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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敢恭维。
沈书毅扫了一眼凌雪,长腿一迈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打开窗户,让阳光跟新鲜的空气进来,整个房间瞬间敞亮。
然后径直走到床头,一把将凌雪的被子给掀了,从窗户转了进来的点点凉意,瞬间包围着失去温暖的凌雪。
凌雪嗖的一下就坐起来,双脚弯曲缩成一团,“毅,不用每次都这样叫我起床吧,天下还这么凉,也不怕把我弄感冒了?”
凌雪拉过被子,围着卷缩成一团的身体。虽然很喜欢赖床的感觉,但初春的早晨,气温还是有点低的,即使不冷也还是围着好。
沈书毅转身走向衣柜,从里面取出一套白色运动型的套装,给凌雪扔床上。“你壮得跟牛一样,那会那么容易感冒的。”
沈书毅边走边回头看凌雪,“快点起床,你迟到不要紧,我可不能迟了。不然,我们俩要喝西北风了。”
“那有那么严重。”凌雪神情淡然自信的道,“公司如果没你坐镇就不行了,那公司里的管理层也就该换换血了。”
“还是不用了,那些人都跟我几年了,你快点起床,我先下楼了。”沈书毅抬脚出门,随手把门给凌雪带上。
“我马上、立刻起床,给我五分钟就好。”凌雪双手揉了揉头顶,对着沈书毅的消失的门,大声的喊叫,乌黑的头发被揉得乱糟糟的,就像鸡窝一样的。
几秒后,凌雪双手推开被子,直接将白色的运动套装穿好,赤脚踩着淡青色的地毯,快速的冲进盥洗室。
等凌雪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打扮好自己。
只见她及腰的乌黑秀发随意的绑在脑后,黑色的大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上,干净的小脸上没有什么妆容。整个人给人一种平凡之极的感觉,如果不看她身上的冷漠之气的话。
凌雪光着脚丫走回床头,伸手在枕头下面摸了摸,终于摸出了一把银白色的小型手枪,小巧的手枪像极了玩具枪,但是它却是真的。
凌雪拉开衣服的拉链,快速的将手中拿着的银白手枪,放进衣服里面,拉上拉链,穿上拖鞋朝楼下走去。
凌雪随身携带的这把银白手枪,是凌风特意在德国最大的军火头子汤姆处特别定制的,拿回来后他自己再进行了一些打磨,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把手枪。
这把银白手枪非常小巧精致,只有手掌心般大小,并且带着消音器,可装十几发子弹,凌风给它取名为追命。
之所以叫它追命,是因为它的子弹是特质的金属制成,每颗子弹都被凌风用特殊的药物浸泡过,造价不菲。
只要被这种子弹所伤,人就会被麻醉,很容易就被捉住。不仅如此,子弹还会让伤口血流不止,这样就算逃走,很容易会被找到,并且解决掉;再厉害一点的人,即使逃脱了,也没关系,伤口会一直溃烂,除非,给你的伤口上点特殊药,不然要么死掉,要么只能受煎熬。
这把银白色手枪,一直跟随凌雪的身边,就连上学的时候也从不离身,以防发生任何意外的时候,可以全身而退。
凌雪白天带着追命,晚上则把它放在枕头下面。
这把追命跟随凌雪多年,也没有派上用场,因为凌雪跟随师父学武功,并且武艺高强,不是什么人都能打赢她的。再加上身为大学生,身边的危险也都是一些小打小闹,根本不会用到枪。
凌雪步伐懒散的下到一楼客厅,转头看了看厨房的位置,听到里面传出勺子与锅轻轻碰撞的声音,看来是大哥在里面煮早餐。
“毅,我先去跑步了,等会就回来。”凌雪边说边走向门边的鞋柜,弯下身从里面拿出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快速的换上。
“我正在煮稀饭,你回来的时候应该刚刚好。”沈书毅拿着大勺子从厨房里面探出声,回完话又收身回厨房。
人不敢恭维。
沈书毅扫了一眼凌雪,长腿一迈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打开窗户,让阳光跟新鲜的空气进来,整个房间瞬间敞亮。
然后径直走到床头,一把将凌雪的被子给掀了,从窗户转了进来的点点凉意,瞬间包围着失去温暖的凌雪。
凌雪嗖的一下就坐起来,双脚弯曲缩成一团,“毅,不用每次都这样叫我起床吧,天下还这么凉,也不怕把我弄感冒了?”
凌雪拉过被子,围着卷缩成一团的身体。虽然很喜欢赖床的感觉,但初春的早晨,气温还是有点低的,即使不冷也还是围着好。
沈书毅转身走向衣柜,从里面取出一套白色运动型的套装,给凌雪扔床上。“你壮得跟牛一样,那会那么容易感冒的。”
沈书毅边走边回头看凌雪,“快点起床,你迟到不要紧,我可不能迟了。不然,我们俩要喝西北风了。”
“那有那么严重。”凌雪神情淡然自信的道,“公司如果没你坐镇就不行了,那公司里的管理层也就该换换血了。”
“还是不用了,那些人都跟我几年了,你快点起床,我先下楼了。”沈书毅抬脚出门,随手把门给凌雪带上。
“我马上、立刻起床,给我五分钟就好。”凌雪双手揉了揉头顶,对着沈书毅的消失的门,大声的喊叫,乌黑的头发被揉得乱糟糟的,就像鸡窝一样的。
几秒后,凌雪双手推开被子,直接将白色的运动套装穿好,赤脚踩着淡青色的地毯,快速的冲进盥洗室。
等凌雪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打扮好自己。
只见她及腰的乌黑秀发随意的绑在脑后,黑色的大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上,干净的小脸上没有什么妆容。整个人给人一种平凡之极的感觉,如果不看她身上的冷漠之气的话。
凌雪光着脚丫走回床头,伸手在枕头下面摸了摸,终于摸出了一把银白色的小型手枪,小巧的手枪像极了玩具枪,但是它却是真的。
凌雪拉开衣服的拉链,快速的将手中拿着的银白手枪,放进衣服里面,拉上拉链,穿上拖鞋朝楼下走去。
凌雪随身携带的这把银白手枪,是凌风特意在德国最大的军火头子汤姆处特别定制的,拿回来后他自己再进行了一些打磨,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把手枪。
这把银白手枪非常小巧精致,只有手掌心般大小,并且带着消音器,可装十几发子弹,凌风给它取名为追命。
之所以叫它追命,是因为它的子弹是特质的金属制成,每颗子弹都被凌风用特殊的药物浸泡过,造价不菲。
只要被这种子弹所伤,人就会被麻醉,很容易就被捉住。不仅如此,子弹还会让伤口血流不止,这样就算逃走,很容易会被找到,并且解决掉;再厉害一点的人,即使逃脱了,也没关系,伤口会一直溃烂,除非,给你的伤口上点特殊药,不然要么死掉,要么只能受煎熬。
这把银白色手枪,一直跟随凌雪的身边,就连上学的时候也从不离身,以防发生任何意外的时候,可以全身而退。
凌雪白天带着追命,晚上则把它放在枕头下面。
这把追命跟随凌雪多年,也没有派上用场,因为凌雪跟随师父学武功,并且武艺高强,不是什么人都能打赢她的。再加上身为大学生,身边的危险也都是一些小打小闹,根本不会用到枪。
凌雪步伐懒散的下到一楼客厅,转头看了看厨房的位置,听到里面传出勺子与锅轻轻碰撞的声音,看来是大哥在里面煮早餐。
“毅,我先去跑步了,等会就回来。”凌雪边说边走向门边的鞋柜,弯下身从里面拿出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快速的换上。
“我正在煮稀饭,你回来的时候应该刚刚好。”沈书毅拿着大勺子从厨房里面探出声,回完话又收身回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