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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面走来的一男一女显然也是刚从星河电影院出来的。
男的穿一身笔挺的西服,脚上那双皮鞋铮亮得站在太阳底下能反光,他长得也很帅气,只不过脸上贴着的白色纱块把他的整体形象给破坏了,当然,他那副走路昂首挺胸的样子依然不减半分,仿佛在他的眼里,这世界上的其他人就活该矮一截。
孙毅,这个人就是和周末在AC酒吧见过的孙毅。
挽着孙毅胳膊的女孩,个头和祁宝宝差不多,一米六左右的样子,穿一身白色的雪纺衫,披肩的长发捧着那张精致的瓜子脸,因为抹了淡妆,所以,女孩看上去特别动人,大大的眼眸里,忽闪着难掩的魅惑。
女孩对孙毅很依恋,从电影院出来后就一直挽着孙毅的手臂,和孙毅有说有笑地迎着周末的方向走来。
周末站的路边正好停了一辆很豪华的轿车,很显然,那辆车是孙毅的。
看到两人,周末的脸一下子就沉下来了,原本打算蹲地上安慰祁宝宝的他,下意识地挺了挺腰杆,平时习惯于站着的时候背脊微躬的他,此时站得笔直如一根标杆,仿佛即将面对的,是某国的首脑人物。
孙毅起先也没注意到周末这个路边人的,毕竟,周末穿的那身老旧的高中校服实在是太不显眼了,即使小青年奋力地挺胸站着,依然很普通,普通到往人堆里一站就会被孙毅这样的地产界大老板给遗忘的那种。
倒是孙毅身边的女孩,看到周末的时候,脸上明显闪过一丝惊讶,或许用“看到鬼了”这四个字更能形容她表情的变化。
原本和孙毅聊得眉飞色舞的她,神色一下子变得惨白起来,当然,那惨白的表情后面,还潜藏着对周末的厌恶,深深地厌恶眼前这位穿着破旧的高中校服的同龄男人。
同样的,周末也很厌恶这个衣着光鲜、长得美艳动人的女人。
周末不是伪君子,做不来虚情假意那一套,他对一个人极端厌恶的时候,会表现得很明显。
这一天,星河电影院门口,夕阳下,站得笔直的小青年捏紧了双拳,面部表情僵硬地瞪着一个穿得很漂亮的女孩儿,那女孩儿走一步,他就瞪一下,丝毫不怕被旁人误以为他是见了漂亮姑娘就不知道眨眼睛的穷比傻屌。
估计是被周末瞪得有些毛骨悚然,或者说,那个长得漂亮、穿得时尚的女人压根就不屑与周末这样的人对视,所以,她很高傲地挺了挺胸前的饱满,用自认为最高傲的姿势走向周末。
“你以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女王,但在我眼里只不过是被弄烂了的比!”
周末毫不掩饰自己对那个女人的厌恶,生硬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声音虽小,但还是一字一句都涌入了女人的耳中。
一瞬间,女人本就惨白的脸更无血色,她刻意埋头,试图和周末擦身而过的时候躲开这个爱憎分明得令人不敢仰视的男人。
火流星!
这个女人的名字,被周末深深地刻在了内心的最深处,用刀刻的!
因为刻的时候疼,所以记得更清楚。
周末甚至无条件地相信,即使这个女人死了,化成了灰烬,他也能轻易认出来,真要有那么一天,他铁定能一边仰天大笑一边干净利落地将女人的骨灰扔进康城城郊的河里喂鱼。
这个世界上,如果有比杀父之仇和夺妻之恨还要仇深似海的敌人,那一定是情!
情深,所以,恨的时候,就更深。
什么是情?
情,不过是酣畅淋漓的一剑,终身难忘!
这一剑,注定不会被时间遗忘,每次想起,除了咬牙切齿,再无其他。
感觉到周末森然的目光投在自己的身上,火流星确信,如果这个曾经被自己伤害得体无完肤的男人有站在金字塔顶端的那一天,一定会掐死她。
火流星之所以如此肯定自己的这个想法,是因为周末身上穿的那件破旧的高中校服,一个无人能打破的誓言和诅咒!
所以,她埋头避开周末的目光的同时,加快了脚步,试图永远躲开周末。
然而,火流星不知道,她的男伴孙毅认识周末!
能不认识吗?先抢走了自己准备下手的青菜,又用啤酒瓶砸自己的后脑勺。
两人离得远的时候,因为周末那普通的衣着打扮,孙毅不会发现周末,可从周末身边走过的时候,他不可能发现不了。
昂首挺胸意气风发走向自己那辆昂贵轿车的孙毅在与周末擦肩而过的时候,面皮一阵抽动,下一秒,他的嘴角拂过一抹阴狠。
“是你?”孙毅与周末肩并肩站着的时候,眉头一挑,说。
“是我!”周末没有看身旁站着的孙毅一眼,即使孙毅穿了一身名牌的西服,他依然可以很平静地说话。
顿了顿,孙毅退后半步,变成站在周末的面前,原本阴狠的脸上,瞬间闪过一抹得意的狂笑:“哈哈,我还正愁没处找你呢!谁曾想你竟然自个儿撞我皮鞋上来了,怎样,这算不算是冤家路窄呢?”
“是!”对方盯着自己的眼睛,周末也没有犯怂,抬眼看向孙毅,他纯粹、干净的眼中看不到一丝一毫的情绪波动,与孙毅那双透着恨意的眼睛,截然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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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面走来的一男一女显然也是刚从星河电影院出来的。
男的穿一身笔挺的西服,脚上那双皮鞋铮亮得站在太阳底下能反光,他长得也很帅气,只不过脸上贴着的白色纱块把他的整体形象给破坏了,当然,他那副走路昂首挺胸的样子依然不减半分,仿佛在他的眼里,这世界上的其他人就活该矮一截。
孙毅,这个人就是和周末在AC酒吧见过的孙毅。
挽着孙毅胳膊的女孩,个头和祁宝宝差不多,一米六左右的样子,穿一身白色的雪纺衫,披肩的长发捧着那张精致的瓜子脸,因为抹了淡妆,所以,女孩看上去特别动人,大大的眼眸里,忽闪着难掩的魅惑。
女孩对孙毅很依恋,从电影院出来后就一直挽着孙毅的手臂,和孙毅有说有笑地迎着周末的方向走来。
周末站的路边正好停了一辆很豪华的轿车,很显然,那辆车是孙毅的。
看到两人,周末的脸一下子就沉下来了,原本打算蹲地上安慰祁宝宝的他,下意识地挺了挺腰杆,平时习惯于站着的时候背脊微躬的他,此时站得笔直如一根标杆,仿佛即将面对的,是某国的首脑人物。
孙毅起先也没注意到周末这个路边人的,毕竟,周末穿的那身老旧的高中校服实在是太不显眼了,即使小青年奋力地挺胸站着,依然很普通,普通到往人堆里一站就会被孙毅这样的地产界大老板给遗忘的那种。
倒是孙毅身边的女孩,看到周末的时候,脸上明显闪过一丝惊讶,或许用“看到鬼了”这四个字更能形容她表情的变化。
原本和孙毅聊得眉飞色舞的她,神色一下子变得惨白起来,当然,那惨白的表情后面,还潜藏着对周末的厌恶,深深地厌恶眼前这位穿着破旧的高中校服的同龄男人。
同样的,周末也很厌恶这个衣着光鲜、长得美艳动人的女人。
周末不是伪君子,做不来虚情假意那一套,他对一个人极端厌恶的时候,会表现得很明显。
这一天,星河电影院门口,夕阳下,站得笔直的小青年捏紧了双拳,面部表情僵硬地瞪着一个穿得很漂亮的女孩儿,那女孩儿走一步,他就瞪一下,丝毫不怕被旁人误以为他是见了漂亮姑娘就不知道眨眼睛的穷比傻屌。
估计是被周末瞪得有些毛骨悚然,或者说,那个长得漂亮、穿得时尚的女人压根就不屑与周末这样的人对视,所以,她很高傲地挺了挺胸前的饱满,用自认为最高傲的姿势走向周末。
“你以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女王,但在我眼里只不过是被弄烂了的比!”
周末毫不掩饰自己对那个女人的厌恶,生硬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声音虽小,但还是一字一句都涌入了女人的耳中。
一瞬间,女人本就惨白的脸更无血色,她刻意埋头,试图和周末擦身而过的时候躲开这个爱憎分明得令人不敢仰视的男人。
火流星!
这个女人的名字,被周末深深地刻在了内心的最深处,用刀刻的!
因为刻的时候疼,所以记得更清楚。
周末甚至无条件地相信,即使这个女人死了,化成了灰烬,他也能轻易认出来,真要有那么一天,他铁定能一边仰天大笑一边干净利落地将女人的骨灰扔进康城城郊的河里喂鱼。
这个世界上,如果有比杀父之仇和夺妻之恨还要仇深似海的敌人,那一定是情!
情深,所以,恨的时候,就更深。
什么是情?
情,不过是酣畅淋漓的一剑,终身难忘!
这一剑,注定不会被时间遗忘,每次想起,除了咬牙切齿,再无其他。
感觉到周末森然的目光投在自己的身上,火流星确信,如果这个曾经被自己伤害得体无完肤的男人有站在金字塔顶端的那一天,一定会掐死她。
火流星之所以如此肯定自己的这个想法,是因为周末身上穿的那件破旧的高中校服,一个无人能打破的誓言和诅咒!
所以,她埋头避开周末的目光的同时,加快了脚步,试图永远躲开周末。
然而,火流星不知道,她的男伴孙毅认识周末!
能不认识吗?先抢走了自己准备下手的青菜,又用啤酒瓶砸自己的后脑勺。
两人离得远的时候,因为周末那普通的衣着打扮,孙毅不会发现周末,可从周末身边走过的时候,他不可能发现不了。
昂首挺胸意气风发走向自己那辆昂贵轿车的孙毅在与周末擦肩而过的时候,面皮一阵抽动,下一秒,他的嘴角拂过一抹阴狠。
“是你?”孙毅与周末肩并肩站着的时候,眉头一挑,说。
“是我!”周末没有看身旁站着的孙毅一眼,即使孙毅穿了一身名牌的西服,他依然可以很平静地说话。
顿了顿,孙毅退后半步,变成站在周末的面前,原本阴狠的脸上,瞬间闪过一抹得意的狂笑:“哈哈,我还正愁没处找你呢!谁曾想你竟然自个儿撞我皮鞋上来了,怎样,这算不算是冤家路窄呢?”
“是!”对方盯着自己的眼睛,周末也没有犯怂,抬眼看向孙毅,他纯粹、干净的眼中看不到一丝一毫的情绪波动,与孙毅那双透着恨意的眼睛,截然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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