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发衬出这一屋的温馨融洽来。
“练字是急不得的,”
顾南章静静道,“这世上极少一蹴而就的事情,练字也是一种修身养性。”
正说着,一眼瞧见一个字帖集子里夹着一张纸。
疑惑过去抽出来,却见是傅云山当初以为他死后,给沈胭娇写的那封长信。
顾南章:“……”
“沈三,”
顾南章声音有点冷,“你真是想余情未了啊。”
如何到苣州来,还记得带着傅云山的书信!
沈胭娇有点心虚忙道:“你放下,我是当字帖用的——”
“哦?”
顾南章眯了眯眼,眼神有些危险,“你的意思,我的字,倒不如他的字了?”
“不是,”
沈胭娇忙解释道,“他的字好学,你的字……好看是好看,难学。”
这话真是实话。
那些当世名家的字帖,她先前也挑过了,暗地里试着学过,总觉得临着还行,放一边自己写时便没了感觉。
倒是傅云山那字,有点类似父亲沈恪的字,不过比父亲沈恪的字,笔墨上显得更酣畅些……
大约是由于这点血脉的关系,她觉得先学傅云山的字,似乎更容易些。
至于顾南章的字……
那就是她说的,天上的云彩,恣意洒脱看看就好了。跟着学,他一下笔一条龙,换成她,便是一下笔一条虫了。
第104章二哥
顾南章看着自己的字,又看了看傅云山的字,沉默了片刻。
前世今生加起来,他的字早醇熟得炉火纯青了,自然是比傅云山的字难学了不知多少。
想想沈胭娇的基础,顾南章还是默默又将傅云山的书信放了回去。
“改日我替你另寻一个字帖,”
顾南章道,“和傅云山字类似,却略略灵活些的——不然,你就被别人的字框死了,学不出自己的样子来。”
到底他还是不肯让沈胭娇学了傅云山的字。
沈胭娇无语地瞄了他一眼,算是认了他这点醋意。
很快就到了过年。
苣州城内,年前集市上也是十分热闹。
在这边,除了和当地几位官员府上有些人情往来,其余几乎一概不用管。不说沈胭娇,就连宋嬷嬷等人,都觉得难得清闲。
年货也置办了不少,沈胭娇倒是兴致勃勃还去了几次集市,还买了些当地流行的布帛,叫人去做了些衣裳。
这样穿出来,在当地出门,便也是入乡随俗了,不那么太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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