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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弘修英俊脸颊挂起了一个大大的笑。
有这两兄妹出动,千年妖怪来了他都不怕。
***
古耀的家在小区b幢六楼,是方清改嫁后的男人买的。
方清在四年前嫁到了斫市,她嫁的是一个小超市老板。那男人姓刘,叫刘启振,是个失偶的中年男人。方清当年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刘启振。
刘启振膝下还有一只,是和他前头那妻子生的,今年十七岁,是个正奋斗在高考线上的高三准考生。所以今儿,他不在家。
许是知道今儿妻子前夫家的侄女要来家里做客,刘启振把超市交给营业员,早早就回家等候。
古初晴刚随古耀踏进刘家,一个秃顶大叔就迎了上来。
“这就是初晴吧,进来坐,进来坐。你伯母念叨了你好些年,今儿总算是来了。”刘启振笑呵呵的,很热情。
古耀把钥匙放到鞋柜上:“初晴,这是刘叔。”
“刘叔好。”古初晴一听介绍,就知道这中年大叔是大伯母现在的丈夫。
看见这个中年秃顶男人,古初晴心里稍稍诧异。
她笑眯眯地看了刘启辰几眼,似乎是明白了什么,回头朝古耀古灵精怪一笑。
真没想到,温柔漂亮的大伯母,二婚丈夫竟然长这般模样。
刘启振长相平平,看上去妥妥就是个油腻大叔。唯一让古初晴觉得能配得上大伯母的,就是他面相亮堂,端端正正,一看就是本份老实的男人。
古初晴严重怀疑,当初大伯母嫁给这么个男人,大哥肯定在暗处做了手脚。
古耀温和回笑,仿佛是在间接承认般。
这个男人,确实是他为妈妈选的。
古家人的寿命很有可能会让妈妈老无所依,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让妈妈嫁一个靠得住的人......如果不幸他先走一步,最起码妈妈将来还有个依靠。
而刘启振就是众多相亲男人中,他最看得上眼的。
这人长相虽不出众,但福寿好,且心也善,妈妈和他在一起,后半辈子绝对不会再受苦受累。
刘启振把古初晴三人迎进家,回头朝厨房里喊了一声:“方清,初晴到了。”
“初晴来了,昨晚什么时候到的?”
刘启振话刚落,厨房里就响起了方清的声音。
方清从厨房里出来,手上还拿着一个碗,显然是听到声音,就急急忙忙走了出来。
古初晴一笑,脱掉外套,袖子一撸,就朝方清走了去:“三四点钟到的,伯母,我来帮你…...”
对于方清,古初晴一点都不陌生,哪怕她们四年没见,她依旧是她记忆中熟悉的人。
方清也不把古初晴当外人,慈爱地道:“都弄好了,端上桌就行。”
她心里感慨:几年不见,初晴是越长越漂亮了。
想当初......
“这位是?”
方清和古初晴说了一会话,后知后觉发现,进屋的还有一个陌生男子。
古初晴:“这是我朋友纪弘修,是他送我过来的。”
“你朋友?”
方清诧异,似乎是想什么,她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你是该多交交朋友了。”
说完,她又打量了纪弘修几眼。
似乎是很高兴纪弘修的到来,方清笑得格外开心,拉着纪弘修说了一会话,然后就招呼大伙入座。
这顿饭吃的很热闹,比起范家舅妈与表妹的疏离客套,这里的亲人,更欢迎古初晴的到来。
桌上,方清还高兴得和纪弘修小抿了一杯。仿佛丈母娘看女婿般,越看越满意。
这小伙子长得简直天怒人怨,五官比她儿子还要精致几分。先不提他家庭情况,就只说他的长相就与初晴很登对,这两人站一块,连她这个大妈都觉得赏心悦目。
.......好吧,男人与女人的区别就是那么大。范大舅看纪弘修,就差没把他挑剔得一无事处;而方清看纪弘修,却是越看越觉得配得上古初晴。
扯远了....
时间在欢声笑中度过,不知不觉到了傍晚,古初晴起身准备回范大舅家。
方清拉着古初晴:“给你大舅打个电话,今晚就住这里。”
古初晴摇摇头:“不了,我晚上还有点事要办,那地方离大舅家近。”
方清:“你刚来斫市,有什么事?”
古初晴踌躇了一下,才道:“送人回乡。”
她并没有瞒着方清,方清嫁进古家这么多年,是最熟悉古家的人,有些事,瞒着反倒只会让她担心。
方清笑容一顿:“危险吗?”
古家人的命啊......
方清很无奈,却无力阻止。
这两兄妹似乎是把古家人的宿命刻进了骨血里。儿子长年病弱,病得床都爬不起来,却依旧坚持不懈地练功,而古初晴,不过是来斫市走个亲戚,却还......
他们这么坚持,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就不能放下一切,做个平凡人吗?
古初晴安抚道:“不危险,不过就是顺路帮忙送个骨灰过来。”
方清闻言,脸色一松:“斫市你不熟悉,让你大哥陪你去。”
古初晴:“不用,我能找到路。”她是送灵人,怎么会找不到路。
方清不放心:“还是一起去吧!”
古初晴拒绝了几次,见实在是拒绝不了,最后只得妥协。
来时两个人,离开时,却多了一个人。
方清在三个小辈离开后,愣愣地站窗户边,黑眸满是沧桑。
她站了很久,很久,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伤心事,消瘦背影蓦然间仿佛老了几岁。
良久后,她转身,一脸悲恸地走回了卧室。
——
冬日的天,黑得特别快。
刚才天上还放着朦胧亮光,转瞬间,光线就黯淡下去。好在是生活在大都市,天黑也并不影响人的视线,霓虹灯早早就开始放耀光华。
夜晚寒意阻档了大部份人的脚步,街道上人行寥寥,只有三两个人缩着脖子在匆忙赶路。
古初晴三人如饭后散步,悠闲地往车子停放的地方走去。
一道朔风吹过,远处尘沙飞扬,让人眼睛刺痛。
与古初晴兄妹走在一起的纪弘修在风起刹那,似是看到了什么恐怖东西,凤眸突兀一紧,条件反射地躲到了古初晴身后。
而正在和古耀说话的古初晴,话音一顿,脚步赫然上前,把古耀与纪弘修齐齐挡在身后。
古初晴神色肃然,心中警钟大作,沉声道:“大哥,你带纪弘修先回去。”
她目光如炬,紧紧盯着远处。
“无妨,你去吧!”古耀脸上笑意消失,一片清冷。
古初晴回头,急道了句:“别跟来。”
说罢,身子一纵,以一种让人眼花缭乱的速度,往风吹起的方向奔了去。
好浓的邪气与血腥味,前方必有妖魔,她得赶去阻止那妖魔作乱。
这里是城市中央,希望那作乱的东西有所忌惮,可千万别闹得太过份。
纪弘修缩着脖子,问站得笔直的古耀:“那边是什么玩意?”
“不知道。你自己开车回家,你过去看看。”古耀眸光直视那方,说完话,步子一抬就往古初晴消失的方向追了去。
纪弘修看着离开的人,跺了跺脚,一咬牙,也追了过去。
古初晴速度极快,几个起落,便顺着空中气息,到达了异动传出的地方。
这是一处离古耀家不远的工地,不过现在工地上空荡荡,工人们都下了班,整个工地唯剩几盏照明灯照射。
古初晴到了这里,就停下了脚步。
她眉头紧锁,黑眸警惕观望四周。
似乎有所发现,她脚步一转,谨慎地往左方一处建了一半的高楼走了过去。
那里邪气最重,空中血腥味也是从那里传出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亲们的支持,求波营养液,么么哒。
作者君打算把文名改成《全世界的鬼都找我赶尸》,先把封面挂上去,等编辑上班后再改文名。
——
昨天有亲亲说文章水,其实作者君已经在尽量缩短无关紧要的事了。但有些事和有些人却必须得讲解清楚。
大舅家与古耀家对女主来说都很重要,这两个家庭会穿插全文,不能一笔带过...而有些东西现在不写,等到后面要发展的时候,可能会让人看得云里雾里。
打个比方,男主在文中,光环几乎弱与所有男配,如果不写一些他与女主之间的互动,增加二人的熟悉度,等到后期两人牵手,肯定很多亲亲会觉得这两人发展有些莫名其妙....
——
亲亲们也许奇怪,我为什么选择纪弘修来当男主。
那是因为,我是亲妈,女主家情况比较阴暗,所以,男主就尽量让他阳光,开朗,做个温暖女主的小太阳,哈哈哈....
男主是普通人,在古初晴所认识的人,除了帅哪方面都不出色,作者君也担心把他写成纸片人,所以,尽量多给他加点戏,还给他开了个卦,就是阳气重到可以帮助女主解决很多事情。
希望后面能把男主写得突出些。
一说说了这么多,不扯了,作者群继续码字去。
——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我要上天啦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纪弘修英俊脸颊挂起了一个大大的笑。
有这两兄妹出动,千年妖怪来了他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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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耀的家在小区b幢六楼,是方清改嫁后的男人买的。
方清在四年前嫁到了斫市,她嫁的是一个小超市老板。那男人姓刘,叫刘启振,是个失偶的中年男人。方清当年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刘启振。
刘启振膝下还有一只,是和他前头那妻子生的,今年十七岁,是个正奋斗在高考线上的高三准考生。所以今儿,他不在家。
许是知道今儿妻子前夫家的侄女要来家里做客,刘启振把超市交给营业员,早早就回家等候。
古初晴刚随古耀踏进刘家,一个秃顶大叔就迎了上来。
“这就是初晴吧,进来坐,进来坐。你伯母念叨了你好些年,今儿总算是来了。”刘启振笑呵呵的,很热情。
古耀把钥匙放到鞋柜上:“初晴,这是刘叔。”
“刘叔好。”古初晴一听介绍,就知道这中年大叔是大伯母现在的丈夫。
看见这个中年秃顶男人,古初晴心里稍稍诧异。
她笑眯眯地看了刘启辰几眼,似乎是明白了什么,回头朝古耀古灵精怪一笑。
真没想到,温柔漂亮的大伯母,二婚丈夫竟然长这般模样。
刘启振长相平平,看上去妥妥就是个油腻大叔。唯一让古初晴觉得能配得上大伯母的,就是他面相亮堂,端端正正,一看就是本份老实的男人。
古初晴严重怀疑,当初大伯母嫁给这么个男人,大哥肯定在暗处做了手脚。
古耀温和回笑,仿佛是在间接承认般。
这个男人,确实是他为妈妈选的。
古家人的寿命很有可能会让妈妈老无所依,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让妈妈嫁一个靠得住的人......如果不幸他先走一步,最起码妈妈将来还有个依靠。
而刘启振就是众多相亲男人中,他最看得上眼的。
这人长相虽不出众,但福寿好,且心也善,妈妈和他在一起,后半辈子绝对不会再受苦受累。
刘启振把古初晴三人迎进家,回头朝厨房里喊了一声:“方清,初晴到了。”
“初晴来了,昨晚什么时候到的?”
刘启振话刚落,厨房里就响起了方清的声音。
方清从厨房里出来,手上还拿着一个碗,显然是听到声音,就急急忙忙走了出来。
古初晴一笑,脱掉外套,袖子一撸,就朝方清走了去:“三四点钟到的,伯母,我来帮你…...”
对于方清,古初晴一点都不陌生,哪怕她们四年没见,她依旧是她记忆中熟悉的人。
方清也不把古初晴当外人,慈爱地道:“都弄好了,端上桌就行。”
她心里感慨:几年不见,初晴是越长越漂亮了。
想当初......
“这位是?”
方清和古初晴说了一会话,后知后觉发现,进屋的还有一个陌生男子。
古初晴:“这是我朋友纪弘修,是他送我过来的。”
“你朋友?”
方清诧异,似乎是想什么,她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你是该多交交朋友了。”
说完,她又打量了纪弘修几眼。
似乎是很高兴纪弘修的到来,方清笑得格外开心,拉着纪弘修说了一会话,然后就招呼大伙入座。
这顿饭吃的很热闹,比起范家舅妈与表妹的疏离客套,这里的亲人,更欢迎古初晴的到来。
桌上,方清还高兴得和纪弘修小抿了一杯。仿佛丈母娘看女婿般,越看越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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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男人与女人的区别就是那么大。范大舅看纪弘修,就差没把他挑剔得一无事处;而方清看纪弘修,却是越看越觉得配得上古初晴。
扯远了....
时间在欢声笑中度过,不知不觉到了傍晚,古初晴起身准备回范大舅家。
方清拉着古初晴:“给你大舅打个电话,今晚就住这里。”
古初晴摇摇头:“不了,我晚上还有点事要办,那地方离大舅家近。”
方清:“你刚来斫市,有什么事?”
古初晴踌躇了一下,才道:“送人回乡。”
她并没有瞒着方清,方清嫁进古家这么多年,是最熟悉古家的人,有些事,瞒着反倒只会让她担心。
方清笑容一顿:“危险吗?”
古家人的命啊......
方清很无奈,却无力阻止。
这两兄妹似乎是把古家人的宿命刻进了骨血里。儿子长年病弱,病得床都爬不起来,却依旧坚持不懈地练功,而古初晴,不过是来斫市走个亲戚,却还......
他们这么坚持,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就不能放下一切,做个平凡人吗?
古初晴安抚道:“不危险,不过就是顺路帮忙送个骨灰过来。”
方清闻言,脸色一松:“斫市你不熟悉,让你大哥陪你去。”
古初晴:“不用,我能找到路。”她是送灵人,怎么会找不到路。
方清不放心:“还是一起去吧!”
古初晴拒绝了几次,见实在是拒绝不了,最后只得妥协。
来时两个人,离开时,却多了一个人。
方清在三个小辈离开后,愣愣地站窗户边,黑眸满是沧桑。
她站了很久,很久,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伤心事,消瘦背影蓦然间仿佛老了几岁。
良久后,她转身,一脸悲恸地走回了卧室。
——
冬日的天,黑得特别快。
刚才天上还放着朦胧亮光,转瞬间,光线就黯淡下去。好在是生活在大都市,天黑也并不影响人的视线,霓虹灯早早就开始放耀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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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朔风吹过,远处尘沙飞扬,让人眼睛刺痛。
与古初晴兄妹走在一起的纪弘修在风起刹那,似是看到了什么恐怖东西,凤眸突兀一紧,条件反射地躲到了古初晴身后。
而正在和古耀说话的古初晴,话音一顿,脚步赫然上前,把古耀与纪弘修齐齐挡在身后。
古初晴神色肃然,心中警钟大作,沉声道:“大哥,你带纪弘修先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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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妨,你去吧!”古耀脸上笑意消失,一片清冷。
古初晴回头,急道了句:“别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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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浓的邪气与血腥味,前方必有妖魔,她得赶去阻止那妖魔作乱。
这里是城市中央,希望那作乱的东西有所忌惮,可千万别闹得太过份。
纪弘修缩着脖子,问站得笔直的古耀:“那边是什么玩意?”
“不知道。你自己开车回家,你过去看看。”古耀眸光直视那方,说完话,步子一抬就往古初晴消失的方向追了去。
纪弘修看着离开的人,跺了跺脚,一咬牙,也追了过去。
古初晴速度极快,几个起落,便顺着空中气息,到达了异动传出的地方。
这是一处离古耀家不远的工地,不过现在工地上空荡荡,工人们都下了班,整个工地唯剩几盏照明灯照射。
古初晴到了这里,就停下了脚步。
她眉头紧锁,黑眸警惕观望四周。
似乎有所发现,她脚步一转,谨慎地往左方一处建了一半的高楼走了过去。
那里邪气最重,空中血腥味也是从那里传出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亲们的支持,求波营养液,么么哒。
作者君打算把文名改成《全世界的鬼都找我赶尸》,先把封面挂上去,等编辑上班后再改文名。
——
昨天有亲亲说文章水,其实作者君已经在尽量缩短无关紧要的事了。但有些事和有些人却必须得讲解清楚。
大舅家与古耀家对女主来说都很重要,这两个家庭会穿插全文,不能一笔带过...而有些东西现在不写,等到后面要发展的时候,可能会让人看得云里雾里。
打个比方,男主在文中,光环几乎弱与所有男配,如果不写一些他与女主之间的互动,增加二人的熟悉度,等到后期两人牵手,肯定很多亲亲会觉得这两人发展有些莫名其妙....
——
亲亲们也许奇怪,我为什么选择纪弘修来当男主。
那是因为,我是亲妈,女主家情况比较阴暗,所以,男主就尽量让他阳光,开朗,做个温暖女主的小太阳,哈哈哈....
男主是普通人,在古初晴所认识的人,除了帅哪方面都不出色,作者君也担心把他写成纸片人,所以,尽量多给他加点戏,还给他开了个卦,就是阳气重到可以帮助女主解决很多事情。
希望后面能把男主写得突出些。
一说说了这么多,不扯了,作者群继续码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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