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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去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一个乡镇上,有一家农民,大儿子和媳妇长期在外打工,赚回来的钱就给老人留起修房子。这年,老人把房子修到了镇上,两楼一底,底层还是门面。可惜,房子还未修好,儿子在外生病去世。这下,在外的媳妇回来,想到还有一个女儿在读初中,于是就向老人要房权。老人看到儿子死了,估计媳妇还年青,留不久,就一口咬定房子是他的,决不给媳妇孙女半点,于是媳妇、孙女就一状把老人告到了法院,还请了律师。官司惊动了地方政府,但媳妇、孙女却拿不出证据,证明这房子是死者拿钱回来修的,所以败诉了。
这一下媳妇气了,想出了一个狠招:只身外出,把才十四五岁的女儿留在老家,看你爷爷、奶奶管不管。哪想爷爷奶奶更狠,不但不管孙女的吃喝住,就连孙女强住进去的门市(乡镇上的门面并不很值钱)里面的水电气,是从楼上屋子里接下来的,这下一并与她断了。孙女也坚强,一个人在那黑灯瞎火的门面里,点着一支蜡烛,烧着自己去背的蜂窝煤,还照样在学习。这件事情惊动了媒体,华西都市报、泸州晚报、县通联都相继报导过此事,但这社会舆论,对那无知无识的爷爷奶奶来说,不会有任何作用,还是照样我行我素。
乡政府书记看到姑娘实在是可怜,于是就收姑娘为义女,并从紧缺的经费中,拨专款为姑娘添置了新棉被、毯子。哪知那丧失天良的爷爷、奶奶,见没有难住孙女,居然在孙女上学的时候,撬门进去,把一桶冷水倒入了孙女的床铺上,孙女这下就不能在家里住了。乡上妇联主任又出面,把姑娘接到自己家里暂住。没有想到,这下给那可恨的爷爷奶奶提供了机会,趁孙女没有在家居住的时间里,把这门市卖了,彻底断了与孙女还有的一点联系。
乡镇府遇到了这样的无赖,只好无奈的把这个姑娘接手管起来。为她联系了城里最好的学校,为她买了手机,嘱咐她好好学习,不用担心生活费用,一切有政府为她负担。
照理,姑娘这下应该感激涕零了,好好学习,努力做个好人,来报答党和政府的关心,来报答这些不是亲人,却胜过亲人的恩情。但没有想到的是,乡政府第一个月来学校为姑娘结账时,账款竟然是一千余元,只是电话费一项,就有四百多。这下,政府输不起了——一个乡镇书记,每个月的电话费都才240元,这小姑娘居然是县委书记,大老板的级别了。乡上的其他工作人员,也相继提出了意见。于是,乡政府只好委托学校老师来管理,每月只给400元。
我第一次认识这个姑娘,就是在办公室里,班主任老师把姑娘喊到办公室,向她转告了乡上的意见,哪想姑娘跳起叫道:你那点钱又不够我用啊!我们几位老师,听到姑娘与班主任的无理取闹后,都出面劝阻姑娘,告诉她,我们学生的生活费就是每个月300元,还每天有一顿肉。姑娘说她不愿象那些学生的用法,要把钱给她,自己去支配。并且一边闹,一边给她们乡上的书记发短信,质问他收她为义女的目的是什么。一会儿,书记给她回了短信,告诉她:一是同情你,想给你点关爱;二是拉你一把,让你顺利度过人生的难关;三是体现党的关怀、温暖;四是帮助你能战胜厄运,有一个美好的明天。姑娘把手机给了班主任,得意洋洋的说:你看嘛,他回了我的短信了。于是班主任就把书记的短信读了出来,并趁机教育姑娘,要她懂得感恩。姑娘似乎没有听进去别人的话,只是无可奈何的接受了每个周到班主任处拿100元生活费的现实,但马上又给班主任出了难题,要班主任给她保证:每个月四百元的生活费要一直给她拿下去,包括满了18岁以后,没有找到能够满足生活的工作时,这个生活费也要继续供给下去。这个承诺班主任敢应下吗?
我第二次见这个姑娘,是在距上次进办公室后的一个周,她跑进教师办公室。走到电话机旁边,拿出手机,翻到某一个号码,就在电话上拨起了,只听她对着电话说:“孃孃,这个月怎么还没有给我冲话费啊?我的手机没有钱了。究竟是谁给我冲嘛?请你告诉他快点。”说完后就把电话筒放了,高傲的走出了办公室。
我们几个老师愣愣的望着这个姑娘的背影,半天说不出话来。这究竟是怎么了?世间居然硬是有吃屎的把拉屎的马了!怎么有这么不懂事的人啊?
我们不知这乡政府为什么要去拣这个包袱?别人有妈,能打工挣钱;有爷爷、奶奶,有能力抚养下一代。政府凭什么要帮这样的无赖背包袱,当真是无奈吗?找到她的妈妈,把记者喊起一路,把姑娘领去交给她,留下记录,看她怎样说。或者是领去交给他爷爷、奶奶,也如法炮制,我们就不信他们真的会把孙女虐待死。如果是那样,那么就有法律依据了。现在,你政府一沾边,他们该承担责任的却跑了个无踪影,把责任全都推给了政府,这不是给这类的无赖长了威风吗?今后还有这样的事,他们也如法炮制,全由你政府来买单,你政府有这么多财力、物力、人力来管吗?
俗语说,一角米养个恩人,一斗米养个仇人,看起来这话一点也不假。这个事例,让我们这些想做好事的人都寒了心,今后这种事情谁还敢去做?真让好心人寒心啊!
我县去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一个乡镇上,有一家农民,大儿子和媳妇长期在外打工,赚回来的钱就给老人留起修房子。这年,老人把房子修到了镇上,两楼一底,底层还是门面。可惜,房子还未修好,儿子在外生病去世。这下,在外的媳妇回来,想到还有一个女儿在读初中,于是就向老人要房权。老人看到儿子死了,估计媳妇还年青,留不久,就一口咬定房子是他的,决不给媳妇孙女半点,于是媳妇、孙女就一状把老人告到了法院,还请了律师。官司惊动了地方政府,但媳妇、孙女却拿不出证据,证明这房子是死者拿钱回来修的,所以败诉了。
这一下媳妇气了,想出了一个狠招:只身外出,把才十四五岁的女儿留在老家,看你爷爷、奶奶管不管。哪想爷爷奶奶更狠,不但不管孙女的吃喝住,就连孙女强住进去的门市(乡镇上的门面并不很值钱)里面的水电气,是从楼上屋子里接下来的,这下一并与她断了。孙女也坚强,一个人在那黑灯瞎火的门面里,点着一支蜡烛,烧着自己去背的蜂窝煤,还照样在学习。这件事情惊动了媒体,华西都市报、泸州晚报、县通联都相继报导过此事,但这社会舆论,对那无知无识的爷爷奶奶来说,不会有任何作用,还是照样我行我素。
乡政府书记看到姑娘实在是可怜,于是就收姑娘为义女,并从紧缺的经费中,拨专款为姑娘添置了新棉被、毯子。哪知那丧失天良的爷爷、奶奶,见没有难住孙女,居然在孙女上学的时候,撬门进去,把一桶冷水倒入了孙女的床铺上,孙女这下就不能在家里住了。乡上妇联主任又出面,把姑娘接到自己家里暂住。没有想到,这下给那可恨的爷爷奶奶提供了机会,趁孙女没有在家居住的时间里,把这门市卖了,彻底断了与孙女还有的一点联系。
乡镇府遇到了这样的无赖,只好无奈的把这个姑娘接手管起来。为她联系了城里最好的学校,为她买了手机,嘱咐她好好学习,不用担心生活费用,一切有政府为她负担。
照理,姑娘这下应该感激涕零了,好好学习,努力做个好人,来报答党和政府的关心,来报答这些不是亲人,却胜过亲人的恩情。但没有想到的是,乡政府第一个月来学校为姑娘结账时,账款竟然是一千余元,只是电话费一项,就有四百多。这下,政府输不起了——一个乡镇书记,每个月的电话费都才240元,这小姑娘居然是县委书记,大老板的级别了。乡上的其他工作人员,也相继提出了意见。于是,乡政府只好委托学校老师来管理,每月只给400元。
我第一次认识这个姑娘,就是在办公室里,班主任老师把姑娘喊到办公室,向她转告了乡上的意见,哪想姑娘跳起叫道:你那点钱又不够我用啊!我们几位老师,听到姑娘与班主任的无理取闹后,都出面劝阻姑娘,告诉她,我们学生的生活费就是每个月300元,还每天有一顿肉。姑娘说她不愿象那些学生的用法,要把钱给她,自己去支配。并且一边闹,一边给她们乡上的书记发短信,质问他收她为义女的目的是什么。一会儿,书记给她回了短信,告诉她:一是同情你,想给你点关爱;二是拉你一把,让你顺利度过人生的难关;三是体现党的关怀、温暖;四是帮助你能战胜厄运,有一个美好的明天。姑娘把手机给了班主任,得意洋洋的说:你看嘛,他回了我的短信了。于是班主任就把书记的短信读了出来,并趁机教育姑娘,要她懂得感恩。姑娘似乎没有听进去别人的话,只是无可奈何的接受了每个周到班主任处拿100元生活费的现实,但马上又给班主任出了难题,要班主任给她保证:每个月四百元的生活费要一直给她拿下去,包括满了18岁以后,没有找到能够满足生活的工作时,这个生活费也要继续供给下去。这个承诺班主任敢应下吗?
我第二次见这个姑娘,是在距上次进办公室后的一个周,她跑进教师办公室。走到电话机旁边,拿出手机,翻到某一个号码,就在电话上拨起了,只听她对着电话说:“孃孃,这个月怎么还没有给我冲话费啊?我的手机没有钱了。究竟是谁给我冲嘛?请你告诉他快点。”说完后就把电话筒放了,高傲的走出了办公室。
我们几个老师愣愣的望着这个姑娘的背影,半天说不出话来。这究竟是怎么了?世间居然硬是有吃屎的把拉屎的马了!怎么有这么不懂事的人啊?
我们不知这乡政府为什么要去拣这个包袱?别人有妈,能打工挣钱;有爷爷、奶奶,有能力抚养下一代。政府凭什么要帮这样的无赖背包袱,当真是无奈吗?找到她的妈妈,把记者喊起一路,把姑娘领去交给她,留下记录,看她怎样说。或者是领去交给他爷爷、奶奶,也如法炮制,我们就不信他们真的会把孙女虐待死。如果是那样,那么就有法律依据了。现在,你政府一沾边,他们该承担责任的却跑了个无踪影,把责任全都推给了政府,这不是给这类的无赖长了威风吗?今后还有这样的事,他们也如法炮制,全由你政府来买单,你政府有这么多财力、物力、人力来管吗?
俗语说,一角米养个恩人,一斗米养个仇人,看起来这话一点也不假。这个事例,让我们这些想做好事的人都寒了心,今后这种事情谁还敢去做?真让好心人寒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