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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郎国的男男女女都喜好浓妆艳抹,衣着光鲜,色彩浓丽,上身着交领半臂短衫,胸前的肌肤暴露出很大一部分在外面。下身穿宽松的襦裙,裙底是长裤,以便骑马或是奔跑。袖口狭窄只到手肘之处,露出半截手臂,臂上套着五彩石手链,一圈圈地一直戴至手腕处。
玉郎国盛产五彩云石,因此,在这里,这种在永安皇朝要卖到好几两银子一串的手链,在这里,一两银子就可以卖到十几二十串。
子若城中,玉郎国人与皇朝人数量不相上下,且两国的民俗文化也渐已相溶,尤其是玉郎国的服饰,很多地方都模仿着皇朝的装扮,细看却又有很大不同。
皇朝的男女都是曲裾神衣,层层叠叠,色彩清雅,且不会露出过多的肌肤在外,腰身之处恰到好处,彰显出女子优柔体态。男子宽袍广袖,丰神毓秀,别有一番清癯风骨。
而玉郎国就不一样了,他们天生人高马大,体格壮硕,民风彪悍,女子同男子一般,善骑射,豪迈洒脱。
在他们眼里,永安皇朝虽被称为遥远的中土天龙之朝,但过于保守,男子太文气不够爷们儿,缺乏男人气概,优柔寡断又畏首畏尾,女子也太过娇弱,连说话都像是蚊子在嗡嗡叫,身子骨纤瘦,似乎稍稍用力一折,腰身就会被折断。
虽是如此,但两国的百姓相处倒还融洽,皇朝的子民不会因为玉郎国人太过野蛮便瞧不起,玉郎国人也不会因为皇朝人身形纤弱而处处欺压。两国逐渐交融,地域特色也不甚明显,尤其是在这边境之处,与遥远的中土自是不同的。时常有皇朝女子身着玉郎国女装,而玉郎女子也学着穿起皇朝修身长衫。
近几年,两国的商贸往來居多,子若城便成了到达两国的必经之路,虽两国子民的相貌习俗不太相同,不过也有很多玉郎国的男子娶了皇朝娇弱的小妻子,彪悍的玉郎国女人嫁给了气质偏温和的皇朝男子。
两国人的混血孩子多数样貌美艳,身形高大健美而容颜清丽,气质脱俗,发色偏红,眼窝深陷,鼻梁高挺,双瞳湛蓝,肤色则是健康好看的蜜色。外型上更像玉郎国人,气质上却偏重皇朝的温雅。因而,玉郎国与皇朝的混血孩子就成了最抢手的大美人,但物以稀为贵,在此地,这种混血美人多了,也就不稀罕了。
岳茗冲想着想着,嘴角就接连着流了一串口水,走在大街上,她的目光总是被混血的美男吸引,多看几眼,她就心襟荡漾,面红耳赤,厚脸皮也经不住美**惑啊!她想,有生之年,男欢女爱沒有享受过,过过眼瘾总该可以的吧?虽然是死里逃生,可是她的秉性还是沒有变的,好食,好赌,好酒,好色,哎呀呀,真是酒色上齐了,是男人也不过如此吧?
原以为自己能豁得出去,搞个露水情缘,一夜夫妻什么的,可是她骨子里,始终是个保守的皇朝人,尽管子若城里清风馆大门敞开着,她却始终沒有勇气大摇大摆走进去。每次经过的时候,她都会不自觉地抬头仰望那一众美色,真是够美啊,看得她眼花缭乱,心跳如鼓呢!
因为皇朝人保守,好面子,出卖男色的也有,却沒有玉郎国这般,光天化日之下,就有各种类型的美男站在楼上对楼下经过的女子抛媚眼。清风馆与明月明楼相邻,明月楼里全是姑娘,她有一次身着男装被县衙里共事的几个人拉着一块儿上明月楼喝花酒,却无意中被人拽进了清风馆里,还被人当做是小倌,差点闹出笑话來,那经历,真是够尴尬的了。
清风馆里全都是出卖自己色相的男子,玉郎国的,皇朝的,甚至有其他小国的,其中不乏姿容绝色的。而多数的顾客,是玉郎国的女子,像她这种皇朝女子,虽有贼心,却是沒贼胆。有好几次,她都接到楼上美男“无意”中掉下來的折扇……嗯,是无意或有意,她都只敢收着,却不敢去还,她实在不知该如何同那些人交流,不求别人爱她,她爱别人就够了,可是不知为何,她好像压根都不具备这种能力。
“你在发呆?”
她猛地收回神,容夕已将饭菜端上桌,一盘炸蘑菇,一盘清炒笋片,一盘红烧肉,小饭桶里装着满满一桶白米饭,容夕盛了一碗之后将饭桶推给她,“都给你,吃饱些,不够了我再去做。”
“够了够了。”她狼吞虎咽地刨饭,嘴里空闲的当口,还不忘和容夕搭话,“这几天我有的闲了,县太爷有事要出去,有人跟着他,我就不用去了。”
“嗯。”
“我去书肆帮你,顺便也看看书学些东西。”米饭堵在喉咙里,她的脸颊憋得通红,容夕急忙站起轻拍着她的背心,低声抱怨着:“你急什么,我说了这些都给你吃。”
“……沒事沒事,我好久沒有吃到大哥做的饭了,真香,我恨不得把盘子都吃了。”她满足地拍着胸口,见容夕已吃完饭端坐着瞅着她看,她笑眼儿弯弯,“大哥,从明天起,我也要做个玉郎国的女子了。”
“都随你,只要你高兴。”容夕也跟着笑起來,她果真是变了,像个寻常人家的姑娘了,身上的戾气似乎在纵身跳崖之后就完全被驱走了,“素素。”
“嗯?大哥怎么了?”她抬眼对上他的目光,他顿了顿,柔声笑道:“你对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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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郎国的男男女女都喜好浓妆艳抹,衣着光鲜,色彩浓丽,上身着交领半臂短衫,胸前的肌肤暴露出很大一部分在外面。下身穿宽松的襦裙,裙底是长裤,以便骑马或是奔跑。袖口狭窄只到手肘之处,露出半截手臂,臂上套着五彩石手链,一圈圈地一直戴至手腕处。
玉郎国盛产五彩云石,因此,在这里,这种在永安皇朝要卖到好几两银子一串的手链,在这里,一两银子就可以卖到十几二十串。
子若城中,玉郎国人与皇朝人数量不相上下,且两国的民俗文化也渐已相溶,尤其是玉郎国的服饰,很多地方都模仿着皇朝的装扮,细看却又有很大不同。
皇朝的男女都是曲裾神衣,层层叠叠,色彩清雅,且不会露出过多的肌肤在外,腰身之处恰到好处,彰显出女子优柔体态。男子宽袍广袖,丰神毓秀,别有一番清癯风骨。
而玉郎国就不一样了,他们天生人高马大,体格壮硕,民风彪悍,女子同男子一般,善骑射,豪迈洒脱。
在他们眼里,永安皇朝虽被称为遥远的中土天龙之朝,但过于保守,男子太文气不够爷们儿,缺乏男人气概,优柔寡断又畏首畏尾,女子也太过娇弱,连说话都像是蚊子在嗡嗡叫,身子骨纤瘦,似乎稍稍用力一折,腰身就会被折断。
虽是如此,但两国的百姓相处倒还融洽,皇朝的子民不会因为玉郎国人太过野蛮便瞧不起,玉郎国人也不会因为皇朝人身形纤弱而处处欺压。两国逐渐交融,地域特色也不甚明显,尤其是在这边境之处,与遥远的中土自是不同的。时常有皇朝女子身着玉郎国女装,而玉郎女子也学着穿起皇朝修身长衫。
近几年,两国的商贸往來居多,子若城便成了到达两国的必经之路,虽两国子民的相貌习俗不太相同,不过也有很多玉郎国的男子娶了皇朝娇弱的小妻子,彪悍的玉郎国女人嫁给了气质偏温和的皇朝男子。
两国人的混血孩子多数样貌美艳,身形高大健美而容颜清丽,气质脱俗,发色偏红,眼窝深陷,鼻梁高挺,双瞳湛蓝,肤色则是健康好看的蜜色。外型上更像玉郎国人,气质上却偏重皇朝的温雅。因而,玉郎国与皇朝的混血孩子就成了最抢手的大美人,但物以稀为贵,在此地,这种混血美人多了,也就不稀罕了。
岳茗冲想着想着,嘴角就接连着流了一串口水,走在大街上,她的目光总是被混血的美男吸引,多看几眼,她就心襟荡漾,面红耳赤,厚脸皮也经不住美**惑啊!她想,有生之年,男欢女爱沒有享受过,过过眼瘾总该可以的吧?虽然是死里逃生,可是她的秉性还是沒有变的,好食,好赌,好酒,好色,哎呀呀,真是酒色上齐了,是男人也不过如此吧?
原以为自己能豁得出去,搞个露水情缘,一夜夫妻什么的,可是她骨子里,始终是个保守的皇朝人,尽管子若城里清风馆大门敞开着,她却始终沒有勇气大摇大摆走进去。每次经过的时候,她都会不自觉地抬头仰望那一众美色,真是够美啊,看得她眼花缭乱,心跳如鼓呢!
因为皇朝人保守,好面子,出卖男色的也有,却沒有玉郎国这般,光天化日之下,就有各种类型的美男站在楼上对楼下经过的女子抛媚眼。清风馆与明月明楼相邻,明月楼里全是姑娘,她有一次身着男装被县衙里共事的几个人拉着一块儿上明月楼喝花酒,却无意中被人拽进了清风馆里,还被人当做是小倌,差点闹出笑话來,那经历,真是够尴尬的了。
清风馆里全都是出卖自己色相的男子,玉郎国的,皇朝的,甚至有其他小国的,其中不乏姿容绝色的。而多数的顾客,是玉郎国的女子,像她这种皇朝女子,虽有贼心,却是沒贼胆。有好几次,她都接到楼上美男“无意”中掉下來的折扇……嗯,是无意或有意,她都只敢收着,却不敢去还,她实在不知该如何同那些人交流,不求别人爱她,她爱别人就够了,可是不知为何,她好像压根都不具备这种能力。
“你在发呆?”
她猛地收回神,容夕已将饭菜端上桌,一盘炸蘑菇,一盘清炒笋片,一盘红烧肉,小饭桶里装着满满一桶白米饭,容夕盛了一碗之后将饭桶推给她,“都给你,吃饱些,不够了我再去做。”
“够了够了。”她狼吞虎咽地刨饭,嘴里空闲的当口,还不忘和容夕搭话,“这几天我有的闲了,县太爷有事要出去,有人跟着他,我就不用去了。”
“嗯。”
“我去书肆帮你,顺便也看看书学些东西。”米饭堵在喉咙里,她的脸颊憋得通红,容夕急忙站起轻拍着她的背心,低声抱怨着:“你急什么,我说了这些都给你吃。”
“……沒事沒事,我好久沒有吃到大哥做的饭了,真香,我恨不得把盘子都吃了。”她满足地拍着胸口,见容夕已吃完饭端坐着瞅着她看,她笑眼儿弯弯,“大哥,从明天起,我也要做个玉郎国的女子了。”
“都随你,只要你高兴。”容夕也跟着笑起來,她果真是变了,像个寻常人家的姑娘了,身上的戾气似乎在纵身跳崖之后就完全被驱走了,“素素。”
“嗯?大哥怎么了?”她抬眼对上他的目光,他顿了顿,柔声笑道:“你对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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