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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
李德武妻裴氏 杨庆妻王氏独孤师仁乳母王氏附
杨三安妻李氏 魏衡 妻王氏 樊会仁母敬氏 绛州孝女卫氏 濮州孝女贾氏 郑义宗妻卢氏 刘寂妻夏 侯氏 楚王灵龟妃上官氏 杨绍宗妻王氏 于敏直妻张氏 冀州女子王氏樊彦琛妻 魏氏 邹保英妻奚氏古玄应妻高氏附
宋庭瑜妻魏氏 崔绘妻卢氏奉天县窦氏 二女 卢甫妻李氏王泛妻裴氏附
邹待征妻薄氏 李湍妻 董昌龄母杨氏 韦 雍妻兰陵县君萧氏 衡方厚妻武昌县君程氏 女道士李玄真 孝女王和子郑神佐女 附
女子禀阴柔之质,有从人之义。前代志贞妇烈女,盖善其能以礼自防。至若失 身贼庭,不污非义;临白刃而慷慨,誓丹衷而激发;粉身不顾,视死如归,虽在壮 夫,恐难守节,窈窕之操,不其贤乎!其次梁鸿之妻,无辞偕隐,共姜之誓,不践 二庭,妇道母仪,克彰图史,又其长也。末代风靡,贞行寂寥,聊播椒兰,以贻闺 壶,彤管之职,幸无忽焉!
李德武妻裴氏,字淑英,户部尚书、安邑公矩之女也。性婉顺有容德,事父母 以孝闻。适德武,经一年而德武坐从父金才事徙岭表。矩时为黄门侍郎,奏请德武 离婚,炀帝许之。德武将与裴别,谓曰:“燕婉始尔,便事分离,方远投瘴疠,恐 无还理。尊君奏留,必欲改嫁耳,于此即事长诀矣!”裴泣而对曰:“妇人事夫, 无再醮之礼。夫者,天也,何可背乎!守之以死,必无他志!”因操刀欲割耳自誓, 保者禁之,乃止。
裴与德武别后,容貌毁悴,常读佛经,不御膏泽。李氏之姊妹在都邑者,岁时 朔望,必命左右致敬而省焉。裴又尝读烈女传,见称述不改嫁者,乃谓所亲曰: “不践二庭,妇人常理,何为以此载于记传乎?”后十余年间,与德武音信断绝。 矩欲夺其志。时有柳直求婚,许之。期有定日,乃以翦刀断其发,悲泣绝粒。矩不 可夺,乃止。德武已于岭表娶尔硃氏为妻,及遇赦得还,至襄州,闻裴守节,乃出 其后妻,重与裴合。生三男四女。贞观中,德武终于鹿城令,裴岁余亦卒。
杨庆妻王氏,世充兄之女也。庆即隋河间王弘之子。大业末,封郇王,为荥阳 太守。后陷于世充。世充以兄女妻之,授管州刺史。及太宗攻围洛阳,庆谋背世充, 欲与其妻俱来归国。妻谓庆曰:“郑国以妾奉箕帚于公者,所以结公心耳。今既二 三其行,负恩背义,自为身谋,妾将奈何?若至长安,则公家之婢耳!愿送至东都, 公之惠也。”庆不听。伺庆出后,谓侍者曰:“唐兵若胜,我家则戚。郑国无危, 吾夫又死,进退维谷。何以生焉?”乃饮药而卒。庆既入朝,官至宜州刺史。
时又有独孤武都,谋叛王世充归国,事觉诛死。武都子师仁,年始三岁,世充 以其年幼不杀,使禁掌之。乳母王氏,号兰英,请髡钳,求入保养,世充许之。兰 英抚育提携,备尽筋力。时丧乱年饥,人多锇死,兰英扶路乞丐捃拾。遇有所得, 便归与师仁;兰英唯啖土饮水而已。后诈采拾,乃窃师仁归于京师。高祖嘉其义, 下诏曰:“师仁乳母王氏,慈惠有闻,抚鞠无倦,提携遗幼,背逆归朝。宜有褒隆, 以锡其号。可封永寿郡君”
杨三安妻李氏,雍州泾阳人也。事舅姑以孝闻。及舅姑亡没,三安亦死,二子 孩童,家至贫窭。李昼则力田,夜纺缉,数年间葬舅姑及夫之叔侄兄弟者七丧,深 为远近所嗟尚。太宗闻而异之,赐帛二百段,遣州县所在存恤之。
魏衡妻王氏,梓州郪人也。武德初,薛仁杲旧将房企地侵掠梁郡,因获王氏, 逼而妻之。后企地渐强盛,衡谋以城应贼。企地领众将趋梁州,未至数十里,饮酒 醉卧。王氏取其佩刀斩之,携其首入城,贼众乃散。高祖大悦,封为崇义夫人,舍 衡同贼之罪。
樊会仁母敬氏,字像子,蒲州河东人也。年十五,适樊氏,生会仁而夫丧,事 舅姑姊姒以谨顺闻。及服终,母兄以其盛年,将夺其志。微加讽谕,便悲恨呜咽, 如此者数四。母兄乃潜许人为婚,矫称母患以召之。凡所营具,皆寄之邻里。像子 既至,省母无疾,邻家复具肴善,像子知为所欺,佯为不悟者。其嫂复请像子沐浴。 像子私谓会仁曰:“吾不幸孀居,誓与汝父同穴。所以不死者,徒以我母羸老,汝 身幼弱。今汝舅欲夺吾志,将加逼迫,于汝何如!”会仁失声啼泣。像子抚之曰: “汝勿啼。吾向伪不觉者,令汝舅不我为意。闻汝啼,知吾觉悟,必加妨备,则吾 难为计矣!”会仁便佯睡,像子于是伺隙携之遁归。中路,兄使追及之,将逼与俱 返。像子誓以必死,辞情甚切,其兄感叹而止。后会仁年十八病卒,时像子母已终。 既葬,像子谓其所亲曰:“吾老母不幸,又夫死子亡,义无久活。”于是号恸不食, 数日而死。
绛州孝女卫氏,字无忌,夏县人也。初,其父为乡人卫长则所杀。无忌年六岁, 母又改嫁,无兄弟。及长,常思复仇。无忌从伯常设宴为乐,长则时亦预坐,无忌 以砖击杀之。既而诣吏,称父仇既报,请就刑戮。巡察大使、黄门侍郎褚遂良以闻, 太宗嘉其孝烈,特令免罪,给传乘徙于雍州,并给田宅,仍令州县以礼嫁之。
孝女贾氏,濮州鄄城人也。年始十五,其父为宗人玄基所害。其弟强仁年幼, 贾氏抚育之,誓以不嫁。及强仁成童,思共报复,乃俟玄基杀之;取其心肝,以祭 父墓。遣强仁自列于县,司断以极刑。贾氏诣阙自陈己为,请代强仁死。高宗哀之, 特下制贾氏及强仁免罪,移其家于洛阳。
郑义宗妻卢氏,幽州范阳人,卢彦衡之女也。略涉书史,事舅姑甚得妇道。尝 夜有强盗数十人,持杖鼓噪,逾垣而入,家人悉奔窜,唯有姑独在室。卢冒白刃往 至姑侧,为贼捶击之,几至于死。贼去后,家人问曰:“群凶扰横,人尽奔逃,何 独不惧?”答曰:“人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仁义也。昔宋伯姬守义赴火,流称至 今。吾虽不敏,安敢忘义!且邻里有急,尚相赴救,况在于姑,而可委弃!若万一 危祸,岂宜独生!”其姑每叹云:“古人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吾今乃知卢 新妇之心矣!”贞观中卒。
刘寂妻夏侯氏,滑州胙城人,字碎金。父长云,为盐城县丞,因疾丧明。碎金 乃求离其夫,以终侍养。经十五年,兼事后母,以至孝闻。及父卒,毁瘠殆不胜丧, 被发徒跣,负土成坟,庐于墓侧,每日一食,如此者积年。贞观中,有制表其门闾, 赐以粟帛。
楚王灵龟妃上官氏,秦州上邽人。父怀仁,右金吾将军。上官年十八,归于灵 龟,继楚哀王后。本生具存,朝夕侍奉,恭谨弥甚。凡有新味,非舅姑啖讫,未曾 先尝。经数载,灵龟薨。及将葬,其前妃阎氏,嫁不逾年而卒,又无近族,众议欲 不举之。上官氏曰:“必神而灵,宁可使孤魂无托!”于是备礼同葬,闻者莫不嘉 叹。服终,诸兄姊谓曰:“妃年尚少,又无所生,改醮异门,礼仪常范,妃可思之。” 妃掩泣对曰:“丈夫以义烈标名,妇人以守节为行。未能即先犬马,以殉沟壑,宁 可复饰妆服,有他志乎!”遽将刀截鼻割耳以自誓,诸兄姊知其志不可夺,叹息而 止。寻卒。
杨绍宗妻王氏,华州华阴人也。初,年二岁,所生母亡,为继母鞠养。至年十 五,父又征辽而殁。继母寻亦卒。王乃收所生及继母尸柩,并立父形像,招魂迁葬 讫,庐于墓侧,陪其祖父母及父母坟。永徽中,诏曰:“故杨绍宗妻王氏,因心为 孝,率性成道。年迫桑榆,筋力衰谢。以往在隋朝,父殁辽左,招魂迁葬,负土成 坟,又葬其祖父母等,遏此老年,亲加板筑。痛结晨昏,哀感行路。永言志行,嘉 尚良深。宜标其门闾,用旌敏德。”赐物三十段、粟五十石。
于敏直妻张氏,营州都督、皖城公俭之女也。数岁时父母权有疾,即观察颜色, 不离左右,昼夜省侍,宛若成人。及稍成长,恭顺弥甚。适延寿公于钦明子敏直。 初闻俭有疾,便即号踊自伤,期于必死。俭卒后,凶问至,号哭一恸而绝。高宗下 诏,赐物百段,仍令史官录之。
冀州鹿城女子王阿足者,早孤,无兄弟,唯姊一人。阿足初适同县李氏,未有 子而夫亡。时年尚少,人多聘之。为姊年老孤寡,不能舍去,乃誓不嫁,以养其姊。 每昼营田业,夜便纺绩,衣食所须,无非阿足出者,如此二十余年。及姊丧,葬送 以礼。乡人莫不称其节行,竞令妻女求与相识。后数岁,竟终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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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
李德武妻裴氏 杨庆妻王氏独孤师仁乳母王氏附
杨三安妻李氏 魏衡 妻王氏 樊会仁母敬氏 绛州孝女卫氏 濮州孝女贾氏 郑义宗妻卢氏 刘寂妻夏 侯氏 楚王灵龟妃上官氏 杨绍宗妻王氏 于敏直妻张氏 冀州女子王氏樊彦琛妻 魏氏 邹保英妻奚氏古玄应妻高氏附
宋庭瑜妻魏氏 崔绘妻卢氏奉天县窦氏 二女 卢甫妻李氏王泛妻裴氏附
邹待征妻薄氏 李湍妻 董昌龄母杨氏 韦 雍妻兰陵县君萧氏 衡方厚妻武昌县君程氏 女道士李玄真 孝女王和子郑神佐女 附
女子禀阴柔之质,有从人之义。前代志贞妇烈女,盖善其能以礼自防。至若失 身贼庭,不污非义;临白刃而慷慨,誓丹衷而激发;粉身不顾,视死如归,虽在壮 夫,恐难守节,窈窕之操,不其贤乎!其次梁鸿之妻,无辞偕隐,共姜之誓,不践 二庭,妇道母仪,克彰图史,又其长也。末代风靡,贞行寂寥,聊播椒兰,以贻闺 壶,彤管之职,幸无忽焉!
李德武妻裴氏,字淑英,户部尚书、安邑公矩之女也。性婉顺有容德,事父母 以孝闻。适德武,经一年而德武坐从父金才事徙岭表。矩时为黄门侍郎,奏请德武 离婚,炀帝许之。德武将与裴别,谓曰:“燕婉始尔,便事分离,方远投瘴疠,恐 无还理。尊君奏留,必欲改嫁耳,于此即事长诀矣!”裴泣而对曰:“妇人事夫, 无再醮之礼。夫者,天也,何可背乎!守之以死,必无他志!”因操刀欲割耳自誓, 保者禁之,乃止。
裴与德武别后,容貌毁悴,常读佛经,不御膏泽。李氏之姊妹在都邑者,岁时 朔望,必命左右致敬而省焉。裴又尝读烈女传,见称述不改嫁者,乃谓所亲曰: “不践二庭,妇人常理,何为以此载于记传乎?”后十余年间,与德武音信断绝。 矩欲夺其志。时有柳直求婚,许之。期有定日,乃以翦刀断其发,悲泣绝粒。矩不 可夺,乃止。德武已于岭表娶尔硃氏为妻,及遇赦得还,至襄州,闻裴守节,乃出 其后妻,重与裴合。生三男四女。贞观中,德武终于鹿城令,裴岁余亦卒。
杨庆妻王氏,世充兄之女也。庆即隋河间王弘之子。大业末,封郇王,为荥阳 太守。后陷于世充。世充以兄女妻之,授管州刺史。及太宗攻围洛阳,庆谋背世充, 欲与其妻俱来归国。妻谓庆曰:“郑国以妾奉箕帚于公者,所以结公心耳。今既二 三其行,负恩背义,自为身谋,妾将奈何?若至长安,则公家之婢耳!愿送至东都, 公之惠也。”庆不听。伺庆出后,谓侍者曰:“唐兵若胜,我家则戚。郑国无危, 吾夫又死,进退维谷。何以生焉?”乃饮药而卒。庆既入朝,官至宜州刺史。
时又有独孤武都,谋叛王世充归国,事觉诛死。武都子师仁,年始三岁,世充 以其年幼不杀,使禁掌之。乳母王氏,号兰英,请髡钳,求入保养,世充许之。兰 英抚育提携,备尽筋力。时丧乱年饥,人多锇死,兰英扶路乞丐捃拾。遇有所得, 便归与师仁;兰英唯啖土饮水而已。后诈采拾,乃窃师仁归于京师。高祖嘉其义, 下诏曰:“师仁乳母王氏,慈惠有闻,抚鞠无倦,提携遗幼,背逆归朝。宜有褒隆, 以锡其号。可封永寿郡君”
杨三安妻李氏,雍州泾阳人也。事舅姑以孝闻。及舅姑亡没,三安亦死,二子 孩童,家至贫窭。李昼则力田,夜纺缉,数年间葬舅姑及夫之叔侄兄弟者七丧,深 为远近所嗟尚。太宗闻而异之,赐帛二百段,遣州县所在存恤之。
魏衡妻王氏,梓州郪人也。武德初,薛仁杲旧将房企地侵掠梁郡,因获王氏, 逼而妻之。后企地渐强盛,衡谋以城应贼。企地领众将趋梁州,未至数十里,饮酒 醉卧。王氏取其佩刀斩之,携其首入城,贼众乃散。高祖大悦,封为崇义夫人,舍 衡同贼之罪。
樊会仁母敬氏,字像子,蒲州河东人也。年十五,适樊氏,生会仁而夫丧,事 舅姑姊姒以谨顺闻。及服终,母兄以其盛年,将夺其志。微加讽谕,便悲恨呜咽, 如此者数四。母兄乃潜许人为婚,矫称母患以召之。凡所营具,皆寄之邻里。像子 既至,省母无疾,邻家复具肴善,像子知为所欺,佯为不悟者。其嫂复请像子沐浴。 像子私谓会仁曰:“吾不幸孀居,誓与汝父同穴。所以不死者,徒以我母羸老,汝 身幼弱。今汝舅欲夺吾志,将加逼迫,于汝何如!”会仁失声啼泣。像子抚之曰: “汝勿啼。吾向伪不觉者,令汝舅不我为意。闻汝啼,知吾觉悟,必加妨备,则吾 难为计矣!”会仁便佯睡,像子于是伺隙携之遁归。中路,兄使追及之,将逼与俱 返。像子誓以必死,辞情甚切,其兄感叹而止。后会仁年十八病卒,时像子母已终。 既葬,像子谓其所亲曰:“吾老母不幸,又夫死子亡,义无久活。”于是号恸不食, 数日而死。
绛州孝女卫氏,字无忌,夏县人也。初,其父为乡人卫长则所杀。无忌年六岁, 母又改嫁,无兄弟。及长,常思复仇。无忌从伯常设宴为乐,长则时亦预坐,无忌 以砖击杀之。既而诣吏,称父仇既报,请就刑戮。巡察大使、黄门侍郎褚遂良以闻, 太宗嘉其孝烈,特令免罪,给传乘徙于雍州,并给田宅,仍令州县以礼嫁之。
孝女贾氏,濮州鄄城人也。年始十五,其父为宗人玄基所害。其弟强仁年幼, 贾氏抚育之,誓以不嫁。及强仁成童,思共报复,乃俟玄基杀之;取其心肝,以祭 父墓。遣强仁自列于县,司断以极刑。贾氏诣阙自陈己为,请代强仁死。高宗哀之, 特下制贾氏及强仁免罪,移其家于洛阳。
郑义宗妻卢氏,幽州范阳人,卢彦衡之女也。略涉书史,事舅姑甚得妇道。尝 夜有强盗数十人,持杖鼓噪,逾垣而入,家人悉奔窜,唯有姑独在室。卢冒白刃往 至姑侧,为贼捶击之,几至于死。贼去后,家人问曰:“群凶扰横,人尽奔逃,何 独不惧?”答曰:“人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仁义也。昔宋伯姬守义赴火,流称至 今。吾虽不敏,安敢忘义!且邻里有急,尚相赴救,况在于姑,而可委弃!若万一 危祸,岂宜独生!”其姑每叹云:“古人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吾今乃知卢 新妇之心矣!”贞观中卒。
刘寂妻夏侯氏,滑州胙城人,字碎金。父长云,为盐城县丞,因疾丧明。碎金 乃求离其夫,以终侍养。经十五年,兼事后母,以至孝闻。及父卒,毁瘠殆不胜丧, 被发徒跣,负土成坟,庐于墓侧,每日一食,如此者积年。贞观中,有制表其门闾, 赐以粟帛。
楚王灵龟妃上官氏,秦州上邽人。父怀仁,右金吾将军。上官年十八,归于灵 龟,继楚哀王后。本生具存,朝夕侍奉,恭谨弥甚。凡有新味,非舅姑啖讫,未曾 先尝。经数载,灵龟薨。及将葬,其前妃阎氏,嫁不逾年而卒,又无近族,众议欲 不举之。上官氏曰:“必神而灵,宁可使孤魂无托!”于是备礼同葬,闻者莫不嘉 叹。服终,诸兄姊谓曰:“妃年尚少,又无所生,改醮异门,礼仪常范,妃可思之。” 妃掩泣对曰:“丈夫以义烈标名,妇人以守节为行。未能即先犬马,以殉沟壑,宁 可复饰妆服,有他志乎!”遽将刀截鼻割耳以自誓,诸兄姊知其志不可夺,叹息而 止。寻卒。
杨绍宗妻王氏,华州华阴人也。初,年二岁,所生母亡,为继母鞠养。至年十 五,父又征辽而殁。继母寻亦卒。王乃收所生及继母尸柩,并立父形像,招魂迁葬 讫,庐于墓侧,陪其祖父母及父母坟。永徽中,诏曰:“故杨绍宗妻王氏,因心为 孝,率性成道。年迫桑榆,筋力衰谢。以往在隋朝,父殁辽左,招魂迁葬,负土成 坟,又葬其祖父母等,遏此老年,亲加板筑。痛结晨昏,哀感行路。永言志行,嘉 尚良深。宜标其门闾,用旌敏德。”赐物三十段、粟五十石。
于敏直妻张氏,营州都督、皖城公俭之女也。数岁时父母权有疾,即观察颜色, 不离左右,昼夜省侍,宛若成人。及稍成长,恭顺弥甚。适延寿公于钦明子敏直。 初闻俭有疾,便即号踊自伤,期于必死。俭卒后,凶问至,号哭一恸而绝。高宗下 诏,赐物百段,仍令史官录之。
冀州鹿城女子王阿足者,早孤,无兄弟,唯姊一人。阿足初适同县李氏,未有 子而夫亡。时年尚少,人多聘之。为姊年老孤寡,不能舍去,乃誓不嫁,以养其姊。 每昼营田业,夜便纺绩,衣食所须,无非阿足出者,如此二十余年。及姊丧,葬送 以礼。乡人莫不称其节行,竞令妻女求与相识。后数岁,竟终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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