!”林可菲冷冷地说,“你是不是怕沈凉清喜欢上罗曼曼了?人家罗曼曼长得成熟时尚,前凸后翘,一脸娇美,摇曳生姿?”
“林可菲,你还是不是好伙伴了!”叶小溪挺起胸脯,大声说道,“难道我比她差吗?我身材不好?长得不好看了?”
“切……你跟人家罗曼曼比,就是一小柴禾妞儿,”林可菲满眼的鄙视。舒悫鹉琻
叶小溪闭上眼睛,调整呼吸半分钟,再睁开,说,“林可菲,你给我滚下去。”
这天,正是叶小溪生病的第三天,发烧高峰期,她的‘好闺蜜’林可菲雪上加霜,将病榻上的她冷讽热嘲,狠狠刺激一番后,拍拍屁股离去,留她独自一人,仰望着天花板,欲哭无泪,鼻涕乱洒。
后来,叶小溪将林可菲的话前思后想,左思右想一番,觉得有一定的道理,她又没犯错,为什么跟一丧家犬似的,躲在窝里,不敢出去呢?
她无数次拿起床边的白色手机,想按下开机键,迫不及待地拨打那个早已在脑海中背得滚瓜烂熟的号码。可这,仅是想想罢了。
有无数次拿起,就有无数次放下。
婆婆妈妈的叶小溪同志,最后将手机递给李芳华,悲痛欲绝地说,“华华,不要再让它出现在我的面前。”
李芳华接过手机,用看到怪物史瑞克的眼神打量了作挺尸状的叶小溪一番,接过了手机。
又过了几天,病轻了很多的叶小溪,突然感觉脑子不疼了,她从床上跳下来,奔到阳台上呼吸新鲜空气,那模样就像在山下压了五百年泼猴儿一般。今天,她,叶小溪,要重见天日啦!
突然感觉胃口大开,这几天肯定饿瘦了不少,叶小溪心想,一定要好好补补才行。
于是,她跟林可菲决定去学校门口的火锅店大吃一顿,叶小溪说,我要涮羊肉。
林可菲说,涮鱼肉。
叶小溪说,羊肉。
林可菲说,鱼肉。
最后,两人决定用剪刀石头布,这个最原始,也是最公平的方法一决胜负。
叶小溪的石头赢了林可菲的剪刀之后,狠狠的得瑟了一把。
蹦蹦跳跳的下楼,当叶小溪跳下最后一节台阶突然愣住了。
透过宿舍的玻璃门,她看到了站在杨树下那个身材高大而削瘦的男生。
叶小溪从头到脚认真审视了他一番。
一双白色低帮匡威帆布鞋,浅蓝色磨砂牛仔裤,裤口被翻上去一个边,白色阿迪达斯polo短袖,袖子上有黑色的三道杠。再往上是他英俊的脸,比七天前更瘦了一些。
他下巴上有青涩的胡茬,削薄粉色唇瓣,高挺的鼻梁,一双深邃不见底的眼睛,剑眉入鬓,短发还是黑得发亮。
他在望着她,眼睛里的感情多得让她数不清,有想念,有喜欢,有悲伤,有依恋,有担心,有后悔,矛盾的夹杂在那一双漂亮的眼睛中。
凉清,你的眼睛,怎么可以装下这么多东西呢?
你难道,不累吗?
她犹豫着该不该走过去,畅想间,清晰地感觉到有东西“啪嗒”掉在她白色干净的帆布鞋上。哦,原来是眼泪。
夏日的阳光透过杨树的缝隙,洒在沈凉清那张干净的脸上,他的脸也明明灭灭起来。
在叶小溪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绪,反正,就是很疼,很心疼,很委屈,心脏在“噗通噗通”在胸腔里翻滚撞击着,原来,竟是这样的想念。
七天不见,仿佛七年,哦,不,七十年过去了。
是那么的漫长,那么的悠远,那么让人心里发酸。
她的双腿不停使唤的走了过去,然后,站到他的面前。
叶小溪扬起脑袋,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眼泪像坏掉的水龙头,止不住的往下流,却固执的不肯眨眼睛。
沈凉清的眼眶也是红的,他的声音是嘶哑的,小声的,颤抖的,“我没有骗你,从来就没有过,你打电话那时候,我真的在宿舍,背英语单词,那个单词叫‘executive’。”
“那天跟罗曼曼出去,是爸爸的意思,他们有个活动,我必须要去参加。”
“没有告诉你,是怕你担心,想太多。结果你还是看到了,我很内疚。”
“如果伤害到了你,你告诉我,我会尽全力去补偿你,好不好?你不要生我的气。”
“你打我骂我吵我,都没关系,但是,请你不要不理我。”
“我每天都在你们宿舍楼下等你出来,今天终于等到了。”
“这七天,我打了五百三十六个电话,发了三百八十七条短信,你都没有看到吧,我好担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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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公有点冷,072,和好如初
“你就是胆小,你就是不敢!”林可菲冷冷地说,“你是不是怕沈凉清喜欢上罗曼曼了?人家罗曼曼长得成熟时尚,前凸后翘,一脸娇美,摇曳生姿?”
“林可菲,你还是不是好伙伴了!”叶小溪挺起胸脯,大声说道,“难道我比她差吗?我身材不好?长得不好看了?”
“切……你跟人家罗曼曼比,就是一小柴禾妞儿,”林可菲满眼的鄙视。舒悫鹉琻
叶小溪闭上眼睛,调整呼吸半分钟,再睁开,说,“林可菲,你给我滚下去。”
这天,正是叶小溪生病的第三天,发烧高峰期,她的‘好闺蜜’林可菲雪上加霜,将病榻上的她冷讽热嘲,狠狠刺激一番后,拍拍屁股离去,留她独自一人,仰望着天花板,欲哭无泪,鼻涕乱洒。
后来,叶小溪将林可菲的话前思后想,左思右想一番,觉得有一定的道理,她又没犯错,为什么跟一丧家犬似的,躲在窝里,不敢出去呢?
她无数次拿起床边的白色手机,想按下开机键,迫不及待地拨打那个早已在脑海中背得滚瓜烂熟的号码。可这,仅是想想罢了。
有无数次拿起,就有无数次放下。
婆婆妈妈的叶小溪同志,最后将手机递给李芳华,悲痛欲绝地说,“华华,不要再让它出现在我的面前。”
李芳华接过手机,用看到怪物史瑞克的眼神打量了作挺尸状的叶小溪一番,接过了手机。
又过了几天,病轻了很多的叶小溪,突然感觉脑子不疼了,她从床上跳下来,奔到阳台上呼吸新鲜空气,那模样就像在山下压了五百年泼猴儿一般。今天,她,叶小溪,要重见天日啦!
突然感觉胃口大开,这几天肯定饿瘦了不少,叶小溪心想,一定要好好补补才行。
于是,她跟林可菲决定去学校门口的火锅店大吃一顿,叶小溪说,我要涮羊肉。
林可菲说,涮鱼肉。
叶小溪说,羊肉。
林可菲说,鱼肉。
最后,两人决定用剪刀石头布,这个最原始,也是最公平的方法一决胜负。
叶小溪的石头赢了林可菲的剪刀之后,狠狠的得瑟了一把。
蹦蹦跳跳的下楼,当叶小溪跳下最后一节台阶突然愣住了。
透过宿舍的玻璃门,她看到了站在杨树下那个身材高大而削瘦的男生。
叶小溪从头到脚认真审视了他一番。
一双白色低帮匡威帆布鞋,浅蓝色磨砂牛仔裤,裤口被翻上去一个边,白色阿迪达斯polo短袖,袖子上有黑色的三道杠。再往上是他英俊的脸,比七天前更瘦了一些。
他下巴上有青涩的胡茬,削薄粉色唇瓣,高挺的鼻梁,一双深邃不见底的眼睛,剑眉入鬓,短发还是黑得发亮。
他在望着她,眼睛里的感情多得让她数不清,有想念,有喜欢,有悲伤,有依恋,有担心,有后悔,矛盾的夹杂在那一双漂亮的眼睛中。
凉清,你的眼睛,怎么可以装下这么多东西呢?
你难道,不累吗?
她犹豫着该不该走过去,畅想间,清晰地感觉到有东西“啪嗒”掉在她白色干净的帆布鞋上。哦,原来是眼泪。
夏日的阳光透过杨树的缝隙,洒在沈凉清那张干净的脸上,他的脸也明明灭灭起来。
在叶小溪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绪,反正,就是很疼,很心疼,很委屈,心脏在“噗通噗通”在胸腔里翻滚撞击着,原来,竟是这样的想念。
七天不见,仿佛七年,哦,不,七十年过去了。
是那么的漫长,那么的悠远,那么让人心里发酸。
她的双腿不停使唤的走了过去,然后,站到他的面前。
叶小溪扬起脑袋,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眼泪像坏掉的水龙头,止不住的往下流,却固执的不肯眨眼睛。
沈凉清的眼眶也是红的,他的声音是嘶哑的,小声的,颤抖的,“我没有骗你,从来就没有过,你打电话那时候,我真的在宿舍,背英语单词,那个单词叫‘executive’。”
“那天跟罗曼曼出去,是爸爸的意思,他们有个活动,我必须要去参加。”
“没有告诉你,是怕你担心,想太多。结果你还是看到了,我很内疚。”
“如果伤害到了你,你告诉我,我会尽全力去补偿你,好不好?你不要生我的气。”
“你打我骂我吵我,都没关系,但是,请你不要不理我。”
“我每天都在你们宿舍楼下等你出来,今天终于等到了。”
“这七天,我打了五百三十六个电话,发了三百八十七条短信,你都没有看到吧,我好担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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