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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日子?利财!
明芝晚上整理首饰盒,发现那卷钞票有两百多块钱,还有一万块的支票,省着点花够用很久了。但是她现在不那么想了,她不走,她就等着嫁给沈凤书。反正他即使有那个心也没那个力,她高高兴兴地做沈太太,日子只有比现在好过。
至于徐仲九……她摸了一下衣袋,他送她的锁片被她用手帕包了起来,好好藏着,精神上的恋爱……也很好。
第十四章
徐仲九在租界大手笔地租了一幢小楼,这楼还附带小院子。
院子有十来平方,靠墙是一圈花坛。天冷,花花草草都萎了,但等来年开春肯定又是一片姹紫嫣红。小楼有两层,楼下是客厅和厨房,一大一小两间卧室,楼上是两大一小三间卧室。每层楼的卫浴设施齐全,楼下还有一个大大的壁炉。
明芝和友芝理所当然住了楼上的两间大房,小月作为贴身丫环住了小房间。福根夫妇自知不能和徐仲九比,所以识相地请他住楼下的大房间。但徐仲九拒绝了,理由是他单身一人,而且不能长住,不必占用一个大房间。
话虽这么说,福根夫妇依旧不敢,还是友芝做了主。他们推来让去,让她看了很不耐烦,“出门在外需要便宜行事,你们就听徐少爷的。”福根家的嗫嚅道,“太太知道了的话……”友芝打断她的话,“太太那里有我。”
徐仲九还包了一辆洋车,洋车夫一大早带着车在路口等,要用车就由福根去把人叫过来。从住的地方出去,约十多分钟后就有百货公司、影院、剧场,此处堪称闹中取静。
入住的第一天,徐仲九带他们一齐下西餐馆开洋荤。从罗宋汤到牛排,都是他们以前没试过的,明芝、友芝和徐仲九坐一桌,看到隔壁桌的小月和福根夫妇无处下刀叉的样子,会心一笑。
离了家固然有不方便的地方,但别的好处却足以弥补,明芝喝了口配餐的红酒,觉得这辈子就数此刻最自由自在。不用担心吃相不佳,不用担心说错话得罪人,不用挖空心思免得冷场,她朝徐仲九举了举杯子,大大地喝了口红酒。
第二天徐仲九带着明芝去了次银行,开了户头,又把支票上的钱转到她名下。
他逗她,“小富婆,请我吃饭。”
明芝说好。
吃什么?
“这个。”徐仲九抢先进了一家小店,“油豆腐粉丝汤两碗,生煎五两,小馄饨一碗,烧饼两只,炒交面一碗。”他往粉丝汤里加了两大勺辣油,拿筷子一拌,吃得热腾腾的,冒了一额头的汗。
生煎就醋,馄饨过烧饼,最后才是一大碗面条,徐仲九吃得格外香。吃完他拿手帕把脸上的汗一抹,长长舒了口气,“家里虽然好,但比不上外头自在,不知道哪一天可以不用为吃饱饭拆尽心思。”
明芝目光闪烁,终究还是垂下眼不肯和他对视。她笑了一笑,“凭你的本事,哪里会吃不饱饭。”要是徐仲九愿意带着她远走高飞,她也愿意跟他走,他俩有手有脚,粗茶淡饭总有一碗。
徐仲九笑着摇头,“那不行,也是一世人生,我想吃得好些。不然扫地看门有一碗粗茶淡饭,纱布厂做小工也填得饱肚子,正是因为要吃好饭,所以该花的心思还得花。”
明芝也料到他会有这么个说话,并不失望,只是有些可惜。男人家若是靠了妻子,即使日后发了迹,难免被人嘲笑。她看徐仲九干脆利落,早晚有一天可以越过龙门。
“卿本佳人,耐何做贼?”徐仲九说了句不伦不类的话。
安顿下来后,友芝每天去老师家上课,她上午补习数学和国文,下午去另一位老师家补英文。只要没客人来访,明芝也跟着一起去。但季祖萌托付的朋友格外热心,知道两个小女孩在此求学,身边没有长辈,就隔三岔五地过来探访。因此明芝得在家等候,又得抽出不少时间来应酬伯母们。
徐仲九每天神出鬼没,有一天竟然整夜没回来。明芝早上送走友芝后,趁着福根夫妇去了买菜,小月又在洗衣服,悄无声息进了徐仲九的房。
徐仲九虽然是单身男子,但颇为注意个人卫生,衣柜里挂着整排洁净雪白的衬衫,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桌上所有的文具摆放有序。明芝发现枕上有一根漏网的短发,拣起来扔进垃圾桶。扔完她才觉出自己的无聊,咧咧嘴吐出个苦笑。衣架上挂着徐仲九的大衣,她走过去,依稀闻到一点他的气息-他不抽烟喝酒,但青年之所以为青年,正是因为体内在分泌强烈的雄性荷尔蒙,不可能毫无气息。
明芝把脸贴在大衣上。她喜欢徐仲九,喜欢他的浓眉,明亮的大眼睛,喜欢他挺拔的身姿,有力的双臂。她也喜欢他的“无耻”,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摆上桌来说。她这辈子没指望做如此坦荡的一个人,所以格外地向往他。
除了呕吐的那一次,徐仲九还没让她不喜欢过。
明芝幽幽叹了口气,和精力充沛的徐仲九相比,沈凤书就是黯淡的影子,一个是烈日,一个是月光。她已经是闷声怪气的一个人,和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沈凤书在一起,大概可以把家里敬出冰。
徐仲九打开门,进入眼中的是这样一幕,明芝坐在地上,她的头靠在衣架上,身子靠在墙上,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脸难得地红扑扑。
听到脚步声,她懒洋洋地张开眼睛,见是他就问道,“昨晚你去哪了?”
徐仲九出去和人谈秋收。梅城是产粮区,是附近县市的“粮仓”。只要扣住梅城这个上游,等于抓住上海短期内的粮价。湖广的大米过来有运输期,长则一个月,短也有二十天,这段时间大有文章可做。梅城粮商已有一个联盟会,为首者正是季祖萌,可季祖萌此人最为正经,绝不允许有人哄抬粮价,更不会表面一套私底下又是一套。他在梅城声望极高,一时之间倒也找不到办法对付他。
徐仲九为了土地与粮食来到梅城,算是成了沈凤书的助手,可距离打入季家还有长长的一段路要走。好在他和他背后的人们想的是长远计划,所以对目前的小打小闹也没怨言。昨晚谈完生意,他便跟着别人去了花天酒地,今早天色大亮后才起的床。
“没睡好?”徐仲九没直接回答明芝的问题,关切地反问道。
明芝点了下头,又摇了下头。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你回来就好了。”
徐仲九心中一动,扶住她说道,“关心我?”
明芝重重地一点头。
徐仲九跟她越靠越近,“为什么?”
明芝觉得他的睫毛快拂到自己脸上了,痒痒的,他的眼睛又黑又亮,差点照出她来。她心口一跳,不敢再对上他的眼神,硬生生转过头,“还用说吗,我们是一起来的。”
不然呢。
明芝心中凄苦,你和友芝谈天说地,和我却是世事艰辛,生怕我不肯规规矩矩地做沈夫人。她手指无意识地抠着衣角上一个钮扣洞,“总是得互相照应。”
“明芝,”他轻声叫她,“你知道我怕的是什么。”
她犟嘴,“怕我对可敬可爱的沈县长不好。”
说是说了,她不敢看他的面色。
徐仲九握住她动来动去的指尖,“在你心里,就这么看我,这么看沈县长?”
明芝有些后悔,沈凤书对她算是很好了,她这么说他,似乎很没良心。她的声音低得如同耳语,要不是徐仲九刻意地等她开口,可能完全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对不起,我不该语带嘲讽。”
她以为徐仲九会松开她的手,但他没有,他飞快地说了一句,“将来你会感谢我。”徐仲九如是想,才如是说。与其在家做一个战战兢兢的庶女,不如奋力一搏把钱财势力握在手中,亲情爱情这些都是空的,哪里比得上能掌控的权势。他一直觉得对明芝来说这条路比其他路好走得多,他会帮她尽快走得稳,然后也收取一点小小的回报。
明芝昏头搭脑地不愿意再想,她整个晚上都没睡着,此刻睡意来袭,简直站着都能睡着。
徐仲九一把抱起她,轻轻巧巧地往外走,“回去睡吧。”在走廊里他遇到刚洗好衣服的小月,大大方方地解释道,“二小姐刚才晕倒在地上,可能是贫血又犯了,我送她回房。”
小月以为是真,“二小姐有阵子没犯这病,没想到今天又犯了,可能是这几天来客太多,害得她连小睡的时间都没有。”
明芝怕被小月发现真相,不敢做声,闭着眼听徐仲九问小月都来了哪些客人,是男是女,做什么的。
“都是老爷生意上的朋友,来的是他们的太太,有时也带着女儿,她们的小姐们倒是和我家小姐年龄相仿。”
“二小姐喜欢见她们吗?”
是什么日子?利财!
明芝晚上整理首饰盒,发现那卷钞票有两百多块钱,还有一万块的支票,省着点花够用很久了。但是她现在不那么想了,她不走,她就等着嫁给沈凤书。反正他即使有那个心也没那个力,她高高兴兴地做沈太太,日子只有比现在好过。
至于徐仲九……她摸了一下衣袋,他送她的锁片被她用手帕包了起来,好好藏着,精神上的恋爱……也很好。
第十四章
徐仲九在租界大手笔地租了一幢小楼,这楼还附带小院子。
院子有十来平方,靠墙是一圈花坛。天冷,花花草草都萎了,但等来年开春肯定又是一片姹紫嫣红。小楼有两层,楼下是客厅和厨房,一大一小两间卧室,楼上是两大一小三间卧室。每层楼的卫浴设施齐全,楼下还有一个大大的壁炉。
明芝和友芝理所当然住了楼上的两间大房,小月作为贴身丫环住了小房间。福根夫妇自知不能和徐仲九比,所以识相地请他住楼下的大房间。但徐仲九拒绝了,理由是他单身一人,而且不能长住,不必占用一个大房间。
话虽这么说,福根夫妇依旧不敢,还是友芝做了主。他们推来让去,让她看了很不耐烦,“出门在外需要便宜行事,你们就听徐少爷的。”福根家的嗫嚅道,“太太知道了的话……”友芝打断她的话,“太太那里有我。”
徐仲九还包了一辆洋车,洋车夫一大早带着车在路口等,要用车就由福根去把人叫过来。从住的地方出去,约十多分钟后就有百货公司、影院、剧场,此处堪称闹中取静。
入住的第一天,徐仲九带他们一齐下西餐馆开洋荤。从罗宋汤到牛排,都是他们以前没试过的,明芝、友芝和徐仲九坐一桌,看到隔壁桌的小月和福根夫妇无处下刀叉的样子,会心一笑。
离了家固然有不方便的地方,但别的好处却足以弥补,明芝喝了口配餐的红酒,觉得这辈子就数此刻最自由自在。不用担心吃相不佳,不用担心说错话得罪人,不用挖空心思免得冷场,她朝徐仲九举了举杯子,大大地喝了口红酒。
第二天徐仲九带着明芝去了次银行,开了户头,又把支票上的钱转到她名下。
他逗她,“小富婆,请我吃饭。”
明芝说好。
吃什么?
“这个。”徐仲九抢先进了一家小店,“油豆腐粉丝汤两碗,生煎五两,小馄饨一碗,烧饼两只,炒交面一碗。”他往粉丝汤里加了两大勺辣油,拿筷子一拌,吃得热腾腾的,冒了一额头的汗。
生煎就醋,馄饨过烧饼,最后才是一大碗面条,徐仲九吃得格外香。吃完他拿手帕把脸上的汗一抹,长长舒了口气,“家里虽然好,但比不上外头自在,不知道哪一天可以不用为吃饱饭拆尽心思。”
明芝目光闪烁,终究还是垂下眼不肯和他对视。她笑了一笑,“凭你的本事,哪里会吃不饱饭。”要是徐仲九愿意带着她远走高飞,她也愿意跟他走,他俩有手有脚,粗茶淡饭总有一碗。
徐仲九笑着摇头,“那不行,也是一世人生,我想吃得好些。不然扫地看门有一碗粗茶淡饭,纱布厂做小工也填得饱肚子,正是因为要吃好饭,所以该花的心思还得花。”
明芝也料到他会有这么个说话,并不失望,只是有些可惜。男人家若是靠了妻子,即使日后发了迹,难免被人嘲笑。她看徐仲九干脆利落,早晚有一天可以越过龙门。
“卿本佳人,耐何做贼?”徐仲九说了句不伦不类的话。
安顿下来后,友芝每天去老师家上课,她上午补习数学和国文,下午去另一位老师家补英文。只要没客人来访,明芝也跟着一起去。但季祖萌托付的朋友格外热心,知道两个小女孩在此求学,身边没有长辈,就隔三岔五地过来探访。因此明芝得在家等候,又得抽出不少时间来应酬伯母们。
徐仲九每天神出鬼没,有一天竟然整夜没回来。明芝早上送走友芝后,趁着福根夫妇去了买菜,小月又在洗衣服,悄无声息进了徐仲九的房。
徐仲九虽然是单身男子,但颇为注意个人卫生,衣柜里挂着整排洁净雪白的衬衫,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桌上所有的文具摆放有序。明芝发现枕上有一根漏网的短发,拣起来扔进垃圾桶。扔完她才觉出自己的无聊,咧咧嘴吐出个苦笑。衣架上挂着徐仲九的大衣,她走过去,依稀闻到一点他的气息-他不抽烟喝酒,但青年之所以为青年,正是因为体内在分泌强烈的雄性荷尔蒙,不可能毫无气息。
明芝把脸贴在大衣上。她喜欢徐仲九,喜欢他的浓眉,明亮的大眼睛,喜欢他挺拔的身姿,有力的双臂。她也喜欢他的“无耻”,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摆上桌来说。她这辈子没指望做如此坦荡的一个人,所以格外地向往他。
除了呕吐的那一次,徐仲九还没让她不喜欢过。
明芝幽幽叹了口气,和精力充沛的徐仲九相比,沈凤书就是黯淡的影子,一个是烈日,一个是月光。她已经是闷声怪气的一个人,和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沈凤书在一起,大概可以把家里敬出冰。
徐仲九打开门,进入眼中的是这样一幕,明芝坐在地上,她的头靠在衣架上,身子靠在墙上,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脸难得地红扑扑。
听到脚步声,她懒洋洋地张开眼睛,见是他就问道,“昨晚你去哪了?”
徐仲九出去和人谈秋收。梅城是产粮区,是附近县市的“粮仓”。只要扣住梅城这个上游,等于抓住上海短期内的粮价。湖广的大米过来有运输期,长则一个月,短也有二十天,这段时间大有文章可做。梅城粮商已有一个联盟会,为首者正是季祖萌,可季祖萌此人最为正经,绝不允许有人哄抬粮价,更不会表面一套私底下又是一套。他在梅城声望极高,一时之间倒也找不到办法对付他。
徐仲九为了土地与粮食来到梅城,算是成了沈凤书的助手,可距离打入季家还有长长的一段路要走。好在他和他背后的人们想的是长远计划,所以对目前的小打小闹也没怨言。昨晚谈完生意,他便跟着别人去了花天酒地,今早天色大亮后才起的床。
“没睡好?”徐仲九没直接回答明芝的问题,关切地反问道。
明芝点了下头,又摇了下头。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你回来就好了。”
徐仲九心中一动,扶住她说道,“关心我?”
明芝重重地一点头。
徐仲九跟她越靠越近,“为什么?”
明芝觉得他的睫毛快拂到自己脸上了,痒痒的,他的眼睛又黑又亮,差点照出她来。她心口一跳,不敢再对上他的眼神,硬生生转过头,“还用说吗,我们是一起来的。”
不然呢。
明芝心中凄苦,你和友芝谈天说地,和我却是世事艰辛,生怕我不肯规规矩矩地做沈夫人。她手指无意识地抠着衣角上一个钮扣洞,“总是得互相照应。”
“明芝,”他轻声叫她,“你知道我怕的是什么。”
她犟嘴,“怕我对可敬可爱的沈县长不好。”
说是说了,她不敢看他的面色。
徐仲九握住她动来动去的指尖,“在你心里,就这么看我,这么看沈县长?”
明芝有些后悔,沈凤书对她算是很好了,她这么说他,似乎很没良心。她的声音低得如同耳语,要不是徐仲九刻意地等她开口,可能完全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对不起,我不该语带嘲讽。”
她以为徐仲九会松开她的手,但他没有,他飞快地说了一句,“将来你会感谢我。”徐仲九如是想,才如是说。与其在家做一个战战兢兢的庶女,不如奋力一搏把钱财势力握在手中,亲情爱情这些都是空的,哪里比得上能掌控的权势。他一直觉得对明芝来说这条路比其他路好走得多,他会帮她尽快走得稳,然后也收取一点小小的回报。
明芝昏头搭脑地不愿意再想,她整个晚上都没睡着,此刻睡意来袭,简直站着都能睡着。
徐仲九一把抱起她,轻轻巧巧地往外走,“回去睡吧。”在走廊里他遇到刚洗好衣服的小月,大大方方地解释道,“二小姐刚才晕倒在地上,可能是贫血又犯了,我送她回房。”
小月以为是真,“二小姐有阵子没犯这病,没想到今天又犯了,可能是这几天来客太多,害得她连小睡的时间都没有。”
明芝怕被小月发现真相,不敢做声,闭着眼听徐仲九问小月都来了哪些客人,是男是女,做什么的。
“都是老爷生意上的朋友,来的是他们的太太,有时也带着女儿,她们的小姐们倒是和我家小姐年龄相仿。”
“二小姐喜欢见她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