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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失神的跪坐在地的时候,丽和其他的学生们站在一起,默默的看着她。忽然间,一只微微颤抖的手拉住了丽的衣角。是白小棠。白小棠什么话都没说,只是和其他人一样安静的看着,但是丽可以感受得到,白小棠的心跳的很快,心底有什么东西正在挣扎着。丽明白那东西。她轻轻的拍了拍白小棠的肩膀,随后去冰箱那边倒了一杯果汁,递给了跪倒在地的李老师。
“谢谢。”“不客气。”
班长站了出来,向老师请求道:“老师,请您留下来和我们一起集训吧。”
“那怎么行!你们也不能呆在这里。在这里,你们的思想会很容易被帝国同化的!我真的是白教你们了……你们……所有人必须立刻回家去!”
“可是我们已经没有家了。”
李老师先是一怔,随后脸上带着哀愁的微笑,点了点头:“对……你们都已经没有家了。”
“老师,不要走了,和我们讲一讲她的事吧。”
***
阮卿不是老师。她大学没毕业就已成为职业演员,直到被“打倒”也没带过徒弟。所谓“阮老师”,只是旧时对文艺从业者的尊称罢了。
不过,也不完全是。她念书的时候曾是这所学校音乐剧社的台柱。音乐剧是桃李公国那时最流行的文艺,其剧社自然是国立学院的第一社团,每年学院都会将政府的资金中取出不少来赞助社团活动,社员更是卧虎藏龙。就在这样的环境里,阮卿还是最引人注目的一个。从那时候起,后辈们都爱开玩笑的叫她“阮老师”。
人人都爱“阮老师”。相比那些一见到学姐就会不知所措的学弟们,学妹们会更加无所顾忌的表现出对她的疯狂热爱。阮卿用过的东西总会莫名其妙的丢失——唇膏、粉扑、假发与丝袜,乃至她仔细批注过的剧本。但是阮卿的演出服永远最为干净整洁。只因为每次使用之后,学妹们都会争抢将它带回去洗熨的机会。舞台之上,阮卿站在聚光灯打出圆形光圈里的时候,在布景的缝隙间总能看见几双有活力的眼睛。
阮卿唱得好,演得真,但她并不热爱这一行。比起音乐,她似乎更喜欢抽烟,喝酒,打麻将。但是谁在乎呢?这个世界对天才总是宽容。更何况她的牙齿总是那样白,身上总是那样香,打麻将也从来不输——因为社团的后辈们总会想尽办法输给她。阮卿爱抽的淡型“凉州词”,学妹们几乎人手一包。但是谁若敢模仿阮卿拿烟的手型,以及吐烟时的一低眉,那就有得罪受。有时让指导老师知道了,过问起来,得到的回应也是众口一词:全是后辈学妹们的自发行为,与阮卿无关。
就算学妹们不说,老师也不敢动她。论实力,“阮老师”比真正的老师要高出一大截。
但是也有人不服她。例如比她低一个年级的后辈李艳歌。
如果说阮卿是水,李艳歌就是火。
李艳歌热爱音乐剧,品学兼优。她是真的怀着一腔热血来到了音乐剧社,论长相与实力都足以让其他社员敬畏——如果不是因为有阮卿的话。
她第一次走进音乐剧社的活动室,是在一个炎热的夏天。她是来报名的,带着中学戏剧社参加全国大赛的获奖证书,自信满满的推开了活动室的大门。结果一推开门就看见阮卿在后辈的环绕下砌着长城。她像电影海报里的女明星那样危坐着,手上丢着牌,齿间先轻咬着左边学妹递来的香烟,再去凑右边学妹递来的打火机。还有一个学妹在她身后挥着剧本为她扇凉风。
这一幕给李艳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她本视为神圣之物,如今就像麻将牌一样被阮卿在手里恣意摆弄着。从目睹这一幕起,李艳歌就以成为阮卿的克星为目标。
结果每一次都会迎来火被水浇灭的结局。失败后,总是饱受其他社员的嘲笑。
李艳歌总是女主角的B角。只要阮卿在,她就是永远的B角。虽然老师私底下也曾经劝说过她:如果她愿意,完全可以去饰演别的角色,不必非做B角不可。但她不甘心。她更加刻苦的练习,甚至为此耽搁了学业。老师警告她:再不好好念书,一味沉迷社团活动,就必须重修。她只好恳求导师一定要让她再演最后一部戏。只要恩怨一了结,她就立刻退社。
试戏的前一天,她头一次主动找了阮卿。她打算把她对音乐剧的热情和对她的执念全都和盘托出。但是一见面,阮卿就好像看出了她的来意,淡淡一笑,说:
“那个角色还是你来演吧。”
李艳歌断然拒绝了这样的谦让。她想要的是水与火堂堂正正的一决胜负,而非怜悯同情。结果第二天,当她抱着决斗的心情来到社团时,却被告知阮卿已经退社了。
“你知道朱洧白吗?就是那个有名的剧作家。不知他怎么认识了阮卿,要她去做《鸳鸯镜》的女主角了。”
指导老师这么说着。
李艳歌再去找到阮卿的宿舍,却发现那里也已经人去楼空。阮卿她不但退了社,还退了学。几个月后,李艳歌买了最后一排的票去看《鸳鸯镜》的首演。谢幕的时候,朱洧白向阮卿提出求婚。这时公众才知道他已经悄悄和元配妻子离婚。阮卿答应了。所有人都说这是多么般... -->>
李老师失神的跪坐在地的时候,丽和其他的学生们站在一起,默默的看着她。忽然间,一只微微颤抖的手拉住了丽的衣角。是白小棠。白小棠什么话都没说,只是和其他人一样安静的看着,但是丽可以感受得到,白小棠的心跳的很快,心底有什么东西正在挣扎着。丽明白那东西。她轻轻的拍了拍白小棠的肩膀,随后去冰箱那边倒了一杯果汁,递给了跪倒在地的李老师。
“谢谢。”“不客气。”
班长站了出来,向老师请求道:“老师,请您留下来和我们一起集训吧。”
“那怎么行!你们也不能呆在这里。在这里,你们的思想会很容易被帝国同化的!我真的是白教你们了……你们……所有人必须立刻回家去!”
“可是我们已经没有家了。”
李老师先是一怔,随后脸上带着哀愁的微笑,点了点头:“对……你们都已经没有家了。”
“老师,不要走了,和我们讲一讲她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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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卿不是老师。她大学没毕业就已成为职业演员,直到被“打倒”也没带过徒弟。所谓“阮老师”,只是旧时对文艺从业者的尊称罢了。
不过,也不完全是。她念书的时候曾是这所学校音乐剧社的台柱。音乐剧是桃李公国那时最流行的文艺,其剧社自然是国立学院的第一社团,每年学院都会将政府的资金中取出不少来赞助社团活动,社员更是卧虎藏龙。就在这样的环境里,阮卿还是最引人注目的一个。从那时候起,后辈们都爱开玩笑的叫她“阮老师”。
人人都爱“阮老师”。相比那些一见到学姐就会不知所措的学弟们,学妹们会更加无所顾忌的表现出对她的疯狂热爱。阮卿用过的东西总会莫名其妙的丢失——唇膏、粉扑、假发与丝袜,乃至她仔细批注过的剧本。但是阮卿的演出服永远最为干净整洁。只因为每次使用之后,学妹们都会争抢将它带回去洗熨的机会。舞台之上,阮卿站在聚光灯打出圆形光圈里的时候,在布景的缝隙间总能看见几双有活力的眼睛。
阮卿唱得好,演得真,但她并不热爱这一行。比起音乐,她似乎更喜欢抽烟,喝酒,打麻将。但是谁在乎呢?这个世界对天才总是宽容。更何况她的牙齿总是那样白,身上总是那样香,打麻将也从来不输——因为社团的后辈们总会想尽办法输给她。阮卿爱抽的淡型“凉州词”,学妹们几乎人手一包。但是谁若敢模仿阮卿拿烟的手型,以及吐烟时的一低眉,那就有得罪受。有时让指导老师知道了,过问起来,得到的回应也是众口一词:全是后辈学妹们的自发行为,与阮卿无关。
就算学妹们不说,老师也不敢动她。论实力,“阮老师”比真正的老师要高出一大截。
但是也有人不服她。例如比她低一个年级的后辈李艳歌。
如果说阮卿是水,李艳歌就是火。
李艳歌热爱音乐剧,品学兼优。她是真的怀着一腔热血来到了音乐剧社,论长相与实力都足以让其他社员敬畏——如果不是因为有阮卿的话。
她第一次走进音乐剧社的活动室,是在一个炎热的夏天。她是来报名的,带着中学戏剧社参加全国大赛的获奖证书,自信满满的推开了活动室的大门。结果一推开门就看见阮卿在后辈的环绕下砌着长城。她像电影海报里的女明星那样危坐着,手上丢着牌,齿间先轻咬着左边学妹递来的香烟,再去凑右边学妹递来的打火机。还有一个学妹在她身后挥着剧本为她扇凉风。
这一幕给李艳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她本视为神圣之物,如今就像麻将牌一样被阮卿在手里恣意摆弄着。从目睹这一幕起,李艳歌就以成为阮卿的克星为目标。
结果每一次都会迎来火被水浇灭的结局。失败后,总是饱受其他社员的嘲笑。
李艳歌总是女主角的B角。只要阮卿在,她就是永远的B角。虽然老师私底下也曾经劝说过她:如果她愿意,完全可以去饰演别的角色,不必非做B角不可。但她不甘心。她更加刻苦的练习,甚至为此耽搁了学业。老师警告她:再不好好念书,一味沉迷社团活动,就必须重修。她只好恳求导师一定要让她再演最后一部戏。只要恩怨一了结,她就立刻退社。
试戏的前一天,她头一次主动找了阮卿。她打算把她对音乐剧的热情和对她的执念全都和盘托出。但是一见面,阮卿就好像看出了她的来意,淡淡一笑,说:
“那个角色还是你来演吧。”
李艳歌断然拒绝了这样的谦让。她想要的是水与火堂堂正正的一决胜负,而非怜悯同情。结果第二天,当她抱着决斗的心情来到社团时,却被告知阮卿已经退社了。
“你知道朱洧白吗?就是那个有名的剧作家。不知他怎么认识了阮卿,要她去做《鸳鸯镜》的女主角了。”
指导老师这么说着。
李艳歌再去找到阮卿的宿舍,却发现那里也已经人去楼空。阮卿她不但退了社,还退了学。几个月后,李艳歌买了最后一排的票去看《鸳鸯镜》的首演。谢幕的时候,朱洧白向阮卿提出求婚。这时公众才知道他已经悄悄和元配妻子离婚。阮卿答应了。所有人都说这是多么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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