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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后悔成为了血族?你想回到阳光下去?这一点,就连我也做不到。”
“传说我的这只左手里藏着世界的秘密,其实并不是。它的确有秘密,但与左手无关,而在这枚戒指上。更确切点说,是在这枚宝石之中。它可以满足你的愿望,从某种角度来说,也就是赐予了你新的世界。所以说它藏着世界的秘密,其实也不算错……”
“但是你知道现在迷宫外面等着你的是什么吗?”
顾颐感知不到迷宫外面。这里有特殊的力量,连血族那种血脉之间的感应都能隔断。然而不需要感知他也能知道答案,他擅自行动,还带走了三件圣器,那个人怎么可能放过他?
如果他进迷宫是为了完成那个人的心愿,那么等他带着始祖的血出去,他就失去了用处。到时候,迈卡维和乔凡尼两族圣器被盗的罪名当然由他来承担,所以等待着他的必定是重惩甚至死亡。
而如果他已经背叛了那个人,那么更不必怀疑,他将是偷盗三氏族圣器,并企图打扰始祖深眠,盗取血液提升等级的罪人,等待着他的,当然更是只有死亡了。
也许死亡也不错,既然他已经无法回头,那么前方也不过就只剩下了死亡而已,所有的生物,最终不都要回归死亡的怀抱吗?
“你想死吗?”
“……不……”顾颐觉得自己的思维已经停止了活动,但几乎是本能的,他还是给了一个否定的回答。即使亲人都已经逝去,即使倾心相爱只是一个骗局,即使永远不能再行走在阳光下,他仍然想要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轻轻的笑声又响起来:“很有趣的回答。你不像个合格的血族,所以,这个心愿可以满足。”
“满足?”
“把戒指摘下来吧。那颗钻石,可以满足你的心愿。”低沉的声音似乎带上了一丝怅然,“你知道那是什么吗?数千年前,我曾经得到过一个许诺——如果有一天我真心忏悔,就可以摆脱血族的身份,回归为人……”
“但是我不想忏悔,没什么可以忏悔的。虽然我知道,无须忏悔也可以用它,但是既然许诺是那么说的,那么没有忏悔,我也就不会用它。现在,我把它送给你了。”
“不过你现在不能用。因为用了它,你就失去了所有反抗的能力,而我也不能离开迷宫,所以只有一个办法,我可以给你一滴血,如果,你能承受得了,或许日后你就可以得偿心愿,回归人世……”
第16章猎魔人工会亚洲分会
作者有话要说:前几章关于宝血的问题,也许是我表达得不够清楚,所以下面好多亲都猜得不大对,请注意,这一章里出现了两样东西:一滴血,和一颗钻石……哈哈多的我就不说了,后面会慢慢解释滴
顾颐猛地睁开了眼睛。梦境太真实,以至于他现在身体里似乎还残留着那种比初拥还要强烈的焚烧感。不过潜伏在胸口的那一滴血液仍旧沉睡着,并没有与他的血液相混合。
缓缓吁出一口气,顾颐只觉得浑身疲惫不堪。多久没有做这个梦了?迷宫已经在千万里之外,三圣器也只剩下了一件还带在身上,至于那颗可以让他得偿所愿的钻石,现在应该已经不再存于世间,而他兜兜转转了这许多年,最后仍旧是两手空空。机会仅有一次,钻石也只有那么一颗,是他自己把机会送给了别人,既怪不得谁,也说不上后悔,只是偶尔梦回之时,觉得有些遗憾与茫然罢了。
然而已经是晚上六点多钟,哪怕灵魂焚烧也得去上班了。又要在办公室里坐一整夜,等待着那些可能来的单据和邮件。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今天已经是周末,明天可以休息了。
顾颐苦中作乐地弯了弯嘴角。重返人类社会,或许别的没有学到,但是周末的珍贵,现在算是有深刻体会了。
天色已黑,又飘起了雨丝,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泥土的气息。顾颐撑开了黑色油布雨伞,油亮的手柄握在手心里,传来一股凉意,倒是让人头脑为之一清。
下雨天,无论地铁还是公交都挤成一团,顾颐不得不动用了几分真本事,才能准时到达公司。
一进门,张副总还没有下班,正在给唐骥打电话:“唐总,有个年轻人过来要见您,他自称叫吴鹏,说他的父亲吴战山跟您是同事……”
吴战山三个字听在耳中,顾颐微微一震,不动声色地往接待室里看了一眼: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坐在那里,身边倚了个装网球拍的包。
这个包已经很旧了,有些地方明显绽过线,又自己缝了一遍。针脚倒是颇为整齐而结实,只是用的黑色尼龙线跟绿色的背包不太搭,看起来十分扎眼。
不过旧的并不只是这个包,年轻人身上的T恤,还有运动裤,都洗得有些褪色,手肘处甚至还缝了两块同色的布。
这种情况,三十年前倒算常见。为了衣服裤子耐穿,特意在容易磨破的地方先打上补丁。然而现在——至少最近十年在魔都,... -->>
“你后悔成为了血族?你想回到阳光下去?这一点,就连我也做不到。”
“传说我的这只左手里藏着世界的秘密,其实并不是。它的确有秘密,但与左手无关,而在这枚戒指上。更确切点说,是在这枚宝石之中。它可以满足你的愿望,从某种角度来说,也就是赐予了你新的世界。所以说它藏着世界的秘密,其实也不算错……”
“但是你知道现在迷宫外面等着你的是什么吗?”
顾颐感知不到迷宫外面。这里有特殊的力量,连血族那种血脉之间的感应都能隔断。然而不需要感知他也能知道答案,他擅自行动,还带走了三件圣器,那个人怎么可能放过他?
如果他进迷宫是为了完成那个人的心愿,那么等他带着始祖的血出去,他就失去了用处。到时候,迈卡维和乔凡尼两族圣器被盗的罪名当然由他来承担,所以等待着他的必定是重惩甚至死亡。
而如果他已经背叛了那个人,那么更不必怀疑,他将是偷盗三氏族圣器,并企图打扰始祖深眠,盗取血液提升等级的罪人,等待着他的,当然更是只有死亡了。
也许死亡也不错,既然他已经无法回头,那么前方也不过就只剩下了死亡而已,所有的生物,最终不都要回归死亡的怀抱吗?
“你想死吗?”
“……不……”顾颐觉得自己的思维已经停止了活动,但几乎是本能的,他还是给了一个否定的回答。即使亲人都已经逝去,即使倾心相爱只是一个骗局,即使永远不能再行走在阳光下,他仍然想要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轻轻的笑声又响起来:“很有趣的回答。你不像个合格的血族,所以,这个心愿可以满足。”
“满足?”
“把戒指摘下来吧。那颗钻石,可以满足你的心愿。”低沉的声音似乎带上了一丝怅然,“你知道那是什么吗?数千年前,我曾经得到过一个许诺——如果有一天我真心忏悔,就可以摆脱血族的身份,回归为人……”
“但是我不想忏悔,没什么可以忏悔的。虽然我知道,无须忏悔也可以用它,但是既然许诺是那么说的,那么没有忏悔,我也就不会用它。现在,我把它送给你了。”
“不过你现在不能用。因为用了它,你就失去了所有反抗的能力,而我也不能离开迷宫,所以只有一个办法,我可以给你一滴血,如果,你能承受得了,或许日后你就可以得偿心愿,回归人世……”
第16章猎魔人工会亚洲分会
作者有话要说:前几章关于宝血的问题,也许是我表达得不够清楚,所以下面好多亲都猜得不大对,请注意,这一章里出现了两样东西:一滴血,和一颗钻石……哈哈多的我就不说了,后面会慢慢解释滴
顾颐猛地睁开了眼睛。梦境太真实,以至于他现在身体里似乎还残留着那种比初拥还要强烈的焚烧感。不过潜伏在胸口的那一滴血液仍旧沉睡着,并没有与他的血液相混合。
缓缓吁出一口气,顾颐只觉得浑身疲惫不堪。多久没有做这个梦了?迷宫已经在千万里之外,三圣器也只剩下了一件还带在身上,至于那颗可以让他得偿所愿的钻石,现在应该已经不再存于世间,而他兜兜转转了这许多年,最后仍旧是两手空空。机会仅有一次,钻石也只有那么一颗,是他自己把机会送给了别人,既怪不得谁,也说不上后悔,只是偶尔梦回之时,觉得有些遗憾与茫然罢了。
然而已经是晚上六点多钟,哪怕灵魂焚烧也得去上班了。又要在办公室里坐一整夜,等待着那些可能来的单据和邮件。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今天已经是周末,明天可以休息了。
顾颐苦中作乐地弯了弯嘴角。重返人类社会,或许别的没有学到,但是周末的珍贵,现在算是有深刻体会了。
天色已黑,又飘起了雨丝,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泥土的气息。顾颐撑开了黑色油布雨伞,油亮的手柄握在手心里,传来一股凉意,倒是让人头脑为之一清。
下雨天,无论地铁还是公交都挤成一团,顾颐不得不动用了几分真本事,才能准时到达公司。
一进门,张副总还没有下班,正在给唐骥打电话:“唐总,有个年轻人过来要见您,他自称叫吴鹏,说他的父亲吴战山跟您是同事……”
吴战山三个字听在耳中,顾颐微微一震,不动声色地往接待室里看了一眼: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坐在那里,身边倚了个装网球拍的包。
这个包已经很旧了,有些地方明显绽过线,又自己缝了一遍。针脚倒是颇为整齐而结实,只是用的黑色尼龙线跟绿色的背包不太搭,看起来十分扎眼。
不过旧的并不只是这个包,年轻人身上的T恤,还有运动裤,都洗得有些褪色,手肘处甚至还缝了两块同色的布。
这种情况,三十年前倒算常见。为了衣服裤子耐穿,特意在容易磨破的地方先打上补丁。然而现在——至少最近十年在魔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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