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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新开的那家店和其他店都是一样的名字,那是一个生僻的英文单词,我都不认识。一开始我以为他是为了吸引那些喜欢英伦风的小女孩,才故意起了这么个生僻的名字。后来发现不对了,因为每次设计牌子的时候孟穹都会非常认真,他会仔细挑选字体,然后选择颜色,质量要求很高,一点都不含糊。
最后我查了查词典,才知道那个花体写出来的‘phosphor’是启明星的意思。
研二下半学期,我们学校附属的医院接收了一位特殊的病人。她的特殊在于,我们都认识她。
那位病人名叫‘余之轩’,和我是初中同学——现在是赵耳朵的女朋友。
她得了血癌,也就是日常说的白血病。余之轩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突然晕倒,然后流血不止,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深度昏迷,几乎有生命危险。
余之轩有个双胞胎哥哥,可他们两个长的一点都不像,是异卵双胞胎,在进行骨髓匹配检测时,发现他们两个不合。
那时候我正和孟穹忙新店的事情,所以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件事,后来回学校,我就看到赵耳朵躺在宿舍床上,无声的流眼泪。
我问他怎么了,赵耳朵一句话都不说,那时我才知道出事了。因为我很久都没见过这样哭泣的赵耳朵了,他那么绝望,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赵婶儿刚跳楼时的他。
我和孟穹拿着鲜花去看望余之轩。她的脸色惨白,几乎和床单一个颜色,嘴唇都是紫的。那时她正在睡觉,但是很快就醒了,她并不吃惊,很温柔地笑。
我和孟穹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以前孟穹对这个女孩剑拔弩张,现在他看着余之轩就像是看赵婶儿,眼神中只有同情,没有厌恶。
我们不说话,余之轩也不说话,三个人安静地坐在房间,阳光顺着窗外缓缓爬进来,有的被树叶挡住,在余之轩脸上倾泻出斑驳的阴影。
余之轩很温柔地说:
“麻烦你们帮我照顾一下他。”
我和孟穹都知道她的那个‘他’指的是谁,所以我们都没说话。
余之轩就那样看着我们,她已经知道我们的回答了。
那天余之轩一直仰着头,阳光照在她的眼睛里,使得她的眼眸映出如同琥珀一般的黄色。那黄色让我想起几年前我在寺庙看到的那个孤独的老人,那时他的眼神和余之轩如出一辙。
祥和、安静、沉稳、内敛
似乎每个词都可以形容他们的眼神,可每个词语都无法精准的形容这眼神带给人的震撼。
和余之轩匹配的骨髓一直都没有出现,她越来越虚弱,到后来她也认命了,不再继续化疗。可药物的副作用让她头发全都掉光,不停呕吐。
赵耳朵开始很晚回宿舍,每天晚上我都听到宿舍里类似老鼠吃东西的声音,想想才知道那是赵耳朵在咬紧牙关,不停颤抖。
然后有一天,赵耳朵对我说:
“陈启明,我要和她结婚。”
我顿了顿,说:
“好吧。”
他要和一位半只脚踏入棺材里的女人结婚,可我一点都不惊讶,因为如果对方是孟穹,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接受。
我拿着当年那位老人送给我的念珠,交给张蒙,让他帮我加工成婚戒的模样。
张蒙看着我,问:“这是什么?”
我说:“念珠。”
张蒙就不说话了。他抓紧时间打磨这两枚特殊的戒指,终于在赵耳朵仓促的婚礼前赶了出来。
如果说赵婶儿的死亡让赵耳朵懂了勤勉向上,那么余之轩的行将就木则让他懂了沉稳内敛。穿上西装的赵耳朵显得相貌堂堂,他瘦的厉害,原本合身的西装空荡荡,脸色比旁边的新娘还要不好,却露出了这些天第一个笑容。
因为时间紧张,所以余之轩的主治医师就成了司仪。他穿着洁白的礼服,认真地问:
“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
“爱她、忠诚于她,无论她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你愿意吗?”
孟穹悄悄凑到我耳边,压低声音,用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我愿意。”
赵耳朵的声音同时响起,他拿起话筒,说‘我愿意。’
司仪继续道:
“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
“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你愿意吗?”
然后我笑了。在孟穹的眼中,我看到一个人扬起嘴角,用口型说了句‘我愿意。’
那一瞬间,阳光屏住呼吸,天地都褪却了颜色。孟穹眼中只留下了,这个仿若星辰般美丽的人。
台上的余之轩抽抽泣泣地哭了,那句‘我愿意’半天都没有说出来。最后赵耳朵弯腰搂住她,给她一个吻,并且不停地亲吻余之轩的唇角,这个女孩才停止了哭泣,终于说出了那三个字。
交换婚戒的时候,用的就是我送给他们的那对儿,洁白的念珠安稳地躺在铂金上,那样怪异的搭配却被张蒙加工成了最合适的模样,看起来很是动人。
传说只有喇嘛的眉伦骨与小指骨才能被做成念珠。那一刻,我请求神佛睁眼,能看一看这... -->>
第六十八章
新开的那家店和其他店都是一样的名字,那是一个生僻的英文单词,我都不认识。一开始我以为他是为了吸引那些喜欢英伦风的小女孩,才故意起了这么个生僻的名字。后来发现不对了,因为每次设计牌子的时候孟穹都会非常认真,他会仔细挑选字体,然后选择颜色,质量要求很高,一点都不含糊。
最后我查了查词典,才知道那个花体写出来的‘phosphor’是启明星的意思。
研二下半学期,我们学校附属的医院接收了一位特殊的病人。她的特殊在于,我们都认识她。
那位病人名叫‘余之轩’,和我是初中同学——现在是赵耳朵的女朋友。
她得了血癌,也就是日常说的白血病。余之轩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突然晕倒,然后流血不止,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深度昏迷,几乎有生命危险。
余之轩有个双胞胎哥哥,可他们两个长的一点都不像,是异卵双胞胎,在进行骨髓匹配检测时,发现他们两个不合。
那时候我正和孟穹忙新店的事情,所以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件事,后来回学校,我就看到赵耳朵躺在宿舍床上,无声的流眼泪。
我问他怎么了,赵耳朵一句话都不说,那时我才知道出事了。因为我很久都没见过这样哭泣的赵耳朵了,他那么绝望,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赵婶儿刚跳楼时的他。
我和孟穹拿着鲜花去看望余之轩。她的脸色惨白,几乎和床单一个颜色,嘴唇都是紫的。那时她正在睡觉,但是很快就醒了,她并不吃惊,很温柔地笑。
我和孟穹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以前孟穹对这个女孩剑拔弩张,现在他看着余之轩就像是看赵婶儿,眼神中只有同情,没有厌恶。
我们不说话,余之轩也不说话,三个人安静地坐在房间,阳光顺着窗外缓缓爬进来,有的被树叶挡住,在余之轩脸上倾泻出斑驳的阴影。
余之轩很温柔地说:
“麻烦你们帮我照顾一下他。”
我和孟穹都知道她的那个‘他’指的是谁,所以我们都没说话。
余之轩就那样看着我们,她已经知道我们的回答了。
那天余之轩一直仰着头,阳光照在她的眼睛里,使得她的眼眸映出如同琥珀一般的黄色。那黄色让我想起几年前我在寺庙看到的那个孤独的老人,那时他的眼神和余之轩如出一辙。
祥和、安静、沉稳、内敛
似乎每个词都可以形容他们的眼神,可每个词语都无法精准的形容这眼神带给人的震撼。
和余之轩匹配的骨髓一直都没有出现,她越来越虚弱,到后来她也认命了,不再继续化疗。可药物的副作用让她头发全都掉光,不停呕吐。
赵耳朵开始很晚回宿舍,每天晚上我都听到宿舍里类似老鼠吃东西的声音,想想才知道那是赵耳朵在咬紧牙关,不停颤抖。
然后有一天,赵耳朵对我说:
“陈启明,我要和她结婚。”
我顿了顿,说:
“好吧。”
他要和一位半只脚踏入棺材里的女人结婚,可我一点都不惊讶,因为如果对方是孟穹,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接受。
我拿着当年那位老人送给我的念珠,交给张蒙,让他帮我加工成婚戒的模样。
张蒙看着我,问:“这是什么?”
我说:“念珠。”
张蒙就不说话了。他抓紧时间打磨这两枚特殊的戒指,终于在赵耳朵仓促的婚礼前赶了出来。
如果说赵婶儿的死亡让赵耳朵懂了勤勉向上,那么余之轩的行将就木则让他懂了沉稳内敛。穿上西装的赵耳朵显得相貌堂堂,他瘦的厉害,原本合身的西装空荡荡,脸色比旁边的新娘还要不好,却露出了这些天第一个笑容。
因为时间紧张,所以余之轩的主治医师就成了司仪。他穿着洁白的礼服,认真地问:
“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
“爱她、忠诚于她,无论她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你愿意吗?”
孟穹悄悄凑到我耳边,压低声音,用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我愿意。”
赵耳朵的声音同时响起,他拿起话筒,说‘我愿意。’
司仪继续道:
“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
“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你愿意吗?”
然后我笑了。在孟穹的眼中,我看到一个人扬起嘴角,用口型说了句‘我愿意。’
那一瞬间,阳光屏住呼吸,天地都褪却了颜色。孟穹眼中只留下了,这个仿若星辰般美丽的人。
台上的余之轩抽抽泣泣地哭了,那句‘我愿意’半天都没有说出来。最后赵耳朵弯腰搂住她,给她一个吻,并且不停地亲吻余之轩的唇角,这个女孩才停止了哭泣,终于说出了那三个字。
交换婚戒的时候,用的就是我送给他们的那对儿,洁白的念珠安稳地躺在铂金上,那样怪异的搭配却被张蒙加工成了最合适的模样,看起来很是动人。
传说只有喇嘛的眉伦骨与小指骨才能被做成念珠。那一刻,我请求神佛睁眼,能看一看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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