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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前一步,轻轻松松的捏住廖暖的下巴,沈言珩的脸色沉的可怕。就这么定睛看了廖暖半晌,脸上缓慢绽出笑容,声音轻轻地:“这个案子结束,别再让我看见你。”
廖暖:“……哦。”
撇撇嘴,挣脱开沈言珩,转身想走,又被沈言珩一把拽住。
沈言珩拉着脸:“等等,送你回家。”
……送她回家?
廖暖:“???,不是不想看见我吗?”顿顿,眉开眼笑,“改主意了?又发现我的好了?”
有那么一秒钟,沈言珩接不上话来。
“……,哪那么多废话!在这等着!”
正要转身,廖暖忽然叫住他:“沈言珩,你真的……对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第13章比我拽的只有你13个
廖暖坐在吧台前,撑着头看着沈言珩穿梭在人群中的背影。步伐稳健又不失速度,背影也有几分英姿飒爽,抛去他那要死不活的脾气,他其实还是一个很……惹人注目的男人。
最起码只要他出现,廖暖眼中就见不到别人。
她撑头看得出神,手机却忽然抖了一下,是乔宇泽发来的信息,询问她案子有没有什么进展。
看到乔宇泽三个字,廖暖又有些头疼。
乔宇泽对她的好她不是不知道,即便是她明着拒绝后,乔宇泽对待自己也一如既往的好。他人条件也不错,相貌英俊不凡,人也成熟稳重,奈何廖暖就是喜欢不起来。
她不喜欢乔宇泽的原因大概就是,心里已经有了那么一个人。
那天对乔宇泽的说辞,并非全是为了拒绝。她其实早就见过沈言珩,方才一直憋在心里的话也忍不住问出口,可得到的答案和她想的一样,他不可能记得她是谁。
毕竟对他而言,她只不过是一匆匆过客,他甚至都没正眼瞧过她,又怎么会记住长相。
他虽然不记得她,但于她而言,却不可能将他忘记。
故事有点俗套,简单概括就是英雄救美,只不过这位英雄对美人没什么兴趣,也没有后续发展。那是廖暖十五岁时发生的事情,距今也已过了十年,十年前,沈言珩也只是个十七岁的男孩,或许还可以称之为少年。
那时廖暖还上初中,由于母亲的好基因,廖暖算是半个少数民族人,五官深邃,一双靓眼尤为惹眼。这样一个肤白貌美的小姑娘,途径红灯区那种地方时,很容易变被一伙地痞流氓盯上。
常年游走在街头小巷,也无所谓添一个“强-奸”的罪名,几个人抓着廖暖就想就地解决下生理需要。
那伙人有十来个,都是社会青年,还梳着当时流行的非主流发型,红毛黄毛聚在一起,比彩虹的颜色还要鲜艳。当时的沈言珩,也只不过是高廖暖两级的学生,路过那里时,还穿着丑出特色的校服。
只不过沈言珩身子板正,个子最高挑,普普通通的t恤穿在他身上,硬是多了几分英气的感觉,丑到爆的校服好像也没有那么难看了。沈言珩是与自己的朋友一起路过的,那些人大多是廖暖现在认识的这一群人。
他们很久以前就是朋友。
虽然沈言珩也不是什么好学生,打架斗殴的事情时常做,逃课逃学也经常干,成绩也不突出,文科几乎都是零分,只有理科还偶尔做一做。但学生和社会青年比起来... -->>
上前一步,轻轻松松的捏住廖暖的下巴,沈言珩的脸色沉的可怕。就这么定睛看了廖暖半晌,脸上缓慢绽出笑容,声音轻轻地:“这个案子结束,别再让我看见你。”
廖暖:“……哦。”
撇撇嘴,挣脱开沈言珩,转身想走,又被沈言珩一把拽住。
沈言珩拉着脸:“等等,送你回家。”
……送她回家?
廖暖:“???,不是不想看见我吗?”顿顿,眉开眼笑,“改主意了?又发现我的好了?”
有那么一秒钟,沈言珩接不上话来。
“……,哪那么多废话!在这等着!”
正要转身,廖暖忽然叫住他:“沈言珩,你真的……对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第13章比我拽的只有你13个
廖暖坐在吧台前,撑着头看着沈言珩穿梭在人群中的背影。步伐稳健又不失速度,背影也有几分英姿飒爽,抛去他那要死不活的脾气,他其实还是一个很……惹人注目的男人。
最起码只要他出现,廖暖眼中就见不到别人。
她撑头看得出神,手机却忽然抖了一下,是乔宇泽发来的信息,询问她案子有没有什么进展。
看到乔宇泽三个字,廖暖又有些头疼。
乔宇泽对她的好她不是不知道,即便是她明着拒绝后,乔宇泽对待自己也一如既往的好。他人条件也不错,相貌英俊不凡,人也成熟稳重,奈何廖暖就是喜欢不起来。
她不喜欢乔宇泽的原因大概就是,心里已经有了那么一个人。
那天对乔宇泽的说辞,并非全是为了拒绝。她其实早就见过沈言珩,方才一直憋在心里的话也忍不住问出口,可得到的答案和她想的一样,他不可能记得她是谁。
毕竟对他而言,她只不过是一匆匆过客,他甚至都没正眼瞧过她,又怎么会记住长相。
他虽然不记得她,但于她而言,却不可能将他忘记。
故事有点俗套,简单概括就是英雄救美,只不过这位英雄对美人没什么兴趣,也没有后续发展。那是廖暖十五岁时发生的事情,距今也已过了十年,十年前,沈言珩也只是个十七岁的男孩,或许还可以称之为少年。
那时廖暖还上初中,由于母亲的好基因,廖暖算是半个少数民族人,五官深邃,一双靓眼尤为惹眼。这样一个肤白貌美的小姑娘,途径红灯区那种地方时,很容易变被一伙地痞流氓盯上。
常年游走在街头小巷,也无所谓添一个“强-奸”的罪名,几个人抓着廖暖就想就地解决下生理需要。
那伙人有十来个,都是社会青年,还梳着当时流行的非主流发型,红毛黄毛聚在一起,比彩虹的颜色还要鲜艳。当时的沈言珩,也只不过是高廖暖两级的学生,路过那里时,还穿着丑出特色的校服。
只不过沈言珩身子板正,个子最高挑,普普通通的t恤穿在他身上,硬是多了几分英气的感觉,丑到爆的校服好像也没有那么难看了。沈言珩是与自己的朋友一起路过的,那些人大多是廖暖现在认识的这一群人。
他们很久以前就是朋友。
虽然沈言珩也不是什么好学生,打架斗殴的事情时常做,逃课逃学也经常干,成绩也不突出,文科几乎都是零分,只有理科还偶尔做一做。但学生和社会青年比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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