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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跑的还真快!”骑士一扭头,发现自己身边的坐骑已经不见了,无奈的摇了摇头。
“人间,我卓焜又回来了!”看着远处一个个的大小村落,卓焜免不了要高声喊一句。
再次来到有人间烟火的地方,说实话,卓焜有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这十天里,卓焜一直都是和这个名叫小黄的豹子呆在一起,所见所处,也丝毫没有人间的烟尘气,卓焜觉得,自己要是再在林子里待上十天,恐怕就真的把自己当成动物一般对待了。
虽然最终卓焜还是没有进入太行山内部,只是在外围,但是这收获,也是颇为丰富。
其实要不是卓焜为了在林子里多找一些天材地宝,卓焜绝对不会在林子里呆十天之久,以卓焜如今的境界,恐怕跑出太行山脉仅仅只需三天。但是,虽然耽误了一些时间,不也是获得了丰厚的收获吗,有挖到的野山参,有找的奇异草,有几株灵芝,有一些动物牙齿,反正,是应有尽有,甚至卓焜还打了几个野味放在了自己的空间里。
行走在人类开辟的土路上,卓焜倒是感觉没有那么难受了,至少,没有想在林子里走路那么咯脚了。
是的,虽然此时卓焜身上好的宝贝不少,但是浑身上下的衣服,没有一点儿的好地方,更不用说鞋子了。卓焜想着,看来自己还得去弄身衣服了,要不然怎么见人啊。
走着走着,卓焜突然听见远处的村庄里好像有吆喝声和叫卖声传来,卓焜的耳朵一向很好使,所以卓焜连忙停下了脚步,两步就窜上了路旁的一棵大树上,想要看看情况。
“哦,原来是庙会,怪不得那么吵呢,不过,去凑凑热闹也是挺不错的,好久都没有在庙会上吃这些小吃了。”卓焜挺立枝头,极尽仰望,看见在几个村庄的交界处是人声鼎沸、人来人往,斗猴耍狮、讨价叫卖之声是络绎不绝。
卓焜看的是心痒不已,急急忙忙的跳下枝头,光着脚丫向村子跑了过去……
今天是白马乡一年一度的庙会,自从国家把公路通到了山里,这个庙会便一年比一年兴盛,特别是今年,城里的有钱人更是来了一波又一波,甚至是外国来的黄胡子,在道上都能遇见这么一两个。
而各个乡镇来的赶会人,更是摩肩接踵、熙熙攘攘,只见整个庙会上是干什么的都有,什么舞狮耍猴都是常见,胸口碎大石更是不稀奇,凡是能来赶会的手艺人,那个人不是胸脯子里藏着一手。
就拿那个在桥头捏泥人的泥人张来说,别看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糟老头子,这手底下的活,可真的是白马乡的一绝。这捏起泥人来不仅惟妙惟肖,而且只要是看上一眼真人就能捏,你说厉害不厉害?
这天刘大嫂洗完了自己六岁的娃的衣服,也带着娃同邻居上街了,至于她的男人,则早早的起来去摆摊了——卖山里的野味。虽然这个东西在农村里不稀奇,但是城里人却宝贝他,只要一说是野生的,还补肾,准被疯抢。
所以这看家的重任就被交给了院里的那个大黑狗,要说这个大黑狗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狗物”,那也是闻名十里八乡的传说,而之所以成为传说,是因为这个大黑狗干过母狼,就在后山,你说,还能简单的了吗。
再说卓焜慢慢的摸到了村子里,认准一户人家,就爬上了墙头,趴在墙头上瞅了瞅,看见晾衣架上的衣服正合适,也不管院子里有没有人,卓焜就直接翻了进去。但是卓焜还没站稳,就感觉一个黑影向自己冲了过来。
什么东西?!
卓焜一转头,也是被吓了一跳,只见一只大黑狗狂叫着向自己扑了过了。卓焜迅速的转身一闪,然后滚到了一边。
“我不就是来借件衣服吗,用的着这么热烈的欢迎我吗。”卓焜冲着狗大叫道。
但狗哪里会管你借不借的,刚刚一下没有扑中,随即转过身子,张着大口就又扑了过来。
但卓焜是在偷东西,哪里会这么有好心情和大黑狗玩闹,直接拿出自己的真本事,在狗还没接触到自己的时候,卓焜便主动出击,照着狗头就是一下。
嚎!
只听着大黑狗仅仅哀嚎了一声,便昏了过去,甚至连反应一下的机会都没有,哎,没办法,实力差距太大。
其实制服这个大黑狗哪里需要这么麻烦,只要卓焜释放一下自己的气息,别说是狗了,就是狼也得乖乖的趴在地上摇尾巴啊。只可惜卓焜见“衣”眼开,给忘了。
卓焜迅速的从晾衣架上拽下衣服和一顶帽子穿戴在了自己的身上,试了试,还正合适。只是美中不足的是还缺双鞋,卓焜看着自己已经十多天没有穿过鞋的脚丫子,心里一阵叹息,可眼角向窗台一撇,发现窗台上正好有一双童鞋,这不就是为我准备的吗!
卓焜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向自己的脚上一套,嗯,有点小,但是也还凑合。
“逛庙会去喽!”
卓焜甩下一棵百年的老山参在窗台上,一步便从院子里跳到了大街上,不过幸亏人们都去逛庙会去了,要不然被人看见还不得叫妖怪。
一路小跑着来到了人烟鼎沸的庙会上,卓焜是左看看,右摸摸,看什么都好奇,摸什么都高兴。虽然在以前已经都见过,但... -->>
“嘿,跑的还真快!”骑士一扭头,发现自己身边的坐骑已经不见了,无奈的摇了摇头。
“人间,我卓焜又回来了!”看着远处一个个的大小村落,卓焜免不了要高声喊一句。
再次来到有人间烟火的地方,说实话,卓焜有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这十天里,卓焜一直都是和这个名叫小黄的豹子呆在一起,所见所处,也丝毫没有人间的烟尘气,卓焜觉得,自己要是再在林子里待上十天,恐怕就真的把自己当成动物一般对待了。
虽然最终卓焜还是没有进入太行山内部,只是在外围,但是这收获,也是颇为丰富。
其实要不是卓焜为了在林子里多找一些天材地宝,卓焜绝对不会在林子里呆十天之久,以卓焜如今的境界,恐怕跑出太行山脉仅仅只需三天。但是,虽然耽误了一些时间,不也是获得了丰厚的收获吗,有挖到的野山参,有找的奇异草,有几株灵芝,有一些动物牙齿,反正,是应有尽有,甚至卓焜还打了几个野味放在了自己的空间里。
行走在人类开辟的土路上,卓焜倒是感觉没有那么难受了,至少,没有想在林子里走路那么咯脚了。
是的,虽然此时卓焜身上好的宝贝不少,但是浑身上下的衣服,没有一点儿的好地方,更不用说鞋子了。卓焜想着,看来自己还得去弄身衣服了,要不然怎么见人啊。
走着走着,卓焜突然听见远处的村庄里好像有吆喝声和叫卖声传来,卓焜的耳朵一向很好使,所以卓焜连忙停下了脚步,两步就窜上了路旁的一棵大树上,想要看看情况。
“哦,原来是庙会,怪不得那么吵呢,不过,去凑凑热闹也是挺不错的,好久都没有在庙会上吃这些小吃了。”卓焜挺立枝头,极尽仰望,看见在几个村庄的交界处是人声鼎沸、人来人往,斗猴耍狮、讨价叫卖之声是络绎不绝。
卓焜看的是心痒不已,急急忙忙的跳下枝头,光着脚丫向村子跑了过去……
今天是白马乡一年一度的庙会,自从国家把公路通到了山里,这个庙会便一年比一年兴盛,特别是今年,城里的有钱人更是来了一波又一波,甚至是外国来的黄胡子,在道上都能遇见这么一两个。
而各个乡镇来的赶会人,更是摩肩接踵、熙熙攘攘,只见整个庙会上是干什么的都有,什么舞狮耍猴都是常见,胸口碎大石更是不稀奇,凡是能来赶会的手艺人,那个人不是胸脯子里藏着一手。
就拿那个在桥头捏泥人的泥人张来说,别看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糟老头子,这手底下的活,可真的是白马乡的一绝。这捏起泥人来不仅惟妙惟肖,而且只要是看上一眼真人就能捏,你说厉害不厉害?
这天刘大嫂洗完了自己六岁的娃的衣服,也带着娃同邻居上街了,至于她的男人,则早早的起来去摆摊了——卖山里的野味。虽然这个东西在农村里不稀奇,但是城里人却宝贝他,只要一说是野生的,还补肾,准被疯抢。
所以这看家的重任就被交给了院里的那个大黑狗,要说这个大黑狗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狗物”,那也是闻名十里八乡的传说,而之所以成为传说,是因为这个大黑狗干过母狼,就在后山,你说,还能简单的了吗。
再说卓焜慢慢的摸到了村子里,认准一户人家,就爬上了墙头,趴在墙头上瞅了瞅,看见晾衣架上的衣服正合适,也不管院子里有没有人,卓焜就直接翻了进去。但是卓焜还没站稳,就感觉一个黑影向自己冲了过来。
什么东西?!
卓焜一转头,也是被吓了一跳,只见一只大黑狗狂叫着向自己扑了过了。卓焜迅速的转身一闪,然后滚到了一边。
“我不就是来借件衣服吗,用的着这么热烈的欢迎我吗。”卓焜冲着狗大叫道。
但狗哪里会管你借不借的,刚刚一下没有扑中,随即转过身子,张着大口就又扑了过来。
但卓焜是在偷东西,哪里会这么有好心情和大黑狗玩闹,直接拿出自己的真本事,在狗还没接触到自己的时候,卓焜便主动出击,照着狗头就是一下。
嚎!
只听着大黑狗仅仅哀嚎了一声,便昏了过去,甚至连反应一下的机会都没有,哎,没办法,实力差距太大。
其实制服这个大黑狗哪里需要这么麻烦,只要卓焜释放一下自己的气息,别说是狗了,就是狼也得乖乖的趴在地上摇尾巴啊。只可惜卓焜见“衣”眼开,给忘了。
卓焜迅速的从晾衣架上拽下衣服和一顶帽子穿戴在了自己的身上,试了试,还正合适。只是美中不足的是还缺双鞋,卓焜看着自己已经十多天没有穿过鞋的脚丫子,心里一阵叹息,可眼角向窗台一撇,发现窗台上正好有一双童鞋,这不就是为我准备的吗!
卓焜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向自己的脚上一套,嗯,有点小,但是也还凑合。
“逛庙会去喽!”
卓焜甩下一棵百年的老山参在窗台上,一步便从院子里跳到了大街上,不过幸亏人们都去逛庙会去了,要不然被人看见还不得叫妖怪。
一路小跑着来到了人烟鼎沸的庙会上,卓焜是左看看,右摸摸,看什么都好奇,摸什么都高兴。虽然在以前已经都见过,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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