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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自从今天白天,爱德华告诉她人类的食物对于他们血族而言是一种怎样的口感后,她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因为……”爱德华低头轻叹了一声,眼底浮现出一丝淡淡的落寞,“虽然我们已经变成了吸血鬼,但还是十分向往和怀念人类的生活。比如,卡莱尔喜欢从事医务工作、救死扶伤,罗莎莉更是一直都希望能够变回人类,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而且,”他笑笑,抬起头,看向莱拉,“如果和人类社会隔绝,就会错失某些珍贵的……人和事。”
莱拉了解地点点头,“这说明,你们还没有从心理上把自己完全归属于冷血一族,你们把人类视为相近的族类而不是食物,所以会对杀人产生犯罪感,从而选择用动物血替代人血。”
“你说得对。”
“有多少血族像你们一样只喝动物血?”
“很少,非常少,”他重复了两遍,“动物血无法让我们得到真正的满足,而人血就像是一种毒品,很难戒掉,尤其是在刚转变为吸血鬼的那一年中,几乎所有的血族都无法控制自己对于人血的渴望,像个野兽一样疯狂地杀人。”他停下手中的动作,定定地看着她,“莱拉,我杀过人。”
他曾经对卡莱尔所倡导的素食主义理念产生过质疑,想要换一种生活方式,于是他离开了家,四处游荡,开始吸食人血而不是动物血。他所选择的目标都是一些有罪的人,杀人犯、j□j犯、瘾君子……他以为这样就可以没有犯罪感,但事实证明,他想错了。
莱拉和他对视着,她能够感受到他话里的悔意和不安,想了想,平和地说:“我觉得,从人类的角度来看,杀人的确是一件罪大恶极的事情,但是,如果以吸血鬼的角度来看,人类只是你们的食物而已,就像大部分人类从不会对餐桌上的烤鸡和牛肉汉堡感到抱歉一样。”
“所以你认为——杀人是对的?”
“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莱拉伸出右手食指摇了摇,“我的意思是——对于你们血族而言,吸食人血本是一件十分正常、自然的事情,这是你们的天性,但你和你的家人却能够克制这种本能的*,我觉得这很了不起,真的。”她由衷地说,“换做是我,我想,我恐怕会不舍得虐待自己的味蕾。”
爱德华笑了。
“对了,说起这个,我的血液对你们的吸引力是不是很弱?我感觉,你们好像从来没有表现出想扑上来把我吸干的样子。”莱拉回忆着和卡伦们相处时的情形。
“所以你觉得很遗憾吗?为我们没有把你吸干?”爱德华忍不住笑出声来。
“才不是。”莱拉撇撇嘴。
“是,你的血对我们的吸引力很淡,我们很容易控制吸你血的*,”爱德华收起笑容,不再逗她,“所以就连贾斯帕都能够放心地靠近你,要知道,他才刚开始吃素没多久,是我们中间最容易失去控制的一个。我猜,这应该和你不是人类有关。”
“贝拉的血对你的吸引力是不是很强?”她想起爱德华每一次遇到贝拉时的异常表现。
爱德华皱了皱眉,“她是我的歌者。对于我们血族而言,每个人类的气味都是不一样的,有些人的血液要比其他人的更加甜美一些。如果,某个人类的血液能够对某个血族产生一种几乎难以抗拒的诱惑,就像是在对他歌唱一样,那么这个人类就被称为这个血族的歌者。不过,这种情况是很少发生的。”
“听上去好像有一种独一无二的感觉,所以,她对你的吸引力很强。”莱拉一边说,一边自顾自地点头。
爱德华觉得这句话听上去很有歧义,于是急忙解释:“只是血液有吸引力而已,不是人。”
莱拉思忖了一下,认真地表示:“凯瑟琳说,爱情就是从莫名其妙的吸引力开始的,无论这种吸引力是什么。诶,你们的世界里有没有吸血鬼喜欢上自己的歌者的例子?”
哦,该死的凯瑟琳!
爱德华暗暗磨牙,在心里向凯瑟琳致以崇高的敬意,远在福克斯家中的凯瑟琳猛地打了个哆嗦。
“不知道,”他硬邦邦地回答,“我只知道我绝对不会爱上伊莎贝拉斯旺,我想吸干她的血倒是真的。”
闻言,莱拉的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句话,一句凯瑟琳那个货真价实的腐女经常挂在嘴边的话——
“相爱相杀。”她下意识地脱口而出。
爱德华的脸色成功地黑了。
第一次在野外、住帐篷睡睡袋的经历令莱拉觉得很惊奇也很享受,爱德华绝对是一枚居家旅行必备之好男人,所有需要干的活儿都由他一手包办,大事小事考虑得巨细靡遗,她只需要负责吃和睡。
莱拉忽然有点羡慕爱德华未来的伴侣。
一夜好眠,醒来时,天色已大亮。莱拉简单地打理了一下自己,钻出帐篷,伸了个懒腰,视线朝周围扫了扫,发现空地上只支着她的这顶帐篷,昨晚燃着的篝火只余一堆灰烬留在地面上。
奇怪,她疑惑地皱眉,难道昨天晚上其他人都没有回来?还是他们都已经起来了?
昨晚她睡得早,所以之后发生了什么她都不清楚。
对了,爱德华呢?
正想着,那道修长的身影就出现在了视野中。
见她站在帐篷外面,爱德华立刻变走为跑,瞬间闪到她跟前。
“早上好,昨晚睡得好吗?”他柔声问。
“很好,”她弯了弯嘴角,“你呢?”
闻言,爱德华愣了一下,随后微笑着解释:“看来,你对我们这一族还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我们是不需要睡觉的。”
“诶?”莱拉诧异地睁大眼,“书上说,你们喜欢睡在棺材里。”
爱德华轻咳一声,带着笑意,“书上还说,我们喜欢在白天睡觉,夜晚出来活动。你前两次去我们家的时候,见到过棺材吗?”
莱拉回想了一下,“没有,不过我还以为你们把棺材藏在了比较隐秘的地方,比如——地下室。”
爱德华唇边的笑意变深,“人类之中流传的许多关于我们这个种族的信息都是错误的,有些是我们的同族故意散布出去的假消息,为的就是迷惑人类,让他们分不清谁才是真正的吸血鬼,分不清如何对付一个真正的吸血鬼。你大概没有听说过,几百年前,人类曾经对血族展开过一场大规模的捕杀行动,那是一段十分黑暗的时期,无论人类还是吸血鬼都损失惨重。”
见莱拉听得认真,爱德华笑笑,说:“如果你感兴趣,以后我会慢慢地把这些故事都告诉你,还有关于我们这一族的所有真实的信息。现在,先吃早餐吧?昨天猎来的肉还剩下不少,你想继续吃烤肉还是——换点清淡的?”
说着,他打开一直拎在手中的一个塑料袋,递到她眼前。只见那袋子里装着许多圆润饱满的青色果子,看起来十分的小巧可爱,果子的表面沾着晶莹的水滴,应该是刚刚清洗过的。
“附近的猎户说这种野果的味道不错。”爱德华解释道。
原来刚才他是去帮她摘果子去了啊,爱德华果然是居家旅行必备之好男人!
莱拉感激地冲他笑笑,伸手从袋中拿起一颗果子。果子很脆,一口咬下去,清甜的汁水立刻盈满了整个口腔。
“很甜。”她咂咂嘴,评价道。
爱德华见她半眯着眼睛、一脸享受的表情,只觉得仿佛是自己吃了一个很甜的野果一样,甜入心脾,心头满满的都是满足感。
“爱丽丝他们呢?”莱拉边吃边问。
“他们几个昨天晚上就回去了。”
“不是说月下散步吗?”
爱德华一噎,“呃,散完步后回去的。”
“哦。”
“对了,有件事……”爱德华慢慢地说,“我们开来的越野车坏了一辆,所以爱丽丝他们走的时候把两辆车都带走了。”
莱拉毫不在意地“哦”了一声,反正他们可以飞/跑回去,不会比超速驾车慢。
“如果……你觉得自己飞回去太辛苦,我可以抱……咳,背你回去。”爱德华试探地提出建议。
莱拉眼珠转了转,“其实,我的速度比你快一点吧?”
“嗯。”爱德华不太明白她说这句话的用意。
“如果我背你回去,会比较节约时间。”莱拉自觉出了一个极好的主意,兴致勃勃地建议道。
爱德华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身材高大的自己呈小鸟依人状趴伏在娇小纤细的莱拉背上的画面,神色一僵。
“……我们不赶时间。”
“哦。”
最终,爱德华没有如愿地背到莱拉,不过,在莱拉有意略略放慢速度的配合之下,他们两个并肩在广袤的森林里穿梭,这种感觉……其实也不错。
行到一半,两人不约而同地收住脚步。
因为,有两道陌生的人影挡在了前面的路上。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死魂虫的悲哀的地雷~
nbsp; 自从今天白天,爱德华告诉她人类的食物对于他们血族而言是一种怎样的口感后,她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因为……”爱德华低头轻叹了一声,眼底浮现出一丝淡淡的落寞,“虽然我们已经变成了吸血鬼,但还是十分向往和怀念人类的生活。比如,卡莱尔喜欢从事医务工作、救死扶伤,罗莎莉更是一直都希望能够变回人类,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而且,”他笑笑,抬起头,看向莱拉,“如果和人类社会隔绝,就会错失某些珍贵的……人和事。”
莱拉了解地点点头,“这说明,你们还没有从心理上把自己完全归属于冷血一族,你们把人类视为相近的族类而不是食物,所以会对杀人产生犯罪感,从而选择用动物血替代人血。”
“你说得对。”
“有多少血族像你们一样只喝动物血?”
“很少,非常少,”他重复了两遍,“动物血无法让我们得到真正的满足,而人血就像是一种毒品,很难戒掉,尤其是在刚转变为吸血鬼的那一年中,几乎所有的血族都无法控制自己对于人血的渴望,像个野兽一样疯狂地杀人。”他停下手中的动作,定定地看着她,“莱拉,我杀过人。”
他曾经对卡莱尔所倡导的素食主义理念产生过质疑,想要换一种生活方式,于是他离开了家,四处游荡,开始吸食人血而不是动物血。他所选择的目标都是一些有罪的人,杀人犯、j□j犯、瘾君子……他以为这样就可以没有犯罪感,但事实证明,他想错了。
莱拉和他对视着,她能够感受到他话里的悔意和不安,想了想,平和地说:“我觉得,从人类的角度来看,杀人的确是一件罪大恶极的事情,但是,如果以吸血鬼的角度来看,人类只是你们的食物而已,就像大部分人类从不会对餐桌上的烤鸡和牛肉汉堡感到抱歉一样。”
“所以你认为——杀人是对的?”
“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莱拉伸出右手食指摇了摇,“我的意思是——对于你们血族而言,吸食人血本是一件十分正常、自然的事情,这是你们的天性,但你和你的家人却能够克制这种本能的*,我觉得这很了不起,真的。”她由衷地说,“换做是我,我想,我恐怕会不舍得虐待自己的味蕾。”
爱德华笑了。
“对了,说起这个,我的血液对你们的吸引力是不是很弱?我感觉,你们好像从来没有表现出想扑上来把我吸干的样子。”莱拉回忆着和卡伦们相处时的情形。
“所以你觉得很遗憾吗?为我们没有把你吸干?”爱德华忍不住笑出声来。
“才不是。”莱拉撇撇嘴。
“是,你的血对我们的吸引力很淡,我们很容易控制吸你血的*,”爱德华收起笑容,不再逗她,“所以就连贾斯帕都能够放心地靠近你,要知道,他才刚开始吃素没多久,是我们中间最容易失去控制的一个。我猜,这应该和你不是人类有关。”
“贝拉的血对你的吸引力是不是很强?”她想起爱德华每一次遇到贝拉时的异常表现。
爱德华皱了皱眉,“她是我的歌者。对于我们血族而言,每个人类的气味都是不一样的,有些人的血液要比其他人的更加甜美一些。如果,某个人类的血液能够对某个血族产生一种几乎难以抗拒的诱惑,就像是在对他歌唱一样,那么这个人类就被称为这个血族的歌者。不过,这种情况是很少发生的。”
“听上去好像有一种独一无二的感觉,所以,她对你的吸引力很强。”莱拉一边说,一边自顾自地点头。
爱德华觉得这句话听上去很有歧义,于是急忙解释:“只是血液有吸引力而已,不是人。”
莱拉思忖了一下,认真地表示:“凯瑟琳说,爱情就是从莫名其妙的吸引力开始的,无论这种吸引力是什么。诶,你们的世界里有没有吸血鬼喜欢上自己的歌者的例子?”
哦,该死的凯瑟琳!
爱德华暗暗磨牙,在心里向凯瑟琳致以崇高的敬意,远在福克斯家中的凯瑟琳猛地打了个哆嗦。
“不知道,”他硬邦邦地回答,“我只知道我绝对不会爱上伊莎贝拉斯旺,我想吸干她的血倒是真的。”
闻言,莱拉的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句话,一句凯瑟琳那个货真价实的腐女经常挂在嘴边的话——
“相爱相杀。”她下意识地脱口而出。
爱德华的脸色成功地黑了。
第一次在野外、住帐篷睡睡袋的经历令莱拉觉得很惊奇也很享受,爱德华绝对是一枚居家旅行必备之好男人,所有需要干的活儿都由他一手包办,大事小事考虑得巨细靡遗,她只需要负责吃和睡。
莱拉忽然有点羡慕爱德华未来的伴侣。
一夜好眠,醒来时,天色已大亮。莱拉简单地打理了一下自己,钻出帐篷,伸了个懒腰,视线朝周围扫了扫,发现空地上只支着她的这顶帐篷,昨晚燃着的篝火只余一堆灰烬留在地面上。
奇怪,她疑惑地皱眉,难道昨天晚上其他人都没有回来?还是他们都已经起来了?
昨晚她睡得早,所以之后发生了什么她都不清楚。
对了,爱德华呢?
正想着,那道修长的身影就出现在了视野中。
见她站在帐篷外面,爱德华立刻变走为跑,瞬间闪到她跟前。
“早上好,昨晚睡得好吗?”他柔声问。
“很好,”她弯了弯嘴角,“你呢?”
闻言,爱德华愣了一下,随后微笑着解释:“看来,你对我们这一族还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我们是不需要睡觉的。”
“诶?”莱拉诧异地睁大眼,“书上说,你们喜欢睡在棺材里。”
爱德华轻咳一声,带着笑意,“书上还说,我们喜欢在白天睡觉,夜晚出来活动。你前两次去我们家的时候,见到过棺材吗?”
莱拉回想了一下,“没有,不过我还以为你们把棺材藏在了比较隐秘的地方,比如——地下室。”
爱德华唇边的笑意变深,“人类之中流传的许多关于我们这个种族的信息都是错误的,有些是我们的同族故意散布出去的假消息,为的就是迷惑人类,让他们分不清谁才是真正的吸血鬼,分不清如何对付一个真正的吸血鬼。你大概没有听说过,几百年前,人类曾经对血族展开过一场大规模的捕杀行动,那是一段十分黑暗的时期,无论人类还是吸血鬼都损失惨重。”
见莱拉听得认真,爱德华笑笑,说:“如果你感兴趣,以后我会慢慢地把这些故事都告诉你,还有关于我们这一族的所有真实的信息。现在,先吃早餐吧?昨天猎来的肉还剩下不少,你想继续吃烤肉还是——换点清淡的?”
说着,他打开一直拎在手中的一个塑料袋,递到她眼前。只见那袋子里装着许多圆润饱满的青色果子,看起来十分的小巧可爱,果子的表面沾着晶莹的水滴,应该是刚刚清洗过的。
“附近的猎户说这种野果的味道不错。”爱德华解释道。
原来刚才他是去帮她摘果子去了啊,爱德华果然是居家旅行必备之好男人!
莱拉感激地冲他笑笑,伸手从袋中拿起一颗果子。果子很脆,一口咬下去,清甜的汁水立刻盈满了整个口腔。
“很甜。”她咂咂嘴,评价道。
爱德华见她半眯着眼睛、一脸享受的表情,只觉得仿佛是自己吃了一个很甜的野果一样,甜入心脾,心头满满的都是满足感。
“爱丽丝他们呢?”莱拉边吃边问。
“他们几个昨天晚上就回去了。”
“不是说月下散步吗?”
爱德华一噎,“呃,散完步后回去的。”
“哦。”
“对了,有件事……”爱德华慢慢地说,“我们开来的越野车坏了一辆,所以爱丽丝他们走的时候把两辆车都带走了。”
莱拉毫不在意地“哦”了一声,反正他们可以飞/跑回去,不会比超速驾车慢。
“如果……你觉得自己飞回去太辛苦,我可以抱……咳,背你回去。”爱德华试探地提出建议。
莱拉眼珠转了转,“其实,我的速度比你快一点吧?”
“嗯。”爱德华不太明白她说这句话的用意。
“如果我背你回去,会比较节约时间。”莱拉自觉出了一个极好的主意,兴致勃勃地建议道。
爱德华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身材高大的自己呈小鸟依人状趴伏在娇小纤细的莱拉背上的画面,神色一僵。
“……我们不赶时间。”
“哦。”
最终,爱德华没有如愿地背到莱拉,不过,在莱拉有意略略放慢速度的配合之下,他们两个并肩在广袤的森林里穿梭,这种感觉……其实也不错。
行到一半,两人不约而同地收住脚步。
因为,有两道陌生的人影挡在了前面的路上。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死魂虫的悲哀的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