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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生辰(上)
子烨说话的时候,总有一股不辨喜怒的架势。
不过那是对别人而言。
于我而言,辨别他是真生气还是假生气,从不是十分困难的事。因为在我面前,他要是真的生气了,会连话也不肯说。
我走过去,在他身前坐下,看着他。
“你何时回来的?”
他的笔顿了顿。
因为案台下,我的手放在了他的腿上,勾着一根手指,轻轻挠着。
他不动声色,用左手将它按住。而后,眼睛看向不远处侍立的桑隆海。
“下去吧。”他说。
桑隆海识趣地行礼应下,招招手。其余内侍宫人都纷纷跟着他退了出去。
那门才掩上,他就放下了笔。
而后,我被他按住,一下倒在了榻上。
他的吻落在我的唇上和脖颈上,仿佛忍了许久。
我不由笑起来,却又不由在他的手臂上掐一下,道:“光天化日,若被外头的人知道了像什么?”
当然,我知道以桑隆海的悟性,只怕寝殿外头的人也已经撤得干干净净。
子烨抬起头来,目光灼灼。
他想了想似乎觉得有理,于是起身来,将我一捞,扛在了肩上。
而后,在我又好恼又好笑的声音之中,他带着我往内殿走去。
子烨很是勤政,就算没有了大婚时的许多繁文缛节打扰,他每日也会忙道很晚。回到寝殿里的时候,我都已经睡下了。
所以我们如果想做点什么睡觉之外的事,一般是在早晨。
便如今天早上。
我是被他弄醒的。
睡梦里,我总是觉得脖子上痒痒的。就像我从前养的那只细犬。每到我跟它玩耍,亲近它,它就总是得寸进尺。吃掉我喂给它的东西之后,又摇着尾巴往我怀里钻。我若是愿意抱它,它就又开始舔我的脸。
乳母对此嫌恶至极,说这些畜生都脏得很,那嘴也不知道先前啃过了什么,我被舔了会生疮。
我则不以为然。我那细犬可是乖狗,除了打猎时叼猎物,从不乱捡地上的东西吃。而且它舔我的时候,很是热情,虽然口水多得很,但一点也不让人讨厌……
没多久,我回过神来,这不是我的狗。
睁眼,我转回头,正对上了子烨的眼睛。
他在我的颈窝上蹭着,见我醒来,脸上露出慵懒的笑意。
“醒了?”他在我的唇上啄了啄,声音浑浊而低沉,呼吸温热。
被子下,他的手不安分得很。我就算想不醒也难。
殿中幔帐低垂,光照昏暗。外头,应当已是天色大亮。
自我们成婚以来,他还没有起过这么迟。
我问:“你今日不早朝?”
“日日早朝,第一个在背后骂我的就是朝臣。”他松开手,躺回去,伸了个懒腰,“今日且放过他们。”
这倒是新鲜事。
我看着他,道:“你的那些折子都看完了?”
“折子哪里有看完的时候。”他说,“不过是今日少看点,明日多看点。我也不是老黄牛,总要歇息的。”
这话说得新鲜。
不过,我的目光落在了他脖颈上的喉结,以及敞开的寝衣领口上。
说来,成婚这么些日子,我们彼此之间已经没有什么没见过的东西。可奇怪的是,这并不会让我们在一起时索然无趣。
相反,在最初的各种不适消失之后,这事变得愈发有意思起来。
我明白了所谓的乐趣,究竟是什么样的。
它很是奇妙,仿佛是一直蛰伏在身体深处的野兽,却好奇、敏感、蠢蠢欲动。而子烨就像那初出茅庐,但已经摸着了门道的驯兽师。驯化的工具,则是他的躯体。
他有时急不可耐,像一头野兽,撕开衣裳,长驱直入。但更多的时候,他颇有耐心。仿佛一个有了经验的猎手,循序渐进,在危险之处徘徊,却并不急于出手。直到猎物走投无路,浑身绵软,方一击而溃。
而我喜欢他与我纠缠时,那亲密无间的感觉。
我想,那本素女三十六式自己看得或许太早了些。如果现在才看到,我只会夸它讲解精辟,而非骂它误人子弟。
但同时,我觉得,或许不必懂得那些东西,这乐趣我也能找到。
明玉虽是个只懂纸上谈兵的赵括,但她说的那些不着边际的话里面,有一句不是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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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生辰(上)
子烨说话的时候,总有一股不辨喜怒的架势。
不过那是对别人而言。
于我而言,辨别他是真生气还是假生气,从不是十分困难的事。因为在我面前,他要是真的生气了,会连话也不肯说。
我走过去,在他身前坐下,看着他。
“你何时回来的?”
他的笔顿了顿。
因为案台下,我的手放在了他的腿上,勾着一根手指,轻轻挠着。
他不动声色,用左手将它按住。而后,眼睛看向不远处侍立的桑隆海。
“下去吧。”他说。
桑隆海识趣地行礼应下,招招手。其余内侍宫人都纷纷跟着他退了出去。
那门才掩上,他就放下了笔。
而后,我被他按住,一下倒在了榻上。
他的吻落在我的唇上和脖颈上,仿佛忍了许久。
我不由笑起来,却又不由在他的手臂上掐一下,道:“光天化日,若被外头的人知道了像什么?”
当然,我知道以桑隆海的悟性,只怕寝殿外头的人也已经撤得干干净净。
子烨抬起头来,目光灼灼。
他想了想似乎觉得有理,于是起身来,将我一捞,扛在了肩上。
而后,在我又好恼又好笑的声音之中,他带着我往内殿走去。
子烨很是勤政,就算没有了大婚时的许多繁文缛节打扰,他每日也会忙道很晚。回到寝殿里的时候,我都已经睡下了。
所以我们如果想做点什么睡觉之外的事,一般是在早晨。
便如今天早上。
我是被他弄醒的。
睡梦里,我总是觉得脖子上痒痒的。就像我从前养的那只细犬。每到我跟它玩耍,亲近它,它就总是得寸进尺。吃掉我喂给它的东西之后,又摇着尾巴往我怀里钻。我若是愿意抱它,它就又开始舔我的脸。
乳母对此嫌恶至极,说这些畜生都脏得很,那嘴也不知道先前啃过了什么,我被舔了会生疮。
我则不以为然。我那细犬可是乖狗,除了打猎时叼猎物,从不乱捡地上的东西吃。而且它舔我的时候,很是热情,虽然口水多得很,但一点也不让人讨厌……
没多久,我回过神来,这不是我的狗。
睁眼,我转回头,正对上了子烨的眼睛。
他在我的颈窝上蹭着,见我醒来,脸上露出慵懒的笑意。
“醒了?”他在我的唇上啄了啄,声音浑浊而低沉,呼吸温热。
被子下,他的手不安分得很。我就算想不醒也难。
殿中幔帐低垂,光照昏暗。外头,应当已是天色大亮。
自我们成婚以来,他还没有起过这么迟。
我问:“你今日不早朝?”
“日日早朝,第一个在背后骂我的就是朝臣。”他松开手,躺回去,伸了个懒腰,“今日且放过他们。”
这倒是新鲜事。
我看着他,道:“你的那些折子都看完了?”
“折子哪里有看完的时候。”他说,“不过是今日少看点,明日多看点。我也不是老黄牛,总要歇息的。”
这话说得新鲜。
不过,我的目光落在了他脖颈上的喉结,以及敞开的寝衣领口上。
说来,成婚这么些日子,我们彼此之间已经没有什么没见过的东西。可奇怪的是,这并不会让我们在一起时索然无趣。
相反,在最初的各种不适消失之后,这事变得愈发有意思起来。
我明白了所谓的乐趣,究竟是什么样的。
它很是奇妙,仿佛是一直蛰伏在身体深处的野兽,却好奇、敏感、蠢蠢欲动。而子烨就像那初出茅庐,但已经摸着了门道的驯兽师。驯化的工具,则是他的躯体。
他有时急不可耐,像一头野兽,撕开衣裳,长驱直入。但更多的时候,他颇有耐心。仿佛一个有了经验的猎手,循序渐进,在危险之处徘徊,却并不急于出手。直到猎物走投无路,浑身绵软,方一击而溃。
而我喜欢他与我纠缠时,那亲密无间的感觉。
我想,那本素女三十六式自己看得或许太早了些。如果现在才看到,我只会夸它讲解精辟,而非骂它误人子弟。
但同时,我觉得,或许不必懂得那些东西,这乐趣我也能找到。
明玉虽是个只懂纸上谈兵的赵括,但她说的那些不着边际的话里面,有一句不是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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