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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丧彪潇洒地朝几个小妞挥挥手,头也不回地从豪华的夜总会走出来,脸上还荡漾着一抹猥琐的笑意,仿佛在回味着刚才那一摸的温软手感。他从西装的口袋里摸出一根牙签,叼在嘴里。一边走着,一边哼着一些正常人无法听出味道的淫秽小调调,然后习惯成自然地用小指头抠了抠鼻孔,从鼻孔里挖出一块黑不溜秋的东西,随即用指甲一弹,那块黑色的东西在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抛物线之后,消失在空气中。
斯文儒雅对他来说,根本就是脱裤子放屁,尽管他总是喜欢把自己打扮伪装成一个大学教授。他这种人,如果斯文儒雅两个词跟他扯上关系的话,那就是一种侮辱,但如果硬是要将斯文这个词跟他搭上边的话,他顶多也就一斯文败类。
走到堕落街区的一个街道巷尾的时候,丧彪突然停下脚步。他转过头去看着街道的另一个方向,眉宇间不经意地抖动了两下,随后径自站在那里,尤有兴趣地看着让人们麻木不仁的一幕...。
街道的尽头,此刻正有二十多号人在火拼着,如同一群疯狂的野兽般在互相肆虐撕咬着。
在废都,黑帮混战虽然不像旧市场摆地摊卖菜的小商贩一样稀疏平常,随处可见。但是偶尔隔上那么一段时间总是会发生,这种现象就像女人例假来迟了那般,虽然有规律,却总是让人有点不安。
此时,在互相拼杀的这伙人中,地上躺着的似乎并不比站着正在撕杀的人少,只是不知道地上躺着的是真挺尸还是在装孙子扮尸体。
痛呼声,嘶喊声,飑血声搀杂在一起,谱写成一段残酷而邪恶的华丽乐章,这曲悲壮的乐章,这种血腥的场面,并不能让这些正在撕杀的人畏惧,却反而让这些人像吃了兴奋剂一般,更加疯狂起来。
在废都这个城市呆久了的人,骨子里都渗透着一股病态的疯狂。
丧彪站在那里冷眼漠视着这一幕,这种程度的混乱撕杀,在堕落街并不算得上惊世骇俗,不是气势不够雄壮,也不是场面不够血腥,而是因为司空见惯。
之所以让丧彪停下脚步的原因不是因为国人喜爱看热闹的坏习惯,而是因为丧彪看到了几个老熟人。曾经在他还是一个小人物不得志的时候认识的几个小混混头目。和他一起去喝过酒,嫖过娼,却也让他受过罪,背过黑锅的“兄弟”。
在废都这个地方,即便是今天刚刚和你拜完把子的兄弟,指不定明天就能在背后桶你一刀的事情并不少见。因此这几个人即使丧彪认识,甚至是以前烧过黄纸,嫖过妓的兄弟,但是却不代表他会带人过来出手相救。
丧彪站在那里冷笑连连地看着这讽刺的一幕,随后直接转身就走,干脆,利落,没有任何犹豫。
路见不平,绕道而行,是丧彪做人一惯的原则。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只有小说或者电视中古代那些跟SB一样的绿林好汉才会做出的弱智加狗血的行径。在堕落街如果出现这种人,那就意味着这个人不是傻子就是神经病。在堕落街,路见不平,没有拔刀相助,只有拔刀相向。
在这个世界上,冷眼旁观的人,永远都比落井下石和雪中送碳的两类人居多。当然,锦上添花的这类人,就另当别论了。
废都的混乱程度不亚于旧时代的上海滩,只不过,这里的繁荣程度以及发展速度,甚至是比现在的上海尤有过之而无不及。
丧彪现在的心情相当不错,以至连身边此时发生的一幕幕血腥大撕杀似乎也成了他眼中最美丽的风景线。今天,对他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日子。
在废都生活了那么多年了,即使现在丧彪已经混到了废都人上人的地步,即使他现在是左拥右戴,一呼百应,可他内心深处依然有一种很孤独的感觉。这是一种很奇怪的说法,有点类似无病呻吟。这种感觉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些荒谬,可事实上,他内心深处就是有这样的一种感觉存在。
某些时候,人就是那么复杂的动物,而人心就是最好的例子,不是么?
丧彪其实不是本地人,虽然他比废都的本地人还要本地人。严格来说,他土生土长的地方是H市。
从堕落街走到天使街,徒步只有短短的十多分钟,但是相对丧彪来说,这十多分钟却非常漫长,因为他等的人,或许现在也正在天使街的天堂酒吧外面的某个小巷子里等着他。
经过天堂酒吧,转身进入那个黑暗的小巷子里面,丧彪的呼吸似乎有些急促,这种感觉就像他在十三岁被破chu那年,面对那个长相还算漂亮的初恋女友那般,整个人都有束手点无措,仿佛在等着被推倒一样。
黑暗的小巷子里面,两个模糊的身影慢慢地走过来,随着脚步的移动,这两人的面孔终于慢慢地清晰起来,一个是长相平凡无奇,却带着一脸腼腆微笑的青年,如同是一个还在学校念书不懂世事的大学生。而另一个却英俊非凡,只是脸上带着一抹冷酷孤傲的神色,仿佛全世界都欠他的钱的二世祖。
截然相反的气息,矛盾无比的组合,却在丧彪的眼中显得那么自然和谐。
“我爆他个菊花的,盼星星盼月亮的终于把你给盼来了。啧啧,几年不见,身体发育得不错嘛!”丧彪眯着眼睛不断地在杨飞扬的上三路,下三路扫描着,就像一个极度性饥渴的嫖客在看着ji女一般。
前面的这两句话,听起来还可以勉强接受,只是丧彪接下来的话,却让杨飞扬恨不得冲上去狠狠地抽这货两巴掌:“你们这两个颠崽,到哪都是死伤大遍,哎,看来废都从此要鸡犬不宁了!”
........
p;丧彪潇洒地朝几个小妞挥挥手,头也不回地从豪华的夜总会走出来,脸上还荡漾着一抹猥琐的笑意,仿佛在回味着刚才那一摸的温软手感。他从西装的口袋里摸出一根牙签,叼在嘴里。一边走着,一边哼着一些正常人无法听出味道的淫秽小调调,然后习惯成自然地用小指头抠了抠鼻孔,从鼻孔里挖出一块黑不溜秋的东西,随即用指甲一弹,那块黑色的东西在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抛物线之后,消失在空气中。
斯文儒雅对他来说,根本就是脱裤子放屁,尽管他总是喜欢把自己打扮伪装成一个大学教授。他这种人,如果斯文儒雅两个词跟他扯上关系的话,那就是一种侮辱,但如果硬是要将斯文这个词跟他搭上边的话,他顶多也就一斯文败类。
走到堕落街区的一个街道巷尾的时候,丧彪突然停下脚步。他转过头去看着街道的另一个方向,眉宇间不经意地抖动了两下,随后径自站在那里,尤有兴趣地看着让人们麻木不仁的一幕...。
街道的尽头,此刻正有二十多号人在火拼着,如同一群疯狂的野兽般在互相肆虐撕咬着。
在废都,黑帮混战虽然不像旧市场摆地摊卖菜的小商贩一样稀疏平常,随处可见。但是偶尔隔上那么一段时间总是会发生,这种现象就像女人例假来迟了那般,虽然有规律,却总是让人有点不安。
此时,在互相拼杀的这伙人中,地上躺着的似乎并不比站着正在撕杀的人少,只是不知道地上躺着的是真挺尸还是在装孙子扮尸体。
痛呼声,嘶喊声,飑血声搀杂在一起,谱写成一段残酷而邪恶的华丽乐章,这曲悲壮的乐章,这种血腥的场面,并不能让这些正在撕杀的人畏惧,却反而让这些人像吃了兴奋剂一般,更加疯狂起来。
在废都这个城市呆久了的人,骨子里都渗透着一股病态的疯狂。
丧彪站在那里冷眼漠视着这一幕,这种程度的混乱撕杀,在堕落街并不算得上惊世骇俗,不是气势不够雄壮,也不是场面不够血腥,而是因为司空见惯。
之所以让丧彪停下脚步的原因不是因为国人喜爱看热闹的坏习惯,而是因为丧彪看到了几个老熟人。曾经在他还是一个小人物不得志的时候认识的几个小混混头目。和他一起去喝过酒,嫖过娼,却也让他受过罪,背过黑锅的“兄弟”。
在废都这个地方,即便是今天刚刚和你拜完把子的兄弟,指不定明天就能在背后桶你一刀的事情并不少见。因此这几个人即使丧彪认识,甚至是以前烧过黄纸,嫖过妓的兄弟,但是却不代表他会带人过来出手相救。
丧彪站在那里冷笑连连地看着这讽刺的一幕,随后直接转身就走,干脆,利落,没有任何犹豫。
路见不平,绕道而行,是丧彪做人一惯的原则。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只有小说或者电视中古代那些跟SB一样的绿林好汉才会做出的弱智加狗血的行径。在堕落街如果出现这种人,那就意味着这个人不是傻子就是神经病。在堕落街,路见不平,没有拔刀相助,只有拔刀相向。
在这个世界上,冷眼旁观的人,永远都比落井下石和雪中送碳的两类人居多。当然,锦上添花的这类人,就另当别论了。
废都的混乱程度不亚于旧时代的上海滩,只不过,这里的繁荣程度以及发展速度,甚至是比现在的上海尤有过之而无不及。
丧彪现在的心情相当不错,以至连身边此时发生的一幕幕血腥大撕杀似乎也成了他眼中最美丽的风景线。今天,对他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日子。
在废都生活了那么多年了,即使现在丧彪已经混到了废都人上人的地步,即使他现在是左拥右戴,一呼百应,可他内心深处依然有一种很孤独的感觉。这是一种很奇怪的说法,有点类似无病呻吟。这种感觉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些荒谬,可事实上,他内心深处就是有这样的一种感觉存在。
某些时候,人就是那么复杂的动物,而人心就是最好的例子,不是么?
丧彪其实不是本地人,虽然他比废都的本地人还要本地人。严格来说,他土生土长的地方是H市。
从堕落街走到天使街,徒步只有短短的十多分钟,但是相对丧彪来说,这十多分钟却非常漫长,因为他等的人,或许现在也正在天使街的天堂酒吧外面的某个小巷子里等着他。
经过天堂酒吧,转身进入那个黑暗的小巷子里面,丧彪的呼吸似乎有些急促,这种感觉就像他在十三岁被破chu那年,面对那个长相还算漂亮的初恋女友那般,整个人都有束手点无措,仿佛在等着被推倒一样。
黑暗的小巷子里面,两个模糊的身影慢慢地走过来,随着脚步的移动,这两人的面孔终于慢慢地清晰起来,一个是长相平凡无奇,却带着一脸腼腆微笑的青年,如同是一个还在学校念书不懂世事的大学生。而另一个却英俊非凡,只是脸上带着一抹冷酷孤傲的神色,仿佛全世界都欠他的钱的二世祖。
截然相反的气息,矛盾无比的组合,却在丧彪的眼中显得那么自然和谐。
“我爆他个菊花的,盼星星盼月亮的终于把你给盼来了。啧啧,几年不见,身体发育得不错嘛!”丧彪眯着眼睛不断地在杨飞扬的上三路,下三路扫描着,就像一个极度性饥渴的嫖客在看着ji女一般。
前面的这两句话,听起来还可以勉强接受,只是丧彪接下来的话,却让杨飞扬恨不得冲上去狠狠地抽这货两巴掌:“你们这两个颠崽,到哪都是死伤大遍,哎,看来废都从此要鸡犬不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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