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www.bixiawenxue.org,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囧……
时器时代啊……以前只玩过这个名称的游戏,沉迷于去收集各种各样的宠物,就是没有幻想过自己某一天也会穿到这个鸟不拉屎的时代。别这样玩人好不好……自己又不是穿越爱好者,这样的中奖机会送别人好了。晋江、起点,有一大堆穿越发烧友,貌似完全轮不到自己头上。于是又得出一个结论:穿越大神那厮绝对是个睁眼瞎,而且是个非常不负责任,做事随心所欲还喜欢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的家伙!
对面岸上的人,无论男女,几乎都全光着。小孩就不说了,百分之百的是光着的,男娃女娃一律光滑滑满地乱跑,活像动物园的小兽。老人们大多也光着,□出年老满身皱纹和老年斑的皮肤。女人们得看条件的好坏,对□而言,条件好的会在腰胯间围块兽皮,装饰的意味大过遮羞;条件不好的,那肯定是光着了。至于上身,那是啥也没有的,偶尔能见到兽牙之类的穿成的粗陋项链戴在颈上,也是极少极少。
头一次看到这许多光溜溜的女人时,孙志新还兴奋了一下。好多的乳房呢!长的圆的扁的,大的小的中等的,球形条状竹笋形丝瓜柱,各式各样,全都光天化日之下坦露在外任人随便看。以前想随便那当然不是,现在随便看……岂不是天堂咋地?可人类就是有那么贱,遮起来不让看的时候一心想看,当它们随地都坦着让人随便看,神秘感就没了,更觉不值钱,想看的欲望大减,仅看了一天就视觉疲劳。孙志新从第一天的性兴奋到第二的性疲劳,然后一连三十五天看下来,活活腻得想吐。
不信?那么美丽的东西会让人想吐?看过后想摸才是真的吧……你还别不信,红烧肉好吃不好吃?你连吃一个月,天天顿顿吃它试试看。有种你给我坚待一星期,我算你狠!那两个脂肪球现在对孙志新没有了任何吸引力,甚至还觉得看着烦,看上一眼就觉得如同吃多了过饱和的硬脂肪肥油。更别提那些年老的,或是病弱的,完全无美感,乳房像皮口袋一样拖在腹部足有尺长,脏兮兮的全是皱纹,□乌漆嘛黑像发霉的美国乌梅。那些女人的整体形像活像索马里的黑女人。能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起性致……除了说你是禽兽,别的简直是没啥可说的。别人看见这样的东西会起什么念头孙志新不知道,反正孙志新自己不行,就像他看到索马里妇女的裸体照片,只有深深的同情,生不出半丝欲念。
可是没办法,不是女人们不想穿,不想打扮得漂亮,而是生产力着实低下,实在没这个条件,生产不出来可以穿的东西,或者说没有多余的东西来制做遮体物品。仅是兽皮一项,对于这些来说在极端条件下也可以转换为食物,孙志新有见到过有老人饿极了拿兽皮熬烂了来吃,一边吃一边往外吐毛发,看得孙志新恶心不已,又心酸不已。所以她们只能裸着,在天亮的时分只能可怜的双手环抱着胸部取暖,就算是青春年华的少女,美丽的乳房也被冻得上面的皮肤全是鸡皮疙瘩,一点也美不起来。
正在那里感叹,有个黑瘦的小孩站在河对岸叫他:“毕达阿察拉苏,%!@#!$@!%&%@#*。”
除了毕达阿察孙志新听得懂,其余的一律听成鸟语。连续三十五天,一直被称呼为毕达阿察拉苏,白痴都知道在叫自己。
如果真心要学,以孙志新的发达智商自然可以很容易的学会一些简单的日常用语。可是他打心底排斥这一群原始人,没有丝毫说话的欲望。三十五天下来就只听懂个毕达阿察拉苏,别是全是鸭子听雷——雾沙沙,十窍都通了九窍,只余下一窍不通!同时心里隐隐猜测这是一个称号,而不是名姓,因为无论谁这样叫他的时候,脸上都带着一种尊敬和畏惧的混和复杂表情,隐隐又和自己保持距离,神情显得很是谨慎。你走在大街见到认识的张三李四王麻子,打招呼时不会像这样,对吧?这是很简单的常识。
孙志新没有应声,只是慢慢站起来,趟过河水向对岸走去。他知道,这是部落里的男人们回来了,做晚饭的女人遣人来叫他过去吃饭。三十几天一直都这样,天擦亮男人们就出去打猎擦黑时分再回来,如无意外不会更改。
作者有话要说:新书开章,欢迎捧场。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个强强联手的史前开荒爱情故事。
2
2、男人们回来了...
黑瘦小孩领着孙志新往帐蓬堆里最大的那一座走。
所谓最大,也不过是占地三米多点儿。整个帐蓬用兽皮拼接而成一大块,再用一根木头柱子顶起来,就成了孙志新所见过的最简陋的帐蓬。拼接它的工艺非常简陋,就是用磨尖的木头棍子在兽皮上桶出孔,再用兽皮撕成条穿起来绑在一起就成了。据孙志新观察,整个部落里会这个手艺的女人并不多,好像还是某种挺高级的加工手段。
和其它的帐蓬相比,它更大,更‘华丽’,更具‘气势’。被木头撑起来的顶部还插了一撮鲜艳的鸟类尾羽,它迎风招摇着表示这座是部落首领的居所,地位上来说相当于总统豪宅。这便是孙志新在这史前时代目前依附而居的家,非常之‘豪华’,非常之‘金碧辉煌’,孙志新一见了就想哭,总觉得自己居住在某座历史悠久的垃圾堆里。
黑瘦小孩把孙志新领回家里,开始灵巧而又勤劳的做晚饭。孙志新斜着眼看他忙碌的黑瘦身体,心里同情着可怜着,却又强硬起心肠只作没看见。发生在他身上的种种事都让他不想与这里的任何原始人有交集。
黑瘦小孩好像叫做布库,孙志新听别人这么叫他。他是部落首领的小儿子,大儿子更高更壮,接近成年,已经可以跟着父亲外出打猎,所以这会儿见不到他。部落首领家又没有女人,做饭的事就落到了布布库头上。
说起这个,孙志新其实对这位部落首长有些敬佩。他做为一名部落首领,除了有话语权之外,没有其它任何的特权,不贪污不乱纪,没有任何前世官员身上总是洗不干净的腐败气息。部落的其它成员会因为敬重赠送他东西,其余所有的东西由他发话全部严格接照平均的制度分配下去,他不能多拿一丝半毫。这种分配制度很原始,很粗陋,却没有丝毫官僚贪污的风气。能形成这样的分配方式的原因,一是生产力低力,没有多余的东西可以藏私,二则也是人们纯朴老实。如此便让前时代社会穿过来的孙志新一边鄙视着,一边又敬重这种制度。
当然,再想到其它的,孙志新心里那点佩服和敬重便因为对部落首领的恨意吹得烟消云散。简单的说,这个部落首领的家庭构成有四个人,首领,首领的大儿子,首领的小儿子,还有孙志新。没有女人,可孙志新被首领拿来当成女人用。一连几十天,天天屁股开花。当真是菊花残,满地伤……比起身体,自尊尤其被伤得厉害。
布库煮东西的道具是一个工艺很可怕的陶锅,它的形状像只大型的长形的鞋,内面凹进去可以容纳东西,那小孩就把它放在火上,加了水把前些天的肉丢进去煮。他的烹调水平就这样,所有东西全拿来煮,把肉煮熟就算做好了饭。
只是那肉放了几天,已经有些变质,没下锅那会一群苍蝇围着它兴奋的折腾,黑压压又嗡嗡作响的一片着实让人望而生畏。不过虽然确实有点变质,不过吃倒是能吃,就是一煮之下就冒出奇怪的味道,让人呕吐的欲望大过吃它的欲望。孙志新闻着实在想吐,但又知道这块微微变质但是还是吃的肉在目前情况下实在珍贵无比,只自强忍着。要知道这是史前的石器时代,哪怕再小的食物都来之不易,凡是能吃不会吃死人的,绝不会被丢弃。
不大会,水开了,在陶锅里咕噜噜的响,奇怪的味道迷茫在整个帐蓬里,让里坐立难安。当然,坐立难安只针对孙志新,布库倒是垂涎欲滴的盯着锅里,守着食物大家一起吃的本份。
再过得会儿,孙志新瞄表看见时间大约是六点半,帐蓬外传来一阵欢呼。打猎的男人们回来了!
孙志新心里一紧,立即就想起那个天天折腾他屁股的凶手。可是他们心获和生存紧紧相关,心里纵然万般不情愿,孙志新还是忍不住通过帐蓬的开口往外看去。
一群男人,约有四、五十个,在一个领头男子的带领下正满脸欢笑的满载而归,接受部落里其它成员的欢呼。走在最前面的就是部落的首领,肩上扛着一只鲜血淋漓的鹿,一边冲人挥手,一边展露着粗犷的笑容。
…囧……
时器时代啊……以前只玩过这个名称的游戏,沉迷于去收集各种各样的宠物,就是没有幻想过自己某一天也会穿到这个鸟不拉屎的时代。别这样玩人好不好……自己又不是穿越爱好者,这样的中奖机会送别人好了。晋江、起点,有一大堆穿越发烧友,貌似完全轮不到自己头上。于是又得出一个结论:穿越大神那厮绝对是个睁眼瞎,而且是个非常不负责任,做事随心所欲还喜欢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的家伙!
对面岸上的人,无论男女,几乎都全光着。小孩就不说了,百分之百的是光着的,男娃女娃一律光滑滑满地乱跑,活像动物园的小兽。老人们大多也光着,□出年老满身皱纹和老年斑的皮肤。女人们得看条件的好坏,对□而言,条件好的会在腰胯间围块兽皮,装饰的意味大过遮羞;条件不好的,那肯定是光着了。至于上身,那是啥也没有的,偶尔能见到兽牙之类的穿成的粗陋项链戴在颈上,也是极少极少。
头一次看到这许多光溜溜的女人时,孙志新还兴奋了一下。好多的乳房呢!长的圆的扁的,大的小的中等的,球形条状竹笋形丝瓜柱,各式各样,全都光天化日之下坦露在外任人随便看。以前想随便那当然不是,现在随便看……岂不是天堂咋地?可人类就是有那么贱,遮起来不让看的时候一心想看,当它们随地都坦着让人随便看,神秘感就没了,更觉不值钱,想看的欲望大减,仅看了一天就视觉疲劳。孙志新从第一天的性兴奋到第二的性疲劳,然后一连三十五天看下来,活活腻得想吐。
不信?那么美丽的东西会让人想吐?看过后想摸才是真的吧……你还别不信,红烧肉好吃不好吃?你连吃一个月,天天顿顿吃它试试看。有种你给我坚待一星期,我算你狠!那两个脂肪球现在对孙志新没有了任何吸引力,甚至还觉得看着烦,看上一眼就觉得如同吃多了过饱和的硬脂肪肥油。更别提那些年老的,或是病弱的,完全无美感,乳房像皮口袋一样拖在腹部足有尺长,脏兮兮的全是皱纹,□乌漆嘛黑像发霉的美国乌梅。那些女人的整体形像活像索马里的黑女人。能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起性致……除了说你是禽兽,别的简直是没啥可说的。别人看见这样的东西会起什么念头孙志新不知道,反正孙志新自己不行,就像他看到索马里妇女的裸体照片,只有深深的同情,生不出半丝欲念。
可是没办法,不是女人们不想穿,不想打扮得漂亮,而是生产力着实低下,实在没这个条件,生产不出来可以穿的东西,或者说没有多余的东西来制做遮体物品。仅是兽皮一项,对于这些来说在极端条件下也可以转换为食物,孙志新有见到过有老人饿极了拿兽皮熬烂了来吃,一边吃一边往外吐毛发,看得孙志新恶心不已,又心酸不已。所以她们只能裸着,在天亮的时分只能可怜的双手环抱着胸部取暖,就算是青春年华的少女,美丽的乳房也被冻得上面的皮肤全是鸡皮疙瘩,一点也美不起来。
正在那里感叹,有个黑瘦的小孩站在河对岸叫他:“毕达阿察拉苏,%!@#!$@!%&%@#*。”
除了毕达阿察孙志新听得懂,其余的一律听成鸟语。连续三十五天,一直被称呼为毕达阿察拉苏,白痴都知道在叫自己。
如果真心要学,以孙志新的发达智商自然可以很容易的学会一些简单的日常用语。可是他打心底排斥这一群原始人,没有丝毫说话的欲望。三十五天下来就只听懂个毕达阿察拉苏,别是全是鸭子听雷——雾沙沙,十窍都通了九窍,只余下一窍不通!同时心里隐隐猜测这是一个称号,而不是名姓,因为无论谁这样叫他的时候,脸上都带着一种尊敬和畏惧的混和复杂表情,隐隐又和自己保持距离,神情显得很是谨慎。你走在大街见到认识的张三李四王麻子,打招呼时不会像这样,对吧?这是很简单的常识。
孙志新没有应声,只是慢慢站起来,趟过河水向对岸走去。他知道,这是部落里的男人们回来了,做晚饭的女人遣人来叫他过去吃饭。三十几天一直都这样,天擦亮男人们就出去打猎擦黑时分再回来,如无意外不会更改。
作者有话要说:新书开章,欢迎捧场。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个强强联手的史前开荒爱情故事。
2
2、男人们回来了...
黑瘦小孩领着孙志新往帐蓬堆里最大的那一座走。
所谓最大,也不过是占地三米多点儿。整个帐蓬用兽皮拼接而成一大块,再用一根木头柱子顶起来,就成了孙志新所见过的最简陋的帐蓬。拼接它的工艺非常简陋,就是用磨尖的木头棍子在兽皮上桶出孔,再用兽皮撕成条穿起来绑在一起就成了。据孙志新观察,整个部落里会这个手艺的女人并不多,好像还是某种挺高级的加工手段。
和其它的帐蓬相比,它更大,更‘华丽’,更具‘气势’。被木头撑起来的顶部还插了一撮鲜艳的鸟类尾羽,它迎风招摇着表示这座是部落首领的居所,地位上来说相当于总统豪宅。这便是孙志新在这史前时代目前依附而居的家,非常之‘豪华’,非常之‘金碧辉煌’,孙志新一见了就想哭,总觉得自己居住在某座历史悠久的垃圾堆里。
黑瘦小孩把孙志新领回家里,开始灵巧而又勤劳的做晚饭。孙志新斜着眼看他忙碌的黑瘦身体,心里同情着可怜着,却又强硬起心肠只作没看见。发生在他身上的种种事都让他不想与这里的任何原始人有交集。
黑瘦小孩好像叫做布库,孙志新听别人这么叫他。他是部落首领的小儿子,大儿子更高更壮,接近成年,已经可以跟着父亲外出打猎,所以这会儿见不到他。部落首领家又没有女人,做饭的事就落到了布布库头上。
说起这个,孙志新其实对这位部落首长有些敬佩。他做为一名部落首领,除了有话语权之外,没有其它任何的特权,不贪污不乱纪,没有任何前世官员身上总是洗不干净的腐败气息。部落的其它成员会因为敬重赠送他东西,其余所有的东西由他发话全部严格接照平均的制度分配下去,他不能多拿一丝半毫。这种分配制度很原始,很粗陋,却没有丝毫官僚贪污的风气。能形成这样的分配方式的原因,一是生产力低力,没有多余的东西可以藏私,二则也是人们纯朴老实。如此便让前时代社会穿过来的孙志新一边鄙视着,一边又敬重这种制度。
当然,再想到其它的,孙志新心里那点佩服和敬重便因为对部落首领的恨意吹得烟消云散。简单的说,这个部落首领的家庭构成有四个人,首领,首领的大儿子,首领的小儿子,还有孙志新。没有女人,可孙志新被首领拿来当成女人用。一连几十天,天天屁股开花。当真是菊花残,满地伤……比起身体,自尊尤其被伤得厉害。
布库煮东西的道具是一个工艺很可怕的陶锅,它的形状像只大型的长形的鞋,内面凹进去可以容纳东西,那小孩就把它放在火上,加了水把前些天的肉丢进去煮。他的烹调水平就这样,所有东西全拿来煮,把肉煮熟就算做好了饭。
只是那肉放了几天,已经有些变质,没下锅那会一群苍蝇围着它兴奋的折腾,黑压压又嗡嗡作响的一片着实让人望而生畏。不过虽然确实有点变质,不过吃倒是能吃,就是一煮之下就冒出奇怪的味道,让人呕吐的欲望大过吃它的欲望。孙志新闻着实在想吐,但又知道这块微微变质但是还是吃的肉在目前情况下实在珍贵无比,只自强忍着。要知道这是史前的石器时代,哪怕再小的食物都来之不易,凡是能吃不会吃死人的,绝不会被丢弃。
不大会,水开了,在陶锅里咕噜噜的响,奇怪的味道迷茫在整个帐蓬里,让里坐立难安。当然,坐立难安只针对孙志新,布库倒是垂涎欲滴的盯着锅里,守着食物大家一起吃的本份。
再过得会儿,孙志新瞄表看见时间大约是六点半,帐蓬外传来一阵欢呼。打猎的男人们回来了!
孙志新心里一紧,立即就想起那个天天折腾他屁股的凶手。可是他们心获和生存紧紧相关,心里纵然万般不情愿,孙志新还是忍不住通过帐蓬的开口往外看去。
一群男人,约有四、五十个,在一个领头男子的带领下正满脸欢笑的满载而归,接受部落里其它成员的欢呼。走在最前面的就是部落的首领,肩上扛着一只鲜血淋漓的鹿,一边冲人挥手,一边展露着粗犷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