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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用过早餐后,阿雅拿着自己的存折风风火火地前往银行。
她的存折上一共有三十万,这是她六年的积蓄,从十八岁一直存到现在的钱。
顾氏夫妇虽然一直对她很好,在零用钱上面也从来不会亏待她,但终究是亲疏有别,顾氏夫妇愿意给,她却拿着不心安,成年后,她就开始做兼职,省吃俭用地开始存钱大计,如今存到这笔数目也是不容易。
拿着三十万的现金出银行,阿雅是提心吊胆的,拿着这么多钱,遇到坏人怎么办?
小心翼翼地拿着钱靠近自己的车,将钱扔进里面,正准备钻进去开车走人,忽得后面有人在推她一把。
“谁?!是谁?!”这一举动吓得她汗毛都竖起。
“是我。”如同低音炮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提到喉咙的胆子才咽下去。
转过身,一身休闲打扮的薄暮笙,带着太阳眼镜和鸭舌帽站在她的身后,这一身打扮看得就如同二十四五的阳光少年,很难想象得出来,他是一个已经三十二岁的大叔。长着这样的一张脸,简直就是个诈骗犯!
“薄先生,人吓人,吓死人。”她埋怨说。
“抱歉。”这冰冷的两个字完全听不出来是在道歉。
但想起初次见面他的威逼利诱,这个男人怕是一辈子都不会给人真心道歉。
“薄先生,我现在很忙,如果你有事想和我谈的话,咱们改日再谈吧。”
“我今天有空。”
这话说得好危险。
“薄先生,你今天有空,所以是不是要跟我一整天?”
薄暮笙轻轻颌首。
阿雅懊恼且心疼地趴在车顶上,捶胸顿足,明星跟八卦记者的关系是跟踪与被跟踪,但是八卦记者跟着明星屁股后面跑才是自古恒定不变的铁律,今天居然反了过来,身为八卦界的记者阿雅感受到了深深的伤害。
“可以开车了。”
在阿雅还在捶胸顿足的时候,薄暮笙已经坐到副驾座,系好安全带,如个出玩的孩子,乖乖地等着妈妈。
对方都摆出一副“我脸皮很厚,你打我骂我我都跟定你”的表情,阿雅是彻底败下阵来。
带着他,前往与人约好的夜色酒吧。
夜色在南城算是一家人人知晓的酒吧,里面的鱼龙混杂从来不讨善良市民们的欢心。
夜晚经营的夜色,在白天的时候就显得很安静寂寥,进了店门只有五个清洁阿姨在搞卫生。
他们两个人的到来引起了穿着背心,手上都刺满刺青的壮年男子,两个男子脸上带着威胁,走过来问道:“你们俩来这里做什么?”
“我是来找石哥的。”当了两年的八卦记者,什么样的人都见过,面对着两个一看就是出来混的男子,阿雅脸上也没有畏惧。
“找石哥干什么?”
阿雅将背着的包放开桌面上,拉开拉链,凤眸灼灼地看向他们,说:“送钱。”
两人见到一袋子的现金,表情一变,眉眼里尽是喜悦,“你等着,我去通报。”
那男子连忙走向里面的包间,没一会,他走出来说:“石哥愿意见你。”
男子给她带路,阿雅提起袋子跟了上去。
那人带她进了一个包间,包间里只坐着一个大汉,大汉的右眼上有着一个像蜈蚣一样的刀疤,像极了武侠小说里才有的坏人角色。
“就是你个小丫头带着一袋子的钱来找我的?”石哥眯了眯眼,打量她。
阿雅将钱都扔在他面前的桌子上,“我是顾华正的养女,这里是三十万,我想要买新时阅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昨晚阿雅去调查,才知,顾正华给做担保的人一共向这位石哥借了五千万。他们抓走顾正华的时候,是要求对方拿两千万来赎。
顾曲承经营新时阅四年,一开始是跟别人借钱开起这个杂志社的,两年前才还完所有的财务,这三年里新时阅赚的钱加上他存的不过也就一千多万,两千万对于他来说是个天文数字,但为救顾正华,他只好将新时阅所有的股份拿来抵押。
新时阅是顾曲承的命跟子,所以,她绝对会想办法帮顾曲承抢回新时阅的。
翌日。
用过早餐后,阿雅拿着自己的存折风风火火地前往银行。
她的存折上一共有三十万,这是她六年的积蓄,从十八岁一直存到现在的钱。
顾氏夫妇虽然一直对她很好,在零用钱上面也从来不会亏待她,但终究是亲疏有别,顾氏夫妇愿意给,她却拿着不心安,成年后,她就开始做兼职,省吃俭用地开始存钱大计,如今存到这笔数目也是不容易。
拿着三十万的现金出银行,阿雅是提心吊胆的,拿着这么多钱,遇到坏人怎么办?
小心翼翼地拿着钱靠近自己的车,将钱扔进里面,正准备钻进去开车走人,忽得后面有人在推她一把。
“谁?!是谁?!”这一举动吓得她汗毛都竖起。
“是我。”如同低音炮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提到喉咙的胆子才咽下去。
转过身,一身休闲打扮的薄暮笙,带着太阳眼镜和鸭舌帽站在她的身后,这一身打扮看得就如同二十四五的阳光少年,很难想象得出来,他是一个已经三十二岁的大叔。长着这样的一张脸,简直就是个诈骗犯!
“薄先生,人吓人,吓死人。”她埋怨说。
“抱歉。”这冰冷的两个字完全听不出来是在道歉。
但想起初次见面他的威逼利诱,这个男人怕是一辈子都不会给人真心道歉。
“薄先生,我现在很忙,如果你有事想和我谈的话,咱们改日再谈吧。”
“我今天有空。”
这话说得好危险。
“薄先生,你今天有空,所以是不是要跟我一整天?”
薄暮笙轻轻颌首。
阿雅懊恼且心疼地趴在车顶上,捶胸顿足,明星跟八卦记者的关系是跟踪与被跟踪,但是八卦记者跟着明星屁股后面跑才是自古恒定不变的铁律,今天居然反了过来,身为八卦界的记者阿雅感受到了深深的伤害。
“可以开车了。”
在阿雅还在捶胸顿足的时候,薄暮笙已经坐到副驾座,系好安全带,如个出玩的孩子,乖乖地等着妈妈。
对方都摆出一副“我脸皮很厚,你打我骂我我都跟定你”的表情,阿雅是彻底败下阵来。
带着他,前往与人约好的夜色酒吧。
夜色在南城算是一家人人知晓的酒吧,里面的鱼龙混杂从来不讨善良市民们的欢心。
夜晚经营的夜色,在白天的时候就显得很安静寂寥,进了店门只有五个清洁阿姨在搞卫生。
他们两个人的到来引起了穿着背心,手上都刺满刺青的壮年男子,两个男子脸上带着威胁,走过来问道:“你们俩来这里做什么?”
“我是来找石哥的。”当了两年的八卦记者,什么样的人都见过,面对着两个一看就是出来混的男子,阿雅脸上也没有畏惧。
“找石哥干什么?”
阿雅将背着的包放开桌面上,拉开拉链,凤眸灼灼地看向他们,说:“送钱。”
两人见到一袋子的现金,表情一变,眉眼里尽是喜悦,“你等着,我去通报。”
那男子连忙走向里面的包间,没一会,他走出来说:“石哥愿意见你。”
男子给她带路,阿雅提起袋子跟了上去。
那人带她进了一个包间,包间里只坐着一个大汉,大汉的右眼上有着一个像蜈蚣一样的刀疤,像极了武侠小说里才有的坏人角色。
“就是你个小丫头带着一袋子的钱来找我的?”石哥眯了眯眼,打量她。
阿雅将钱都扔在他面前的桌子上,“我是顾华正的养女,这里是三十万,我想要买新时阅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昨晚阿雅去调查,才知,顾正华给做担保的人一共向这位石哥借了五千万。他们抓走顾正华的时候,是要求对方拿两千万来赎。
顾曲承经营新时阅四年,一开始是跟别人借钱开起这个杂志社的,两年前才还完所有的财务,这三年里新时阅赚的钱加上他存的不过也就一千多万,两千万对于他来说是个天文数字,但为救顾正华,他只好将新时阅所有的股份拿来抵押。
新时阅是顾曲承的命跟子,所以,她绝对会想办法帮顾曲承抢回新时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