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节、婚姻法新解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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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府出的这点小事在京城之中根本就没人关心,对于卖入大户人家的奴才来说,如果触犯了家法而被主人打杀,这简直就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件事情了,别看当年朱元璋设立了《洪武大诰》,可是中国毕竟还承认奴隶制,就算那些豪门的小厮、丫环们在外人眼中风光无限,可是他们的身份却是主人的私有财产,且明代的法律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过若是某人或某个家庭无权无势,那这不可侵犯的规定也是能找到变通办法的……姜田显然不属于无权无势的范围,甚至可以说到目前为止除了皇帝之外就没人能处罚他,但是姜田对这件通奸案的处理结果却让四九城的老少们大跌眼镜,因为很简单的私定终身且勾搭成奸被姜田定性为——自由恋爱!
这个词汇也不算是他的独创,在皇帝的某些语录之中的确存在过这个词,不过熟悉内情的人都知道当年为了获得传统社会的支持,伟大的敢于战天斗地的皇帝陛下也只是嘴上说说,并没有强行推广这个新概念,再说从维持社会稳定并且要快速恢复人口的目的上讲,包办婚姻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中华逐渐演化出来的这种习俗其实是有着极为现实的意义,只是对女性的人@权侵犯的比较多。放到姜府的这件小事上看,其实也没人会对姜田的做法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别忘了从原则上人家自己的女婢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真正引起大伙注意的其实是另外一个原因。
时间拉回到当时的现场,姜田大大咧咧的坐在椅子上,周围站满了府中的下人而且一个个还都低着头,气氛有点沉重,通奸这个指控无论是民间还是贵族都算是比较严重的事情,就算皇宫之中还有秽乱宫闱这个说法呢,尤其是在一些书香门第的大户人家,这就更是可以要命的罪名。大伙全都怕姜大人通过这件事来立威。
“从一开始我就说过,你们都是自由的,我只是雇佣你们的雇主,所以这俩人若是没有婚配,最多算是未婚先孕,不能算是通奸。”
姜田这话一出口,大伙全都惊讶的抬起头来交头接耳,站在姜田面前的这对鸳鸯更是吃惊不已,刚才他们本该跪在地上认罪,但是姜田早就免去了这个礼节,并且还以女方身怀有孕为由,让这个女孩可以坐在一旁答话,只是她绝不敢也不肯坐下,这才陪着自己男人站在一旁。现在更是听出了这话的弦外之音,那就是姜大人似乎并不追究这件事。其实府中的下人们并不是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是雇工,而是他们不敢相信姜田真的会履行诺言,那些离开的人们也是怕姜田将来再巧取豪夺的把他们变成奴才,这才拒绝在姜府继续工作,剩下的这些人都是没什么去处或是无法独立生活的人,对于他们来说,离开可能会饿死,留下大不了还是贱@民一个,在生存的压力下何去何从也就无所谓了。
姜田已经从心月那里听说了这种心态,只是一直以来没有解释的必要,所以他也就没在意,直到出了这件事之后,姜田决定借这个机会来宣传一下自己的想法:“我且问你们,可还有长辈在世?”
两个人摇了摇头,姜田又问到:“那你俩私相授受可是出于真心?”
奸夫急忙表态:“老爷,我是真的喜欢玉珠,也想娶她。”
“嗯……”姜田点点头,然后转头看着女孩:“你委身于他可是出于自愿?”
女孩在这么多人面前被问到这种问题,虽然面相大窘可还是轻轻地点了点头。姜田笑了笑然后说到:“你们都是自愿那何不结为夫妻?既然你们的长辈都不在了,那我就做主当个媒人,你们可愿意?”
这还有什么不愿意的,于是事情就以有**终成眷属而告终,但是在对外宣传上,姜田的说辞就变成了现有法律没有阻止非婚男女结合,只是怕将来孩子出生之后没有合法的父母,所以就替他们补上该有的手续,并报备给新成立的北京@公@安@局,让这俩人成为了法律上的合法夫妻。一直以来对于人的这点@欲@望,中国社会都是采取存天理灭人欲的准则来处理,不过当权者也未必是圣人,朱熹不也管不住自己下半身嘛,所以实际在法律上也是睁一眼闭一眼,普通人家就算出了这种事情闹到了官府,原先的老爷们也是能撮合就撮合,除非一方已经结婚,属于婚外情的范畴,否则基本的处理流程也就不过如此。但是姜田的理由很让人玩味,因为他第一次指出了新朝的法律中没有规定未婚男女通奸的罪名,不仅如此还公开表示对于这种自由恋爱不否定也不提倡,这属于公民的权利且不可侵犯。
这意味着一个被很多人忽略的法律漏洞被曝光在众人面前,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漏洞,而是当初制定新婚姻法的时候,张韬有意为之的留下的伏笔,新婚姻法除了规定结婚双方要去官府备案并且领取证明之外,还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责任,但是这些律条言辞模糊,基本上还是维持现有的社会习惯,所以没有受到人们关注,类似的程序在明代也是存在的,只是后来不再彻底执行罢了,现在只不过换汤不换药的再次提出而已。这下人们都清楚了现有法律和以前的不同,在有心人的挖掘之下还找到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漏洞”,比如婚后夫妻平等啦、禁止家庭暴力啦、财产分割等等内容全都被人翻了出来。
以前只有那些讼师和法律专家才知道并且没敢宣扬的东西,全都被各种渠道宣传的人尽皆知,而这时姜田主持下的简短的婚礼上,作为介绍人而向这对新人宣讲了婚后注意事项:“你们要知道在新朝的法律中,夫妻是平等的两个人,丈夫没权利决定妻子的生死以及人身自由,打骂以及虐待另一半属于非法行为,严重的可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婚后财产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如果对婚前财产没有公正,那么也自动归入共有财产范围,如果离异则财产平分……”
要不是姜田位高权重,且还是姜府的主人,估计任何人在婚礼上说这么不吉利的话都会被人打成脑残,可是这对儿夫妻不敢有丝毫不满,这不仅是惧怕姜田那滔天的权势,还因为就在前两天姜田宣布了新的工作管理条例,简要的说就是府中的女职工不会因为怀孕而被辞退,产后还将获得三个月的带薪产假,哺乳期除了工作中有各种便利之外,还将享受哺乳津贴,男职工凭借官府出具的出生证明,也可以享受带薪陪产假半个月,男女双方没有育儿能力的,可以交纳很少的一笔钱在府中,有专人负责管理零到三岁的幼儿,这个新机构被姜田称为托儿所。面对这些几乎完全就是给这俩夫妻设立的优惠条款,你说哪个缺心眼的会对这种老板不满?
“这可不是我故意施恩,而是大势所趋的方向。”在三尺讲台上,一堂简单政治课被好奇的学生们变成了普法课:“现在法律上的确没有规定雇主有义务承担职工的育儿负担,但是大家想想今后我国必将要争霸世界,那么人口的素质与数量就是成就霸业的必要条件,可是目前因为连番战乱而让青壮凋零,恢复人口就是当务之急,那么为育儿父母解决后顾之忧,不仅能保证初生儿的死亡率,同时还有一定几率获得优秀的下一代人才,这是保证我朝能长治久安蒸蒸日上的关键,就是春秋战国的诸侯们尚且知道爱惜民力休养生息,越王勾践若不是极力恢复人口又怎能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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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府出的这点小事在京城之中根本就没人关心,对于卖入大户人家的奴才来说,如果触犯了家法而被主人打杀,这简直就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件事情了,别看当年朱元璋设立了《洪武大诰》,可是中国毕竟还承认奴隶制,就算那些豪门的小厮、丫环们在外人眼中风光无限,可是他们的身份却是主人的私有财产,且明代的法律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过若是某人或某个家庭无权无势,那这不可侵犯的规定也是能找到变通办法的……姜田显然不属于无权无势的范围,甚至可以说到目前为止除了皇帝之外就没人能处罚他,但是姜田对这件通奸案的处理结果却让四九城的老少们大跌眼镜,因为很简单的私定终身且勾搭成奸被姜田定性为——自由恋爱!
这个词汇也不算是他的独创,在皇帝的某些语录之中的确存在过这个词,不过熟悉内情的人都知道当年为了获得传统社会的支持,伟大的敢于战天斗地的皇帝陛下也只是嘴上说说,并没有强行推广这个新概念,再说从维持社会稳定并且要快速恢复人口的目的上讲,包办婚姻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中华逐渐演化出来的这种习俗其实是有着极为现实的意义,只是对女性的人@权侵犯的比较多。放到姜府的这件小事上看,其实也没人会对姜田的做法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别忘了从原则上人家自己的女婢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真正引起大伙注意的其实是另外一个原因。
时间拉回到当时的现场,姜田大大咧咧的坐在椅子上,周围站满了府中的下人而且一个个还都低着头,气氛有点沉重,通奸这个指控无论是民间还是贵族都算是比较严重的事情,就算皇宫之中还有秽乱宫闱这个说法呢,尤其是在一些书香门第的大户人家,这就更是可以要命的罪名。大伙全都怕姜大人通过这件事来立威。
“从一开始我就说过,你们都是自由的,我只是雇佣你们的雇主,所以这俩人若是没有婚配,最多算是未婚先孕,不能算是通奸。”
姜田这话一出口,大伙全都惊讶的抬起头来交头接耳,站在姜田面前的这对鸳鸯更是吃惊不已,刚才他们本该跪在地上认罪,但是姜田早就免去了这个礼节,并且还以女方身怀有孕为由,让这个女孩可以坐在一旁答话,只是她绝不敢也不肯坐下,这才陪着自己男人站在一旁。现在更是听出了这话的弦外之音,那就是姜大人似乎并不追究这件事。其实府中的下人们并不是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是雇工,而是他们不敢相信姜田真的会履行诺言,那些离开的人们也是怕姜田将来再巧取豪夺的把他们变成奴才,这才拒绝在姜府继续工作,剩下的这些人都是没什么去处或是无法独立生活的人,对于他们来说,离开可能会饿死,留下大不了还是贱@民一个,在生存的压力下何去何从也就无所谓了。
姜田已经从心月那里听说了这种心态,只是一直以来没有解释的必要,所以他也就没在意,直到出了这件事之后,姜田决定借这个机会来宣传一下自己的想法:“我且问你们,可还有长辈在世?”
两个人摇了摇头,姜田又问到:“那你俩私相授受可是出于真心?”
奸夫急忙表态:“老爷,我是真的喜欢玉珠,也想娶她。”
“嗯……”姜田点点头,然后转头看着女孩:“你委身于他可是出于自愿?”
女孩在这么多人面前被问到这种问题,虽然面相大窘可还是轻轻地点了点头。姜田笑了笑然后说到:“你们都是自愿那何不结为夫妻?既然你们的长辈都不在了,那我就做主当个媒人,你们可愿意?”
这还有什么不愿意的,于是事情就以有**终成眷属而告终,但是在对外宣传上,姜田的说辞就变成了现有法律没有阻止非婚男女结合,只是怕将来孩子出生之后没有合法的父母,所以就替他们补上该有的手续,并报备给新成立的北京@公@安@局,让这俩人成为了法律上的合法夫妻。一直以来对于人的这点@欲@望,中国社会都是采取存天理灭人欲的准则来处理,不过当权者也未必是圣人,朱熹不也管不住自己下半身嘛,所以实际在法律上也是睁一眼闭一眼,普通人家就算出了这种事情闹到了官府,原先的老爷们也是能撮合就撮合,除非一方已经结婚,属于婚外情的范畴,否则基本的处理流程也就不过如此。但是姜田的理由很让人玩味,因为他第一次指出了新朝的法律中没有规定未婚男女通奸的罪名,不仅如此还公开表示对于这种自由恋爱不否定也不提倡,这属于公民的权利且不可侵犯。
这意味着一个被很多人忽略的法律漏洞被曝光在众人面前,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漏洞,而是当初制定新婚姻法的时候,张韬有意为之的留下的伏笔,新婚姻法除了规定结婚双方要去官府备案并且领取证明之外,还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责任,但是这些律条言辞模糊,基本上还是维持现有的社会习惯,所以没有受到人们关注,类似的程序在明代也是存在的,只是后来不再彻底执行罢了,现在只不过换汤不换药的再次提出而已。这下人们都清楚了现有法律和以前的不同,在有心人的挖掘之下还找到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漏洞”,比如婚后夫妻平等啦、禁止家庭暴力啦、财产分割等等内容全都被人翻了出来。
以前只有那些讼师和法律专家才知道并且没敢宣扬的东西,全都被各种渠道宣传的人尽皆知,而这时姜田主持下的简短的婚礼上,作为介绍人而向这对新人宣讲了婚后注意事项:“你们要知道在新朝的法律中,夫妻是平等的两个人,丈夫没权利决定妻子的生死以及人身自由,打骂以及虐待另一半属于非法行为,严重的可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婚后财产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如果对婚前财产没有公正,那么也自动归入共有财产范围,如果离异则财产平分……”
要不是姜田位高权重,且还是姜府的主人,估计任何人在婚礼上说这么不吉利的话都会被人打成脑残,可是这对儿夫妻不敢有丝毫不满,这不仅是惧怕姜田那滔天的权势,还因为就在前两天姜田宣布了新的工作管理条例,简要的说就是府中的女职工不会因为怀孕而被辞退,产后还将获得三个月的带薪产假,哺乳期除了工作中有各种便利之外,还将享受哺乳津贴,男职工凭借官府出具的出生证明,也可以享受带薪陪产假半个月,男女双方没有育儿能力的,可以交纳很少的一笔钱在府中,有专人负责管理零到三岁的幼儿,这个新机构被姜田称为托儿所。面对这些几乎完全就是给这俩夫妻设立的优惠条款,你说哪个缺心眼的会对这种老板不满?
“这可不是我故意施恩,而是大势所趋的方向。”在三尺讲台上,一堂简单政治课被好奇的学生们变成了普法课:“现在法律上的确没有规定雇主有义务承担职工的育儿负担,但是大家想想今后我国必将要争霸世界,那么人口的素质与数量就是成就霸业的必要条件,可是目前因为连番战乱而让青壮凋零,恢复人口就是当务之急,那么为育儿父母解决后顾之忧,不仅能保证初生儿的死亡率,同时还有一定几率获得优秀的下一代人才,这是保证我朝能长治久安蒸蒸日上的关键,就是春秋战国的诸侯们尚且知道爱惜民力休养生息,越王勾践若不是极力恢复人口又怎能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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