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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东方拿着一张照片说:“剑兰这个照得好,谁给你拍的?”
赵明月一看,原来是一张毛剑兰蹲在长城上摘花的照片,她一手拈花,脸朝着镜头,笑得非常灿烂,拍照的人也很有技术:“是呢,真好看。拍照的人水平很高啊。”
毛剑兰红着脸说:“沈大哥拍的。”
钱斯盛回来了,看见大家在看照片,也凑过来一起,听说照片是沈启学寄给毛剑兰的,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原来老五和沈启学在通信呢?”
毛剑兰脸红通通的:“也没有经常,偶尔。”
“哦。”钱斯盛笑了一下,放下照片去看书去了。
赵明月也没注意到钱斯盛的表情,只是微微叹了口气,要是他们真的谈朋友了,希望毛剑兰能够扛得住沈母的狂轰滥炸。
别人的生活赵明月不能左右和参与,只能旁观着,自己的日子还是要过的。天气渐渐暖和起来,又有人开始穿春装了。看着靓丽的春装,赵明月想起去年开店赚钱的事,今年应该继续会有市场,要是能开个服装厂,批量生产,自己就没那么辛苦了,钱也会赚得更多。但是现在一切都只能想想,自己还是个学生,而且没有本钱,得先进行原始资金积累才行。今年夏天,她准备把毛剑兰培养出来,让她也来跟自己一起做衣服,自己负责裁剪,她负责车线,这样效率至少能提高一半。
五一劳动节,宋小蕊结婚。赵明月赶在他们结婚之前,给宋小蕊和魏勤做了两身衣服,魏勤只做了一套中山装,宋小蕊则做了一条旗袍。
他们的婚礼在北京举行,说简单也简单,说隆重也算隆重,没有大摆酒席,但是来的客人却非常多,大多都是魏勤和宋小蕊父母的亲朋好友,魏勤的父母是今年才平反的,正好回来赶上儿子的婚礼。
这是他们wg之后的第一场喜事,大家借着这个机会一起庆祝新生活,所以还算得上非常隆重。魏勤穿着一身银灰色的立领中山装,宋小蕊则穿着一件大红带暗花的半截袖旗袍,幸好五一这几天来了一股寒流,两人穿着这衣服还挺合适的。
新郎和新娘的衣服都裁剪得十分合身,魏勤的个子非常高,穿着这中山装显得十分挺拔潇洒,宋小蕊身材高挑,有胸有屁股,旗袍穿在身上,显得玲珑有致、美丽非凡。这一对新人的衣着跟大家平常看的新人的衣服实在大不相同,几乎吸引了在场所有的目光。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的目光都是艳羡和赞赏的,也有一些人,看了一眼宋小蕊,就赶紧撇开了眼睛,认为这未免也太特出了,那胸,那屁股,生怕人不知道似的。没办法,不少人都被那种宽松得将女人曲线遮得一干二净的衣服荼毒深远,连美丑的标准都有些政治化了,看到真正的美的东西,反而以为丑。
不过真正美好的东西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不少人在悄悄打听,宋小蕊和魏勤那衣服都在哪儿做的,结婚一生一次,就要穿得与众不同。
赵明月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跟沈旭跃说:“怎么样,小蕊姐衣服好看吧?”
沈旭跃满意地说:“等我们结婚,你也做一件这样的旗袍。”
赵明月笑着点头:“好。”
那边有人已经打听到赵明月这里来了:“你好,我是小蕊的表妹,听说我表姐的衣服是你做的?我今年秋天也要结婚,想做一件一样的衣服,你可以帮忙吗?”
赵明月看着对方:“哦,我在上学,平时没有时间,暑假的时候可以,到时候你跟小蕊姐说好吗,她知道哪里能找到我。”
对方点头:“好的,谢谢啊。”
沈旭跃说:“你准备白给他们做?”
“当然不白做,我又不认识他们。”赵明月笑着说。
沈旭跃有些担忧地忘了母亲那边一眼,赵明月发现了:“你妈会不会不高兴?”沈家也是有头有脸的,如果自己做个个体户,按照常规思维来说,确实不大好接受。
沈旭跃无奈地说:“她一向如此,不高兴的时候比高兴的时候多得多。”
赵明月本想问问沈旭跃对自己做生意的看法,但是想了想,还是不说了,这个观念都是慢慢改变的,自己要是现在就说去做生意,估计沈旭跃心里也未必会接受。不过她相信以后他会接受的,毕竟他自己上辈子就弃政从商了。
两人参加完宋小蕊的婚礼,沈旭跃送赵明月回学校,两人坐在公交车比较靠后的一排,赵明月看着窗外的风景,突然之间好像看见了熟人,有点不敢确信,然后又回头看了一眼,确实是熟人,是李春梅坐在王兴凯的自行车后,两人有说有笑地跟他们往同一个方向走。
沈旭跃看见她一直扭头往窗外看,便问:“怎么啦?”
“我好像看见我同学了。”赵明月还有点不太相信这个事实,李春梅怎么和王兴凯在一起,看起来还挺亲密的样子。
“哪个同学?”
“我们宿舍的老三,李春梅,和另一个男同学一起。好意外的感觉。”
沈旭跃说:“也没什么呀,男女同学有好感,谈个恋爱这很正常。”
赵明月说:“关键是老三跟那个男同学一点都不对付,两人凑一块就互相掐,没想到他们现在会这么好。”
沈旭跃说:“可能就是互相对掐,掐出感情来了。”
“可能是的,还真有意思。”赵明月笑。
赵明月倒是没有觉得,那王兴凯对自己表示过好感,现在转头去追李春梅这点不好,反正李春梅也是知道王兴凯的底细的,他们在一起,也就不存在欺骗的成分。只是觉得意外,明明两个互相看不顺眼的人,最后还会走到一起,这世界不是很奇怪么。
王兴凯这个人怎么样,具体她不了解,不置可否,李春梅应该比她了解得多,李春梅终于从失恋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也算是好事一件吧。
几个舍友基本上都各得其所了,毛剑兰几乎每隔两周就能收到一封来自湛江的信,虽然她没有说什么,但也足以看得出,她跟沈启学非常聊得来。
只有钱斯盛独自一人还单着,看她的样子,似乎也不热衷这件事,每天只和唐卫华两个泡图书馆,各种大部头的史书一本一本地往宿舍搬。赵明月看的书,基本上都钱斯盛看过之后推荐给她的,就学习上来说,赵明月算不上最优秀的学生,毕竟大家都那么努力,她的底子也有限,况且她自己也并没有打算去深入钻研做学问。
暑假的时候,赵明月先抽空回了一趟老家,她要想办法去推动村里茶园的改革,将茶园分包到户。这件事当然也可以留到过年的时候再办,但是这种事,自然是越早越好。
赵明月把沈旭跃也喊回去了,沈旭跃曾经在茶园改造上出过大力,在村里还颇有威信,如果由他出面去提意见,被采纳的几率比她自己去提意见要大得多。
沈旭跃听完赵明月的打算:“你是说,将茶园全都分包到各家各户去?”
“对啊,不是已经有地方将田产分包到户了,我觉得我们村也该试试,这样大家就不用饿肚子了。”赵明月说,“先可以把茶园分包出去,到年底的时候,就可以分包村里的田地了,一步一步来。让大家先尝试一下,自己收成会不会比吃大锅饭的收成要多。”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宠溺地说:“你呀,真是忧国忧民,你都跑到北京了,还想着家乡的人呢。”
赵明月说:“没办法,谁叫我父兄都在那里呢,我想让大家早点摆脱贫困,过上温饱,早点奔小康。”
沈旭跃点头:“是早该这样了。”
于有清一直在一旁听着他们的谈话,有些诧异地说:“你们俩说什么呢?”
赵明月笑:“没什么,就是想改善一下咱们家乡的现状。”
于有清微张着嘴看着赵明月,他从来没有... -->>
高东方拿着一张照片说:“剑兰这个照得好,谁给你拍的?”
赵明月一看,原来是一张毛剑兰蹲在长城上摘花的照片,她一手拈花,脸朝着镜头,笑得非常灿烂,拍照的人也很有技术:“是呢,真好看。拍照的人水平很高啊。”
毛剑兰红着脸说:“沈大哥拍的。”
钱斯盛回来了,看见大家在看照片,也凑过来一起,听说照片是沈启学寄给毛剑兰的,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原来老五和沈启学在通信呢?”
毛剑兰脸红通通的:“也没有经常,偶尔。”
“哦。”钱斯盛笑了一下,放下照片去看书去了。
赵明月也没注意到钱斯盛的表情,只是微微叹了口气,要是他们真的谈朋友了,希望毛剑兰能够扛得住沈母的狂轰滥炸。
别人的生活赵明月不能左右和参与,只能旁观着,自己的日子还是要过的。天气渐渐暖和起来,又有人开始穿春装了。看着靓丽的春装,赵明月想起去年开店赚钱的事,今年应该继续会有市场,要是能开个服装厂,批量生产,自己就没那么辛苦了,钱也会赚得更多。但是现在一切都只能想想,自己还是个学生,而且没有本钱,得先进行原始资金积累才行。今年夏天,她准备把毛剑兰培养出来,让她也来跟自己一起做衣服,自己负责裁剪,她负责车线,这样效率至少能提高一半。
五一劳动节,宋小蕊结婚。赵明月赶在他们结婚之前,给宋小蕊和魏勤做了两身衣服,魏勤只做了一套中山装,宋小蕊则做了一条旗袍。
他们的婚礼在北京举行,说简单也简单,说隆重也算隆重,没有大摆酒席,但是来的客人却非常多,大多都是魏勤和宋小蕊父母的亲朋好友,魏勤的父母是今年才平反的,正好回来赶上儿子的婚礼。
这是他们wg之后的第一场喜事,大家借着这个机会一起庆祝新生活,所以还算得上非常隆重。魏勤穿着一身银灰色的立领中山装,宋小蕊则穿着一件大红带暗花的半截袖旗袍,幸好五一这几天来了一股寒流,两人穿着这衣服还挺合适的。
新郎和新娘的衣服都裁剪得十分合身,魏勤的个子非常高,穿着这中山装显得十分挺拔潇洒,宋小蕊身材高挑,有胸有屁股,旗袍穿在身上,显得玲珑有致、美丽非凡。这一对新人的衣着跟大家平常看的新人的衣服实在大不相同,几乎吸引了在场所有的目光。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的目光都是艳羡和赞赏的,也有一些人,看了一眼宋小蕊,就赶紧撇开了眼睛,认为这未免也太特出了,那胸,那屁股,生怕人不知道似的。没办法,不少人都被那种宽松得将女人曲线遮得一干二净的衣服荼毒深远,连美丑的标准都有些政治化了,看到真正的美的东西,反而以为丑。
不过真正美好的东西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不少人在悄悄打听,宋小蕊和魏勤那衣服都在哪儿做的,结婚一生一次,就要穿得与众不同。
赵明月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跟沈旭跃说:“怎么样,小蕊姐衣服好看吧?”
沈旭跃满意地说:“等我们结婚,你也做一件这样的旗袍。”
赵明月笑着点头:“好。”
那边有人已经打听到赵明月这里来了:“你好,我是小蕊的表妹,听说我表姐的衣服是你做的?我今年秋天也要结婚,想做一件一样的衣服,你可以帮忙吗?”
赵明月看着对方:“哦,我在上学,平时没有时间,暑假的时候可以,到时候你跟小蕊姐说好吗,她知道哪里能找到我。”
对方点头:“好的,谢谢啊。”
沈旭跃说:“你准备白给他们做?”
“当然不白做,我又不认识他们。”赵明月笑着说。
沈旭跃有些担忧地忘了母亲那边一眼,赵明月发现了:“你妈会不会不高兴?”沈家也是有头有脸的,如果自己做个个体户,按照常规思维来说,确实不大好接受。
沈旭跃无奈地说:“她一向如此,不高兴的时候比高兴的时候多得多。”
赵明月本想问问沈旭跃对自己做生意的看法,但是想了想,还是不说了,这个观念都是慢慢改变的,自己要是现在就说去做生意,估计沈旭跃心里也未必会接受。不过她相信以后他会接受的,毕竟他自己上辈子就弃政从商了。
两人参加完宋小蕊的婚礼,沈旭跃送赵明月回学校,两人坐在公交车比较靠后的一排,赵明月看着窗外的风景,突然之间好像看见了熟人,有点不敢确信,然后又回头看了一眼,确实是熟人,是李春梅坐在王兴凯的自行车后,两人有说有笑地跟他们往同一个方向走。
沈旭跃看见她一直扭头往窗外看,便问:“怎么啦?”
“我好像看见我同学了。”赵明月还有点不太相信这个事实,李春梅怎么和王兴凯在一起,看起来还挺亲密的样子。
“哪个同学?”
“我们宿舍的老三,李春梅,和另一个男同学一起。好意外的感觉。”
沈旭跃说:“也没什么呀,男女同学有好感,谈个恋爱这很正常。”
赵明月说:“关键是老三跟那个男同学一点都不对付,两人凑一块就互相掐,没想到他们现在会这么好。”
沈旭跃说:“可能就是互相对掐,掐出感情来了。”
“可能是的,还真有意思。”赵明月笑。
赵明月倒是没有觉得,那王兴凯对自己表示过好感,现在转头去追李春梅这点不好,反正李春梅也是知道王兴凯的底细的,他们在一起,也就不存在欺骗的成分。只是觉得意外,明明两个互相看不顺眼的人,最后还会走到一起,这世界不是很奇怪么。
王兴凯这个人怎么样,具体她不了解,不置可否,李春梅应该比她了解得多,李春梅终于从失恋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也算是好事一件吧。
几个舍友基本上都各得其所了,毛剑兰几乎每隔两周就能收到一封来自湛江的信,虽然她没有说什么,但也足以看得出,她跟沈启学非常聊得来。
只有钱斯盛独自一人还单着,看她的样子,似乎也不热衷这件事,每天只和唐卫华两个泡图书馆,各种大部头的史书一本一本地往宿舍搬。赵明月看的书,基本上都钱斯盛看过之后推荐给她的,就学习上来说,赵明月算不上最优秀的学生,毕竟大家都那么努力,她的底子也有限,况且她自己也并没有打算去深入钻研做学问。
暑假的时候,赵明月先抽空回了一趟老家,她要想办法去推动村里茶园的改革,将茶园分包到户。这件事当然也可以留到过年的时候再办,但是这种事,自然是越早越好。
赵明月把沈旭跃也喊回去了,沈旭跃曾经在茶园改造上出过大力,在村里还颇有威信,如果由他出面去提意见,被采纳的几率比她自己去提意见要大得多。
沈旭跃听完赵明月的打算:“你是说,将茶园全都分包到各家各户去?”
“对啊,不是已经有地方将田产分包到户了,我觉得我们村也该试试,这样大家就不用饿肚子了。”赵明月说,“先可以把茶园分包出去,到年底的时候,就可以分包村里的田地了,一步一步来。让大家先尝试一下,自己收成会不会比吃大锅饭的收成要多。”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宠溺地说:“你呀,真是忧国忧民,你都跑到北京了,还想着家乡的人呢。”
赵明月说:“没办法,谁叫我父兄都在那里呢,我想让大家早点摆脱贫困,过上温饱,早点奔小康。”
沈旭跃点头:“是早该这样了。”
于有清一直在一旁听着他们的谈话,有些诧异地说:“你们俩说什么呢?”
赵明月笑:“没什么,就是想改善一下咱们家乡的现状。”
于有清微张着嘴看着赵明月,他从来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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