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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楼一场戏,不仅台上演绎得精彩,台下的表演同样精彩纷呈,恰是应了‘人生如戏,全靠演技’的戏言。
永明帝也去了广和楼,当然是微服,去时身边只跟着郑大伴和孙福海,这事除了王爷,就再没别人知道。永明帝也是资深‘玩家’,各种爱好兴趣不少,只是平日里劳碌,倒不常停下来专门欣赏一出戏。有时太后宫里也会招一些民间艺人进宫献艺,又或者在重要节庆祭祀,教坊司、太常寺都会献上乐舞。
太常寺掌祭祀礼乐,教坊司掌宴会大乐,好比大宴飨中,按顺序会奏《炎精开运之曲》、《皇风之曲》,而后还有武舞奏《平定天下之舞》,武舞毕再奏《眷皇明之曲》,接《抚安四夷之舞》,再来《天道传之曲》、《车书会同之舞》、《振皇纲之曲》、《金陵之曲》、《长杨之曲》、《芳醴之曲》,到最后《驾六龙之曲》结束。
如此整套乐舞除了表演之外,还具教化之效,一是歌功颂德,二是为了‘辩贵贱,明等威’,当然这种雅乐不同于俗乐,它只是仪式感的呈现,谈不上什么灵魂演出。
但话说回来,这世上哪有什么天生的雅、俗?所谓的贵贱等威,不过是人为划出的沟壑。就好比某一天,‘俗腔俗调’居然也能登上广和楼的三层戏台,这就叫僭越了等级,难道不该为士人所唾弃?
所谓大俗即大雅,大雅也大俗,好的东西自然不缺欣赏之人,永明帝是懂戏的,这场名为声腔之争的一台戏,孰优孰劣其实已在他心中分出彼此。
帝王爱看戏,这似乎是明朝皇帝贯穿始终的爱好,一如历史的明朝,这台长达三个世纪的大轴戏,台上的角从来都是皇帝自己。朱元璋好南曲,尤好高则诚的《琵琶记》,乃至将之比作‘四书五经’,‘日令优人进演’,恰恰是他推动了南曲戏的风行。但他朱氏父子同样也颁过最为严厉的禁令:‘凡乐人搬做杂剧戏文,不许装扮历代帝王后妃,忠臣烈士,先圣先贤神像,违者杖一百。官民之家,容与装扮者与同罪’,朱棣甚至以极刑勒令缴毁禁演剧本。
而朱由崧的登场,则代表朱家王朝向历史谢幕,他同样痴迷戏曲,阮大铖投其所好,让他的私人家班日夜在南京宫中演戏。在最后的时光里,是阮家班‘拯救’了他,使之陷入戏剧所编织的梦里,终日不可自拔,甚至在他逃出南京的前一刻钟,还沉迷当中。而再当他重回北京时,这座已沦丧多日的旧都以及他的出生地,自始至终都以背影的方式向世人谢幕,人们尚能从旁观者的角度去观察,‘弘光以无幔小轿入城,首蒙包头,身衣蓝布衣,以油扇掩面……’
恰如他的戏剧人生。
戏曲里的角有好坏忠奸,而皇帝断无好坏之分,所谓‘好坏’不取决于心性,全在时势。就像永明帝在面对诸臣对皇权的‘僭越’,他忍下了心中的‘恶’而并没有学他的祖先嘉靖,午门外将一百八十多位大臣的屁股打得血肉横飞……只有强势君主才能让一己之恶随心所欲的释放。而他永明,比之祖先更懂得‘审时度势’,不是不会随心所欲,而是蓄势待发。
此时的克制,也许是他在等待,等待某个机会亦或某个人。
************************
就在京城轰轰烈烈上演好戏之时,远在六合的邬阑,依然忙得没时间睡觉,没时间吃饭,没时间……谈情说爱。
眼下有好几样事情等着定下,除了组织解运税粮之外,还有新店开张,生产基地的建设,租下草场建赛马场,以及还要参与新任县令提出的基层管理改革。
她不是三头六臂的神仙,也需要别人帮助,马场之事她交给了邬晟扬去忙,而租县里学田,租练山马场,都需要事先拟定好条款,再去谈判,谈妥后再签订契约。
租学田、租马场,就不像普通的民间租赁,也不是一般意义的规模,所以条款细节均要罗列清楚,责权明晰。邬阑是考虑得比较多,衙门那里先拿来了之前与其他佃户签订的契约,其目的让她做个参照以此订立即可,只是在她看来都过于简单笼统,并不完全符合自身利益。
好比衙门的佃田文约里只提到:该田坐落于何处,四至几何,年该苗米若干,今据作保引进某人,出赔价细丝银若干,当日缴足讫明,自给历头之后凭佃人自去掌管,小心耕作,亦不得卖弄界至,移丘换段之类。如遇年冬备办一色银谷送至某处,不致拖欠,不限年月佃种。不愿耕作退还业主,接取前赔银两相交付,不致为难合给,历头一扇付照等等。
邬阑手里拿着这份文约思索再三,要是按照现代合同范式来看,真的是漏洞百出,若扯皮打官司,清官也断不了这类案子。首先这文约里就没有约定免责条款,假若遇到灾荒地里歉收,那么两方损失该如何承担?其次,之前协商的租赁方式是‘公田放领’,这就跟佃田很不同,就不能再拿过去的佃田文约来套。
所以她想了又想,觉得还是借鉴现代合同范式来订立条款,每一条每一款都写清楚,以此来规避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
而后又给财务班子几人开会,指明此项文约由他们来完成,所立条款需包含有几个方面,每一方面需有几项,每一项下面还需有几小项,每一小项下面还有几条几款。另外,还要以大明律为准绳,并遵循商事习惯法原则等,一一做了详细说明。
富先生和两位姑姑并嬷嬷虽都记了下来,可还是云里雾里,富先生心里还不住嘀咕,姑娘这是在立文约还是立书做说呐?怎的如此复杂?
两位姑姑也面面相觑,孝贞姑姑忍不住道:“姑娘,以后真要打官司,就算文约写得再天衣无缝,可咱民告官,无论如何也赢不了的。”那意思就是说姑娘你写的再复杂也没用。
邬阑笑笑,依然斩钉截铁道:“赢不赢官司是一回事,但文约却要这么定!想做事就不能只讲人情信用不讲法治,尽可能提前规避未知风险,这才是做长久买卖。”
或许是两代人有太深的代差,所有人的不理解,全部来自思维方式的差异。包括新来的县令... -->>
广和楼一场戏,不仅台上演绎得精彩,台下的表演同样精彩纷呈,恰是应了‘人生如戏,全靠演技’的戏言。
永明帝也去了广和楼,当然是微服,去时身边只跟着郑大伴和孙福海,这事除了王爷,就再没别人知道。永明帝也是资深‘玩家’,各种爱好兴趣不少,只是平日里劳碌,倒不常停下来专门欣赏一出戏。有时太后宫里也会招一些民间艺人进宫献艺,又或者在重要节庆祭祀,教坊司、太常寺都会献上乐舞。
太常寺掌祭祀礼乐,教坊司掌宴会大乐,好比大宴飨中,按顺序会奏《炎精开运之曲》、《皇风之曲》,而后还有武舞奏《平定天下之舞》,武舞毕再奏《眷皇明之曲》,接《抚安四夷之舞》,再来《天道传之曲》、《车书会同之舞》、《振皇纲之曲》、《金陵之曲》、《长杨之曲》、《芳醴之曲》,到最后《驾六龙之曲》结束。
如此整套乐舞除了表演之外,还具教化之效,一是歌功颂德,二是为了‘辩贵贱,明等威’,当然这种雅乐不同于俗乐,它只是仪式感的呈现,谈不上什么灵魂演出。
但话说回来,这世上哪有什么天生的雅、俗?所谓的贵贱等威,不过是人为划出的沟壑。就好比某一天,‘俗腔俗调’居然也能登上广和楼的三层戏台,这就叫僭越了等级,难道不该为士人所唾弃?
所谓大俗即大雅,大雅也大俗,好的东西自然不缺欣赏之人,永明帝是懂戏的,这场名为声腔之争的一台戏,孰优孰劣其实已在他心中分出彼此。
帝王爱看戏,这似乎是明朝皇帝贯穿始终的爱好,一如历史的明朝,这台长达三个世纪的大轴戏,台上的角从来都是皇帝自己。朱元璋好南曲,尤好高则诚的《琵琶记》,乃至将之比作‘四书五经’,‘日令优人进演’,恰恰是他推动了南曲戏的风行。但他朱氏父子同样也颁过最为严厉的禁令:‘凡乐人搬做杂剧戏文,不许装扮历代帝王后妃,忠臣烈士,先圣先贤神像,违者杖一百。官民之家,容与装扮者与同罪’,朱棣甚至以极刑勒令缴毁禁演剧本。
而朱由崧的登场,则代表朱家王朝向历史谢幕,他同样痴迷戏曲,阮大铖投其所好,让他的私人家班日夜在南京宫中演戏。在最后的时光里,是阮家班‘拯救’了他,使之陷入戏剧所编织的梦里,终日不可自拔,甚至在他逃出南京的前一刻钟,还沉迷当中。而再当他重回北京时,这座已沦丧多日的旧都以及他的出生地,自始至终都以背影的方式向世人谢幕,人们尚能从旁观者的角度去观察,‘弘光以无幔小轿入城,首蒙包头,身衣蓝布衣,以油扇掩面……’
恰如他的戏剧人生。
戏曲里的角有好坏忠奸,而皇帝断无好坏之分,所谓‘好坏’不取决于心性,全在时势。就像永明帝在面对诸臣对皇权的‘僭越’,他忍下了心中的‘恶’而并没有学他的祖先嘉靖,午门外将一百八十多位大臣的屁股打得血肉横飞……只有强势君主才能让一己之恶随心所欲的释放。而他永明,比之祖先更懂得‘审时度势’,不是不会随心所欲,而是蓄势待发。
此时的克制,也许是他在等待,等待某个机会亦或某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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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京城轰轰烈烈上演好戏之时,远在六合的邬阑,依然忙得没时间睡觉,没时间吃饭,没时间……谈情说爱。
眼下有好几样事情等着定下,除了组织解运税粮之外,还有新店开张,生产基地的建设,租下草场建赛马场,以及还要参与新任县令提出的基层管理改革。
她不是三头六臂的神仙,也需要别人帮助,马场之事她交给了邬晟扬去忙,而租县里学田,租练山马场,都需要事先拟定好条款,再去谈判,谈妥后再签订契约。
租学田、租马场,就不像普通的民间租赁,也不是一般意义的规模,所以条款细节均要罗列清楚,责权明晰。邬阑是考虑得比较多,衙门那里先拿来了之前与其他佃户签订的契约,其目的让她做个参照以此订立即可,只是在她看来都过于简单笼统,并不完全符合自身利益。
好比衙门的佃田文约里只提到:该田坐落于何处,四至几何,年该苗米若干,今据作保引进某人,出赔价细丝银若干,当日缴足讫明,自给历头之后凭佃人自去掌管,小心耕作,亦不得卖弄界至,移丘换段之类。如遇年冬备办一色银谷送至某处,不致拖欠,不限年月佃种。不愿耕作退还业主,接取前赔银两相交付,不致为难合给,历头一扇付照等等。
邬阑手里拿着这份文约思索再三,要是按照现代合同范式来看,真的是漏洞百出,若扯皮打官司,清官也断不了这类案子。首先这文约里就没有约定免责条款,假若遇到灾荒地里歉收,那么两方损失该如何承担?其次,之前协商的租赁方式是‘公田放领’,这就跟佃田很不同,就不能再拿过去的佃田文约来套。
所以她想了又想,觉得还是借鉴现代合同范式来订立条款,每一条每一款都写清楚,以此来规避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
而后又给财务班子几人开会,指明此项文约由他们来完成,所立条款需包含有几个方面,每一方面需有几项,每一项下面还需有几小项,每一小项下面还有几条几款。另外,还要以大明律为准绳,并遵循商事习惯法原则等,一一做了详细说明。
富先生和两位姑姑并嬷嬷虽都记了下来,可还是云里雾里,富先生心里还不住嘀咕,姑娘这是在立文约还是立书做说呐?怎的如此复杂?
两位姑姑也面面相觑,孝贞姑姑忍不住道:“姑娘,以后真要打官司,就算文约写得再天衣无缝,可咱民告官,无论如何也赢不了的。”那意思就是说姑娘你写的再复杂也没用。
邬阑笑笑,依然斩钉截铁道:“赢不赢官司是一回事,但文约却要这么定!想做事就不能只讲人情信用不讲法治,尽可能提前规避未知风险,这才是做长久买卖。”
或许是两代人有太深的代差,所有人的不理解,全部来自思维方式的差异。包括新来的县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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