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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但姑且还是说明一下。
“霍普莱斯?泰威尔”拥有这个名字的男人是一名穿越者。
既不喜欢放血疗法,对一辈子只洗两次澡也不感兴趣。闲暇的时间既不抽烟也不赌博。虽然有酗酒的恶习,但因为酒量很好的关系,所以也不算问题。
是的,和他身处的这个时代相比,他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就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耀眼无比。
但他并不快乐。
虽然穿越了,但这个时代却并不令他满意。
在这个和地球有点相似的世界上,人类的文明进程只能说是糟糕透顶。
绝大多数人都不识字。
混乱的城市里污水四溢。
医生们只是骗子,而学者则近乎弱智。
这样的世界别说是享受了,对于霍普莱斯来说,光是活着就是一种折磨。
所以从一开始他就决定了。无论如何都要离开这里,回到自己的家乡。回到那个有着自来水、空调房、互联网的现代社会。
不惜一切代价。
不过这并不容易。
虽然从四岁起就下定了决心,但霍普莱斯并没什么头绪可言。
这一世的他出身猎户,父亲只是个蹩脚的老猎人。虽然靠着一杆保养不良的猎枪和家里的猎狗,全家的生活水平还算过得去。但除此之外的一切就都不值得一提了。
没人识字,也没人知道百里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自出生起,老猎人的一生都徘徊在家乡附近。见过的最伟大的人物,也不过是个愚蠢透顶的乡下爵士:一个天知道是不是骗子,长相贼眉鼠眼的家伙。
所以霍普莱斯能做的事情从一开始就只有一件。让自己尽快成长,变成一个能独立生存的角色。
幸运的是这很容易。
七岁的时候他学会了制药,掌握了在森林中求生的技术。
九岁的时候他学会了文字,通过乡村教堂的一本圣经学会了读写。
等到十四岁的时候,他已经开始独立狩猎:接手父亲的工作,成了村里唯一的猎人。
于是直到十六岁的时候,他俨然成为了一个传奇人物:一个声名远扬的传奇猎手。
方圆百里之内没有人比他强壮,也没有人比他睿智。
作为一名猎人,他的猎物永远是最多的。而作为一名战士,也从没有强盗敢挑战他的力量。
不过这毫无意义。
虽然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十八年,但霍普莱斯仍旧厌恶着这个世界。
他不想成为英雄,改变这个愚昧的世界,也不想成为王者,从人民的愚蠢中取乐。他想做的事情从一开始就只有一件:回家。
所以在父亲过世后他唯一的计划就是离开。
离开他出生的村庄,去寻找传说中的魔法师。然后想尽办法、穷尽努力、不惜代价的回家。
这曾经很容易,但最近却有点麻烦了。
“那么,这样就行了。”
将最后一袋行礼搭在马背上,用结实的皮带固定。霍普莱斯微笑着转过身,拍了拍苏珊的头。
她是霍普莱斯的邻居,一个很可爱的小姑娘。因为她的母亲为她织了一顶红帽子的关系,所以大家都叫她小红帽。
大概是在两年前吧,这个小家伙差点遭遇不幸:一头灰狼闯进了她祖母的家里,对那位老太太发起了袭击。如果不是霍普莱斯恰好路过的话,恐怕那头畜生不仅会吃掉可怜的老人,连小红帽也会在劫难逃。
因为这件事的缘故,小红帽一家都很感激他。不仅妈妈总是会做些点心送来,小红帽自己也经常过来帮忙。
最开始的时候她还只是来帮忙缝补衣物,打扫房间。但过了些日子,这个不安分的小家伙就开始对枪械产生了好奇。
“这是什么?”
“是猎枪。”
“你就是用这个打死大灰狼的吗?”
“没错。”
“呐呐,教教我吧!我也要当猎人!”
霍普莱斯至今还记得那是三年前的一天。在那个阳光明媚的上午,这个戴着红帽子的小丫头拎着一个面包篮跑到他的家里,然后指着壁炉上的燧发枪向他提问。
是的,或许那个时候我不该回答,而是应该将她赶回家——时至今日,猎人仍旧会对那一日的自己耿耿于怀,正是因为那一天轻率的回答,如今的他才会陷入麻烦。
“那么我走了。”
“诶,不吃午饭吗?”
“不了,趁着天色尚早,我要早点出发。如果运气好的话,晚饭前我就能穿过森林。”
“这样啊,那真是遗憾。”
“嗯,但没有办法事。那么我就——”
“那我去和妈妈说一声,然后就一起出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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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但姑且还是说明一下。
“霍普莱斯?泰威尔”拥有这个名字的男人是一名穿越者。
既不喜欢放血疗法,对一辈子只洗两次澡也不感兴趣。闲暇的时间既不抽烟也不赌博。虽然有酗酒的恶习,但因为酒量很好的关系,所以也不算问题。
是的,和他身处的这个时代相比,他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就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耀眼无比。
但他并不快乐。
虽然穿越了,但这个时代却并不令他满意。
在这个和地球有点相似的世界上,人类的文明进程只能说是糟糕透顶。
绝大多数人都不识字。
混乱的城市里污水四溢。
医生们只是骗子,而学者则近乎弱智。
这样的世界别说是享受了,对于霍普莱斯来说,光是活着就是一种折磨。
所以从一开始他就决定了。无论如何都要离开这里,回到自己的家乡。回到那个有着自来水、空调房、互联网的现代社会。
不惜一切代价。
不过这并不容易。
虽然从四岁起就下定了决心,但霍普莱斯并没什么头绪可言。
这一世的他出身猎户,父亲只是个蹩脚的老猎人。虽然靠着一杆保养不良的猎枪和家里的猎狗,全家的生活水平还算过得去。但除此之外的一切就都不值得一提了。
没人识字,也没人知道百里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自出生起,老猎人的一生都徘徊在家乡附近。见过的最伟大的人物,也不过是个愚蠢透顶的乡下爵士:一个天知道是不是骗子,长相贼眉鼠眼的家伙。
所以霍普莱斯能做的事情从一开始就只有一件。让自己尽快成长,变成一个能独立生存的角色。
幸运的是这很容易。
七岁的时候他学会了制药,掌握了在森林中求生的技术。
九岁的时候他学会了文字,通过乡村教堂的一本圣经学会了读写。
等到十四岁的时候,他已经开始独立狩猎:接手父亲的工作,成了村里唯一的猎人。
于是直到十六岁的时候,他俨然成为了一个传奇人物:一个声名远扬的传奇猎手。
方圆百里之内没有人比他强壮,也没有人比他睿智。
作为一名猎人,他的猎物永远是最多的。而作为一名战士,也从没有强盗敢挑战他的力量。
不过这毫无意义。
虽然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十八年,但霍普莱斯仍旧厌恶着这个世界。
他不想成为英雄,改变这个愚昧的世界,也不想成为王者,从人民的愚蠢中取乐。他想做的事情从一开始就只有一件:回家。
所以在父亲过世后他唯一的计划就是离开。
离开他出生的村庄,去寻找传说中的魔法师。然后想尽办法、穷尽努力、不惜代价的回家。
这曾经很容易,但最近却有点麻烦了。
“那么,这样就行了。”
将最后一袋行礼搭在马背上,用结实的皮带固定。霍普莱斯微笑着转过身,拍了拍苏珊的头。
她是霍普莱斯的邻居,一个很可爱的小姑娘。因为她的母亲为她织了一顶红帽子的关系,所以大家都叫她小红帽。
大概是在两年前吧,这个小家伙差点遭遇不幸:一头灰狼闯进了她祖母的家里,对那位老太太发起了袭击。如果不是霍普莱斯恰好路过的话,恐怕那头畜生不仅会吃掉可怜的老人,连小红帽也会在劫难逃。
因为这件事的缘故,小红帽一家都很感激他。不仅妈妈总是会做些点心送来,小红帽自己也经常过来帮忙。
最开始的时候她还只是来帮忙缝补衣物,打扫房间。但过了些日子,这个不安分的小家伙就开始对枪械产生了好奇。
“这是什么?”
“是猎枪。”
“你就是用这个打死大灰狼的吗?”
“没错。”
“呐呐,教教我吧!我也要当猎人!”
霍普莱斯至今还记得那是三年前的一天。在那个阳光明媚的上午,这个戴着红帽子的小丫头拎着一个面包篮跑到他的家里,然后指着壁炉上的燧发枪向他提问。
是的,或许那个时候我不该回答,而是应该将她赶回家——时至今日,猎人仍旧会对那一日的自己耿耿于怀,正是因为那一天轻率的回答,如今的他才会陷入麻烦。
“那么我走了。”
“诶,不吃午饭吗?”
“不了,趁着天色尚早,我要早点出发。如果运气好的话,晚饭前我就能穿过森林。”
“这样啊,那真是遗憾。”
“嗯,但没有办法事。那么我就——”
“那我去和妈妈说一声,然后就一起出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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