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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在杨舒兰尸体被发现的时候,许琅看过杨舒兰的伤口,不过,当时杨舒兰的脖子附近凝固了很多鲜血,导致伤口被鲜血粘合住了,许琅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地方,现在,死者脖子上的血迹被清理干净之后,许琅顿时就看出了不寻常。
死者的伤口呈现一字型,伤口从右至左,伤口的创面很小,也很细,几乎跟现场发现的凶器一模一样,而且伤口很深,从其外翻的皮肉来看,凶器在伤口停留的时间不超过三秒,这显然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看到许琅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秦明月继续说道:“你发现什么了?”
许琅抿了抿嘴唇,没有立即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从工具台上,拿了一把和凶器相似的道具,握在手里,然后,看着伤口,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一般凶手在选择割喉这种方式的时候,一般都是站在受害者背后,一只手固定住死者的脑袋,然后,一只手持凶器,对准其脖子,一刀划过,从而杀死对方,但是,许琅在观察了一会儿之后,却发现,死者的身上没有约束伤,这就说明,凶手在作案的时候,不是从背后挟持对方的,而如果不是在这种状态下杀死杨舒兰的,那么,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从正门,直接挥刀。
但是,如果是从正面挥刀杀死对方的话,伤口应该是从左往右,而不是从右往左,除非,对方是个左撇子,然而,如果凶手是个左撇子的话,左手持刀留下的痕迹,跟右手留下的痕迹,是截然不同的。
看到许琅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秦明月笑了笑,从许琅的手里接过刀具,然后,反握在手里,看着许琅说道:“你说凶手是不是这样握刀的呢?”
闻听此言,许琅看向了秦明月,顿时,眼睛眯了起来,整个人也愣在了当场。
许琅看了看反握刀具的秦明月,又看了看死者的伤口,如果凶手不是从其背后挟持对方,从而杀死对方的话,那么,凶手只能站在其对面,然后反手握刀,采取突然袭击,从而达到一刀毙命的效果,而想要做到这种效果的,肯定是受过特殊训练的。
这种握刀手法,一般人不会这么做的,一来反手握刀,在砍击某个物体的时候,很容易受伤,二来,武器讲究一寸长一寸强,很多人握刀的时候,都会直接握住刀柄,刀尖冲着对方,这样,可以给人带来一种心理上的安全感,而很少有人会选择这种握刀方式,除非,对方是习惯了
这样握刀,而一般选择这样握刀方式的,是那种受过特殊训练的军人,还有特警。
军人所学的东西,既是为了保命,也是为了杀人,毕竟,战争是残酷的,也是血腥的,它们讲究最简单,最直接,最粗暴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制服,甚至是杀死对方,讲究的就是一刀毙命,所以,他们在训练的时候,握刀的手法跟外人是不同的。
想要掌控某样东西,首先,你要了解它,熟悉它,习惯它,从而才能掌握它,让其发挥出最大的效果和攻击性。
杀死杨舒兰的凶器是水果刀,这一点儿已经确定了,而水果刀是日常生活当中最常见的一种武器,平常,水果刀只是用来切水果的,虽然很锋利,但是,刀具也很脆,而人体的皮肤和脂肪还是很厚的,人体的血管都隐藏在厚厚的皮肤和脂肪下面,想要依靠水果刀本身的锋利和韧性直直的刺入人体,是不太现实的,如果没有一定的技巧,估计,水果刀在刺入人体皮肤之后,没多久,就会因为受力过大而断掉,这样一来,不但无法做到一刀毙命,甚至人都不会被杀死,所以说,凶手是个很自信的人,而他的自信来源来他所掌握的杀人技巧。
直到这一刻,许琅才恍然大悟,原来,凶手是这么杀人的。
“原来是这样啊。”许琅喃喃自语道。
看到许琅明白了其中的缘由,秦明月就放下刀具,转过身,看着许琅,说道:“死者从遇袭到死亡,中间相隔不到三分钟。”
三分钟杀死一个人,果然,凶手是受过特殊训练的。
“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十三号的下午一点到两点之间,死者生前没有遭到挟持和殴打,也没有发生性关系,凶手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杀人而杀人的。”秦明月说道。
“这和王安宴回到小区的时间基本吻合。”丁昊穹在一旁说道。
许琅点点头,确实,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杀死杨舒兰的凶手很可能就是已经潜逃的王安宴,但是,新的疑问也随之出现了。
杨舒兰是王安宴的房东,两个人都住在一楼,而且还是门对门,王安宴为什么要杀死杨舒兰呢?他杀死杨舒兰的动机和目的又是什么呢?
之前,在勘察现场的时候,发现房间里没有打斗的痕迹,也没有财物丢失的迹象,房间里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显然,凶手不是为了某样东西而杀人的,而刚才秦明月又说了,死者在生前和死后,都没有被强-奸的迹象,这说明,凶手不是为了图色而杀人的,这样一来,凶手的作案动机就成为了一个谜团。
既然暂时想不通这些,许琅就不去想了,而是转过头,看着丁昊穹问道:“王安宴有服兵役的记录吗?”
丁昊穹一愣,随即,他就明白许琅想问什么了。
丁昊穹摇摇头,说道:“我查过王安宴的过去,他没有服兵役的记录。”
“没有服过兵役?”
许琅皱起了眉头,显然,他对这个结果感到意外,更多的还是困惑。
“不过,我们在调查王安宴过去的时候,发现,王安宴在高中毕业之后,就离开了滨江市,出了国。”丁昊穹补充道。
“出国?去了哪里?”许琅连忙问道。
“以色列。”
闻听此言,许琅顿时瞳孔一缩,抬起头,脸色凝重的看着丁昊穹,似乎,他想到了什么。
丁昊穹看着许琅,也看出许琅在想什么了,他也点点头,说道:“看来,我们想的是一样的。”
王安宴确实没有在华夏国服过兵役,毕竟,华夏国人口众多,虽然也有义务兵,每年,各个部队和军区都会招兵入伍,但是,这只是一种选择,而不是强制性的,公民有权利不当兵,当然,如果你选择了当兵,却在进入部队服役的时候,后悔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而以色列是一个十分混乱的地方,常年都在打仗,除了他们本地的部队之外,他们也会雇佣一些雇佣兵,或者从其他国家召集一些人参军,从而继续打仗。
既然王安宴去过以色列,那么,有没有可能,王安宴在去往以色列的时候,在当年当兵了,从而学会了部队的杀人技巧,毕竟是在战场人,不是杀人就是被杀,战场是没有法律和道德可言的,唯一的就是活下去。
想到这,许琅看向丁昊穹说道:“立即去调查王安宴在以色列的一切事情,看看他有没有在当地服过兵役。”
丁昊穹点点头,答应一声,转身就离开了。
许琅则陷入了沉思,就算是王安宴当过兵,学会了部队的那种杀人技巧,可是,许琅还是搞不清楚,杨舒兰是不是他杀害的,如果是,他杀死杨舒兰的动机和目的又是什么呢?
看来,一切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才能窥探一二了。
sp; 在杨舒兰尸体被发现的时候,许琅看过杨舒兰的伤口,不过,当时杨舒兰的脖子附近凝固了很多鲜血,导致伤口被鲜血粘合住了,许琅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地方,现在,死者脖子上的血迹被清理干净之后,许琅顿时就看出了不寻常。
死者的伤口呈现一字型,伤口从右至左,伤口的创面很小,也很细,几乎跟现场发现的凶器一模一样,而且伤口很深,从其外翻的皮肉来看,凶器在伤口停留的时间不超过三秒,这显然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看到许琅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秦明月继续说道:“你发现什么了?”
许琅抿了抿嘴唇,没有立即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从工具台上,拿了一把和凶器相似的道具,握在手里,然后,看着伤口,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一般凶手在选择割喉这种方式的时候,一般都是站在受害者背后,一只手固定住死者的脑袋,然后,一只手持凶器,对准其脖子,一刀划过,从而杀死对方,但是,许琅在观察了一会儿之后,却发现,死者的身上没有约束伤,这就说明,凶手在作案的时候,不是从背后挟持对方的,而如果不是在这种状态下杀死杨舒兰的,那么,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从正门,直接挥刀。
但是,如果是从正面挥刀杀死对方的话,伤口应该是从左往右,而不是从右往左,除非,对方是个左撇子,然而,如果凶手是个左撇子的话,左手持刀留下的痕迹,跟右手留下的痕迹,是截然不同的。
看到许琅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秦明月笑了笑,从许琅的手里接过刀具,然后,反握在手里,看着许琅说道:“你说凶手是不是这样握刀的呢?”
闻听此言,许琅看向了秦明月,顿时,眼睛眯了起来,整个人也愣在了当场。
许琅看了看反握刀具的秦明月,又看了看死者的伤口,如果凶手不是从其背后挟持对方,从而杀死对方的话,那么,凶手只能站在其对面,然后反手握刀,采取突然袭击,从而达到一刀毙命的效果,而想要做到这种效果的,肯定是受过特殊训练的。
这种握刀手法,一般人不会这么做的,一来反手握刀,在砍击某个物体的时候,很容易受伤,二来,武器讲究一寸长一寸强,很多人握刀的时候,都会直接握住刀柄,刀尖冲着对方,这样,可以给人带来一种心理上的安全感,而很少有人会选择这种握刀方式,除非,对方是习惯了
这样握刀,而一般选择这样握刀方式的,是那种受过特殊训练的军人,还有特警。
军人所学的东西,既是为了保命,也是为了杀人,毕竟,战争是残酷的,也是血腥的,它们讲究最简单,最直接,最粗暴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制服,甚至是杀死对方,讲究的就是一刀毙命,所以,他们在训练的时候,握刀的手法跟外人是不同的。
想要掌控某样东西,首先,你要了解它,熟悉它,习惯它,从而才能掌握它,让其发挥出最大的效果和攻击性。
杀死杨舒兰的凶器是水果刀,这一点儿已经确定了,而水果刀是日常生活当中最常见的一种武器,平常,水果刀只是用来切水果的,虽然很锋利,但是,刀具也很脆,而人体的皮肤和脂肪还是很厚的,人体的血管都隐藏在厚厚的皮肤和脂肪下面,想要依靠水果刀本身的锋利和韧性直直的刺入人体,是不太现实的,如果没有一定的技巧,估计,水果刀在刺入人体皮肤之后,没多久,就会因为受力过大而断掉,这样一来,不但无法做到一刀毙命,甚至人都不会被杀死,所以说,凶手是个很自信的人,而他的自信来源来他所掌握的杀人技巧。
直到这一刻,许琅才恍然大悟,原来,凶手是这么杀人的。
“原来是这样啊。”许琅喃喃自语道。
看到许琅明白了其中的缘由,秦明月就放下刀具,转过身,看着许琅,说道:“死者从遇袭到死亡,中间相隔不到三分钟。”
三分钟杀死一个人,果然,凶手是受过特殊训练的。
“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十三号的下午一点到两点之间,死者生前没有遭到挟持和殴打,也没有发生性关系,凶手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杀人而杀人的。”秦明月说道。
“这和王安宴回到小区的时间基本吻合。”丁昊穹在一旁说道。
许琅点点头,确实,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杀死杨舒兰的凶手很可能就是已经潜逃的王安宴,但是,新的疑问也随之出现了。
杨舒兰是王安宴的房东,两个人都住在一楼,而且还是门对门,王安宴为什么要杀死杨舒兰呢?他杀死杨舒兰的动机和目的又是什么呢?
之前,在勘察现场的时候,发现房间里没有打斗的痕迹,也没有财物丢失的迹象,房间里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显然,凶手不是为了某样东西而杀人的,而刚才秦明月又说了,死者在生前和死后,都没有被强-奸的迹象,这说明,凶手不是为了图色而杀人的,这样一来,凶手的作案动机就成为了一个谜团。
既然暂时想不通这些,许琅就不去想了,而是转过头,看着丁昊穹问道:“王安宴有服兵役的记录吗?”
丁昊穹一愣,随即,他就明白许琅想问什么了。
丁昊穹摇摇头,说道:“我查过王安宴的过去,他没有服兵役的记录。”
“没有服过兵役?”
许琅皱起了眉头,显然,他对这个结果感到意外,更多的还是困惑。
“不过,我们在调查王安宴过去的时候,发现,王安宴在高中毕业之后,就离开了滨江市,出了国。”丁昊穹补充道。
“出国?去了哪里?”许琅连忙问道。
“以色列。”
闻听此言,许琅顿时瞳孔一缩,抬起头,脸色凝重的看着丁昊穹,似乎,他想到了什么。
丁昊穹看着许琅,也看出许琅在想什么了,他也点点头,说道:“看来,我们想的是一样的。”
王安宴确实没有在华夏国服过兵役,毕竟,华夏国人口众多,虽然也有义务兵,每年,各个部队和军区都会招兵入伍,但是,这只是一种选择,而不是强制性的,公民有权利不当兵,当然,如果你选择了当兵,却在进入部队服役的时候,后悔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而以色列是一个十分混乱的地方,常年都在打仗,除了他们本地的部队之外,他们也会雇佣一些雇佣兵,或者从其他国家召集一些人参军,从而继续打仗。
既然王安宴去过以色列,那么,有没有可能,王安宴在去往以色列的时候,在当年当兵了,从而学会了部队的杀人技巧,毕竟是在战场人,不是杀人就是被杀,战场是没有法律和道德可言的,唯一的就是活下去。
想到这,许琅看向丁昊穹说道:“立即去调查王安宴在以色列的一切事情,看看他有没有在当地服过兵役。”
丁昊穹点点头,答应一声,转身就离开了。
许琅则陷入了沉思,就算是王安宴当过兵,学会了部队的那种杀人技巧,可是,许琅还是搞不清楚,杨舒兰是不是他杀害的,如果是,他杀死杨舒兰的动机和目的又是什么呢?
看来,一切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才能窥探一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