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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钱,给我一次机会,证明我说的话都是真的。如果,如果你最后还是记不得这一切的话,我心甘情愿的认输。”宇文轩离神情认真的说着。
金钱钱看着宇文轩离,拒绝的话卡在喉咙,怎么也说不出来。
血白急了,这样的话,这宇文轩离岂不是也会在这里。
“女人,他是僵尸,而且还来历不明。”
“血白,回去叫宇文轩哲来接我。”宇文轩离淡声的说道,冰冷的眸子扫过血白。
血白立马焉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般的宇文轩离,他有些说不出来的胆怯了一下。
“我不认识回家的路。”
他才不傻,这要是能叫自己的叔叔来的话,这会女人一定也会让自己顺便的给滚蛋了。
“钱钱,给你看一样东西。”
宇文轩离说着,从自己的怀中掏出一封信一般的东西。
宇文轩离把信封递到金钱钱的面前,血白伸长了脖子想知道那个里面的东西是什么。
金钱钱感叹,是古董啊。古代的信封啊,这人,不,这僵尸到底是从哪个旮旯里爬出来的?
金钱钱带着疑惑的表情,小心翼翼的结果信封。这玩意可是古董,这要是被自己一不小心弄坏了,那可多心疼人啊。
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封信。
金钱钱疑惑,这信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慢慢的打开了信纸,金钱钱看第一眼的时候就傻愣住了。
不为别的,就为那信纸上的字。那,完全是自己的笔迹。
她完全记不得,自己什么时候那这老古董的信纸写过一封信了。
上面的字,金钱钱扫了一眼,随即整个人如雷击了一般。郭沫若的简体字,自己的笔迹。
‘我是金钱钱,来自二十一世纪,因为考古的时候掉下了古墓魂穿到在这个没有任何历史记载的圣印王朝。’
金钱钱看到这里的时候,应该惊悚。考古的时候掉下古墓,然后魂穿到了圣印王朝。那是不是说,自己那一段时间昏迷的时候,自己的魂魄就已经跑到了这个什么圣印王朝的地方,然后好死不死的惹了什么事?
‘在这里,我的身份成谜,没有人知道我到底是谁。而且,我这身体的主人还是一个怀着僵尸宝宝的特殊身体。’
金钱钱心口一个颤抖,她看到了什么?看到了这信上面写着自己怀了一个僵尸宝宝?
僵尸宝宝,那这娃的爹岂不是就是一个僵尸?这人跟僵尸能生孩子吗?
品种不同,这也太跨种族了吧。
‘为了养活我自己,我用考古的知识在这里选择了盗墓。’
金钱钱想,这样的事情,要是搁在自己的身上,也许自己还真的会这般做呢。
这反正是在古代,想要用最快的度让自己生存的很好的话。这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解决眼前最急迫的困难,这还是自己做事的风格。
‘从穿越到生孩子,我走过了我从来都没有走过的道路。跟乞丐分食,睡棺材板。’
看到这里,金钱钱为自己心酸,这日子过的也忒tm的凄惨了吧。
‘还好孩子听话,而且还能感应我的一切。孩子出生的那一天,空旷的林子里鬼哭狼嚎的叫声一片。这个孩子出生后,我给他取名叫金闪闪,希望他可以闪耀一生。为了养活孩子,又因为自己已经盗墓了许久,我有了一些资金。运用现在生活的头脑,我选择了那些帮我的乞丐,找到了他们的城池,开始挖掘我商场的第一桶金。’
自古士农工商,有钱人永远都不会有太高的地方,有的却只是钱。
而能让自己站住脚步的是权,有钱了,后面自己应该就有权了吧?
这要是按照自己的做事风格的话,自己有钱了之后,一定是拉拢大的靠山,这样的话自己才能安稳于天下。金钱钱一个惊悚,不会自己当时就好死不死的选择了这个眼前的大僵尸了吧。
‘闪闪很奇怪,经商的头脑出色的可怕。只要是他说的事情,做出来的后果都是意想不到的成功。’
这闪闪,是僵尸,难道变异了?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能有这般的能力?金钱钱表示有些怀疑。
‘路过那里河边,救了那轻声的女子。她说她叫齐美丽,因为被抛弃了,所以... -->>
“钱钱,给我一次机会,证明我说的话都是真的。如果,如果你最后还是记不得这一切的话,我心甘情愿的认输。”宇文轩离神情认真的说着。
金钱钱看着宇文轩离,拒绝的话卡在喉咙,怎么也说不出来。
血白急了,这样的话,这宇文轩离岂不是也会在这里。
“女人,他是僵尸,而且还来历不明。”
“血白,回去叫宇文轩哲来接我。”宇文轩离淡声的说道,冰冷的眸子扫过血白。
血白立马焉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般的宇文轩离,他有些说不出来的胆怯了一下。
“我不认识回家的路。”
他才不傻,这要是能叫自己的叔叔来的话,这会女人一定也会让自己顺便的给滚蛋了。
“钱钱,给你看一样东西。”
宇文轩离说着,从自己的怀中掏出一封信一般的东西。
宇文轩离把信封递到金钱钱的面前,血白伸长了脖子想知道那个里面的东西是什么。
金钱钱感叹,是古董啊。古代的信封啊,这人,不,这僵尸到底是从哪个旮旯里爬出来的?
金钱钱带着疑惑的表情,小心翼翼的结果信封。这玩意可是古董,这要是被自己一不小心弄坏了,那可多心疼人啊。
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封信。
金钱钱疑惑,这信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慢慢的打开了信纸,金钱钱看第一眼的时候就傻愣住了。
不为别的,就为那信纸上的字。那,完全是自己的笔迹。
她完全记不得,自己什么时候那这老古董的信纸写过一封信了。
上面的字,金钱钱扫了一眼,随即整个人如雷击了一般。郭沫若的简体字,自己的笔迹。
‘我是金钱钱,来自二十一世纪,因为考古的时候掉下了古墓魂穿到在这个没有任何历史记载的圣印王朝。’
金钱钱看到这里的时候,应该惊悚。考古的时候掉下古墓,然后魂穿到了圣印王朝。那是不是说,自己那一段时间昏迷的时候,自己的魂魄就已经跑到了这个什么圣印王朝的地方,然后好死不死的惹了什么事?
‘在这里,我的身份成谜,没有人知道我到底是谁。而且,我这身体的主人还是一个怀着僵尸宝宝的特殊身体。’
金钱钱心口一个颤抖,她看到了什么?看到了这信上面写着自己怀了一个僵尸宝宝?
僵尸宝宝,那这娃的爹岂不是就是一个僵尸?这人跟僵尸能生孩子吗?
品种不同,这也太跨种族了吧。
‘为了养活我自己,我用考古的知识在这里选择了盗墓。’
金钱钱想,这样的事情,要是搁在自己的身上,也许自己还真的会这般做呢。
这反正是在古代,想要用最快的度让自己生存的很好的话。这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解决眼前最急迫的困难,这还是自己做事的风格。
‘从穿越到生孩子,我走过了我从来都没有走过的道路。跟乞丐分食,睡棺材板。’
看到这里,金钱钱为自己心酸,这日子过的也忒tm的凄惨了吧。
‘还好孩子听话,而且还能感应我的一切。孩子出生的那一天,空旷的林子里鬼哭狼嚎的叫声一片。这个孩子出生后,我给他取名叫金闪闪,希望他可以闪耀一生。为了养活孩子,又因为自己已经盗墓了许久,我有了一些资金。运用现在生活的头脑,我选择了那些帮我的乞丐,找到了他们的城池,开始挖掘我商场的第一桶金。’
自古士农工商,有钱人永远都不会有太高的地方,有的却只是钱。
而能让自己站住脚步的是权,有钱了,后面自己应该就有权了吧?
这要是按照自己的做事风格的话,自己有钱了之后,一定是拉拢大的靠山,这样的话自己才能安稳于天下。金钱钱一个惊悚,不会自己当时就好死不死的选择了这个眼前的大僵尸了吧。
‘闪闪很奇怪,经商的头脑出色的可怕。只要是他说的事情,做出来的后果都是意想不到的成功。’
这闪闪,是僵尸,难道变异了?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能有这般的能力?金钱钱表示有些怀疑。
‘路过那里河边,救了那轻声的女子。她说她叫齐美丽,因为被抛弃了,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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