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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鲜花和葡萄……半身人们抱着大号酒杯在廊柱之间穿梭,脸颊像地鼠般塞得鼓鼓的,无一例外带着迷醉的神情——豌豆花说得没错,根本没有人顾得上观察我。
我被眼前的“丰景”所震惊,不禁倒抽一口气,诱人的香味顿时充满整个鼻腔,瞬间就勾起了强烈的食欲,忙瞅准一个周围人少的托盘,三步并作两步冲了过去。
我爱麦隆屯!——品尝过几样食物之后,我心中腾起了对准备这一切的麦隆屯人的真挚好感,他们的烹调技术比胖普屯人更高明。当然,也许只在今晚……那么,不得不承认,这真是绝妙的招数。
就不必提烤得焦香酥脆的鹌鹑,蒸得入口即化的猪肘,煮得奶香四溢的蘑菇浓汤……随便介绍一种懒洋洋搭作一摞的馅饼吧,只有巴掌大,试着咬上去,柔软的饼皮“噗”地就在齿间破开,饱满的果酱馅儿“吱”地喷进来,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出,我急忙吸一大口闭上嘴巴,芬芳的馅料几乎充满了口腔,酸甜清爽的味觉从各个角落传来——还不止这样,馅料里除了果酱,还夹着弹性十足的果肉,不是苹果,也不是蓝莓……好像是醋栗?
饮料似乎只有酒,很多种,在木头杯子里呈现出不同的色彩。我自知量浅,谨慎地选了一种酒精味最淡的,浅黄色,入口十分清甜;别人显然更青睐其他劲儿更足的酒,有几个不认识的半身人看见了我手里的货色,哈哈地笑了起来,“小哥你是哪个屯子的?连女人都不兴喝这个!”
其中一人熟练地抓起一杯金黄色的麦酒,哗哗倒进我的杯子,直到淡酒和麦酒的混合液漫过杯沿滴落地面才停手,接着一仰脖子把剩下的全灌进嘴里,扔飞空杯子,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不用谢”,便摇摇晃晃地走了。虽然现在距离午夜还有好长一段时间,他们已经喝得满脸通红、双眼眯瞪了,虽然能认出酒的品种,却多半看不清我的面孔。
我等他们走远,转身换了一杯。
渐渐有些半身人败下阵来,开始鼾声大作,有的趴在橡木托盘上,有的四仰八叉地躺在某个角落,前者因为挡了别人进食所以常常很快就被人推开,最终加入后者的行列。
我已经有点撑了。“丰饶之宫”里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可是还没发现豌豆花的影子。我略微转了转,穿过几个被吃掉大半的房间,忽然感觉凉风拂面,原来已经到了湖畔,这才远远地看见她站在一块巨石前。周围一个人都没有,装扮成山泽仙女的姑娘们也是要吃东西的。
她正用手指抚摩巨石,在我走近时侧头看了我一眼,说:“我妈妈的名字在这上面。”
——来自胖普屯的翡翠·阿雷,小阿瓦隆湖畔的第334位酒神女祭司,第一次担任。
在那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篆刻的巨石上,豌豆花的手指帮助我找到了这行蝇头小字;它的下面只有不多的几行字,最后一行是“来自麦隆屯的阿曼·南风,小阿瓦隆湖畔的第347位酒神女祭司,第一次担任。第二次担任。第三次担任。第四次担任。第五次担任。”
她忽然开口:“你觉得会有人把这些纪念文字从头看到尾吗?”
我反问道:“你呢?你读过这上面所有人的名字吗?”
“没有,”她摇摇头,“我真希望每个胖普屯的人每次看见它,都能把这句话读一遍,真是太好笑了。”
她脸上完全不是觉得好笑的表情,我摸不准她的想法,于是缄默不语。
“其实这根本算不上荣誉,被刻在上面,”她略带悲伤地说,“在刻之前,还有刻的那一瞬间,或许是荣誉,可是刻上了之后,马上就不再有人想起。这不是纪念石,而是墓碑。”
我等了一会儿,见她没有继续往下说的意思,于是开口:“你还需要一个人呆一会儿吗?筵席真的快结束了。”
她看了我一眼:“你见着皮克西了吗?”
我一愣,心说现在怎么不否认你认识他了,嘴上只道:“没有。”
她咬了咬嘴唇,说:“我们去看看‘丰饶之宫’还剩下什么吧。”
串鲜花和葡萄……半身人们抱着大号酒杯在廊柱之间穿梭,脸颊像地鼠般塞得鼓鼓的,无一例外带着迷醉的神情——豌豆花说得没错,根本没有人顾得上观察我。
我被眼前的“丰景”所震惊,不禁倒抽一口气,诱人的香味顿时充满整个鼻腔,瞬间就勾起了强烈的食欲,忙瞅准一个周围人少的托盘,三步并作两步冲了过去。
我爱麦隆屯!——品尝过几样食物之后,我心中腾起了对准备这一切的麦隆屯人的真挚好感,他们的烹调技术比胖普屯人更高明。当然,也许只在今晚……那么,不得不承认,这真是绝妙的招数。
就不必提烤得焦香酥脆的鹌鹑,蒸得入口即化的猪肘,煮得奶香四溢的蘑菇浓汤……随便介绍一种懒洋洋搭作一摞的馅饼吧,只有巴掌大,试着咬上去,柔软的饼皮“噗”地就在齿间破开,饱满的果酱馅儿“吱”地喷进来,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出,我急忙吸一大口闭上嘴巴,芬芳的馅料几乎充满了口腔,酸甜清爽的味觉从各个角落传来——还不止这样,馅料里除了果酱,还夹着弹性十足的果肉,不是苹果,也不是蓝莓……好像是醋栗?
饮料似乎只有酒,很多种,在木头杯子里呈现出不同的色彩。我自知量浅,谨慎地选了一种酒精味最淡的,浅黄色,入口十分清甜;别人显然更青睐其他劲儿更足的酒,有几个不认识的半身人看见了我手里的货色,哈哈地笑了起来,“小哥你是哪个屯子的?连女人都不兴喝这个!”
其中一人熟练地抓起一杯金黄色的麦酒,哗哗倒进我的杯子,直到淡酒和麦酒的混合液漫过杯沿滴落地面才停手,接着一仰脖子把剩下的全灌进嘴里,扔飞空杯子,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不用谢”,便摇摇晃晃地走了。虽然现在距离午夜还有好长一段时间,他们已经喝得满脸通红、双眼眯瞪了,虽然能认出酒的品种,却多半看不清我的面孔。
我等他们走远,转身换了一杯。
渐渐有些半身人败下阵来,开始鼾声大作,有的趴在橡木托盘上,有的四仰八叉地躺在某个角落,前者因为挡了别人进食所以常常很快就被人推开,最终加入后者的行列。
我已经有点撑了。“丰饶之宫”里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可是还没发现豌豆花的影子。我略微转了转,穿过几个被吃掉大半的房间,忽然感觉凉风拂面,原来已经到了湖畔,这才远远地看见她站在一块巨石前。周围一个人都没有,装扮成山泽仙女的姑娘们也是要吃东西的。
她正用手指抚摩巨石,在我走近时侧头看了我一眼,说:“我妈妈的名字在这上面。”
——来自胖普屯的翡翠·阿雷,小阿瓦隆湖畔的第334位酒神女祭司,第一次担任。
在那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篆刻的巨石上,豌豆花的手指帮助我找到了这行蝇头小字;它的下面只有不多的几行字,最后一行是“来自麦隆屯的阿曼·南风,小阿瓦隆湖畔的第347位酒神女祭司,第一次担任。第二次担任。第三次担任。第四次担任。第五次担任。”
她忽然开口:“你觉得会有人把这些纪念文字从头看到尾吗?”
我反问道:“你呢?你读过这上面所有人的名字吗?”
“没有,”她摇摇头,“我真希望每个胖普屯的人每次看见它,都能把这句话读一遍,真是太好笑了。”
她脸上完全不是觉得好笑的表情,我摸不准她的想法,于是缄默不语。
“其实这根本算不上荣誉,被刻在上面,”她略带悲伤地说,“在刻之前,还有刻的那一瞬间,或许是荣誉,可是刻上了之后,马上就不再有人想起。这不是纪念石,而是墓碑。”
我等了一会儿,见她没有继续往下说的意思,于是开口:“你还需要一个人呆一会儿吗?筵席真的快结束了。”
她看了我一眼:“你见着皮克西了吗?”
我一愣,心说现在怎么不否认你认识他了,嘴上只道:“没有。”
她咬了咬嘴唇,说:“我们去看看‘丰饶之宫’还剩下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