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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砰、唰”一个火红色的圆球轻轻穿透洁白的绳网,撞的绳网不停地飘扬着。
“七比零,史蒂芬,再来一个。”旁边的一个皮肤黝黑到站在夜幕下根本看不到有人的胖子高声喊着。
“胖子威克,你给我闭嘴。”场上另一个黑色皮肤却异常精瘦的小伙子扭头对他怒喝了一声,然后对着面前一个黄皮肤的小伙子招了招手:“史蒂芬,再来,我就不信我一个都防不住你。”
这个叫史蒂芬的小伙子咧嘴一笑,轻轻晃动着自已的手指:“强尼,你不是我的对手的,再来十次也没有用。”一边说着,篮球还在另一只手上旋转着。
他叫史蒂芬,父亲是华人,母亲却是一个非裔,混血儿的身份让他完美地继续了华人聪明智慧外,又有一幅非常协调性非常好的身体,而他的外面表现则是跟一个黄种人一样,全身上上下下除了肤色黑一些,其它的地方都跟黄种人没有任何区别。
父亲是一家小饭店的老板兼厨师,母亲是收银员,此外还雇了一个打杂的墨西哥人,当然是非法劳工了,史蒂芬同时也是店内员工。
中午两个小时、晚上三个小时是史蒂芬的工作时间,其它的时间都由史蒂芬自由支配,每天辛勤工作的收获就是能从父母手中拿到五十五美元的零花钱,每小时十元,五元是奖励。
这个薪水比州最低工资标准略高一点,史蒂芬还未成年,同样属于非法劳工,饭店其实并不太忙,只不过父母担心史蒂芬暑假去跟街头的小混混们鬼混,特意这样约束他,在工作的时候,母亲偶尔会偷偷地将一些顾客不要的零钱塞给他。
史蒂芬今年已经十六岁,刚刚完成中学教育,不过以他的家庭条件,当然上不起那些私立学校,在公立学校里面,能够学到些什么呢,当然是打架、斗殴、泡妞了。
去年的这个时候,史蒂芬已经在一个黑人小妞身上完成了自已的成人大业,在自已的同学里面,已经是最晚的一个了,而吸食大麻则是第一次被父亲发现后,用胳膊粗的擀面杖狠狠地教训了一通,最后扔下一句话:“再发现你吸食毒品,我宁愿坐牢也要把你打个半死。”因为父亲的强力反对,所以史蒂芬没有沾上吸毒的习惯
而强尼和威克,则是著名的“猥琐三人组”中的另外两个,三个人也是附近街区最出名的小混混,常常干些欺负小孩子,调戏教会学校那些会脸红的女生、偷偷打碎对他们表示厌恶的人家里的玻璃之类的勾当,偶尔也客串一下正义侠士,将进到这个街区的小混混们赶跑。
这个街区就是他们三个的势力范围,这里居住着四五百人,大多数都象是史蒂芬的父亲那样,经营着小生意或打工赚钱,这里不是秩序混乱的贫民区,也不是治安良好的富人区,这里只是夏洛特市的一个普通街区。
“我是最强的,我就是史蒂芬。乔丹。”连续进了十个球以后,史蒂芬双手高举,对着躺在地上的强尼高声喊到,而胖子威克则是一脸崇拜地在旁边扮演着跟班的角色。
跟一般的年轻人一样,三个人都非常喜欢篮球这项运动,因为冰球运动这里不具备条件,而橄榄球却需要高档次的场地,这个街区不具备这样的条件,篮球就简单多了,一个简易的篮球架几乎每家的门前都有,而篮球场则遍布在各个街头公园,象他们三个现在所在的位置就是。
三个人里面史蒂芬的技术最好,其次是强尼,然后是威克,强尼只能从威克身上占到便宜,而威克则是只能从史蒂芬击败强尼的时候,找到胜利的快感。
出身于北卡罗来纳大学的飞人乔丹自然就成了他们的偶像,不象约翰。强尼、泰森。威克那样,史蒂芬的名字其实应该是史帝飞,别人嫌这个名字拗口,一般都喜欢叫他史蒂芬,这样一来就等他没有姓氏,为了表示对偶像的敬意,他常常将乔丹这个姓氏挂在他的名字后面。
做为一名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他确实不能理解姓氏对于中国人的那种神圣感,无论改名还是改姓对于美国人来说都是很司空见惯的,而中国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去隐姓埋名。
"又在那里自吹自擂了,乔丹这个姓氏也是你这个黄皮肤的家伙能够挂在上面的吗?"不知道什么时候,篮球球的左边出现了五个身影,最中间的那个家伙双手抱肩,冷冷地说道。
这个家伙梳着沟凹头,戴着宝石耳钉,穿着打扮明显比史蒂芬三个高档了许多,而跟着他的四个人也都是黑人,五个人威武十足地站在那里,看着他们三个。
“扎昆,你又来干什么,上次你都输了,想不承认吗?”这个时候威克一声大喝急忙走了过来,强尼也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挡在了史蒂芬的前面。
这是因为三个人的打架能力跟篮球技术刚好是反过来的,如果说威克可以一对二不成问题,强尼可以一对一取得胜利,而史蒂芬别看身高不次于他们两个,但论起打架,在三个人之中却是最差的一个。
在以往的战斗中,通常都是史蒂芬利用灵活的身手... -->>
“砰砰砰、唰”一个火红色的圆球轻轻穿透洁白的绳网,撞的绳网不停地飘扬着。
“七比零,史蒂芬,再来一个。”旁边的一个皮肤黝黑到站在夜幕下根本看不到有人的胖子高声喊着。
“胖子威克,你给我闭嘴。”场上另一个黑色皮肤却异常精瘦的小伙子扭头对他怒喝了一声,然后对着面前一个黄皮肤的小伙子招了招手:“史蒂芬,再来,我就不信我一个都防不住你。”
这个叫史蒂芬的小伙子咧嘴一笑,轻轻晃动着自已的手指:“强尼,你不是我的对手的,再来十次也没有用。”一边说着,篮球还在另一只手上旋转着。
他叫史蒂芬,父亲是华人,母亲却是一个非裔,混血儿的身份让他完美地继续了华人聪明智慧外,又有一幅非常协调性非常好的身体,而他的外面表现则是跟一个黄种人一样,全身上上下下除了肤色黑一些,其它的地方都跟黄种人没有任何区别。
父亲是一家小饭店的老板兼厨师,母亲是收银员,此外还雇了一个打杂的墨西哥人,当然是非法劳工了,史蒂芬同时也是店内员工。
中午两个小时、晚上三个小时是史蒂芬的工作时间,其它的时间都由史蒂芬自由支配,每天辛勤工作的收获就是能从父母手中拿到五十五美元的零花钱,每小时十元,五元是奖励。
这个薪水比州最低工资标准略高一点,史蒂芬还未成年,同样属于非法劳工,饭店其实并不太忙,只不过父母担心史蒂芬暑假去跟街头的小混混们鬼混,特意这样约束他,在工作的时候,母亲偶尔会偷偷地将一些顾客不要的零钱塞给他。
史蒂芬今年已经十六岁,刚刚完成中学教育,不过以他的家庭条件,当然上不起那些私立学校,在公立学校里面,能够学到些什么呢,当然是打架、斗殴、泡妞了。
去年的这个时候,史蒂芬已经在一个黑人小妞身上完成了自已的成人大业,在自已的同学里面,已经是最晚的一个了,而吸食大麻则是第一次被父亲发现后,用胳膊粗的擀面杖狠狠地教训了一通,最后扔下一句话:“再发现你吸食毒品,我宁愿坐牢也要把你打个半死。”因为父亲的强力反对,所以史蒂芬没有沾上吸毒的习惯
而强尼和威克,则是著名的“猥琐三人组”中的另外两个,三个人也是附近街区最出名的小混混,常常干些欺负小孩子,调戏教会学校那些会脸红的女生、偷偷打碎对他们表示厌恶的人家里的玻璃之类的勾当,偶尔也客串一下正义侠士,将进到这个街区的小混混们赶跑。
这个街区就是他们三个的势力范围,这里居住着四五百人,大多数都象是史蒂芬的父亲那样,经营着小生意或打工赚钱,这里不是秩序混乱的贫民区,也不是治安良好的富人区,这里只是夏洛特市的一个普通街区。
“我是最强的,我就是史蒂芬。乔丹。”连续进了十个球以后,史蒂芬双手高举,对着躺在地上的强尼高声喊到,而胖子威克则是一脸崇拜地在旁边扮演着跟班的角色。
跟一般的年轻人一样,三个人都非常喜欢篮球这项运动,因为冰球运动这里不具备条件,而橄榄球却需要高档次的场地,这个街区不具备这样的条件,篮球就简单多了,一个简易的篮球架几乎每家的门前都有,而篮球场则遍布在各个街头公园,象他们三个现在所在的位置就是。
三个人里面史蒂芬的技术最好,其次是强尼,然后是威克,强尼只能从威克身上占到便宜,而威克则是只能从史蒂芬击败强尼的时候,找到胜利的快感。
出身于北卡罗来纳大学的飞人乔丹自然就成了他们的偶像,不象约翰。强尼、泰森。威克那样,史蒂芬的名字其实应该是史帝飞,别人嫌这个名字拗口,一般都喜欢叫他史蒂芬,这样一来就等他没有姓氏,为了表示对偶像的敬意,他常常将乔丹这个姓氏挂在他的名字后面。
做为一名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他确实不能理解姓氏对于中国人的那种神圣感,无论改名还是改姓对于美国人来说都是很司空见惯的,而中国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去隐姓埋名。
"又在那里自吹自擂了,乔丹这个姓氏也是你这个黄皮肤的家伙能够挂在上面的吗?"不知道什么时候,篮球球的左边出现了五个身影,最中间的那个家伙双手抱肩,冷冷地说道。
这个家伙梳着沟凹头,戴着宝石耳钉,穿着打扮明显比史蒂芬三个高档了许多,而跟着他的四个人也都是黑人,五个人威武十足地站在那里,看着他们三个。
“扎昆,你又来干什么,上次你都输了,想不承认吗?”这个时候威克一声大喝急忙走了过来,强尼也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挡在了史蒂芬的前面。
这是因为三个人的打架能力跟篮球技术刚好是反过来的,如果说威克可以一对二不成问题,强尼可以一对一取得胜利,而史蒂芬别看身高不次于他们两个,但论起打架,在三个人之中却是最差的一个。
在以往的战斗中,通常都是史蒂芬利用灵活的身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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