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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不是玫姐的直系亲属,所以我只能在李警官的帮助下来到戒毒所的会见室。
我隔着玻璃,看着戒毒所的工作人员把玫姐带了进来。
玫姐从一进来原本平静的脸,在看见坐着的人是我后,立马表情变得狰狞起来。
“金格,你这狗娘养的畜生,死贱人,王八蛋,你还有脸来见我!你滚,你给我滚!”她即使隔着玻璃,她那么大的声音我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她的反应比我想象中的要激烈一些,但是我还能够接受。
我冷眼看着她疯狂的样子,她瘦了很多,黑眼圈很重,眼窝开始下陷,已经找不到当时那种让男人为之疯狂的妩媚了。
我就这样听着她一句一句地骂着,一句话也没说,终于,她骂累了,一屁股坐在了我对面的椅子上,狠狠地瞪着我。
我拿起面前电话的听筒,然后朝她示意了一下,让她也拿起。
我不是她,我还要形象。
“玫姐,好久不见。”这是我看到她时,说的第一句话。
“好你妹,说吧,你来找我什么事?”难得她终于平静下来了,当然,我说的平静,是比起之前。
“玫姐,看看现在的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火树银花的玫姐吗?”
“这还不都是拜你所赐。”她每一个字都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
“呵呵,这不叫拜我所赐,这叫做咎由自取,这叫活该!”最后两个字,我加大了声音。
“你……”
我继续说:“玫姐,你还记得,我第一天上班,你给我化完妆后,说的话吗?”
我的话让她一顿,明显她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她记不记得我无所谓。
“你应该不记得了,但是我不会忘记,那天你看着我的脸对我说是不是觉得自己很美?是不是对自己沦为这里感到不甘?告诉你,这就是命。我也曾赞同过你说的话,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但是,我金格,偏偏不是一个轻易认命的人。”
若我认命,我就不会从孤儿院逃出来。
若我认命,我就不会毁掉那家KTV。
若我认命,也许我早就死在了过去的某年某天。
我的话音一落,玫姐的脸色顿时煞白,手中的听筒掉落在桌上,沉闷的撞击声从听筒中传过来。
我拿出包,将包里所有这些年关于我的杂志一股脑的全部倒在了桌上,那上面的我,是最顶级的化妆师化的最精致的妆容,穿的是最著名的服装设计师设计的服装,国内的,国外的,都有。
玫姐被这一切都惊住了,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我拿出手机,将屏幕对着她的方向,将听筒放在了手机旁边。
手机视频里播放的,是我让小丹剪辑出来的我参加各种颁奖典礼,时装秀展的视频。
她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视频,眼角一滴又一滴的眼泪滑出。
看着她的面如死灰,而从玻璃的反光中倒映着我的笑靥如花,用她的话来说,这就是命。
她缓缓地站了起来,然后转身走出了会见室。
看着她离去落寞的背影,我的心中却没有一丝胜利的喜悦。
随着去医院的越加频繁,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
始终,我们都没有逃脱过命运。
我将桌上所有的杂志都扔进了垃圾桶,我是良好公民,不会乱扔垃圾。
我没有回公司,从我出名以来,也搬出了庄临宇的别墅,庄临宇给我重新买了一栋别墅,让我搬了进去。
但是,我也没有回那里。
我去的,是“来吧”酒吧。
我知道以我现在的身份,不适合出现在大街上,于是拿出一副口罩戴在脸上,遮得住多少是多少。
我走进“来吧”,这是我两年后第一次进这里,里面的装潢布局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正值下午,酒吧里没有什么人,我看向吧台,还好,还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走了过去。
“这位小姐,请问要来点什么?”涛子正在调酒,头也不抬地问道。
“一杯‘回忆配毒药’。”我说。
“对不起,我们店没有……这……种酒……。”涛子说到后面的时候,已经抬起了头,即使我戴着口罩,他也一眼认出是我,满脸的不敢相信。
“既然没有,你为我调一杯如何?”我取下口罩,嘴角勾起习惯性的笑容。
涛子看着我的笑容,立马看呆了过去,然后,他说了一句让我石化的话,“尼玛,我就说真人要比电视上好看吧,老赵那家伙还硬跟我争,下次这酒一定让他请。”
好吧,我真不知道他们在我背后都干了些什么。
“‘回忆配毒药’是吧,放心,马上就好。”涛子说完,就接着调酒,但从他手上突然加大的力度中可以看出,他内心的激动。
很快,涛子就调好一杯酒,没有任何红黄蓝绿,而且如纯净水般清澈透明。
我接过,轻轻地品尝了一口,入口辛辣,却回味香甜。
在喝酒的时候,我眼角无意中看见吧台上有一本杂志,顺手拿了过来。
“这个,是刚才两个俞艺的女大学生拿过来的,我本来想看看这上面是不是又是你,所以借她们的看看,谁知道换人了,我也就没心思看,放这儿了。”
这本杂志是诺诺薇尔的新款杂志,我知道,每年俞艺选出来的校花校草都会上这本杂志代言服装,我本是想要随手一翻,可谁知道这一翻,却让我的目光再也离不开。
代言女装的,那眉,那目,那轮廓,仔细算算,已经六年了,可即使过了六年,我也依然能够认出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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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不是玫姐的直系亲属,所以我只能在李警官的帮助下来到戒毒所的会见室。
我隔着玻璃,看着戒毒所的工作人员把玫姐带了进来。
玫姐从一进来原本平静的脸,在看见坐着的人是我后,立马表情变得狰狞起来。
“金格,你这狗娘养的畜生,死贱人,王八蛋,你还有脸来见我!你滚,你给我滚!”她即使隔着玻璃,她那么大的声音我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她的反应比我想象中的要激烈一些,但是我还能够接受。
我冷眼看着她疯狂的样子,她瘦了很多,黑眼圈很重,眼窝开始下陷,已经找不到当时那种让男人为之疯狂的妩媚了。
我就这样听着她一句一句地骂着,一句话也没说,终于,她骂累了,一屁股坐在了我对面的椅子上,狠狠地瞪着我。
我拿起面前电话的听筒,然后朝她示意了一下,让她也拿起。
我不是她,我还要形象。
“玫姐,好久不见。”这是我看到她时,说的第一句话。
“好你妹,说吧,你来找我什么事?”难得她终于平静下来了,当然,我说的平静,是比起之前。
“玫姐,看看现在的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火树银花的玫姐吗?”
“这还不都是拜你所赐。”她每一个字都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
“呵呵,这不叫拜我所赐,这叫做咎由自取,这叫活该!”最后两个字,我加大了声音。
“你……”
我继续说:“玫姐,你还记得,我第一天上班,你给我化完妆后,说的话吗?”
我的话让她一顿,明显她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她记不记得我无所谓。
“你应该不记得了,但是我不会忘记,那天你看着我的脸对我说是不是觉得自己很美?是不是对自己沦为这里感到不甘?告诉你,这就是命。我也曾赞同过你说的话,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但是,我金格,偏偏不是一个轻易认命的人。”
若我认命,我就不会从孤儿院逃出来。
若我认命,我就不会毁掉那家KTV。
若我认命,也许我早就死在了过去的某年某天。
我的话音一落,玫姐的脸色顿时煞白,手中的听筒掉落在桌上,沉闷的撞击声从听筒中传过来。
我拿出包,将包里所有这些年关于我的杂志一股脑的全部倒在了桌上,那上面的我,是最顶级的化妆师化的最精致的妆容,穿的是最著名的服装设计师设计的服装,国内的,国外的,都有。
玫姐被这一切都惊住了,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我拿出手机,将屏幕对着她的方向,将听筒放在了手机旁边。
手机视频里播放的,是我让小丹剪辑出来的我参加各种颁奖典礼,时装秀展的视频。
她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视频,眼角一滴又一滴的眼泪滑出。
看着她的面如死灰,而从玻璃的反光中倒映着我的笑靥如花,用她的话来说,这就是命。
她缓缓地站了起来,然后转身走出了会见室。
看着她离去落寞的背影,我的心中却没有一丝胜利的喜悦。
随着去医院的越加频繁,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
始终,我们都没有逃脱过命运。
我将桌上所有的杂志都扔进了垃圾桶,我是良好公民,不会乱扔垃圾。
我没有回公司,从我出名以来,也搬出了庄临宇的别墅,庄临宇给我重新买了一栋别墅,让我搬了进去。
但是,我也没有回那里。
我去的,是“来吧”酒吧。
我知道以我现在的身份,不适合出现在大街上,于是拿出一副口罩戴在脸上,遮得住多少是多少。
我走进“来吧”,这是我两年后第一次进这里,里面的装潢布局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正值下午,酒吧里没有什么人,我看向吧台,还好,还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走了过去。
“这位小姐,请问要来点什么?”涛子正在调酒,头也不抬地问道。
“一杯‘回忆配毒药’。”我说。
“对不起,我们店没有……这……种酒……。”涛子说到后面的时候,已经抬起了头,即使我戴着口罩,他也一眼认出是我,满脸的不敢相信。
“既然没有,你为我调一杯如何?”我取下口罩,嘴角勾起习惯性的笑容。
涛子看着我的笑容,立马看呆了过去,然后,他说了一句让我石化的话,“尼玛,我就说真人要比电视上好看吧,老赵那家伙还硬跟我争,下次这酒一定让他请。”
好吧,我真不知道他们在我背后都干了些什么。
“‘回忆配毒药’是吧,放心,马上就好。”涛子说完,就接着调酒,但从他手上突然加大的力度中可以看出,他内心的激动。
很快,涛子就调好一杯酒,没有任何红黄蓝绿,而且如纯净水般清澈透明。
我接过,轻轻地品尝了一口,入口辛辣,却回味香甜。
在喝酒的时候,我眼角无意中看见吧台上有一本杂志,顺手拿了过来。
“这个,是刚才两个俞艺的女大学生拿过来的,我本来想看看这上面是不是又是你,所以借她们的看看,谁知道换人了,我也就没心思看,放这儿了。”
这本杂志是诺诺薇尔的新款杂志,我知道,每年俞艺选出来的校花校草都会上这本杂志代言服装,我本是想要随手一翻,可谁知道这一翻,却让我的目光再也离不开。
代言女装的,那眉,那目,那轮廓,仔细算算,已经六年了,可即使过了六年,我也依然能够认出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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